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DIY 浪漫心形盒子的折法

DIY浪漫心形纸盒手工教程

来自:手工课 | 时间:2月5日

DIY浪漫心形盒子的折法

7:03

彩虹色的心形纸盒足够让人眼前一亮的了!收到这样的礼盒,整一年都会有好心情的感觉呢!教程里提供纸盒的模板下载,同学们可以大胆欢快的一起来DIY咯!

DIY浪漫心形纸盒手工教程 手工制作教程如下:

DIY浪漫心形盒子的折法

DIY浪漫心形盒子的折法

DIY浪漫心形盒子的折法

DIY浪漫心形盒子的折法

附模板:

DIY浪漫心形盒子的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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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折纸教学心得

折纸教学心得

折纸是一种材料简单、操作方便、效果显著的手工创造劳动,是深受学生喜欢的一种

小工艺。通过折纸活动,能锻炼手的触感和动作的准确性,培养学生的注意力;通过纸张

的千变万化,可以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

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一开始学习折纸的时候我们班的孩子兴趣是很浓厚的,但是掌

握的还不是很好,因为我们班的学生都是一年级的孩子,对他们还是有难度的。比如:1、

角和角边对边对不齐。2、折纸活动难度大,费了很大的功夫,可最后往往只有几个孩子

能掌握,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到最后,孩子和老师都失去了信心。3、折纸不灵活,过分

依赖老师的示范和指导。在折纸过程中教师的示范是一种引导和启发。有一部分的学生在

我上课示范的过程中思想不集中,东张西望,导致我示范之后还是不会折。因此,在折纸

的教育过程中要找到一种适合学生的学习方法。那怎么样才能使学生喜欢上折纸,愿意折

纸,并且能一步一步的把它折好呢? 在多次的观察和积累中,让我感觉到折纸不是一朝

一夕能练的,必须以激发孩子折纸的热情为目的,采取一些有针对的措施。

学习前我会让学生先看着我折一个作品,让学生仔细观看和感受,然后激起学生的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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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实用立体心形盒子的折法

实用立体心形盒子的折法

实用立体心形盒子的折法

实用立体心形盒子的折法

实用立体心形盒子的折法

实用立体心形盒子的折法

实用立体心形盒子的折法

实用立体心形盒子的折法

实用立体心形盒子的折法

1. 根据图示折纸,然后展开,制作边缘上的局部折痕。

2.折叠展开,上边的局部折痕。

3.折叠展开。

4.根据上面等分线,折叠展开。

5.重复第二步到第四步。

6.折叠,展开。

7.折叠,展开。

8.将圆点进行对折,折叠,展开。

9.折叠展开。

10.右边向后翻折。

11.圆点对折的局部折叠。

12.折叠,然后完全展开。

13.打褶。

14.左底角折叠。

15.旋转折叠。

16.折叠,展开。

17.旋转折叠。在圆圈所示的位置不需要压展平整。

18.折叠展开。

19.旋转折叠。

20.折叠,然后完全展开。

21.重复第十三步到第二十步。

22.将折痕形成的角二等分折叠,展开。所有都是峰痕。

23.折叠。

24.上角对半折叠,下角向内连续四折。

25.折叠,然后展开。

26.将预折痕聚合起来。

27.将边缘连续向内折叠。

28.心形的折纸盒子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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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听折剪纸活动后的心得与反思

听折剪纸活动后的心得与反思

阳谷县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 李恒柱

今天上午听了李老师的折剪纸活动课,听后有如下心得和反思:

一、教师对多媒体的利用越来越熟悉,越来越充分,效果越来越好。记得刚开始组织学生活动时,教师只是把需要折剪的内容在课件上展示出一步步的步骤,由于学生的观察力、理解力、想象力的限制,对于某些步骤到底如何做,学生还是看不明白,这时教师再通过语言告诉学生,费时较多,效率不高,效果不好。后来,教师干脆不用多媒体展示而改用教师一步步地教学生如何做。这样做比原来效率高点,但出现的问题是教师同一时间只能在一个地方,如果站在最前面,后边的同学看不见,如果站在中间,前面的同学看不见,这就需要教师在教室内来回走动。再加上纸长较小,有些同学看不清,造成有些同学做的慢,完不成任务。今天听课,发现李老师用上了多媒体自带的心意答系统,让学生看着教师如何做,然后学生一步步地跟着做。这样做的好处是一是消除了由于教师语言表达不清对学生造成的误解,二是不会造成由于教师站的位置不对而使某些同学看顾不见,三是由于教师的动作在多媒体上展示,不会使后面的同学看不清,从而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可见教师的水平是随着活动的开展以及对活动效果的反思而逐渐提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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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小学生学法心得体会

