篇一 :辨认笔录模板

辨认笔录模板

辨认笔录过程、结果

辨认人NAME系X年X月X日发生在XXX案的被害人。其在陈述中指出虽然不知道犯罪嫌疑人的姓名,但能够认得当时参与XX的其中N名犯罪嫌疑人员。为此侦查人员事先准备好不同男(女)性正面免冠相片N张,作为陪衬人照片,与犯罪嫌疑人XXX的照片混杂后,按序排列在一张A4纸上,分别编为1号至10号。在光线充足的条件下,说明辨认要求,并在见证人NAME1的见证下让辨认人辨认。

辨认人认真仔细看过全部照片后,指出编号为X号的照片上的人就是X年X月X日在XXX路段持刀抢劫一名妇女财物后逃窜的那名手臂有纹“龙”型图案的男青年。

通过当场查看,排在N号的照片就是犯罪嫌疑人XXX的照片。辩论结论是:XXX是抢劫案的犯罪嫌疑人之一,是持刀抢劫被害人NAME的犯罪嫌疑人。

至此,辨认结束。

辨认笔录目的(人)

通过辨认,让辨认人指明辨认对象中是否有有x案(或x年x月x日在xxx实施xxx)的犯罪嫌疑人及其具体行为。

辨认笔录目的(现场)

通过辨认,让辨认人辨认其在x年x月x日xxxx的犯罪现场及其实施的具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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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现场勘查笔录及范文

刑事案件现场勘查笔录及范文

一、概念及作用

现场勘查笔录是公安机关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痕迹、物证等进行勘验、检查时所作的文字记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现场勘查笔录是搜集犯罪证据、发现线索、揭露犯罪的依据。也是甄别犯罪嫌疑人口供和其他当事人陈述的有力证据;是公安机关研究案情、确定立案和制订侦查工作方案、制作立案报告、破案报告、起诉意见书的依据。同时,也是检察机关控诉犯罪和法院定罪量刑的重要证据材料之一。因此,现场勘查笔录直接关系到立案、侦查、起诉乃至审判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客观、真实地反映现场勘查情况。

现场勘查笔录与现场照像、现场绘图共同组成完整的“现场记录”,三者缺一不可。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现场勘查笔录由三部分内容组成:

首部

1.标题。

在文书顶端正中,由“案名+文种”组成。如《王××被杀案现场勘查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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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现场检查笔录书写要领和范本

现场检查笔录书写要领和范本

黑龙江农垦嘉荫卫生监督所 滕启宏

现场检查笔录是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或者案件调查过程中,对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勘验时记录的文书,是行政执法人员记录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情形的重要书证,因此在书写时一定要正确、规范。

一、被检查人一栏的填写

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填写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生产经营地址、住址、联系电话等;是个体工商户的应填写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全称、生产经营地址、业主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应填写登记注册的企业全称、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姓名、负责人姓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

二、检查机关

应填写监管部门全称,如某某卫生局或某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检查时间

按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填写。

四、检查地点

越详细越好,如东城区和平路26号

五、检查记录

检查记录,应当准确、客观地记录现场勘验、检查或者涉及案件事实的有关情况。

首先记录检查应履行的程序,如出示监督执法证件、说明理由和检查依据、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在当事人陪同下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应遵循以下三项原则:

(一)客观性、真实性原则。如实记录,不能作任何分析判断。1、没有亲眼看到的不能写;2、分析判断的不能记(如未进行健康检查,应记为未能向监督执法人员出示有效健康合格证明);3、群众举报的不能记;4、管理相对人所讲的内容不能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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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刑事案件现场勘查笔录及范文

刑事案件现场勘查笔录及范文

推荐阅读:一、概念及作用

现场勘查笔录是公安机关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痕迹、物证等进行勘验、检查时所作的文字记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

一、概念及作用

现场勘查笔录是公安机关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痕迹、物证等进行勘验、检查时所作的文字记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现场勘查笔录是搜集犯罪证据、发现线索、揭露犯罪的依据。也是甄别犯罪嫌疑人口供和其他当事人陈述的有力证据;是公安机关研究案情、确定立案和制订侦查工作方案、制作立案报告、破案报告、起诉意见书的依据。同时,也是检察机关控诉犯罪和法院定罪量刑的重要证据材料之一。因此,现场勘查笔录直接关系到立案、侦查、起诉乃至审判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客观、真实地反映现场勘查情况。现场勘查笔录与现场照像、现场绘图共同组成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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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现场笔录的识别及其证据力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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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现场笔录是一种独立的行政诉讼证据种类。在该法第三十一条第(七)项中,与勘验笔录并列。

