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社会成本问题读后感

关于社会成本问题的思考

科斯的论文社会成本问题,主要讲了企业生产外部性的问题。

这篇论文的结构很明确,第一部分提出问题:主要分析产生有害影响的企业的行为

第二部分提出了一个很新颖的观点:问题的交互性质,具体指的时当企业产生了负的外部性,对他人造成损害时,如果必须进行赔偿,这也是对企业的一种损害。而大部分人都忽视了这一点,比如如果企业造成了环境污染,而对企业罚款,在大家看来这只是减少了企业的利润以抵消其不利影响,但是对于企业而言,增加了机会成本,或者通俗的说是,少赚钱就是意味着赔钱,所以这也是对企业的损害,总之,对于这个问题,不能片面的从表面上受到损害的一方考虑,要从全局考虑,意识到这个问题是交互影响的,不是单纯的一方损害另一方的事件。 第三第四部分分别讨论了对损害负责和不负责的定价制度对资源配置的影响,结论挺出乎常识,在市场交易成本为零的情况下,定价制度对其结果没有影响。这两个方面对于养牛和种植者的分析很经典。最终的资源配置情况,或者说结果,其中也涉及到企业扩大的规模,决定的关键是企业的边际收益和因其造成的损害而赔偿形成的成本的比较。当定价制度需要对损害赔偿时,当扩大生产增加的收益大于它的赔偿金额时,企业就有动力扩大生产付出赔偿。而在企业不需要赔偿的情况下,受害者(在本例中指种植者)会为了减少损失而向企业付出金钱以使其减少规模减少损害,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扩大生产会减少这部分得到种植者金钱的收益,也相当于其成本,均衡点依然是边际收益和获得金额及这个特殊成本的比较。总的看来,这依然是经济学中最基本的定律,企业规模在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时达到均衡。这是在这两种不同的定价制度下,前一种边际成本等于企业支付的赔偿,后一种等于企业收到的赔偿。

…… …… 余下全文

篇二 :关于《社会成本问题》的简单评述

关于《社会成本问题》的简单评述

本文作者罗纳德·哈里·科斯(Ronald H. Coase)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奠基人,他因“发现和澄清了交易费用和财产权对经济的制度结构和运行的意义”而荣获了19xx年度的诺贝尔经济学奖。科斯获奖的成果在于两篇论文,其中之一就是这篇《社会成本问题》。

《社会成本问题》的理论背景是“庇古税”。长期以来,关于外部效应的内部化问题被庇古税理论所支配。《社会成本问题》一文重新研究了交易成本为零时合约行为的特征,批评了庇古关于“外部性”问题的补偿原则(政府干预),并论证了在产权明确的前提下,市场交易即使在出现社会成本(即外部性)的场合也同样有效。文中科斯论述到,一旦假定交易成本为零,而且对产权(指财产使用权,即运行和操作中的财产权利)界定是清晰的,那么法律规范并不影响合约行为的结果,即最优化结果保持不变。换言之,只要交易成本为零,那么无论产权归谁,都可以通过市场自由交易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科斯在文中多次提到庇古税的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讲,科斯理论是在批判庇古理论的过程中形成的。科斯对庇古税的批判归纳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外部效应往往不是一方侵害另一方的单向问题,而具有相互性。例如化工厂与居民区之间的环境纠纷,在没有明确化工厂是否具有污染排放权的情况下,一旦化工厂排放废水就对它征收污染税,这是不严肃的事情。因为,也许建化工厂在前,建居民区在后。在这种情况下,也许化工厂拥有污染排放权。要限制化工厂排放废水,也许不是政府向化工厂征税,而是居民区向化工厂“赎买”。 第二,在交易费用为零的情况下,庇古税根本没有必要。因为在这时,通过双方的自愿协商,就可以产生资源配置的最佳化结果。既然在产权明确界定的情况下,自愿协商同样可以达到最优污染水平,可以实现和庇古税一样的效果,那么政府又何必多管闲事呢?

…… …… 余下全文

篇三 :社会成本问题

有待分析的问题

社会成本问题

[英]R.H.科斯

    本文涉及对他人产生有害影响的那些工商业企业的行为。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某工厂

