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保险公司基本情况

1、 国内有哪几家保险公司?服务热线电话是多少?其中,哪些家是中资的,哪些家是外资的,哪些家是合资的? 2、 保险公司一般的组织构架是什么样的?

3、 中国人寿、平安保险、新华保险、太平洋寿险、泰康人寿这几家公司主要产品有哪些? 4、 国内哪些保险公司同时具备寿险公司和财险公司? 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背景。

20xx年底,我国共有保险公司82家,集团6家,资产管理公司5家,保险法人机构93家,其中中资保险公司42家,外资保险公司40家。

财产保险公司 联邦 中资 人保股份 三井住友 大地财产 三星 出口信用 中银保险 中华联合 安联 太保财 日本财产 平安财 利宝互助 华泰 安盟 天安 苏黎世 大众 现代财产 华安

永安 人寿保险公司 太平保险 中资 国寿股份 民安 太保寿 安信农业 平安寿 永诚 新华 安邦 泰康 安华农业 太平人寿 天平车险 民生人寿 阳光财产 生命人寿 阳光农业 国寿存续 都邦 平安养老 渤海 合众人寿 华农 华泰人寿 国寿财产 太平养老 安诚 平安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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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中国保险公司的排名情况

中国保险公司的排名情况

寿险公司排名情况综合分析

在进入前25名的中国寿险公司中(详见附录表格3),前三名——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太平洋人寿——不仅在中国被列为前三,而且他们也跻身亚洲前150家保险公司的前十名。这显示了中国保险公司在亚洲的强大竞争力

我们用六项测试对在中国的寿险公司样本进行竞争力分析。

Ⅰ.市场规模

三家老牌中资公司——国寿、平安和太平洋——稳居规模指标的榜首。在市场规模的各项指标中,中资公司遥遥领先。虽然友邦凭借其领先一步进入国内市场的优势挤入前10名,中意人寿和中英人寿也因大量的银保业务在外资公司中居于领先地位,但与熟悉国内市场规则和中国文化的中资公司相比,外资公司在中国要达到其规模,仍需很长时间。

Ⅱ.资本能力

据计算的三个指标来看,排名在前的主要外资公司都是小型或中型外资保险公司。原因可能在于,中国保险业在没有得到足够资金的情况下发展迅速。在净保费和所有者权益比率中,AIG排名第一。

净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比率中,新华人寿排名第一位,经过几年的努力,这家偿付能力曾经不足的公司已摆脱了困境,步入稳步发展轨道。泰康、平安、太平人寿也以雄厚的资本能力入围前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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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7种情况保险公司不理赔

七种情况 车险将遭拒赔

买了保险是否就能安心,不用担心汽车出险后没有赔偿?错啦,近期,莞城的刘小姐就遇到了让自己头痛的事情。汽车出险后,来不及去报险,结果遭到保险公司拒赔,导致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事件:擅自维修保险公司拒赔

刘小姐在暑假期间,带着家人一起到外省自驾旅游,在一乡村的路上,与一农用车相撞,对方的车没有事,但是刘小姐的车头整个保险杠都掉了下来。由于是在外省,而且又是在乡下,刘小姐认为不用先报保险,于是自己先开去当地的维修店弄一下,回到东莞再报险。

正是因为刘小姐的自以为是,当她开着自己的车到4S店,找保险专员来报险的时候,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她,刘小姐擅自去做了维修,而且也没有现场相片做记录,他们拒绝为刘小姐的汽车做保险。为此,刘小姐不得不为自己的汽车维修买单。

对于刘小姐的车没及时报险,而被保险公司拒赔的事情,有4S店的保险专员表示,当汽车出险时,由于未及时报案,导致保险公司对事故的保险责任或损失无法认定,根据保险合同,保险人有权对此次事故的损失拒绝赔偿。而未经保险公司核损,擅自对车辆进行修复,保险公司也会拒赔。

