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民事代理词范本

民事代理词范本

民事诉讼代理词范本

审判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重庆##律师事务所接受李某的委托,指派##、##律师代理李某与重庆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代理律师结合本案的事实及庭审情况,发表以下代理意见,敬请法庭考虑并予以采纳为盼。

关于李某与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李某与某公司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及20xx年12月28日协议的有效成立、合同履行的事实情况等案件事实部分没有争议,该案主要争议在于对20xx年12月28日协议第三条部分关键词语的理解,即“房屋的产权证”以及“办理”应当如何理解。 20xx年12月28日协议第三条约定:“业主李某所购房屋的产权证力争在两年内办理完毕,如果两年内未办理,赔偿业主李某人民币伍千元整”。

代理律师认为:

一、“房屋的产权证”应当指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两证,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完毕就应当指办理完毕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两证。只有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两证办理齐备,才符合该合同约定的“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完毕”的意思表示。本案中,被告截止20xx年12月31日才办到李某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20xx年才办到土地使用权证。明显超过双方约定的办理完毕房屋权属证书的时间范围,已经构成违约。代理律师将具体的法律依据与理由陈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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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民事代理词范文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皋城市玩野律师事务所 接受本案原告朱杭的委托,特指派我担任他的诉讼代理人。代理本案后,我查阅了案卷,向有关方面进行调查,刚才听取了法庭调查情况,对本案有了较全面的了解。现我就案件事实,对本案理出以下代理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1、被告皋城市长阔出租车公司的被告主体资格适格。

被告皋城市长阔出租车公司确为19xx年8月1日与付建启签订劳动合同。付建启受雇于该出租车公司至今。

2、20xx年8月21日晚凌晨1点左右,原告在东环广场搭被告雇员付建启的出租车去双井姐姐家里。在开到东便门桥北50米被被告付建启赶下车,当时原告浑身哆嗦、口吐白沫、满头大汗,原有的癫痫病复发,付建启未尽司机的合理的救助义务,把原告遗弃在桥东100米处得马圈处。原、被告双方形成客运合同关系,作为承运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我国《合同法》专门在第301条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旅客发生患疾病、分娩、避险等紧急情况时,承运人有应当尽自己的能力帮助旅客脱离危险、减少损害或者采取其他适当救助措施的义务。而被告违背了这一法律规定,也违背了作为出租车司机所应有的职业道德,因此被告方司机的行为是承运人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表现,应对此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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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代理词范文

 

刑事代理词制作

  一、文书的制作要点:

  1.引言。写明代理律师代理该项诉讼的法律依据和事实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审级。

  2.正文。第一,叙述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并运用充分、确实的证据加以证明;第二,在引用相关法律条款并运用犯罪构成理论、相关知识论证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合法性和必要性;第三,从行为知识背景、心理等方面分析被告人犯罪的动机和原因,向法官、陪审员阐述该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和社会造成的严重后果与社会危害性。

  3.结论和诉讼请求。

  二、格式:

  刑事代理词

  前 言

  (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申明理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出代理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明代理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

  代理意见

  (是刑事代理词的核心内容。刑事代理人为维护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对被害人的侵害行为构成了犯罪,并提出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因此,通常要对被告人侵犯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具体行为进行叙述,并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罪名,有无从重的法定条件以及受到侵害的被害人的个人情况等问题上展开论述,以配合和支持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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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民事代理词范文

代理人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天津市德利信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李桂芝的委托,特指派我担任李桂芝的诉讼代理人。代理本案后,我查阅了案卷,向有关方面进行调查,刚才听取了法庭调查情况,对本案有了较全面的了解。现我就案件事实,对本案理出以下代理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被告主体资格适格。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确为20xx年4月9日与原告李桂芝签订保险合同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天津市分公司,该事实由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打印单、变更企业名称申请及企业名称核准变更通知书等证据予以证明。

二、原告李桂芝与被告签订家庭财产保险合同后至20xx年12月2日家中财产被盗期间,按照合同的规定尽到了交纳保险费的义务、如实告知义务和事故发生后的通知义务。

原告李桂芝在朋友身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朋友王振铎的介绍下,分别于20xx年4月9日及20xx年5月12日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宋书盟签订了两份家庭财产保险合同,并分别交纳保费人民币50万元、20万元,共计人民币70万元整。并在签署第二份财产保险合同前,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宋书盟强调了其第一份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中包括其于20xx年5月12日在香港东方钟表珠宝首饰行购买的价值168000元的劳力士18K金表和价值288000元的劳力士18K金钻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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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一审代理词范本

代 理 词

审判长、审判员:

我们x x市方圆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贾x x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原告贾x x的诉讼代理人。代理本案后,我查阅了案卷,向有关方面进行了调查,参加了本案的各项诉讼活动,对本案有了全面的了解。现在,我根据诉讼代理人的职责,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发表如下代理词,供合议庭参考。

经过法庭对本案的审理和调查,在座的人们看到或听到了这样一个血淋琳的事实:19xx年3月8日餐桌上一声巨响,使一个花季少女美好而平静的生活被粉碎了,使一个普通和睦家庭的安定生活被粉碎了。在卡式炉爆炸中,年仅17岁的原告贾国字面部和双手严重烧伤,虽经抢救脱离了危险,但深二度至三度的严重烧伤使其面部容貌被毁、手指变形留下永久残疾。对于这一残酷的事实,原被告各方均予确认,我们现在所面对的是造成原告的伤害者应如何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问题。

第一,关于本案物质损失的确定。

通过质证,原告已经受到的肉体伤害和物质损失,历历在目,不容否认,加害人应承担不可推卸的赔偿责任。本庭各方代理人都在通过自己的努力,最大限度地维护所代理方的利益,以减少或免除可能要承担的赔偿责任。但是根据法律的精神和人们的善良愿望,这种致人损害的行为都是不可原谅的。受害人的损失远远不仅局限在已经支出的各项费用上,在今后的日子里,还将为弥合难以治愈的创伤付出更多的物质代价,这些开支远非是一个普通百姓家庭能够承受的,因此,凡因治疗由于被告产品造成的人身伤害所付出的各项物质开支均应由被告负担。因我国《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医疗费既包括前期治疗的费用,也包括现期正在治疗的费用,还包括远期治疗的费用。尽管未来开支纳数额带有不确定性,但受伤惨重的原告,今后需要治疗、必应治疗、必须支付大量的开支则是必然的,不可逆转的。因此法庭在栽量今后治疗等费用时,应充分考虑原告所受伤害的严重性,手术治疗的复杂险和费用支出的必然性等诸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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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代理词范文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山西泽晋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张志强法定代理人周秀花的委托,指派律师王国昌、武俊华担任其一审阶段的特别授权代理人。接受委托后,代理人认真查阅了案卷材料,进行了必要的调查了解,刚才又参加了法庭调查。代理人认为被告对原告所受伤害无过错,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责任。现依法发表以下代理意见,供法庭评议案件时斟酌采纳。

一、本案的基本事实,双方没有争议

本案的基本事实是:原告与被告是同学关系,从初中一年级到事件发生时高中一年级已经连续在一个班读书五年之久,关系不错。20xx年5月12日下午18点放学后,原告推自己的自行车走出五中校门时,正好被告没有骑车,于是被告要求原告顺路带自己一段以方便回家。被告讲“原告的技术好,原告带被告吧”,于是被告骑上原告的自行车尾带原告回家。当行至义井坡下义井加油站对面时,原告在被告正常骑驶自行车的情况下从后座掉下,致原告左脚趾受伤、下颌受伤。庭审中通过原告陈述查明:原告是在自行车行驶过程中自己的脚绊在高出地面的井盖沿导致掉下车受伤。

另外:原告在事发当天已经年满18周岁,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被告比原告小一岁,在事发当天还不到十八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上事实,双方当事人没有任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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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民事代理词 范本

代理词(民事一审用)

审判长、审判员:

依照法律规定,受原告(或被告)的委托和ХХ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担任原告(或被告)ХХ的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活动。

开庭前,我听取了被代理人的陈述,查阅了本案案卷材料,进行了必要的调查。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阐明案件事实、诉讼请求的依据和理由,或阐明反驳原告起诉的事实、诉讼请求的依据和理由)。

······(提出建议)。

ХХ律师事务所律师ХХ

Х年Х月Х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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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劳动关系争议案代理词-范本

劳动关系争议案代理词

审判员:

经过法庭调查,本代理人认为原、被告的劳动关系成立,应予确认,其理由如下: 国家劳动人事社会保障部鉴于一些用人单位特别是一些个体工商户为逃避责任,雇佣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双方的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耒不利影响这一实际情况,发出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以下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本案原、被告完全符合劳社部规定的情形:

1、被告的工商登记情况证明被告是经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符合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原告是成年人,符合劳动者的主体资格。

2、从20xx年起,被告聘用原告为被告的管道工,受被告劳动管理,从事被告安排的为被告客户安装管道劳动,被告给原告的工资报酬20xx年农历11月前为每天40元,20xx年农历11月后为每天50元。

证人李木水证言证明,20xx年他向被告买耒水管等材料,被告沈君福放的样,被告二次安排原告为他家安装,弯头、接头等材料原告从被告店里带来,安装完毕后,材料连安装费他与被告一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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