小学生学法心得体会

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逐渐增多,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前不久,学校组织我们观看了剧本《法庭内处》,故事内容曲折,感人至深,发人深省。一位十四岁少年因家中贫困被迫缀学,整天闲在家中无所事事,渐渐地就染上了赌的恶习,最后为了还赌债,竟失手杀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看了这部影剧,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是啊,现在青少年犯罪记录高得吓人,在21世纪的今天,我们伟大的祖国日益繁荣,航天载人飞船刚刚飞入太空,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怎么不让人忧心如焚呢?在我的身边也发生了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我的一位堂哥刚满十六岁,学习成绩很不错,但一批毒贩子却盯上了他,假装和他接近,逼他吃海洛因,结果害他染上了毒瘾,从此再也没有心思去读书了,犯瘾时,他要用钱去毒贩那儿买毒品,渐渐地一发不可拾。钱始终会用完,于是他向父亲要钱,父亲知道他是个好孩子,所以每次都给他。慢慢地父亲开始怀疑,直至最后不给他钱,他只好一直欠着毒贩的钱,有一次,毒贩对他说:没钱别担心,你如果愿意,我帮你。于是毒贩让他看准名牌轿车就和兄弟们一起抢它一把,这样就不用他还钱,还给他海洛因,被逼无奈,他趁四周无人,和毒贩们进行抢劫,没料当场就给警察逮住了,抓进了少教所,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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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九阴真经手游心法心得分享 实力高低重在心法

九阴真经手游心法心得分享 实力高低重在心法 心法是靠套路和内功共同来激活的,数量最少是4,一般都是三内功配一套路。40级

九阴真经手游心法心得分享实力高低重在心法

开通第一个心法格子,以后每10级开通一个,于是,我们拥有第一套心法的最低等级是50 接下来是最最重要的部分了,50级之前,我们必须要把前期准备工作全做好。不然到了50你不能第一时间激活,就等着被吊打吧。首先我们要鳖三内,这里以人最多的武当为例,每天刺探巡逻必做,夺书尽力就好。有些小伙伴吐槽巡逻难,那就找个好基友互刷,也就最多15分钟的事。把所有门派贡献毫不犹豫的换上清无极。这样,每天100点门派贡献打底,加上夺书的10-50点,我们保守估计,8-9天,做出三内,上清无极功。一开始送你的内功,建议只点到至多30层,过图用,在点就是浪费修为。做出上清之后,无脑一键全修上清

之后,我们在把所有的贡献全拿来做内丹术,注意,做出来就行了,不要管他。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是快速出上清,直接拥有30%的单剑伤害加成,最大限度节省修为,上清加的战力也是最高的。二是在50级之前拥有全部的三个门派内功。

好了,前期准备工作完成,相信三周过后,大众的平均等级也要50了。这时候很多人还在傻傻的进阶内丹术,或者用门派贡献兑换太极剑的残卷,并且和他人炫耀“看,我的太极剑已经三阶啦”这时候你就可以暗自嘲笑他,哼哼,愚蠢的地球人,让你不看战魂的攻略。~~我们在心法界面的格子里带上一层的内丹术和两仪护心,内功运上清,副(主)套路带太极剑,就可以激活肉成马之不死小强心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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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程序员编程艺术:面试和算法心得》第二部分算法心得

第四章 查找匹配

4.1有序数组的查找

题目描述

给定一个有序的数组,查找某个数是否在数组中,请编程实现。

分析与解法

一看到数组本身已经有序,我想你可能反应出了要用二分查找,毕竟二分查找的适用条件就是有序的。那什么是二分查找呢?

二分查找可以解决(预排序数组的查找)问题:只要数组中包含T(即要查找的值),那么通过不断缩小包含T的范围,最终就可以找到它。其算法流程如下:

?

?

? 一开始,范围覆盖整个数组。 将数组的中间项与T进行比较,如果T比数组的中间项要小,则到数组的前半部分继续查找,反之,则到数组的后半部分继续查找。 如此,每次查找可以排除一半元素,范围缩小一半。就这样反复比较,反复缩小范围,最终就会在数组中找到T,或者确定原以为T所在的范围实际为空。

对于包含N个元素的表,整个查找过程大约要经过log(2)N次比较。

此时,可能有不少读者心里嘀咕,不就二分查找么,太简单了。

然《编程珠玑》的作者Jon Bentley曾在贝尔实验室做过一个实验,即给一些专业的程序员几个小时的时间,用任何一种语言编写二分查找程序(写出高级伪代码也可以),结果参与编写的一百多人中:90%的程序员写的程序中有bug(我并不认为没有bug的代码就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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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法学方法论 读《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与《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

用六种法律解释方法阐释《民法通则》第52条和《继承法》第7条

思考问题:(1)8岁的将价值为500元的玩具送给乙,该行为的效力如何?(2)乙公司以国产牛肉为样品,伪称某国进口牛肉,与甲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该合同的效力?

(一) 语义分析方法

这两个思考问题涉及到民事行为的效力。具体是指《民法通则》第58条所谓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含义。同时,还应该比较《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无效合同”与第54条规定的“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法律解释始于文义,众所周知,法律概念其含义多种多样,对其进行解释时,应尊重语义,围绕语义进行解释。《民法通则》第58条所谓的“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即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民事行为是一种表意行为,区别于“事实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已经成立,但欠缺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不能按照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相对应。而其中所谓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其单独实施的民事行为若不能取得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应该无效。所谓的“欺诈”是指当事人之一方故意欺罔他人,使表意人陷入错误认识,并由此作出不合真意的意思表示。而所谓“胁迫”是当事人一方表示加害,使他方当事人之意志陷入不自由状态,作出不合真意的意思表示。所谓“乘人之危”是当事人一方利用对方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其接受某种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并作出违背本意的意思表示。而《合同法》第52条规定“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之合同”只有在损害国家利益之情形下,才是无效的,否则属于《合同法》第54条“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正确理解这三种行为,欺诈与胁迫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而乘人之危主要是一种不正义的行为,有悖于私法中的公平正义和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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