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南京市“紫金人才计划”实施意见

南京市“紫金人才计划”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宁委发〔2011〕3 号)和《南京市推进科技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发展创新型经济的行动计划》(宁委发〔2010〕15号),以重大人才工程带动全市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形成人才竞争优势,率先建成人才强市,现就我市“紫金人才计划”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目标

紧紧围绕南京“三个发展”需要,紧贴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产业项目,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大力引进国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充分释放区域科教人才优势,自20xx年起,以3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投入10亿元,重点资助10名顶尖人才(团队)、100名领军人才(团队)、1000名急需紧缺人才,实现以高端人才推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引领经济社会发展。

二、资助对象

(一)顶尖人才(团队)

在国际相关科技领域享有重要地位,拥有国际一流、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能够攻克重大技术难题,推动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取得重大突破的高层次人才。

(二)领军人才(团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担任重大科技项目首席科学家、重大工程项目首席工程师;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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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南京市“321”领军型创业人才计划简介

南京市“321”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简介

一、项目介绍

南京市以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和重点产业转型升级为导向,从20xx年起,用5年时间,引进3000名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其中,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1000名、港澳台及外籍创业人才1000名、国内高层次创业人才1000名。现已引入5批共2152名。

二、申报条件:

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际国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内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拥有市场开发前景广阔、高技术含量的科研成果;

(二)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成果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具有市场潜力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

(三)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能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在)宁创业。

其中,下列人员(同时满足公告中申报截止前设立企业个人投资额100万等要求)引进南京可直接列入申报对象(指可直接参加面试答辩,非直接入选):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江苏省“双创计划”入选者;

(二)在世界500强企业担任中级以上职务或中国500强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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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20xx年度南京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公告

20xx年度南京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公告

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才引领、科技创业,制度先行、园区先试”八项重点计划的通知》(宁委发〔20xx〕35号)、《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宁委办发〔20xx〕70号)的精神和要求,现发布20xx年度南京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简称“321引进计划”)申报公告。

一、申报对象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在南京行政区划范围之内注册(或拟注册)创新型企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国际国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内,主持过重要的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拥有高技术含量的科研成果、且具有产业化的可行性,并能够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二)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专有技术等),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国内领先、能够引领相关产业发展,具有产业化的可行性并能够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三)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所创办企业相关产业领域,能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在)宁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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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南京市“紫金人才计划”实施意见

南京市“紫金人才计划”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宁委发?2011?3 号)和《南京市推进科技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发展创新型经济的行动计划》(宁委发?2010?15号),以重大人才工程带动全市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形成人才竞争优势,率先建成人才强市,现就我市“紫金人才计划”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目标

紧紧围绕南京“三个发展”需要,紧贴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产业项目,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大力引进国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充分释放区域科教人才优势,自20xx年起,以3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投入10亿元,重点资助10名顶尖人才(团队)、100名领军人才(团队)、1000名急需紧缺人才,实现以高端人才推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引领经济社会发展。

二、资助对象

(一)顶尖人才(团队)

在国际相关科技领域享有重要地位,拥有国际一流、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能够攻克重大技术难

题,推动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取得重大突破的高层次人才。

(二)领军人才(团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担任重大科技项目首席科学家、重大工程项目首席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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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南京创业人才321计划”介绍

“南京创业人才321计划”介绍

“南京创业人才321计划”,即:用5年时间,大力引进3000名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重点培养200名科技创业家,加快集聚100名国家“千人计划”创业人才。

“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重点引进三类创业人才:一是国际国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内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拥有市场开发前景广阔、高技术含量的科研成果;二是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成果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具有市场潜力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三是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能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在)南京创业的。对特别优秀的人才及项目,我们将一事一议,不唯学历,不唯经历,注重技术水平和市场前景,努力让每一个优秀人才都能在南京实现创业梦想。我们将提供包括企业初创扶持、科教特色扶持、金融财税扶持和生活配套服务等四个方面15项政策。企业初创扶持,主要是解决初创期的启动资金、创业场所、工商注册和创投资金、融资担保等基本问题。对入选重点扶持项目的,我们将给予2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场所和不少于100平方米人才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根据项目需求,提供不低于300万元的创业投资和不低于300万元的融资担保。对入选扶持项目的,我们将给予1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场所和不少于100平方米人才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根据项目需求,提供不低于150万元的创业投资和不低于150万元的融资担保。科教特色扶持,主要是发挥南京科教人才优势,让入选者有机会担任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教授、研究员,保持与国际科技前沿的紧密联系;整合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提供入选者免费使用;由两院院士和知名专家提供创新指导,由成功企业家和科技创业家提供创业指导,帮助入选者提高创业成功率。金融财税扶持,主要是在企业初创后、孵化中、加速前,给予有针对性的金融财税优惠政策,助推企业健康快速成长。包括对创投机构投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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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20xx年度南京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公告及政策兑现补充说明

20xx年度南京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

引进计划申报公告

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才引领、科技创业,制度先行、园区先试”八项重点计划的通知》(宁委发〔2011〕35号)、《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70号)的精神和要求,现发布20xx年度南京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简称“321引进计划”)申报公告。

一、申报对象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在南京行政区划范围之内注册(或拟注册)创新型企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国际国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内,主持过重要的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拥有高技术含量的科研成果、且具有产业化的可行性,并能够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二)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专有技术等),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国内领先、能够引领相关产业发展,具有产业化的可行性并能够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三)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所创办企业相关产业领域,能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在)宁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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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南京市“321计划”人才引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南京市“321计划”人才引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南京市“321计划”人才引进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321计划”人才引进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才引领、科技创业,制度先试、园区先行”八项重点计划的通知》和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321计划”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引进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培养领军型科技创业家、集聚国家“千人计划”创业人才等的创业启动及税收扶持,以及其他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相关经费支出。

第三条人才引进专项资金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市、区(县)(包括园区,下同)两级财政分级承担。

第四条人才引进专项资金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和市财政局共同管理。

第五条人才引进专项资金的管理坚持“突出重点、绩效导向、专款专用、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 资助项目、标准和资金使用

第六条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主要面向海内外高层次创业人才,根据每年确定的人才资助计划,重点资助以下引进人才:

(一)“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

(二)“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入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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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20xx年度南京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公告

20xx年度南京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 计划申报公告

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才引领、科技创业,制度先行、园区先试”八项重点计划的通知》(宁委发〔2011〕35号)、《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70号)的精神和要求,现发布20xx年度南京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公告。

一、申报对象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在南京行政区划范围之内注册(或拟注册)创新型企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国际国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内,主持过重要的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拥有高技术含量的科研成果、且具有产业化的可行性,并能够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二)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专有技术等),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国内领先、能够引领相关产业发展,具有产业化的可行性并能够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三)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所创办企业相关产业领域,能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在)宁创业;

(四)申请直接进入综合评审的申报人,应同时符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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