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8.2”昆山粉尘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8.2”昆山粉尘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事故概况:8月2日,江苏省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抛光车间发生粉尘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目前已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

事故原因:

1、根据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和初步掌握的情况,企业厂房没有按二类危险品场所进行设计和建设,违规双层设计建设生产车间,且建筑间距不够。

2、生产工艺路线过紧过密,2000平方米的车间内布置了29条生产线,300多个工位。

3、除尘设备没有按规定为每个岗位设计独立的吸尘装置,除尘能力不足。

4、车间内所有电器设备没有按防爆要求配置。

5、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不完善、不落实,没有按规定每班按时清理管道积尘,造成粉尘聚集超标;没有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没有按规定配备阻燃、防静电劳保用品;违反劳动法规,超时组织作业。

6、当地政府的有关领导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不力。

7、问题和隐患长期没有解决,粉尘浓度超标,遇到火源,发生爆炸,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事故的责任主体是中荣金属制品公司,主要责任人是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吴基滔等相关负责人。

经验教训:

1、粉尘爆炸概念?

粉尘爆炸,指粉尘在爆炸极限范围内,遇到热源(明火或温度),火焰瞬间传播于整个混合粉尘空间,化学反应速度极快,同时释放大量的热,形成很高的温度和很大的压力,系统的能量转化为机械功以及光和热的辐射,具有很强的破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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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8.2”昆山粉尘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8.2”昆山粉尘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事故概况:8月2日,江苏省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抛光车间发生粉尘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目前已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

事故原因:1、根据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和初步掌握的情况,企业厂房没有按二类危险品场所进行设计和建设,违规双层设计建设生产车间,且建筑间距不够。

2、生产工艺路线过紧过密,2000平方米的车间内布置了29条生产线,300多个工位。

3、除尘设备没有按规定为每个岗位设计独立的吸尘装置,除尘能力不足。

4、车间内所有电器设备没有按防爆要求配置。

5、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不完善、不落实,没有按规定每班按时清理管道积尘,造成粉尘聚集超标;没有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没有按规定配备阻燃、防静电劳保用品;违反劳动法规,超时组织作业。

6、当地政府的有关领导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不力。

7、问题和隐患长期没有解决,粉尘浓度超标,遇到火源,发生爆炸,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事故的责任主体是中荣金属制品公司,主要责任人是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吴基滔等相关负责人。

经验教训:

1、粉尘爆炸概念?

粉尘爆炸,指粉尘在爆炸极限范围内,遇到热源(明火或温度),火焰瞬间传播于整个混合粉尘空间,化学反应速度极快,同时释放大量的热,形成很高的温度和很大的压力,系统的能量转化为机械功以及光和热的辐射,具有很强的破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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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昆山爆炸调查报告范文

8·2**昆山工厂爆炸事故调查**

20xx年8月2日上午7时37分许,江苏昆山市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汽车轮毂抛光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经济损失xxx万元。

事故发生后,**、***高度重视,**、**、***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江苏省和有关方面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做好遇难者亲属的安抚工作;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人责任,汲取血的教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切实消除各种易燃易爆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批示,要求全力组织力量对现场进行深入搜救,千方百计救治受伤人员,抓紧排查隐患,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遏制此类事故再度发生。

根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要求,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批准,8月4日,成立了由**安全监管总局局长***任组长,***有关部门和**省政府负责人参加的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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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浅谈昆山金属抛光粉尘爆炸事故

浅谈昆山金属抛光粉尘爆炸事故

惨痛的教训一方面给普通百姓普及了粉尘爆炸的危险性,另一方面给金属抛光行业乃至粉尘污染行业敲响了警钟。目前,金属抛光行业存在下列几大问题:1、未安装收尘器,直接排放到大气污染环境且车间内粉尘浓度隐患上升;2、安装了收尘器却不运行,收尘器的能耗问题增加了中小企业的生产成本,因此企业只是应付环保检查,等检查过后就不再启用收尘器,降低收尘器能耗即过滤阻力值得研究;3、收尘器的选择及设计不合理,金属抛光粉尘有着独特性,原因是为了使金属有较高的光泽在抛光时会打蜡,蜡受剧烈摩擦而熔融最终成气态,于粉尘一同弥散在空气中形成气溶胶即雾霾,气态蜡冷却后包覆金属颗粒,使得颗粒具有疏水性,因此湿法除尘就无效,而应该选择干法除尘。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安装了袋式收尘器且一直保持运行状态,但是依旧发生了重大粉尘爆炸事故,主要原因就是收尘器的选择及设计不合理。

从车间布置看,一台收尘器至少处理24个工位的粉尘,对于轮毂这等大件抛光,每个工位所需的风量应不低于2000m3/h,考虑到损耗及效率,一台收尘器需要处理风量应不低于60000m3/h,按最大过滤风速3m/min计算,需要至少333m2的过滤面积,选择1m2的的滤袋333个,除尘器的体积至少在4m*4m*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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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昆山爆炸事故案例