的烟尘给邻近的财产所有者带来的有害影响。对此类情况,经济学的分析通常是从工厂的私

人产品与社会产品之间的矛盾这方面展开的。在这一方面,许多经济学家都因袭了庇古在《福

利经济学》中提出的观点。他们的分析结论无非是要求工厂主对烟尘所引起的损害负责赔偿,

或者根据工厂排出烟尘的不同容量及其所致损害的相应金额标准对工厂主征税,或者最终责

令该厂迁出居民区(当然也指烟尘排放对他人产生有害影响的地区),以我之见,这些解决

办法并不合适,因为它们所导致的结果不是人们所需要的,甚至通常也不是人们所满意的。

问题的相互性

    传统的方法掩益了不得不作出的选择的实质。人们一般将该问题视为甲给乙造成损害,

因而所要决定的是:如何制止甲?但这是错误的。我们正在分析的问题具有相互性,即避免

对乙的损害将会使甲遭受损害。必须决定的真正问题是,是允许甲损害乙,还是允许乙损害

…… …… 余下全文

篇四 :社会成本问题读后感

《社会成本问题》读后感

《社会成本问题》是科斯赢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的代表作,其核心思想就是 “科斯定理”,这是一篇不易阅读又必须认真读一读的论文。说实话,这本书很多地方对于我来说理解起来十分的困难,整体感觉也不是很懂,所以这篇文章也只有我自己方面对这本书的理解,很多错的地方还希望老师指导。读过这篇文章之后,我被科斯的独特视角与分析折服了。他的分析方法与分析方式由浅入深的解释了他的观点——生产者与生产者、生产者与平民、政府机构与人民和分部分发达国家法律对于此类事情的一些要求和条约以及缺陷等。

这本书基本分四个方面,本文一开始提到的对他人产生有害影响的工商企业的行为(如工厂放出的烟尘对邻居的影响)。对于这种情况,科斯认为,把这种问题归结为由于甲损害乙,所以应该制止甲的传统做法,错误地掩盖了问题的实质。这本书的第二个方面,提出了看待此类问题的另一种视角——问题的交互性。即如果避免了甲对乙的损害,将会使甲遭受损害,所以如果我们真正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必须清楚的是哪方面的危害更大,这样我们才能通过比较得出结论,把危害降到最低。

起初见到这本书的标题,我以为说的是关于国家发展的成本或者是社会总体成本等。当然这些可能也与我的思维定向有关。他的说明方向是由浅入深,从微观到宏观的说明方法。

…… …… 余下全文

篇五 :社会成本问题读书报告

1001060817 2010级政治经济学 程翔

《社会成本问题》读书报告

文章安排

该读书报告主要是记录笔者阅读科斯先生《社会成本问题》一文时的理解和体会,并在文章开始的部分对原文作一个概述。之所以选这篇文章来精读(而没有选一本著作),是基于两点考虑:一是篇幅所限,写一本著作的读书报告必然会导致大量笔墨都用于概述原作,而无法充分论述自己的理解和观点;二是科斯先生这篇文章虽然比较精短,但其包含的思想却非常丰富,文章的地位也极其之高,可以说,单凭这篇经典文章就几乎开创了“法律经济学”一门学科,所以,精读《社会成本问题》有助于完善笔者的经济学知识体系,尤其对理解当代的制度经济学和法律经济学大有裨益。本文由五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作者的生平简介;第二部分是对《社会成本问题》一文的概述;第三部分是对原文中“牛吃庄稼”这一经典案例的展开论述和详细分析,以求验证“科斯第一定理”的精确性;第四部分是笔者对原文中所述问题的若干个人理解,以及对科斯先生所持观点的一些不同看法;第五部分是结论。其中,第三和第四部分是该读书报告的核心。

作者生平

科斯,全名为罗纳德?哈利?科斯(Ronald Harry Coase),英国经济学家,交易成本理论及科斯定理的提出者。科斯“因为对经济的体制结构取得突破性的研究成果”,荣获19xx年诺贝尔经济学奖。他的杰出贡献是发现并阐明了交易成本和产权在经济组织和制度结构中的重要性及其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并对产权理论、法律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等学科做出开创和奠基性的研究。科斯的代表作是两篇著名的论文,其一是19xx年发表的《企业的本质》(The Nature of the Firm (1937)),该文独辟蹊径地讨论了企业存在的原因及其扩展规模的界限问题,科斯创造了“交易成本”这一重要概念来予以解释。其二是19xx年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 (1960)),主张完善产权界定可解决外部性问题。

…… …… 余下全文

篇六 :社会成本问题读后感

《社会成本问题》读后感

花了很长时间才读完科斯的《社会成本问题》这篇文章,说实话有的地方理解起来有些费劲,整体感觉也有点模糊,文章太长以至读完后边的前边的东西有的已经忘了。但这篇文章给我的整体感觉是科斯引用了大量的例证,同时对前人的甚至说是世人所承认的“权威”进行了批判,这种精神值得我学习。我想先从我理解的角度谈一下这篇文章的架构,再从整体上谈点自己的看法。

文章一开始便提出了讨论的主题:对他人产生有害影响的那些工商业企业的行为。并指出解决此类问题大都采用庇古在《福利经济学》中提出的观点,即限制甚至是惩罚施害者。而科斯对此提出质疑。紧接着在第二节科斯进一步列举了医生和糖果制造商使用机器的例子来说明由于受定势思维的影响,面对这类问题时人们很自然地就会想到如何制止和惩罚造成损害的一方,而不是相互影响或者说相互损害。第三节和第四节科斯用牛群与谷物的例子分别讨论了“对损害负有责任的定价制度”和“对损害不负责任的定价制度”, 他说:“在这种(对损害不负责任的)情况下资源配置同在引起损害的企业承担损害责任时的情况一样”,都是最优化的。这就是后人总结的科斯定理的起源。

