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知识产权观后感

论知识产权的保护与文化创新的矛盾

现在,世界各地正在围绕着知识产权的保护展开激烈的斗争,从音乐、影像到科学技术,大企业想要独占所有的使用权。另一方面,由于电脑、网络的普及,人们擅自将各种各样的内容进行复制共享。企业将一切都私有化,使消费者的每一步都需要得到他们的许可。我们保护了企业的知识产权让企业蓬勃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如果放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就等同于放宽了人们的想象力,又可以让文化得到更好的传播、创新。

现谈谈影片中说到创新的问题,在影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欧美一些发达地区,因为知识产权的保护机制非常完善,使得人们可利用的文化、知识大幅度减少,那么也自然的遏制了人类的想象、创新能力,影片中提到,一个句子、一个字甚至都可能使你背负侵权的罪名。因为在信息爆炸式膨胀的年代,很多人无意中通过转发信息、分享文章等都被扣上了侵权的帽子。人们被禁锢在一个牢笼里,不可能有任何的创新思想,不得摆脱。

再谈谈几乎没有知识产权可言的中国,各种山寨产品的出现,各种盗版音像的出版等等,这种现象使中国许多商家企业濒临倒闭,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被盗用,没有合理的监管部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近年来,甚至端午节、七夕节也成为了韩国的节日,并且该国已在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内注册,暂不论韩国行为的性质如何,我们是否应该反思我们的知识产权问题是否该被重视一下?一个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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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知识产权有感

知识产权的学习体会

在学习了专利与知识产权的通识课之后,我颇有体会,也掌握了一些有关商标法,专利法,和知识产权的知识,也知道了如何处理工作生活中发生的一些涉及专利与知识产权的事件。接下来,我将专门谈一下对学习知识产权的体会。

首先,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更进一步的讲解让我了解到,知识产权涉及的范围并非只是简单的几个汉字可以概括得了的,它从狭义上分,可以分为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从广义上分,又涉及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文学艺术作品,音乐作品,科技成果等等。我认为知识产权和专利权是能等同,但通过这次的课让我明白两者还是有显著的区别的。

其次,知识产权还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对于法律门外汉的我来说,原先只知道我们要尊重作者的辛苦创造,关于其作品的一切权利都归作者本人所有,跟其他人毫不相干不得侵犯。但事实上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作为与权利主体自身不能分离的没有财产内容的权利,的确完完全全属于那些作者们;而以一定经济利益为目的的财产权却是可以转让给与他人的。举例来说,人身权包括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等;而财产权包括版权、发行权、改编权、表演权、放映权、复制权等等权利。细细体会这两者的区分,我不禁有所领悟。最后,通过此次的学习,我明白了知识产权只保护作者对于作品的表达而不保护作者创作作品的思想。可是正确区分思想与表达并非易事,要论风格接近细节不同的作品是否真的侵权还需要根据情况个别对待,搞清哪些是思想哪些才是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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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知识产权读书笔记

知识产权读书笔记

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产权法的综合性和技术性特征十分明显,在知识产权法中,既有私法规范,也有公法规范;既有实体法规范,也有程序法规范。但从法律部门的归属上讲,知识产权法仍属于民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民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和法律规范大多适用于知识产权,并且知识产权法中的公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都是为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这一私权服务的,不占主导地位。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

专利权是指依法批准的发明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其发明成果在一定年限内享有的独占权或专用权。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就不再受法律保护。 传统的知识产权是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的总和,由于当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不断创造出高新技术的智力成果又给知识产权带来了一系列新的保护客体,因此使传统的知识产权内容也在不断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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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知识产权案例分析与个人感想

论文题目: 知识产权案例分析与个人感想

第二章 磨刀不误砍柴工

在新发明、新设计完成之时,要及时地申请专利保护,以防他人抢先申请专利造成自己投入的损失。而且企业必须在投入技术研发费之前就先查新再立项。企业创立品牌之初,就要前瞻性地考虑品牌国际化的问题,既要使自己的品牌标识、文字等具有国际性,又要防止被人抢注。原创表达是版权受到保护的基础,而“思想”是不受保护的。