江苏昆山爆炸已造成69人死亡伤者人数在统计

事故是惨痛的,伤亡是无情的。8月2日发生在江苏昆山的爆炸事故再次敲响了警钟。我们公司是面粉生产厂家,防火防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的工作。所以,我们一定要开展全员培训,提升防火防爆意识,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请各部门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8月5日前,结合粮油企业安全管理经验分享中的事故案例、发生事故的原因、防范措施等,对昆山爆炸事故案例进行全员培训。培训人数报到行政人事部。

2、8月6日前,维修部对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面粉厂、面条厂物流部对设备风险及作业风险THM等进一步分析梳理,确保在防火防爆方面风险辨识正确、措施完善、到位。整理后的材料自行存档备查。

3、8月6日前,加强承包商危险作业的监管,没有防护措施的、作业方案有缺陷的、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交底、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的,一律禁止作业;待各项手续复核后,方可进行作业。

4、8月6前,维修部对动火作业、面粉厂、面条厂、物流部对部门设备设施尤其是粉尘场所做一次自检自查。自检及整改记录存档备查。

5、8月5日前,行政人事部开展一次粉尘防火防爆检查。检查结果列入8月份安全环保月度考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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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粉尘单位检查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内蒙古根河市金河 兴安人造板有限公司“1·31”较大粉尘爆炸事故的

通报

安监总厅管四〔201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xx年1月31日6时8分,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金河兴安人造板有限公司发生粉尘爆炸事故,引发火灾。截至2月4日,已造成6人死亡、3人受伤,生产车间厂房严重损毁。

该事故企业成立于19xx年,现有员工360人,主要从事中密度纤维板的生产和销售。该公司生产纤维板的砂光(打磨)工艺所产生的木纤维粉尘为可燃性粉尘。据初步调查分析,该起事故是由除尘系统的收尘仓发生初始爆炸,引起生产车间内的粉尘发生二次爆炸,引发生产车间和库房的火灾。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调查。

这起事故是继江苏省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不到半年内发生的又一起粉尘爆炸事故,也是因除尘系统的吸尘设备设施发生初始爆炸,继而引起除尘系统及车间的系列爆炸,性质恶劣,教训十分深刻。事故暴露出以下问题:一是事故企业未吸取教训,无视《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冒险生产,违规作业,酿成事故;二是事故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没有按要求及时清理粉尘,除尘系统没有可靠的泄爆装置,防火、防爆措施不落实,事故隐患十分突出;三是有关地方安全监管部门虽排查出该企业为粉尘涉爆企业,但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未能及时查处非法违法生产作业情况。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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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近年全国粉尘爆炸事故情况

附件2

近年来全国粉尘爆炸事故情况

近年来,国内先后发生了10起有影响的粉尘爆炸事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教训十分深刻。

1.19xx年3月,哈尔滨亚麻纺织厂发生亚麻粉尘爆炸事故,造成58人死亡,177人受伤(其中65人重伤)。

2.20xx年2月河北省秦皇岛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玉米淀粉粉尘爆炸事故,造成19人死亡,49人受伤。

3.20xx年5月富士康集团鸿富锦成都公司抛光车间发生铝粉尘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16人受伤。

4.20xx年8月温州市瓯海区一栋民房在生产中发生铝粉尘爆炸,导致坍塌并燃烧,造成13人死亡,15人受伤。

5.20xx年2月5日10时发生在青冈县的黑龙江龙凤玉米有限公司淀粉包装车间爆炸,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和8人轻伤。

6.20xx年2月8日晚11时许,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史墅村华达化工厂发生金属粉尘爆炸。

7.20xx年4月16日10时许,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东陈镇双马化工有限公司硬脂酸造粒塔发生硬脂酸粉尘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9人受伤。

8.20xx年5月27日下午4时许,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辅料包装厂车纽车间除尘室发生粉尘爆炸事故,造成5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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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20xx年重大火灾事故统计

20xx年重大火灾事故统计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火灾等级标准如下:

一、火灾等级增加为四个等级,由原来的特大火灾、重大火灾、一般火灾三个等级调整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四个等级。

二、根据《条例》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标准,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火灾的等级标准分别为:

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1.14浙江温岭大东鞋厂重大火灾事故

死亡人数:17人

火灾时间:2014-01-14 16人

火灾地址:浙江温岭

火灾详情:20xx年1月14日下午14时52分,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台州大东鞋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达到800多平方米。温岭市市公安局消防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扑救。经全力扑救,17时40分,火已扑灭,现场救出20多名职工,所有被救人员正在医院中救治,初步确认,有16人死亡。浙江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总工会、省消防总队、省人民检察院和台州市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认定:事故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直接原因为位于鞋厂东侧钢棚北半间的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鞋盒等可燃物引发火灾。 调查组认为,事故的间接原因包括:大东鞋厂主体厂房未经消防审批,厂房内消火栓形同虚设;鞋厂内部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温岭市、城北街道及辖区派出所、杨家渭村委会等均存在监管不力,甚至放纵违章等。经调查,大东鞋厂建立以来,当地消防、派出所、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均未对该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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