第五节科斯列举了四个案例分别是“斯特奇斯诉布里奇曼”案(关于医生和糖果制造商使用机器间的冲突)“库克诉福布斯”案(关于工厂排放硫酸氨气体影响漂白剂的问题)“布赖恩特诉勒菲弗”案(关于邻居间烟尘妨害问题)和“巴斯诉格雷戈里”案(关于地下室通风的问题),用此来说明继续阐述他的观点。可以看出科斯是在掌握了大量事实资料的基础上进行严密论证的。用事实说话,而不是空洞的说理。

…… …… 余下全文

篇七 :社会成本问题-科斯

《社会成本问题》读后感

我找了多遍科斯的论文,发现科斯一生并没有出版系统的理论性书籍,他的主要思想均体现在自己的论文、演讲中,以及其跟随者的总结中。这篇《社会成本问题》则比较突出体现了其对于交易成本概念的阐述,值得深入研究。

科斯在这篇文章中谈及了经济外部性、初始产权设置等问题,他认为如果社会交易成本为0,那无论产权界定给谁,其结果都能实现产出最大化,因为交易双方总能制定一个令双方都满意的价格,从而使产权得以圆满界定。同理,经济外部性的问题也可利用这个理论来解决,甲侵害了乙的利益,并不需要政府的介入,或者对于甲的强制措施,。甲乙双方在交易成本为零的状况下,可以自行进行磋商,甲可以支付给乙一定的补偿,而乙可以继续忍受甲的行为,前提是甲在支付补偿之后,仍然有利可图,否则他便将推出该市场。科斯在这里为我们提出了一个全新的视角,抛开福利和道德的约束,用纯粹经济学的观点思考社会问题,这的确是充满新意的,它避免了传统说教色彩的规劝,转而引入经济人的假设进入到外部性的领域,他给予了这样一种见解,侵害别人的行为是可以被交易的,只要存在这样的市场以及为了达成这个交易的成本为零,那么问题是可以解决的,没有一方会受损。几个比较经典的例子也说明了以上的观点但是交易费用为零的假定是很不现实的。为了进行市场交易,有必要发现交易对象,有必要交流交易的愿望和条件,以及通过讨价还价的谈判缔结契约,特别是督促契约条款的严格履行等等。

…… …… 余下全文

篇八 :科斯的《社会成本问题》

社 会 成 本 分 析

Edited by R.科斯

按:这是经济学史上最重要的论文之一,著名的科斯定理即来源于此文。

社会成本问题

[英] R.H.科斯( RONALD H. COASE) 原载《法律与经济学杂志》第3卷 19xx年10月

有待分析的问题

本文涉及对他人产生有害影响的那些工商业企业的行为。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某工厂的烟尘给邻近的财产所有者带来的有害影响。对此类情况,经济学的分析通常是从工厂的私人产品与社会产品之间的矛盾这方面展开的。在这一方面,许多经济学家都因袭了庇古在《福利经济学》中提出的观点。他们的分析结论无非是要求工厂主对烟尘所引起的损害负责赔偿,或者根据工厂排出烟尘的不同容量及其所致损害的相应金额标准对工厂主征税,或者最终责令该厂迁出居民区(当然也指烟尘排放对他人产生有害影响的地区),以我之见,这些解决办法并不合适,因为它们所导致的结果不是人们所需要的,甚至通常也不是人们所满意的。 问题的相互性

传统的方法掩益了不得不作出的选择的实质。人们一般将该问题视为甲给乙造成损害,因而所要决定的是:如何制止甲?但这是错误的。我们正在分析的问题具有相互性,即避免对乙的损害将会使甲遭受损害。必须决定的真正问题是,是允许甲损害乙,还是允许乙损害甲?关键在于避免较严重的损害。我在前文中列举了糖果制造商的机器引起的嗓声和震动干扰了某医生的工作的事例。为了避免损害医生,糖果制造商将遭受损害。此事例提出的问题实质上是,是否值得去限制糖果制造商采用的生产方法,并以减少其产品供给的代价来保证医生的正常工作。另一事例是走失的牛损坏邻近土地里的谷物所产生的问题。倘若有些牛难免要走失,那么只有以减少谷物的供给这一代价来换取肉类供给的增加。这种选择的实质是显而易见的:是要肉类,还是要谷物?当然,我们不能贸然回答,除非我们知道所得到的价值是什么,以及为此所牺牲的价值是什么。再举一例:乔治?J?施蒂格勒教授提到的河流污染问题。如果我们假定污染的有害后果是鱼类的死亡,要决定的问题则是:鱼类损失的价值究竟大于还是小于可能污染河流的产品的价值。不言而喻,必须从总体的和边际的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