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有关就业的论文:有关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法律属性的思考

有关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法律属性的思考

摘要国内就业机制的变化使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受到社会各界关注。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性质、高校在其中的法律地位及违反就业协议书的法律责任等问题已成为争议焦点。由于法律对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性质及高校的地位等尚无明确的规定,在实践中产生了诸多的矛盾和纠纷。本文仅就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法律属性作初步探讨。 关键词就业协议书 法律责任 法律性质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是我国就业机制由计划向市场转型中的产物。《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24条明确规定:“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订的协议无效。”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基本内容的大致认可。目前已成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义务关系的主要书面形式,是高校及教育行政部门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由于法律对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性质、高校在其中的法律地位,以及违反就业协议书的法律责任等问题尚无明确规定,在实践中产生了诸多的矛盾和纠纷。明确就业协议书的性质,理清高校在就业协议书中的法律地位,规范就业协议书的内容,已成为毕业生就业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 …… 余下全文

篇二 :企业与员工签订的保密协议的法律性质

企业与员工签订的保密协议的法律性质

企业与员工签订的保密协议的法律性质如何?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是劳动合同还是民事合同?

劳动合同不同于民事合同。通常认为劳动法是社会法,有国家干预的功能。劳动法调整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具有从属性,劳动合同实行“权利义务约定与法定相结合”原则,以法定内容对劳动合同双方约定进行合理限制。而合同法是民商法,以主体地位平等为原则。民事合同尊崇“权利义务约定”原则,即“意思自治”原则和“契约自由”原则。

鉴于劳动法领域对保密协议的规定,有人认为,商业秘密即便约定在劳动合同之外,即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也是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不论是约定在劳动合同中,还是作为补充,其法律性质均为劳动合同性质。

企业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签订的保密事项作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由劳动法律规范调整。但不应简单得把所有企业与员工签订的保密协议都界定为劳动合同。有些情形下企业与员工签订的保密协议应理解为民事合同,受《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调整。如:

1、企业与员工签订的保密协议常常不只约定员工在职时的保密义务,通常还会约定到员工离职后的保密义务。离职后的员工与企业没有从属关系,是平等的主体。

…… …… 余下全文

篇三 :毕业生就业协议

目录

一、大学生就业协议书的概念及内涵?????????????????????1

二、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存在的法律问题????????????????2

(一)学校作为一方当事人处境尴尬???????????????????2

(二)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性质尚未明晰化?????????????????3

(三)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权利义务不明确????????????????3

(四)就业协议书的内容不能与劳动合同紧密衔接?????????????3

三、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相关法律对策????????????????4

(一)重视保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4

(二)彻底转变高校的角色,使其从一方当事人转变为监督签证机构?????4

(三)健全和完善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法律法规体??????????????4

(四)界定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性质为预约合同

(五)明确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发生纠纷时的法律适用问题?5

(六)国家应改变原有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建立一个长远的、观察性机制??5

(七)理顺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关系,做到相互衔接,前后一致?????6 参考文献?????????????????????????????????6

…… …… 余下全文

篇四 :就业协议法律效应

三方协议的法律问题浅析

管理科学071班 钟伟光 20072636

摘要:三方协议是我国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产物。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我国的大学毕业生都是由国家统一分配的,因为是国家统一计划分配就没有必要签订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参与的就业协议。那个时期在大学生就业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作用的是派遣证。而随着我国大学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的进行,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制度由原来的国家统一计划分配逐渐向市场化方向转变。政府和学校的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鼓励和引导大学毕业生自主就业,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下与用人单位就毕业后的工作问题达成一致。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从计划走向市场的过程中,在毕业生就业完全市场化还没有实现的情况下,政府和学校需要一个过渡性的手段来对大学生的就业过程进行监管,三方协议就是这种需要下的产物。

关键字:大学生就业, 三方协议, 法律问题

何谓就业协议书,是普通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为了确定录用或就业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目前我省使用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是由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印制发放的,一式三份,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各执一份,也称为三方协议。