案例:

第三章 兵马未动 粮草先行

市场销售好得产品一旦在市场上露面,就容易被他人仿造。企业要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所创造的市场价值,可通过申请专利,但一定要确保产品的“新颖性“,即未被公开。注册商标,再使用商标,特别是在进入一个国家之前,要先在该国注册产品使用的商标。登记版权,在遇到版权纠纷后,拥有版权局出示的版权登记证能够起到重要的证据作用。

案例:

20xx年、20xx年,张勇精选千余张自己拍摄楼盘图片,编辑成系列摄影集,名为《深圳名盘》、《深圳名宅》,分别由知识产权出版社、广东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出版发行,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20xx年,张勇发现,在南山书城销售的《景观设计绿皮书》(全套三册)中,收录了《深圳名盘》、《深圳名宅》中的数百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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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中国集成电路产业知识产权年度报告》读后感

《中国集成电路产业知识产权年度报告》读后感

近几年,受个人电脑行业的滑坡的影响,全球微芯片厂商所消费的原材料总价值首次下滑,降低到了471.1亿美元,降幅为2%。但是,我国半导体制造业发展的良好势头已经相当明显,在制造业方面,我国已经超越北美,成为全球最大的微芯片原材料消费国。原材料的消费能力代表着国家微芯片制造能力。这就意味着,中国市场上生产微芯片的厂商的数量和生产力都取得了增长,同时也说明中国微电子技术创新在近几年间取得了长足发展。以下是我阅读《中国集成电路产业知识产权年度报告》通过行业发明专利浅析中国近几年微电子行业技术发展。

近年来,在国家产业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带动下,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快速发展,产业规模迅速扩大,技术水平显著提升。20xx年度国内企业(和个人)申请集成电路专利所占比例为71.85%,高于在历年集成电路专利数量之和中所占的比例48.75%。大陆共获得集成电路授权发明专利4477件,占当年所有集成电路授权发明专利的48.71%,说明近年来国内的集成电路技术得到了较好的发展,在授权发明专利中所占比例得到较大提升。其中的设计类,制造类,封装类,测试类等分支行业技术创新都很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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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知识产权案例分析与个人感想

第九章 不正当竞争 自己防范

我们要学会正当防范市场上的不正当竞争,在当前不正当竞争中,最常见的是“傍名牌”、“搭便车”行为。企业在广告宣传中,如果忽略品牌而突出了品名,也非常容易被仿冒者利用。对产品的包装或装横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是企业有效防止“傍名牌”、“搭便车”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得措施和途径。另外,在先使用可以遏制“抢注”,但因为对在先使用并产生一定影响的商标的保护非常有限,所以企业还是要以先注册后使用为原则。

案例:

天津全兴体育用品厂成立于19xx年7月,经营范围为球类制造。19xx年11月28日,天津全兴厂受让取得了第1172438号“全兴”商标和1204441号“全兴及图”商标。该两商标原系天津市河东区津海体育用品批发部申请注册,有效期限分别是自19xx年5月7日至20xx年5月6日和自19xx年9月7日至20xx年9月6日,核定使用商品均为第28类运动球类。四川全兴足球俱乐部成立于19xx年8月28日,为社会团体法人,其业务范围为“组织比赛、专业培训、技术交流”,活动地域为四川省。全兴俱乐部在球队队服、宣传册、信封信笺等物品上广泛使用“全兴”、“四川全兴”和“四川全兴足球俱乐部”等字样及队徽等图案。19xx年11月21日,四川全兴足球俱乐部与南京运动器具厂签订一份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制作九七年纪念足球,南京运动器具厂有权使用19xx年全兴俱乐部队徽、吉祥物、球队队员、教练员肖像、签名及生产销售权。南京运动器具厂于19xx年5月开始在四川成立了成都销售中心,销售全兴肖像球、签字球,并在成都电视台进行宣传。19xx年10月,四川全兴足球俱乐部参加了“99全国体育博览会”,在会上展出了由南京运动器具厂生产的带有“全兴”字样的足球和篮球。19xx年天津市全兴体育用品厂以四川全兴足球俱乐部、南京运动器具厂侵犯其注册的“全兴”文字、图形商标专用权为由将两者诉讼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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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窃书为雅罪》读后感——中国古代因何无知识产权法

