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城东街道经济及房屋征收情况汇报

城东街道经济建设和房屋征收工作汇报

中共崇川区城东街道工作委员会

南通市崇川区城东街道办事处

20xx年x月x日

尊敬的葛区长、各位领导:

今年以来,我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立足街道实际情况,大力推进经济建设和房屋征收,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根据调研要求,现将我街道经济及房屋征收情况汇报如下:

一、街道经济建设情况

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序时。

服务业经济稳健发展, 1-10月份,街道共完成服务业投入

5.1亿元,已超额完成全年确保目标任务;民营经济增势强劲,截止10月底共引进市外民资2.69亿,私营企业新发展数303家,私营企业新增注册资本额10.6亿,新发展个体工商户370家;工业经济形势喜人,1-10月我街道实现规上工业现价产值

5.41亿元、同比增幅达45.2%,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38亿元、同比增幅达50.8%,实现工业利润0.58亿元、同比增幅达91%;外向型经济难中求进,1-10月份,完成协议外资3179万美元,到账外资4万美元,新引进服务外包企业7家、其中注册资本超千万元的有1家。目前,街道正积极推进2个在谈外资项目,一是伊朗客商?诺鼎进出口?独资项目30万美元,计划于12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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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关于我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情况汇报

关于我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

情 况 汇 报

一、现有征收补偿工作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据。

(一)中央、省、市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20xx.1.21)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xx]77号(20xx.6.3)

3、《张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41号(20xx.5.7)

4.《张家界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及奖励标准(试行)》张政办发[20xx]11号

5、《张家界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费用列支标准(试行)》张政办发[20xx]12号

(二)新条例内容重大变化

1、新旧条例主要区别。一是主体不同。根据原条例规定,拆迁的主体是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根据新条例规定,征收的主体是政府。二是适用范围不同。原条例适用于征收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新条例适用于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三是法律关系不同。根据原条例规定,拆迁的法律关系产生于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政府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

为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可以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对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之间的争议作出行政裁决。根据新条例规定,征收的法律关系产生于征收人(政府)和被征收人之间,政府作为当事人一方,不再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因而不具有行政裁决权。四是程序不同。根据原条例规定,拆迁程序是由拆迁房屋的单位启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发拆迁许可,拆迁人实施房屋拆迁。根据新条例规定,征收程序是由政府直接启动,由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五是强制执行模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主体和执行依据不同。根据原条例规定,在拆迁过程中,是由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主体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执行依据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裁决。新条例不再规定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拆迁,由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依据是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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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西和园房屋征收情况汇报

汶上县西和园社区房屋征收情况

为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加快发展商贸物流,打造西部新城区,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汶上镇实施了西和园社区房屋征收工作。

汶上县西和园社区一、二期工程位于胜利路以东,圣泽大街以北,中青别墅以西,姬沟村以南区域,涉及闫村和姬沟3个居民小组,386户,1376人。社区建设用地面积13.2万平方米,规划建设回迁楼24栋,总投资3.3亿元,容积率1.5,绿化率35%,总建筑面积13.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

8.6万平方米,公建5.2万平方米,建成后可以容纳800余户居民居住。

房屋征收工作分期进行,从7月19日召开动员会到8月24日完成二期协议签订,共完成了西一环以东,圣泽大街以北,中青别墅以西,尚书路以南区域的两期房屋征收。涉及闫村357户,姬沟29户,征收房屋面积57255.2平方米。

西和园社区建设坚持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指导,遵循社区发展、生态优化和共享社区的现代住宅区规划设计理念以及相应的住宅区规划设计原则,由上海开艺建筑设计公司进行规划设计,全力构建文明、舒适、优美的现代居住社区。建设完成后,西和园社区将成为布局科学、建筑美观、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和谐宜居、具有时代特色的高品位的理想居住区,成为县城西部新城区一颗耀眼的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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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房屋征收信息公开自查汇报

临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情况的汇报

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以来,我县严格按照规定,认真落实,规范行为,并且认真贯彻《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机制,公开透明,确保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就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临洮县成立了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了组织领导,并明确职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公布、征收决定公告等信息公开工作由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按照《征收条例》的规定全面落实。

二、健全工作制度。将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列入考核机制,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增强工作力量,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形成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信息内容拟定、报送、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保证公开内容及时公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三、确定公开内容及范围。对《房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规政策广泛宣传,通过印发宣传单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并加强培训,每年组织集中培训两次,由县法制办、县法院等相关法律专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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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启明地区房屋征收及建设情况汇报

启明地区房屋征收及建设情况汇报

为了配合鞍山市政府城市改造的要求,市政府对铁西区千山西路南住宅楼实施了房屋征收,20xx年3月我区首先对千山西路南住宅楼分阶段实施征收,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一阶段涉及征收住宅楼23栋,位于千山西路沿线火炬巷至八道街之间,目前已全部征收腾出净地后于20xx年6月开工建设回迁房,该回迁用地占地面积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共建住宅楼12栋,分两个项目施工建设,其中火炬巷至六道街为铁西区建设指挥部负责建设项目,共建住宅1904套。其中单室762套;双室1138套,三室户4套,目前已接近工程封顶阶段。上述住宅楼主要已安置千山西路南沿线被征收居民共计(1638户),其中包含20xx年3月1号开始征收的火炬巷至八道街的居民1307户、20xx年4月开始征收的启明加油站南的居民331户。