…… …… 余下全文

篇六 :大学生毕业就业协议的性质

大学生毕业就业协议的性质

徐兴民

大学生通常在毕业前开始求职,用人单位通常是在同期开始招聘工作。双方达成合意,通常会订立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中允许约定违约金,毕业生对此产生了不小的担忧。《民法通则》与《劳动合同法》在违约金的约定方面规定不同,故涉及毕业就业协议中违约金的纠纷会经常出现。

本文拟就就业协议的性质进行分析。

高校学生在毕业之前,因其仍是在校学生,不具有劳动法意义上的主体资格,毕业生就业协议并非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合同,而只能视为一般的民事协议。毕业就业协议的功能在于确保协议一方当事人按照协议的约定,在符合了就业主体资格的情况下,到对方或者对方指定的地点工作。此外高校学生在毕业之前参加社会劳动,比如在企业实习,不需签订劳动合同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不纳入失业登记,不享受失业救济。

对于就业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民法通则》第11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

数额的违约金。《民法通则》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因此就业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在就业协议生效履行期间内是合法有效的,一方违约无论是否给对方造成损失,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张违约金。

…… …… 余下全文

篇七 :承诺书法律性质

承诺书法律性质

承诺书是 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的书面形式。 依据《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受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而与要约人成立合同。

承诺书是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法,承诺书有法律效力

公司与你签定的书面承诺书应当属于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不违反法律,是合法有效的,应当具有约束力。 可以依据该承诺书主张权利。

从分类来看,承诺制度可以分为民事承诺和行政承诺,区分两者最重要的标准是订立合同的目的。行政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都无完全的自由处分权。而民事合同则不然,只要民事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就应合法有效。

一般来讲,签订保密承诺书是签订人事、劳动聘用合同的一个条件,或者是补充协议,如,行政机关在录用、聘用、调用工作人员时,经常要求这些工作人员就某一事项向用人机关作出书面承诺。如果把保密承诺书与人事、劳动聘用合同结合在一起的话,保密承诺书是典型的内部行政合同,其主体、目的和内容等都具有行政性合同的性质,所以说,保密承诺书是一种行政法意义上的法律文书。 保密承诺书虽然与私法合同一样,取决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但当事人无权就违反保密义务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进行约定,保密承诺书的内容也不能超出行政主体的法定职权范围。此外,虽然保密承诺书原则上应当以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为基础,但由于保密行政管理的特殊性,党和政府的政策也是我国保密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的重要渊源,保密行政主体依据政策所赋予的权限所缔结的保密承诺书也合法有效,其他超出权限范围所缔结的承诺书则属于无效。

…… …… 余下全文

篇八 :大学生就业权益及保护

大学生就业权益及其法律保护

摘要:大学生的就业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近些年来,大学毕业生人数增多、就业形势严峻,毕业生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就刚刚毕业即将步入社会的大学生来说自身就业权益的维护显得格外重要。本文将主要针对大学生的就业权益进行论述。

关键词:大学生 就业权益 法律保护

大学生在就业市场中属于弱势群体,在求职的过程中,存在各种各样可能的“陷阱”,求职者应提高警惕,加强自我保护的意识。了解熟知就业的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毕业后的就业的流程,从而使自己在就业时学会用政策法规保护自己,少走弯路,少受不合理的侵犯,成功就业。要做到顺利就业,在择业中就必须明确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只有明确了这些权利,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

一、大学毕业生享有的主要就业权益

(一)获得招聘信息的权利。就业信息是毕业生成功就业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只有具有充分的就业招聘信息,才能结合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职业和用人单位。大学生获取信息的渠道有很多,如网络、学校招聘会、报纸杂志、电视媒体、亲戚朋友介绍、单位公告等等。信息权利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信息公开:所有用人信息向全体毕业生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和截留。2、信息及时:信息及时也就是毕业生获取的信息必须及时有效,而不能将过时无利用价值的信息传递给学生。3、信息全面:毕业生有权获得准确、全面的就业信息,以便对用人单位有全面的了解,从而做出符合自身要求的选择。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