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甘南州文化出版和体育局关于召开甘南州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总结及表彰大会的请示.定稿c

州文体发(20xx)17号 签发人:全永康

甘南州文化出版和体育局

关于召开甘南州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总结表彰大会的请示

州人民政府:

按照全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要求,结合《甘南州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阶段性工作部署,从20xx年x月开始对全州野外文物进行了全面的普查,历时5年,州县(市)两级文化部门共普查各类野外不可移动文物499处,其中新发现199处;复查300处。目前全面完成了普查

工作任务。根据省文物局普查办的要求,我局组织相关人员编制了《甘南州文物普查工作报告》和《甘南州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根据甘南州第三次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州人民政府对这次普查工作进行总结,对本次文物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我局拟定于20xx年x月28召开总结表彰大会,现将具体情况请示如下:

一、参会范围

(一)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

(二)甘南州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领导及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三)各县(市)分管县(市)长;

(四)县(市)文体局局长、普查队长、普查队员。 二、表彰范围及名额分配 (一)、表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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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20xx年度灵台县文物普查工作总结

灵台县博物馆

20xx年度文物普查工作总结

按照省市县文物普查工作会议精神,我县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工作于5月份全面拉开了帷幕。截止目前,短短的六个月时间,普查队员们头顶烈日、走乡入户,顺利完成了县城区、邵寨镇、中台镇、新开乡、蒲窝乡、百里镇的文物普查工作。通过对这些街道、乡镇的实地调查,已复查文物点204处,新发现文物点72处,基本摸清了上述乡镇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地面不可移动文物所处的历史地理、自然、人文环境和保护现状,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普查任务过半的目标任务。现将20xx年度文物普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为确保文物普查工作在我县扎实有效地顺利开展,县上成立了以县政府副县长张晓红同志任组长的县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以文体局局长田志义同志任主任的县文物普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体局,负责协调指导全县文物普查工作。建立健全了县、乡、村、组文物普查网络,各乡镇都建立了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每个村也都确定了一名领导做为这次文物普查的骨干或联络员。抽组业务骨干建立了普查员队伍,由博物馆馆长王忠学同志任组长,成立了2个普查小组,普查小组每组3人,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对普查人员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考勤,专门腾出办公室,配备了办公设备。同时,今年争取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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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顺平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总结

根据保定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安排,顺平县高度重视,强化举措,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圆满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任务。

一、基本情况

顺平县地处太行山东麓,总面积708平方公里,辖10个乡镇,237个行政村。顺平县是历史文化古县,文物古迹众多,特别是古遗址、古墓葬、地面古建筑分布广泛,具有很高的文物保护价值,受到上级文物主管部门的高度关注。从仰韶文化时期至明清时期,各个时代的文物在顺平县均无断代,它们是详尽记载和有效证实顺平古代历史发展的实物资料,其价值宝贵、意义重大,为顺平历史文化名县建设提供着真实的实物依据。顺平是一片古老而又充满生机、平凡而又充满神奇的土地,自古至今曾涌现出无数可歌可泣的杰出人物,革命遗迹众多。并且这些文物大部分在野外,遍及全县十个乡镇,普查工作任务繁重。

二、主要措施

1、抓领导。县政府召开专门会议,对全县的文物普查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成立了由主管县长牵头的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三次文物普查的通知》,明确了部门、乡镇在文物普查工作中的责任,以保证全面普查工作按时完

成。

2、抓队伍。旅游文物局抽调4名同志,组成了文物普查队,并派1名同志参加了市文物局的专门培训,请有普查经验的的同志为普查队员进行了专业辅导,使全体队员熟悉了普查技术要求。在普查过程中,数据采集、照片拍摄、标本采集、现状记录、图纸测绘、资料保存等各个环节,都严格遵循国家文物局的技术规范,保证了复查资料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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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文物普查工作总结

文物普查工作总结

经过文物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不断加大实地调查力度,已全面完成

第二阶段的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 基本做法

(一)机构健全,组织措施到位。丘北县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文化局局长和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制定了我县的普查实施方案,并以丘政办发【XX】86号文印发,对文物普查的目的和意义、工作范围和内容、时间安排、组织和实施形式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要求。同时,为保证普查工作能顺利开展,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安排了每年十万元的普查经费,为普查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经费保障。