《窃书为雅罪》读后感

——中国古代因何无知识产权法

摘 要:尽管东西方的学者都将纸张、活字印刷和油墨的发明归功于中国人,但是,人们用浸染了油墨的活字在纸上创作的成果,在中国长久以来都得不到全面的保护①。中国古代并未产生现代意义上的知识产权法,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古代中国的帝制政治制度的影响,另一方面是中国的文化传统的影响。

关键词:窃书为雅罪;中国古代;知识产权法

鲁迅先生在自己的短篇小说《孔乙己》中对孔乙己偷书用了“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为自己的偷书行为辩护。安守廉先生取“窃书不算偷”之意为自己的书来命名为《窃书为雅罪》。虽然意义已与原语不同,但是对于中华文化中的知识产权法却是意义深刻。《窃书为雅罪》是一部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论纲。安守廉从一位西方法学家的角度,洞若观火,对中国的这段历史做了经济、政治、文化上的梳理,正面提出了自己的评论,甚至对某些有违法治的现象旗帜鲜明的提出了批评②。

按照罗素一脉的知识论研究,知识随着它的“编码化”的难易程度,可以大致区分为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我们一般谈论的都是显性知识,有的可以被文字描述,有的甚至可以被抽象成规则、定理,这样的知识规模已经无比庞大。 而隐性知识的数量远比显性知识多得多。隐性知识中,有一部分是内省的知识,自我体验的知识,这部分知识可能永远无法与人交流。另一部分可以称作“默会的知识”,就是只有在人际交往、言传身教中才可能有所体会。一个真正亲炙大师的学生,从老师身上学到的“默会知识”肯定远远超过显性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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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常德市中级法院旁听知识产权案有感

常德市中级法院旁听知识产权案有感

4月6日,湖南文理学院大二法学学子开始从原来的模拟法庭走向了真正意义的法庭。我们去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了一起关于知识产权纠纷的案件,本案原告是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下称音协),被告是常德市梦幻星空娱乐城,纠纷为原告认为被告侵犯其《豆浆油条》 等13首音像制品的著作权,要求被告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且支付相应费用。以原告就被告原则,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旁听完这起民事诉讼案后,本人感触颇深。一个案子不仅要涉及到法律上程序法的具体规定,还要求懂得案件事实所涉及的知识面,所以深深觉得要成为一个优秀的法律人并非易事。现我就原告的适格,被告是否侵权;对整个程序的感受;对律师的看法;对本案的总体感觉来谈一下。

一,关于原告的主体是否适格,被告是否侵权。

原告音协是经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准成立、民政部注册登记的我国唯一音像集 体管理组织,依法对音像节目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实施集体管理。音协与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通过信托授权合同依法取得《豆浆油条》等首歌的著作权,音协对其有复制权,放映权,传播权,如发生纠纷,音协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由此可见,在此案中,我认为音协作为本案主体资格毫无异议,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并且承担相应义务。被告常德市梦幻星空娱乐城不承认侵权,指出长沙华城文化有限公司为其提出MTV点播系统技术支持,并且称不知向谁交费,确实这也是问题的关键。我搜索的大量资料显示,很多类似的娱乐城与音协都有类似的纠纷发生,有的确实承认自己侵权,但应向谁交费更是不知,这样一来侵权问题就转化为交费问题了。但这也确实是一个问题,它的解决,对于原告来讲,应该规范收费系统,收费标准;对于被告来讲,也可以少惹官司,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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