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海高速都南路段“3?1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20xx年3月11日5时35分,四川南充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一辆车牌号为川R28217的大客车搭载53人从四川南充开往深圳龙岗,途径广西南宁境内兰海高速公路都南路段1955㎞﹢200m处时发生侧翻,当场造成车上乘员4人死亡,39人受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34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50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府发〔2007〕79号)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成立了兰海高速公路都南段“3·1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依法开展了事故调查工作,并实地赴四川南充南部县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确定了事故性质,分清了事故责任,提出了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车辆、驾驶人及道路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南充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运集团公司),成立于20xx年5月。地址:四川省南充市人民南路49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1300000009647(1-1),法定代表人:王希平,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班车客运,班车客运(超长),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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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论文
交通事故報告
科 目
学生姓名 **** 学 号 ******* 年级班级 ******************
授课教师 999999999999
外 国 语 学 院
商务日语文书
评语:
商务日语文书
平成26年5月20日
総務部長殿
営業第二課 ****
交通事故報告書
納品のため移動中、事故が発生したので、以下のとおり報告します。
記
1.事故発生状況
(1)日時 平成26年5月15日(月)午前10頃
(2)場所 環状12号線中の橋交差点付近
(3)相手方 山本真理(23歳) ○○貨車員
東京三丁目0ー0ー0 ○○運輸新宿営業所
電話 01?0088?1234
(4)状況 取引先のばが株式会社(南市区)に商品の納入に向かう途中、
飛び出してきた配送中、トラックと頭に衝突。トラックが転倒
して、相手方の運転手は全治3ヵ月の重症を負った。当方の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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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能动司法力度 化解交通事故纠纷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调研报告
随着经济发展,交通更加便利,交通运输等行业更加活跃,人民生活品质进一步提高,机动车保有量大幅上升,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数量越加庞大。但同时,此类案件因争议赔偿项目多,牵涉法律关系复杂,涉及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种类繁多,成为法院民事审判的重点和难点。为此,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为提升此类案件的审判质量,增强法官办案的专业性,设立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合议庭,并抽取辖区800余件案件进行调研,梳理审判疑难问题,为此类案件的审理提供参考。
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主要特点
1.诉讼主体复杂。目前,机动车买卖有的未严格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对车辆挂靠、租赁、使用等方面的管理亦不够规范,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主体往往牵涉到登记车主、实际车主、借用人或者是承租人、雇佣人等多方人员,且一般还有保险公司参与理赔。而且如果出现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案件当事人涉及多名继承人。经统计,每个案件当事人数量达6人以上的占24%,而3至5人的约占70%。
2.改判率高,调撤率低。20xx年1至9月,重庆一中院改判基层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案件55件,其中涉及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为34件,占改判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61.8%。另由于赔偿项目多、责任划分浮动空间较大、死伤者对赔偿期望值过高,受害人一方对肇事方存在怨恨心理,希望能通过诉讼获得其认为合理的赔偿,在心理和感情上均不愿做出较大让步,导致这类案件调解难度大,但这只是影响此类案件调解率的次要原因。更为主要的是保险公司因内部管理产生的原因,到庭的代理人无法对调解作出承诺,导致保险公司参与的案件一般无法达成调解。而对事故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保险公司的认可度极低。保险公司认为调解书所确定的赔偿数额系当事人协商达成,并非法院根据法定标准计算而成,可能损害保险公司利益,不予理赔。从抽取的案件来看,判决760件,占92.8%;调解34件,占4.2%;撤诉25件,占3%(见图一)。这与基层法院总体60%甚至70%的调撤率相比,明显不是审判人员疏于调解,而是因为客观原因致此类案件无法调解,浪费司法资源,应予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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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报告制度 (2009-10-23 11: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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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制度
交通事故
四不放过
重大事故
制度
杂谈
为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控制,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抢险进展情况,根据“四不放过”原则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特制定交通事故报告制度。
一、事故报告应做到及时、准确。遇有特殊或紧急情况,事故报告可先以口头报告的方式进行,但必须及时进行书面方式补报。事故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续报。
二、交通事故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
3、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6、事故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7、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三、重大事故报告后的反应。
接到重大交通事故报告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立即做出以下反应:
(1)相关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指挥;
(2)根据事故状况,确定启动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通知相关救援专业组赶赴事故现场,尽力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程度,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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