(二)领导重视,上级支持,各方协作。这次普查工作得到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县政府将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列为政府督查督办案件,要求文普办按时上报文物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对普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分管副县长王毅同志多次过问,并深入到文物管理所了解工作开展情况。这次普查工作也得到了省州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省、州文物专家多次深入我县了解普查工作开展情况,并对普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作了现场指导。普查期间,各乡镇党委政府大力配合,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对普查队员开展实地普查在人力物力上都给予了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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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上半年文物普查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文物普查工作总结

随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启动仪式的隆重召开,文物普查工作也全面拉开了帷幕。短短几个月的时间,普查队员们不顾寒冷、上山入户,通过实地调查,基本上摸清了分布在乌拉盖管理区境内文物所处的历史地理、自然和人文环境。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 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成立了以分管副书记任组长,文化、财政、发改、国土、建设、广电等13个成员单位组成的“乌拉盖管理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各乡镇展开深入广泛宣传动员,建立了联络员队伍,正式进入开展野外调查。依靠这两支队伍使管理区普查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得到的共同关注和参与。同时,积极争取财政普查经费,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基础。

二、制定方案,组织实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对自治区、各旗县有关文物普查文件精神,切实增强普查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管理区于 20xx年11月由管理区文物普查办公室组织制定了《乌拉盖管理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把乌拉盖境内不可移动文物的调查作为了此次普查工作的重点,使工作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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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做好宣传工作,形成全民互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为加强宣传工作,我们在各场镇、嘎查村委发放传单、张贴了乌拉盖管理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标语;我们还专门在“乌拉盖政务门户”网页上,通过网络向民众及时宣传文物普查的进展情况,建立了文物普查信息网络,从机制上保障了普查信息的畅通。为充分宣传文物普查重要意义,同时通过文化馆和社区的宣传橱窗进行宣传。通过宣传,增强了广大居民的文物保护意识,形成了全民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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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文物普查工作汇报11.27

红山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

调查阶段工作情况报告

(20xx年11月 27日)

尊敬的各级领导,文物工作领域各位专家:

首先,我代表红山区委、区政府对各位领导和专家莅临红山区检查指导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各级领导和专家多年以来关心和支持红山区文物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红山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东部,是赤峰市的中心城区,也是赤峰市工业、商贸和科教文化中心。全区总面积506平方公里,其中城市规划区面积202平方公里,总人口43.5万人,辖2镇、11个街道。红山区因城区东北部有一个赭红色的山峰而得名,史称红山,蒙语为“乌兰哈达”,是举世闻名的“红山文化”的发现地、命名地。悠久的历史衍生了丰富的文化遗存,截至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前,全区共有不可移动文物单位32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未定级的不可移动文物26处。

红山区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历时2年多,在市文化局有关领导和专家的悉心指导下,圆满完成了普查、复查

和数据整理录入工作。现将我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强化组织,切实保障文物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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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鲁甸县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情况总结

鲁甸县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

进展情况汇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5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云政发[20xx]37号)、《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昭政发[]20xx)40号)和《鲁甸县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准确科学、规范有序、按时按质完成我县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任务,鲁甸县成立了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并按相关要求开展了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准备工作

为做好普查工作,我县派专人参加了昭通市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培训。我县也及时成立了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任副主任,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国资、县统计局、县民族宗局、县档案局、县科协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物管理所,由马梦麟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杨绍芬、

许靖、丁永曜任副主任,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事务。包括制定实施方案、宣传报道、经费筹措、组织培训、编写简报、信息上报、数据审核、汇总验收、总结表彰、名录摘编、书籍出版等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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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一阶段工作总结与20xx年度工作安...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一阶段工作总结与

20xx年度工作安排

20xx年4月4日,《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9号)印发,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正式启动。按照《通知》要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分三阶段进行,20xx年4月至9月为普查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确定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展培训、试点工作;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为普查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通知》印发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全面推进普查工作,普查第一阶段任务已基本完成。现对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并就20xx年度工作安排如下:

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一阶段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动员

1.各级政府建立普查机构

为保证文物普查工作的稳步推进,国务院成立了以陈至立国务委员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文物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先后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和落实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工作方案和技术标准制订、人员培训、经费保障、开展宣传等各项工作。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政府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大部分市、县按要求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其中河北、河南、浙江部分地区将领导小组建到乡镇,形成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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