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经济法案例分析报告

国美电器经济法案例分析报告

小组成员:

Y02211425 金羽   Y02211426 李圆   Y02211427 倪敏佳   Y02211428 钱裕玲

Y02211423 黄杰   Y02211428 姚远

第一、案例的背景

(一)国美电器的简介:

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是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综合企业公司,是中国的一家连锁型家电销售企业,也是中国大陆最大的家电零售连锁企业。20##年,国美电器入选中国世界纪录协会中国最大的家电零售连锁企业。

国美电器集团坚持“薄利多销,服务当先”的经营理念,依靠准确的市场定位和不断创新的经营策略,引领家电消费潮流,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国美品牌得到中国广大消费者的青睐。本着“商者无域、相融共生”的企业发展理念,国美电器与全球知名家电制造企业保持紧密、友好、互助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成为众多知名家电厂家在中国的最大的经销商。

(二)国美事件回顾:

20##年夏,国美收购永乐电器。永乐创始人陈晓被国美电器的董事会任命为总裁。20##年光裕涉嫌非法经营罪、单位贿赂罪被捕。陈晓临危受命出任国美总裁兼任董事会代理主席,20##年1月正式出任董事会主席兼任总裁。

…… …… 余下全文

篇二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

公司法

案例1:

20xx年,四川某装饰有限公司出资40万(小轿车一部20万,现金20万),四川某建筑公司出资现金60万成立四川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公司董事长王某任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xx年,装饰公司以工作需要为由向房地产开发公司要求收回其用于出资的小较车。开发公司未允许。20xx年,房地产公司经营亏损,欠银行到期借款1000万不能偿还。银行遂将装饰公司、建筑公司、王某起诉至法院。 问:1、装饰公司是否有权收回小轿车?

装饰公司无权收回小轿车。

2、银行是否有权起诉建筑公司、装修公司和王某?

银行有权起诉房地产开发公司,但无权起诉建筑公司、装修公司和王某。 案例2:

公司冠名“资本家”何以被驳回?

[案情介绍] :

原告:陆某某

被告: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陆某某是国内一所名牌大学法律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决定在上海自主创业,并决定为自己即将运作的公司取名为“上海资本家竞争力顾问有限公司”。20xx年4月初,陆先生备齐了申请注册的材料,向上海市工商局提出了注册申请。上海工商局认为,“资本家”一词有特定的含义,用其作为企业名称有损于国家、社会公众利益,易造成消极政治影响,并可能对公众造成误解,且“竞争力顾问”属于行业表述不当。故驳回了陆先生的申请。 20xx年6月16日,陆先生一纸诉状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撤销被告的《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核准原告的登记申请。

…… …… 余下全文

篇三 :经济法案例分析报告--合同及担保纠纷案件

经济法案例分析报告

题目:

合同及担保纠纷案件

20xx年12月07日

案情介绍

A公司为了控制合同风险,明确规定其法定代表人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最高限额为200万元。20xx年4月1日,张某在一次商品交易会上,为了抓住稍纵即逝的商机,代表A企业与B企业签订了一份250万元的买卖合同,B企业并不知道张某违反了A企业的内部规定。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由A企业在20xx年6月5日前向B企业提供货物,B企业收到货物后的10天内支付货款250万元。20xx年6月1日,A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货物的生产,6月2日A企业有确切证据得知B企业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能无力支付250万元的货款。6月5日,B企业要求A企业提交货物,遭到A企业的拒绝,A企业要求B企业提供担保。B企业以自己的机床作抵押,担保的价值为100万元,同时B企业请求C企业的分支机构甲为保证人,甲担保的价值为150万元,甲取得了C企业的担保授权委托书。6月20日,A、B签订了抵押合同,双方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如B企业不能支付到期货款,该机床的所有权直接归A企业所有。6月22日,A、B企业办理了抵押物的的登记手续。6月30日A企业与甲分支机构签订了保证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甲的保证为连带保证,但双方未约定保证期间和保证担保的范围。7月1日,A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向B企业提交了全部货物。B企业接到货物后,对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未提出异议,但由于经营状况不佳,7月10日(支付货款的最后期限)无力支付货款。7月12日,A企业向B企业要求行使抵押权,发现该机床已经被B企业转让,该转让行为A企业并不知道,另外,A企业要求