第二阶段涉及征收住宅楼29栋,位于千山西路南启明街以北:火炬巷至八道街之间,目前区政府正在加大力度对该范围内未搬迁居民实施房屋征收,截至目前剩余未搬迁居民1423户,其中启明街以北三道街以东征收范围内已签订协议的居民回迁安置在由城投负责开发建设的四栋点式楼内,其占地面积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已建住宅1032套,其中208套住宅建成后将做为政府廉租房,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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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20xx年房屋拆迁工作的情况汇报

肥城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关于20xx年房屋拆迁工作的情况汇报

根据市纪委的指示精神及州房地产管理局的要求,现就20xx年1—8月份我县城市拆迁工作作出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

随着我县建设路、边城广场一期工程、旧城石板街、煤碳堡路等区域改造、改建工作的顺利完成,20xx年1月份以来,我县城市房屋拆迁的工作重心转向钟佛山北路旧城改造工程。钟佛山北路旧城改造工程建设期预计5年,拆迁工作期预计3年,总改造面积18万平方米。涉及房屋拆迁面积6万平方米,涉及被拆迁户132户(其中,国有房产8户,私有房产124户)。按照工程计划,我们已于20xx年完成国有房产的拆迁安置,20xx年的主要拆迁工作为私有房产的拆迁安置。 根据实际情况及各私有房产的特点,年初以来,县政府对旧城改造方案作出了较大调整,为缩短工期,科学建设,由原来的分期拆迁,拆迁完后再建设的工程方案改为分段拆迁,拆迁与建设同步进行。考虑到本次改造工程拆迁户户数多,数量大,

实行货币补偿后被拆迁群众购地建房难的基本现状,安置补偿方案由《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实行全额一次性货币补偿后不作其他处理更改为由工程改造指挥部统一征地并免费赠送安置地一块,由规划部门统一规划要求后让各被拆迁户用于建房。截止8月底,已完成私人户拆迁41户,拆迁房屋面积1.2万平方米,征地面积1.7万平方米。确确实实做到了无一例群众上访,维护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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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aa市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情况报告

aa市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自查情况的报告

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全省征地拆迁制定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及时对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工作,通过所在地建设局进行排查,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基本情况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实施后,我市没有核发拆迁许可证和实施行政强制拆迁行为。我市各县(市、区)在20xx年以前已发出拆迁许可证25个,拆迁面积211766平方米,现已完成拆迁面积167243平方米,占许可数的80.39%。未完成拆迁项目有18个(除ff完成外,其余各地均有1至4个项目),拆迁面积41523平方米,申请司法强制拆迁2例,法院正在受理过程中。各县(市)、区在实施房屋征收过程中,能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群众,优先予以保障,暂时无法提供保障性住房的,先保障临时过渡,后妥善安臵,补偿安臵费用能及时足额到位。目前没有出现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水、电、气、路等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的行为。

《征收条例》出台后,我市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只有hh县1例,征收房屋面积约70000平方米,市住建

局密切跟踪该例的进展情况,从了解的情况看,hh县严格依照《征收条例》规定程序执行。其他计划上项目的各县(市)、区也在按《征收条例》规定程序进行前期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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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房屋拆迁维稳工作情况汇报

房屋拆迁维稳工作情况汇报

一、我市房屋拆迁维稳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在房屋拆迁维稳工作中,由于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信访案例》等国家法律政策,始终坚持和谐、文明、依法拆迁,不断规范拆迁行为,建立信访长效机制,认真做好宣传疏导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并深入实际,及时调查处理在拆迁过程中发生的拆迁矛盾和纠纷。使我市因拆迁上访总量逐年下降。在近年已完成拆迁项目106项和正在实施拆迁的28个项目中,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约150万m,涉及被拆迁居民13000余户中,未发生大批群体上访和突发事件。今年7月份,省联合下行接访团接访68件上访案件,大多数属历史遗留问题,通过组织协调、做工作,使矛盾基本上得到解决。如淮海商场拆迁27名联名到省、市上访,其中25户已签订拆迁协议搬迁。表示不再上访。其余2户正在洽谈中。由于坚持依法和谐拆迁,不但维护了社会稳定发展,同时促进了我市房屋征收拆迁工作的有序进行,加快了城市建设。

二、存在问题

当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拆迁总量加大,除尚未完成的28个拆迁项目,加上正在启动的淮北火车站广场改造扩建、韩国商贸城、凤凰城和经济适用房、高压线拆移和其它市政建设、旧区改造等市重点工程项目,将要拆迁房屋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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