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答辩状范本

答辩状

答辩人:##县##制衣厂 地址:##西镇##路##号 法定代表人:## 厂长

因原告##特产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县##制衣厂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20xx年4月16日签订了一份来料加工承揽合同(合同号为###--3),答辩人已按约定完成了加工义务,现被答辩人却在该合同履行后近一年时才向我厂提出质量问题,并起诉我厂要求赔偿所谓的退货“损失”,这与事实不符,更不符合法律规定.

1、 答辩人已按约定认真履行了合同义务.因被答辩人面料的采购,工艺单及加工费的高低等问题致使原定于20xx年4月28日交货到慈溪工厂的期限延迟,20xx年5月14日被答辩人代表即检验员##来传中也表示了迟交意思.20xx年5月18日该货完工并于当日由##按合同第五条的验收方式检验合格后装箱发货,##也于20xx年5月20日出具了欠条,言明结欠我厂的28000元加工款在5月26日付清.之前,被答辩人也并未告知也未向我厂提供被答辩人与外方签订了所谓的出口合同这一事实;双方20xx年5月19日对帐目结算,检验均无异议且达成一致意见后至今,被答辩人一直未向我厂提出过书面异议,现又何来质量问题?答辩人认为:本案不排除被答辩人自行将睡衣污损伪造有质量问题而索赔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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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民事答辩状范文20xx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被告):XXX

住所地:XXXXXXx

被答辩人(原告):XXXXX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X 职务: XXXX

住所地:XXXX

因被答辩人XXXXX公司诉答辩人XXXXX所谓物业合同服务纠纷一案,答辩人于20xx年XXXXX月XXXXX日收到贵院送达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起诉书》以及开庭传票。为进一步澄清事实,分清是非,答辩人现依法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 诉讼主体不合法。根据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京政容发〔2010〕61号“第一条” 根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各供热单位应当和居民采暖用户直接签订书面供热采暖合同。因历史原因,各供热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自治组织签订的居民供热采暖合同、采暖费代收代缴协议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与采暖用户签订的供热采暖合同,应当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修改、调整或解除。截止目前,我与XXXXX公司未修改或签订供暖、制冷合同,我与供热公司供暧/制冷费多交少交,XXXXX公司无权向 1

法院起诉我。

二、 原告提交的诉讼请求计算依据不符合北京市相关文件。根据《关于调整我市民用供热价格 和热电厂热力出厂价格的通知 》京价(商)字〔2001〕372号文件,燃油(柴油)、燃气(天然气、煤气)、电锅炉供应的民用供暖价格由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28元调整为30元,其它供应对象仍为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35元。因XXXXX室的房产证标明的房屋属于公寓(住宅),供热公司应按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30元计算供暧及制冷费。且XXXXX室就是按这个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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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民事答辩状(范文参考)

民事答辩状(范文参考)

答辩人:陈某,男,19××年××月××日生,汉族,住××省××县××镇××号。

被答辩人:王某,女,19××年××月××日生,汉族,住××省××县××号。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所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具体答辩如下:

被答辩人所称答辩人因家庭生活用钱向被答辩人借款人民币三万元这一说法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事实是被答辩人向答辩人支付工资款,且被答辩人至今尚欠答辩人工资款人民币四万元。

20××年4月,答辩人经李某介绍,承包由被答辩人王某等3人(以下简称工程甲方)转承包的位于 的部分工程,具体负责4号楼的土工工程施工。工程甲方承诺于工程结束后一个月内向答辩人支付全部工程款七万元。工程于20××年5月20日完工后,工程甲方仅支付工资款三万元,尚欠答辩人四万元工资款未支付。此后答辩人多次催促被答辩人等工程甲方对工程予以结算,以便支付剩余工程款,工程甲方始终不予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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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答辩状范本

答 辩 状

答辩人:洛阳市翔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就何贵春诉答辩人、韩小鹏、钱学义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发表如下答辩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一:原告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依法应驳回起诉。

豫C-67631,豫C-6538挂车的实际车主韩小鹏、钱学义在原告起诉后向答辩人提供了一份该二人20xx年11月21日签订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经答辩人辨认,该合同上并没有原告的签名与盖章,而只有钱学义与新疆哈密市北出口顺通货运信息部的签字与盖章,这说明本案的运输合同的缔结双方是豫C-67631,豫C-6538挂车的实际车主韩小鹏、钱学义与新疆哈密市北出口顺通货运信息部,原告不是该合同的当事人,与本案没有利害关系,依法应驳回起诉。具体原告与新疆哈密市北出口顺通货运信息部存在何种法律关系,与本案无关,原告如有损失,应向新疆哈密市北出口顺通货运信息部主张权利。