“其实刘小姐可以在当时打回买保险的保险公司电话,进行报案,然后,她可以拍下当时的现场相片留做证据,也可以和保险公司的人进行交涉,这样,起码回来做维修的时候,还是有可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的。”有保险专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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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放弃公司保险福利的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

公司行政人事部:

本人到公司办理入职当日,公司与本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告知要为本人办理社会保险。但本人因个人原因在入职XX公司前已在户口所在地以个人名义参保,且本人不愿转移、接续社保关系。特此声明自愿放弃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期间,享受XXXXX公司购买社会保险等相关福利的权利,同时公司不再予以补缴未购月份的社保,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本人负责与成都铃宇百货有限公司无关。

特此说明!

说明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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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国内外资保险公司情况一览表

国内外资保险公司情况一览表

2009-01-06 05:58

序号 国家(地区) 公司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地点

1 澳大利亚 安保集团 AMP Limited 北京

2 澳大利亚 康联保险集团 Colonial Mutual Group 北京

3 澳大利亚 昆士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QBE Insurance Group Limited 广州 4 澳大利亚 万诚保险有限公司 MLC Limited 北京

5 德国 DKV德国健康保险股份公司 DKV Deutsche Krankenversicherung AG 深圳 6 德国 安联保险集团(总) Allianz Aktiengeseuschaft 北京

7 德国 安联保险集团 Allianz Aktiengeseuschaft 上海

8 德国 德国汉诺威再保险股份公司 Hannover Re. 上海

9 德国 科隆再保险有限公司 Cologne Re. Company PLC. 上海

10 德国 科隆再保险有限公司 Cologne Re. Company PLC. 北京

11 德国 裕利安宜信用保险股份公司 Euler Hermes Kreditversicherungs-AG 天津 12 德国 慕尼黑再保险公司 Munich Reinsurance company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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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框架》及风险监测指标的通知

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框架》

及风险监测指标的通知

保监寿险〔2012〕193号

各寿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

为促进各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统一各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应包括的基本内容,增强保险公司向董事会和监管部门披露公司风险状况信息的质量,我会制定了《人身保险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框架》及风险监测指标,现予印发,并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寿险公司和健康保险公司应认真落实《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保监发〔2010〕89号),并按照《人身保险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框架》要求,认真撰写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于每年4月30日前将报告提交我会,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二、公司风险监测指标中按年度报送的指标和每年第一季度按季度报送的指标,可随当年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一并提交,其他季度按季度报送的指标请于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三、养老保险公司参照执行,并在年度风险管理报告中就不适用事项做出申明。

四、本通知自发布时生效,请各公司在报送20xx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时开始执行。 联系人:王德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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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保监寿险【20xx】193号: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框架》及风险监测指标的通知

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框架》

及风险监测指标的通知

保监寿险〔2012〕193号

各寿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

为促进各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统一各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应包括的基本内容,增强保险公司向董事会和监管部门披露公司风险状况信息的质量,我会制定了《人身保险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框架》及风险监测指标,现予印发,并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寿险公司和健康保险公司应认真落实《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保监发〔2010〕89号),并按照《人身保险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框架》要求,认真撰写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于每年4月30日前将报告提交我会,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二、公司风险监测指标中按年度报送的指标和每年第一季度按季度报送的指标,可随当年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一并提交,其他季度按季度报送的指标请于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三、养老保险公司参照执行,并在年度风险管理报告中就不适用事项做出申明。

四、本通知自发布时生效,请各公司在报送20xx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时开始执行。 联系人:王德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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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保险公司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公司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2、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外,也不退还保险费。

4、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的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保险合同。

5、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保险合同。

6、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保险人赔偿后30日内,投保人可以终止合同;除合同约定不得终止以外,保险人也可以终止合同。保险人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15日通知投保人,并将保险标的未受损失部分的保险费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终止合同之日止期间的应收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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