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股东协议范本

                                             股东协议范本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 。本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公司住所地为:
   第二章 宗旨以及经营范围
   第四条 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五十万元。
   第七条 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
   甲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乙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丙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丁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 天内,必须按协议办理认缴出资的手续,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 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
   (四)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 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 股份;
   (六) 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 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八)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第十条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 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 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 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 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六) 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七) 保守公司秘密。
   (八) 《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股东会
    第十一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 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每一元人民币为一个表决权。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务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按本协议规定按时召开。
    临时会议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但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载明的权利。
    股东经通知后既不参加股东会又没有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
    如有恶意或明显故意不通知部分股东而召开股东会,致使部分股东未能参加股东会时,该次股东会所作决议无效,应重新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
    第十五条 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决议上签名。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应妥善保存。
    第六章 董事会
    第十六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经营支出 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长签字批准。
    公司不设立副董事长。
    第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缺任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长的职权。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实行三分之二多数成员通过原则。
    董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重大事项,也可随时召开。
    第十八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应于 日前通知董事、总经理、监事,如遇紧急情况,可提前 小时通知,如上述人员经两次以上通知且推迟一次会议时间后仍不参加会议,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董事会所作决议有效。
    董事会会议应制作会议纪要和董事会决议,参加会议人员均应签字。
    第十九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 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配置;
    (九) 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宜。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 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和说明
    (十二) 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并在适当时候及时向股东会报告。
    第七章 监事制度
    第二十条 公司设监事一人,由乙方担任公司监事。
    第二十一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及经理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违反公司法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对其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 总经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丙方担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具体经营活动,行使下列职权:
(一)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 主持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
(三)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 拟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六) 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八) 决定正常经营所需的财务开支(如单次或一定期限累计超过必要的额度,由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决定开支)
(九)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章 股东转让出资以及股权转让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投资,但可依法转让出资。
    第二十四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资。
    第二十五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六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十章 公司增资以及增加股东
    第二十八条 公司允许按照《公司法》规定增加股东人数,但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二十九条 增加股东的程序、出资额、出资折算比例等具体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方案,交由股东会表决通过。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十一章 财务核算及利润分配
    第三十条 公司依法建立财会制度。具体制度由执行董事或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股东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一条 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的一切凭证、单据、账薄、报表用汉字书写。
    第三十二条 利润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并提取三金后的纯利润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红,股东的投资逐年以利润分配的方式进行回收,股东不得随意撤回投资。
    第三十三条 公司注册成立前各股东所花的开办费用计入股东的出资额,股东足额认缴出资的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后,各项开支计入公司费用,从公司注册资金中支出,股东个人不再承担公司支出费用,股东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所花的实际费用由公司予以报销。
    第三十四条 利润分配每个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如公司经营亏损,则依法进行亏损弥补。
    第三十五条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由董事长于每年 月 日之前送交各股东,如有亏损,应作亏损原因的详细书面说明。
    第三十六条 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包括下列财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 资产负债表
(二) 损益表
(三) 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 现金流量表
(五) 财务状况说明书
(六) 债权债务清单,包括发生时间、履行期限、数额、发生原因等项内容;
(七) 亏损原因说明书。
    第十二章 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七条 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 …… 余下全文

篇二 :股东协议书范本

股 东 协 议 书

股东: 身份证号: 股东: 身份证号: 股东: 身份证号:

第一章 总则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公司名称为:天津派客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公司所在地为:天津市河西区前进道与荔湾路交口化工俱乐部4层

本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 宗旨以及经营范围

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以及比例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佰万元。

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

…… …… 余下全文

篇三 :公司股东协议书

股 东 协 议 书

第一章 总则

张、刘和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广州联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张,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刘,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丙方:谭,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广州联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46号金豪商务大厦2003-2005室。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张。

第五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整(rmb元整)。

第七条 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出资额:人民币万元整,出资方式:货币;

…… …… 余下全文

篇四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协议书范文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协议书范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过各股东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具体事项制定协议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第二条 公司主要经营 。公司住所拟设在 市 路。公司的经营期限以工商部门核准的为准。

第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与目标: 。

第四条 公司股东共 个,分别为:

甲方:

乙方: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金及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 元。

甲方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金的 %,全部以货币出资。

乙方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金的 %,全部以货币出资。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公司在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条 各股东须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第七条 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每迟延一日,每日以不足出资额部分的万分之二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 …… 余下全文

篇五 :股东协议书样本

股东合作协议书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公司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 元, 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

1、启动资金元

(1)甲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 ,

(2)乙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 ,

(3)丙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 ,

(4)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 …… 余下全文

篇六 :多股东入股协议书范本

入股协议书范本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其他方:

地址:

联系电话:

应三方共同要求,三方作为投资人共同投资人民币______万元共同经营__________公司,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总则

1﹒1﹒ 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获准从事经济活动的,其总公司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济南市;。

1﹒2﹒ 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同意以资金和实物折合入股方式加入成立公司,成为公司股东之一。甲方和乙方和丙方(以下简称三方) 同意抱着诚挚的态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条 公司名称和地址

2﹒1﹒ 公司的中文全名称:

2﹒2﹒ 公司的英文全名称:

2﹒3﹒总公司注册地点设在

分公司地点为

第三条 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3﹒1﹒ 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进行环境设计和提供装饰服务而获得公司满意的利润为指标。 身份证: 身份证: 身份证: 身份证:

…… …… 余下全文

篇七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

股东合作协议书

本协议基于《********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基础上所订立。

第一章 ㈠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四方对《淮北市拓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出资和公司所有股东参与公司的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股东各方以第二章为准)

㈡合作基础

公司名称及性质:

①公司名称为:《淮北市拓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___ 年___ 月___ 日,属合伙经营企业;

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④本协议生效后,原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中的股东权益和义务仅对甲乙丙三方有效; ⑤本协议生效后,所有签订各方均为公司的股东之一,原《股东合作协议》作为本协议的副本,公司所有事宜均以本协议为基准;

⑥本协议经过《*********有限公司股东会第2012080001号决议》全票通过;

第二章 股东各方

…… …… 余下全文

篇八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协议书范文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协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过各股东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具体事项制定协议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河南省猛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第二条 公司主要经营互联网销售。公司住所拟设在郑州市____路。公司的经营期限以工商部门核准的为准。

第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合作共赢 。

第四条 公司股东共 __个,分别为:

甲方:

乙方: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金及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____ 元。

甲方出资 ___元,占注册资金的___%,全部以货币出资。 乙方出资 ___元,占注册资金的 ___%,全部以货币出资。

第六条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时,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东在接到转让股权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