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为加强经理部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量事故的范围及类别。
1、一般质量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2、严重质量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3、重大质量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二、质量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
1、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
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发现部门应于当天立即填报质量事故单,报送质量检验部门,不得隐瞒。
质量检验部门收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会同有关部门初步查明事故原因,并向单位负责人汇报。
单位负责人在调查的基础上,召集会议,对事故进行深入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及责任者,责成责任部门认真总结事故教训,制定和落实纠正措施。
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一般规定在三天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在一周内写出质量事故书面报告,送上级主管部门。
重大质量事故的全部材料,汇总后作为产品质量档案归档保存。
2、质量事故调查
项目经理在事故发生的三天内,需组织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深入现场查清事实,分析质量事故发生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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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质 量 事 故 调 查 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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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实例分析
济南某五层砌体结构住宅楼位于小清河旁,平面呈“一”字形,东西长37m,南北宽9m,建筑面积1721m,采用无埋深筏板基础。在建筑场地平整后,先铺C10素混凝土垫层,厚100mm、在其上浇筑C20的钢筋混凝土筏板基础,筏板厚300mm,在筏板基础上砌砖墙。 当主体工程施工至第五层时,发现东起第五开间中部筏板基础南北向整块横向断裂。经检查,从勘察报告、设计(依据勘察报告)和施工中均找不到原因,而是未处理好地基勘察、基础处理和建筑总平面的关系。对该楼地基土层重新进行勘察,新查明的地基土层和历史变迁如下:
(1)表层为杂填土,西半部厚度1.1~2.4m,东半部厚度2.4~5.5m。
(2)第二层为稻壳灰及淤泥层土,其中稻壳灰占70%~80%。淤泥极为弱:孔隙比高达e=2.12~2.60;
液性指数IL=1.57~2.47;天然重度很小,仅为γ=14.3~15.2kN/m3,标准压缩系数a1-2=2.05MPa-1,属于超高压缩性土,厚度2.0~2.9m,分布在场地西半部,杂填土下面。
(3)第三层为淤泥层.厚度为1.3~1.5m。此淤泥层也分布在场地西半部,场地东半部无此淤泥软弱土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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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城D3主楼与D2车库交界处后浇带
两侧模板拆模过早事件处理报告
一、事件调查背景:
20##年11月26日上午,经建设单位工程部领导潘总带队;工程部相关现场人员、监理部成员、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员等;参与了每天早晨集中现场巡视检查工作;发现施工单位在没有申报拆模的情况之下,将D3主楼与D2车库交界处后浇带两侧模板进行了拆模;且此时D3主楼侧砼龄期却只有10天。建设单位领导潘总知情后,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止该部位的施工,事先采取了减轻上部荷载增加,以及将拆除的模板和支撑复顶到位的措施;控制了事态的发展,减少了事态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成立了此事件调查处理的工作小组,由工程部郭总担当组长,姜总担当副组长;各参建单位负责人及工程部现场人员充当组员,指导、督促、协调此事件的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在认清该事件原因及责任的情况之下,提出对该事件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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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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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一: 目的
对质量事故予以界定,规范质量事故的上报、调查和处理,加强对各类质量事故的管理。
二: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承建的建设工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
三: 术语
本规定引用国家建筑行业中相关术语。
四: 职责
(一).公司主管生产和技术质量的副总经理负责对重大质量事故进行评审,并做出处置决定。
(二).公司生产管理部是公司质量事故的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制(修)订《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规定》并督促实施。
(三).公司质量部门配合领导执行公司的质量事故处理和日常管理。
(四).项目经理部具体负责本工程项目中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并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要求实施。
(五).公司工程技术中心负责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事故的技术论证及提出重大质量事故的技术处理方案。
五: 工作程序
(一).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规定的要求贯彻执行。
(二). 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使工程产生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缺陷,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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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制度
质量是安全的基石,为加强工程施工质量,提高施工、管理人员的工程质量意识,强化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1、总则
为了控制工程质量,掌握工程质量动态,加强工程质量的管理。 2 、适用范围
矿建、土建及机电安装工程。
3 定义
3.1 质量事故
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偏差超过质量标准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使用、调试及保管不当造成设备、材料损坏者,均属质量事故。
3.2 质量事故的分类
3.2.1 重大事故的分类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质量事故:
未按设计蓝图和质量标准施工,造成较大后遗症或未按标准施工,造成较大质量缺陷的。
3.2.2 普通质量事故
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经济损失在1~10万元的。
3.2.3 零星质量事故
未达到重大及普通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问题。
4 、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4.1 零星质量问题由矿管理部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追查、处理,并报分管矿领导审核后执行。
4.2 普通事故发生后,由分管副总主持,组织相关部门和事故责任单位进行追查,并形成初步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报总工程师审批后,整改落实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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