二:答辩人不是 豫C-67631,豫C-6538挂 货车的所有权人,也未与原告签订任何货物运输合同。

豫C-67631,豫C-6538挂车系韩小鹏及钱学义二人出资购买,入户在答辩人单位经营,双方签订有货车经营委托合同,约定该车由其二人以自己的名义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答辩人并不介入车辆的营运,也不控管车辆,答辩人只是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代办相关车辆审验等手续,并不从中获取任何利益,更不是车辆的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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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民事答辩状的范本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填写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委托代理人: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       电话:

被答辩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答辩人于____年___月___日收到贵院转来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因______合同纠纷一案的《应诉通知书》和《民事起诉状》副本及有关材料,现就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提出答辩意见如下:(答辩事由)

一、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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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民事答辩状范文

民事答辩状范文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代表何××,公关部经理。

案由:上诉人张××因房屋拆迁一案,不服××市××区[19××]民字第19号的判决,提出上诉。现答辩如下:

答辩理由:为了适应本市商业发展的需要,我公司于19××年12月向市城建规划局提出申请报告,要求拓宽新建丝绸百货大楼前面场地150平方米。市城建局 于12月25日以市城建字[19××]71号批文同意该项工程。同年在拓宽场地过程中,需要拆迁租住户张××一户约18平方米的住房,但张××提出的要求 过于苛刻。几经协商,不能解决。答辩人不得已于19××年1月××日投诉于××市××区人民法院。××市××区人民法院于19××年2月以[19××]民 字第19号判决书判处张××必须于19××年3月底前搬迁该屋,并由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提供不少于原居住面积的房屋租给张××居住,但张××仍无理取闹。 据此,答辩人认为张××的上诉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一、张××说我们拓宽新建丝绸百货大楼前面的场地是未经批准的。这是没有根据的。一审法庭曾审查过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要求拓宽新建丝绸百货大楼前面场地的报 告和市城建局城建字[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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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民事诉讼答辩状格式及写作要求、范文

民事答辩状

一、民事答辩状说明:

民事答辩状,是民事被告、被上诉人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起诉或上诉,阐述自己认定的事实和理由,予以答复和辩驳的一种书状。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或被上诉人,被告或被上诉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提出答辩状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不是诉讼义务;但被告人或被上诉人逾期不提出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民事答辩状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其与答辩人的关系;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答辩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应在其项后写明代理律师的姓名及代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3.答辩缘由。写明答辩人因××一案进行答辩。

(二)正文

1答辩的理由。

应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进行反驳与辩解。被上诉人的答辩主要从实体方面针对上诉人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请求事项进行答辩,全面否定或部分否定其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从而否定其理由和诉讼请求。一审被告的答辩还可以从程序方面进行答辩,例如提出原告不是正当的原告,或原告起诉的案件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或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说明原告无权起诉或起诉不合法,从而否定案件。无论一审被告,还是二审被上诉人提出答辩理由,要实事求是,要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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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答辩状范本

答辩状

答辩人姓名赵仲璇,女,19xx年01月22日出生,汉族,答辩人李昂,女,19xx年9月29日出生,

被答辩人何非,男,19xx年5月24日出生,汉族,居住于上海市与原佳日酒店公寓3—302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被诉职务侵占罪一案,进行答辩如下:

首先,公诉方认为我当事人何非犯有职务侵占罪,依据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其前提是当事人应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我当事人何非在20xx年4月25日食欲上海林峰自控设备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已不是上海林峰自控设备有限公司的职员,所以并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并且我当事人并不是以侵占这批货款为目的的,只是在林峰公司扣欠我当事人工资及提成的情况下的无奈之举。在被抓捕后,我当事人也积极配合调查,没有反抗行为。同时控方指出,我当事人何非在离职时签订了销售人员责任书,我方对于此责任书的性质提出质疑(这个就要用到劳动合同法和合同法,我还没翻呢,先空过去....) 其次,对于证人的证言的真实性我方提出质疑,在耿玉玲、陈凯、高英的证词中关于与何非商定提成款和津贴的部分存在问题,在证人的证词中指出,我当事人何非对于计算自己的提成款和津贴表示认同,但是由于考虑不周,未让我当事人在上面签字。我方认为,林峰公司的副总经理和商务部经理都在场,他们是具有专业知识的,在这方面应该不会出现考虑不周的情况,有可能是并未与我当事人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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