…… …… 余下全文

篇四 :经济法案例分析报告

专业: 财务管理 班级: 11级六班 第 1 组

经济法案例分析报告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经济法》课实践教学考查

“新婚姻法对财产的认定”的案例分析报告

一、新婚姻法关于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分配问题

(一)通过案例进行分析

1. 案例一

肖某(18周岁)于19xx年高考落榜后即外出打工。19xx年底他用自己打工赚来的钱在吉水县城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价值6万元。之后,肖某认识了唐某的女儿唐丽(20周岁),双方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并于19xx年2月在其打工的附近租了一套房间开始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19xx年1月唐丽生下一男孩。19xx年5月1日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xx年12月,唐丽因发现肖某有外遇,即与肖某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并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小孩抚养等问题达成了协议。20xx年11月,唐丽发现肖某离婚时隐瞒了婚前在吉水县城所购的商品房一套,故诉至法院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法院未开庭审理此案之前,唐丽因车祸于20xx年2月死亡,故法院裁定中止诉讼。20xx年1月,唐某夫妇诉至法院要求继承唐丽生前未予分割的商品房份额。

我国《婚姻法》和19xx年3月15日民政部发布的《婚姻登记办法》均已实施多年,法律、法规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是持否定态度。但为了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稳定婚姻家庭关系,考虑到这类“婚姻”关系形成的原因和情况比较复杂,故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2条和《婚姻法解释(一)》第5条第(一)项之规定,是在一定时期内有条件地承认事实婚姻关系,即在19xx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前,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在登记结婚之前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对在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本案中,肖某与唐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于19xx年2月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期间发生在19xx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前,按照以上司法解释,他俩的同居关系应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这体现了我国法律时间效力上的一致性。再加上双方于19xx年5月1日登记结婚到20xx年12月协议离婚时止的时间,已有近9年的“结婚”时间。根据《离婚处理财产意见》第6条规定,肖某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经过8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 …… 余下全文

篇五 :经济法案例分析报告格式(样板)

20##-20##学年第一学期《经济法》课程实践

题   目

实践形式:模拟法庭

——————————————————————————————————————————————————正文————————————————————————————————————————。

一、——————

(一)——————

——————————————————————————————————————————————————正文————————————————————————————————————————。

1. ——————

(1)——————

——————————————————————————————————————————————————正文————————————————————————————————————————。

(2)——————

——————————————————————————————————————————————————正文————————————————————————————————————————。

2. ——————

——————————————————————————————————————————————————正文————————————————————————————————————————。

…… …… 余下全文

篇六 :经济法案例分析

经济法案例分析

浙江万里学院基础学院

2013-20xx年度第二学期《经济法》案例分析

班级:工商121

姓名:胡英伟

学号:2010010343

指导老师:吴铮 案 例 分 析 报 告

20xx年4月

经济法案例分析

关于“王老吉”与“加多宝”之间的商业竞争

首先,看到这个案例很多人会想到这是一个关于两家公司之间的商标之争。其实通过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学习,我们能看到其中很多的不正当竞争。那我们先了解一下自19xx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它总共包括五章二十二条。其中的

第十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 余下全文

篇七 :经济法案例分析报告+-+副本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度第一学期《经济法》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报告

班    级:报关1111班

组    别:第五小组

组    长:罗海通

组    员:凌嘉琳、谢卓严、卢诗敏、沈光林、杨文杰、

郑春辉、陈云芝、陈禅坛、孙月明

指导老师:王美燕

20##年11月

…… …… 余下全文

篇八 :经济法案例分析报告

贵州大学法学院

2010—20xx年度第一学期《经济法》实践教学环节 班 级:法学

组 别:第一小组

组 长:汪中元

组 员:陈清梅、张秋实、梁

指导老师:刘沂江 案 例 分 析 报 告 081班 琨、杨王志阳、何祥奎、王 汉、李应光、罗进涛

20xx年12月 令、崔小卫

经济法案例分析报告

经济法案例分析报告

经济法案例分析报告

但是,我们认为,被告在58网上使用?好消息!好消息!好吃的文宇奶酪可以加盟啦!?的标题,易使公众误认为原告所经营的北京文宇奶酪店在发展加盟商(虽然该标题之下的文字内容对被告学习奶酪技术等事实进行了描述,并阐明是被告发展加盟商)被告发布的加盟信息的标题,可达到使潜在奶酪制品生产者加盟被告,从而实现获利的结果。因此,被告在58网上发布?好消息!好消息!好吃的文宇奶酪可以加盟啦!?的标题信息的行为,构成了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了原告合法的经营利益,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此外,法院认为:被告在名片上使用的宣传用语,并不足以使购买者误认为?奶酷奶酪?就是?文宇奶酪?,未造成?奶酷奶酪?与?文宇奶酪?相混淆的后果。我们也不赞同这一点,理由是:原告的?文宇?品牌是有一定影响力的,被告在名片上以?文宇?为其奶酪作介绍,无非是想以?文宇?的知名度来混淆消费者。 第三,原告是否因被告的行为造成损失?被告是否因此获得利益?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