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人民法院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及范文

人民法院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及范文

一、概念及作用

民事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在处理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中,就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作出处理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是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审结的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就解决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争议而依法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是最重要的民事裁判文书之一,它是按第一审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制作的民事判决书。

制作好一审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民事判决书制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能否准确运用法律,合理地解决好当事人的诉讼纠纷,关系到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质量。因此必须依照法律,按照法院诉讼文书格式样本的规定,认真负责地制作。力求叙事清楚,说理透彻,结论明确,格式规范,文字简洁,通俗易懂。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文书格式的要求,此判决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一)首部

1.标题

分两行书写,第一行写法院名称(基层法院应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第二行写文书种类,即“民事判决书”。

2.编号

在标题右下方写编号,表述为“[年度]×民初字第××号”。如系经济纠纷案件,案件性质代字为“经”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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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民事判决书范本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1) 扬民初字第50号

    原告 张云祥,,男,1969年5月1日出生,汉族。扬州市邗江区大成汽车维修公司修理工,现住扬州市邗江区华扬西路188号。

    委托代理人 张思成,扬州鼎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金永华,男,1970年8月27日出生,汉族。扬州市邗江区公交公司司机,现住扬州市维扬区大学南路1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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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一审民事判决书范文

×××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一审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用)

(××××)×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

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在何处)。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检察院以×检刑诉 [ ] ×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

罪,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

(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

理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

×××、证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首先概述检察院指控的基本内容,其次写明被告人的供述、辩解和辩

护人辩护的要点)。

经审理查明,??(详写法院认定的事实、情节和证据。如果控、辩双方对

事实、情节、证据有异议,应予分析否定。在这里,不仅要列举证据,而且要通

过对主要证据的分析论证,来说明本判决认定的事实是正确无误的。必须坚决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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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人民法院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及范文[1]

人民法院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及范文

一、概念及作用

民事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在处理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中,就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作出处理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是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审结的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就解决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争议而依法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是最重要的民事裁判文书之一,它是按第一审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制作的民事判决书。

制作好一审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民事判决书制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能否准确运用法律,合理地解决好当事人的诉讼纠纷,关系到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质量。因此必须依照法律,按照法院诉讼文书格式样本的规定,认真负责地制作。力求叙事清楚,说理透彻,结论明确,格式规范,文字简洁,通俗易懂。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文书格式的要求,此判决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一)首部

1.标题

分两行书写,第一行写法院名称(基层法院应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第二行写文书种类,即“民事判决书”。

2.编号

在标题右下方写编号,表述为“[年度]×民初字第××号”。如系经济纠纷案件,案件性质代字为“经”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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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民事判决书范本

民事判决书

文书名称

一审民事判决书

二审民事判决书

(维持原判或改判用)

再审民事判决书

首部

标题和案号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民初字第××号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民终字第××号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民再×字第××号

当事人

基本

情况

原告:

委托代理人:

被告:

委托代理人:

上诉人(原审×告):

委托代理人:

被上诉人(原审×告):

委托代理人:

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

委托代理人:

原审被告(或原审被上诉人):

委托代理人:

案由、审判组织和审理过程

??(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写明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因??(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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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范本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2009]渝二中法刑初字第4号

公诉机关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冯值全。系被害人冯林之父。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吉梅。系被害人冯林之母。

被告人陈原才。20xx年7月17日被重庆市奉节县公安局拘传,次日因涉嫌犯放火罪被重庆市奉节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3日经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同月14日被重庆市奉节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重庆市奉节县看守所。

指定辩护人钟萍,奉节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渝检二分院刑诉[2008]9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原才犯故意杀人罪、放火罪一案,于20xx年11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冯值全、王吉梅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合并审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吴鸿伟出庭支持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冯值全、王吉梅,被告人陈原才及指定辩护人钟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审理过程中,指定辩护人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本院同意该申请并宣布延期审理,恢复审理后公诉机关二次提出需要补充侦查,建议延期审理,本院同意建议并决定延期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19xx年被告人陈原才与王吉敏结婚后生有一子,后因感情不和,王吉敏多次提出离婚,陈原才怀疑系其岳父王大田、姨姐王吉梅挑拨所致,遂生报复的恶念。20xx年5月3日中午,被告人陈原才购得“敌敌畏”农药一瓶,来到奉节县竹园镇红马水泥厂其岳父王大田家中,将“敌敌畏”农药投入王大田的药酒罐中,当晚,王大田吃饭时饮酒后中毒,后经抢救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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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人民法院第二审民事判决书及范文

人民法院第二审民事判决书及范文

一、概念及作用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依照第二审程序,对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民事判决进行审查后作出的书面决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是法律所赋予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依照法律规定,一审中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诉讼请求权的第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和裁定不服,可以要求上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裁判重新进行审判,以保障人民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因错判而受到损害。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一经作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度,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是终审的判决。该判决书是两审终审制度主要手段和表现形式,其制作有更高的要求。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二审民事判决书同一审民事判决书在格式上基本相同,但由于审判程序不同,因此它的内容及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具有不同之处。其主要内容写法如下:

(一)首部

1.标题

标题应将人民法院名称和文书种类分两行书写。标题中不必反映审级。即无需写“××人民法院二审(或终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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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标准范本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5号

路436号。

法定代表人:张浩,董事长。

解放大道667号。

法定代表人:汪明珠,董事长。

古田四路大道口

年4月12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张鑫担任审20xx年4月2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兴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丽,被告吉利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新,被告胜利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赵四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20xx年9月1日,原告与被告吉利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合同约定由吉利公司加工承揽,为原告生产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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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52寸A型号液晶电视机,原告在同年9月4号前支付价款

200000元。吉利公司应该在收到价款后,于同年10月31日前交付货物并约定由吉利公司安排运输。由于吉利公司未能在10月

31日前交付电视机,导致原告为“双11”准备的电视机卖场大亏本。随后原告获悉,被告吉利公司之所以未能按时交货,是因为其与被告胜利公司恶意串通,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100台52寸A型号液晶电视机转售给胜利公司。张权利无果的情况下,现诉至本院要求如下:1司继续履行合同,交付合同规定的标的。2胜利公司赔偿原告相关损失共计500000被告吉利公司和胜利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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