一、现场笔录的概念及其特征

现场笔录主要就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中制作的。在行政诉讼发生以后,由于行政机关不得再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因此,此时的行政机关(被告)不可能再成为现场笔录的制作主体。

制作的地点是在行政案件发生的现场。这是现场笔录制作的最基本的特征。凡是在案件现场制作的笔录都是现场笔录。不在现场制作的笔录都不是现场笔录。

制作的时间,既可以是在案件发生的同时,也可以是在案件发生之后。

制作的程序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有的需要邀请有关人员到场,有的需要当事人签字,有的必须依照法定的格式和形式制作。

现场笔录的种类包括许多种,有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现场询问笔录、现场检验笔录、现场制作的音像视听资料等。

单纯的、与其他证据截然不同的“现场笔录”是不存在的。这些现场笔录都或多或少的与其他证据种类相联系,具有其他证据的特征,可以被其他证据所吸收。如现场检查笔录,实际上就是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在检查现场制作的笔录。这种笔录实际上是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所做的证言,没有必要再单纯的作为一种证据种类(注:也就是楼主所说的询问笔录)。只不过在采信证据时对这些证据的“份量”予以特别考虑即可。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现场笔录的制作主体只能是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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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辨认笔录格式

辨认笔录

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分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分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侦查人员姓名、住址、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辨认人员姓名、住址、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员姓名、住址、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辨认对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辨认目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辨认过程及结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侦查员: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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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辨认笔录的规范与审查

辨认笔录的规范与审查

来源:中法网学校 作者:陈晓振 时间:2012-7-11 15:12:53 点击: 112

辨认作为一种侦查手段,因在发现犯罪线索、引导侦查方向、确定犯罪嫌疑人、固定证据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被广泛使用于我国的刑事诉讼中。长期以来,由于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辨认制度,无论是辨认活动的开展,还是辨认笔录的制作,均呈现出随意和混乱的趋势。新刑事诉讼法第48条增加辨认笔录作为笔录型证据的种类之一,无疑是赋予了辨认笔录独立证据的地位。这将有利于规范辨认活动和辨认笔录的制作,也对检察机关审查辨认笔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辨认笔录的基本含义

(一)辨认笔录的概念和特征

辨认笔录是侦查人员在主持被害人、证人、犯罪嫌疑人对涉案物品、人员、场所等进行辨认的过程中制作的书面记录。[①]它是以静态文字的方式全面、客观地呈现辨认活动的全过程、辨认结果以及其他相关情况,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辨认的主体与辨认笔录的制作主体分离。辨认的主体即辨认人,包括被害人、证人和犯罪嫌疑人,他们在刑事诉讼中处于诉讼参与人的地位,是案件的亲历者;辨认笔录则是由主持辨认活动的侦查人员制作的,是依法行使侦查权的体现。辨认笔录在刑事案件中往往是以辨认人的询问笔录或者讯问笔录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出现的,为了保障辨认笔录的客观性,辨认人不能亲笔书写辨认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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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辨 认 笔 录

辨 认 笔 录

时间 20xx年7月5日10时20分至20xx年7月5日10时50分

地点 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派出所办公室 侦查员姓名、单位 王××、陈××,

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派出所

辨认人:姓名、性别、民族、文化程度,出生日期( 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暂住地、公民身份号码,个体工商户 见证人姓名、性别、民族、文化程度,出生日期( 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暂住地、公民身份号码,锦江区××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 辨认对象 不同男性正面免冠照片10张 辨认目的 让辨认人辨认、识别本组照片中是否有李××被抢夺案中的犯罪嫌疑人

辨认过程及结果 辨认人李××是20xx年7月3日发生在锦江区××街××路××号处抢夺案的被害人。据李××陈述,作案的是一名男子,当时扯包的时候,犯罪嫌疑人回头看了被害人李××一眼,被害人李××看清了被害人的面容,能够指认出该犯罪嫌疑人。为此侦查人员事先准备好不同男性正面1寸照片10张 ,其中有本案犯罪嫌疑人照片1张,混杂粘贴在一张A4白纸 ,分别编为1~10号。在锦江区××街道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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