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辩、攻辩小结

一辩立论:

“高薪养廉”,是利用很高的薪酬来防止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自己谋求利益的一种做法。

首先,一个辩题可取与否,要衡量它的社会效益及带来的问题。当一个措施给我们带来正面作用的同时,却引发了更多更严重的负面作用,我们就说它不可取。在这里,我们并否认,“高薪”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激励和约束的作用。但,“高薪养廉”的同时,却引发了更多的问题,所以我方认为,高薪养廉不可取。下面我方将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论述。

第一,当今世界,社会的类型可以分为橄榄型社会和金字塔型社会两种。高等和低等收入较少、中等收入较多的橄榄型社会是一种和谐型社会。在我国,农民有七亿人,而公务员有4400万人。给公务员加薪,无疑是背离了橄榄型社会,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第二,我们的基本分配制度是:按劳分配制度,就是根据劳动进行分配。而“高薪养廉”,是为了防止公务员可能发生的腐败而进行的加薪,这只是一种主观上的奖励,违背了我国的基本分配制度。

第三,公务员的工资每年都有提高,福利待遇也十分优厚。而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的任务在不断增倍,工资却不见增长。有资料显示,在清朝,每300个平民要养活1个官员,而当今,每30个公民就要养活1个公务员!在国民收入分配高度不均的情况下,给政府官员高薪,无疑是把政府摆到了国民的对立面,很容易引发老百姓的抵触情绪。

第四,新加坡也采用了“高薪养廉”的方法,但新加坡除了在国民收入上与我们相比有很大的优势以外,他们也沿袭了相对宽松的环境和较高的人文素质。另外,他们在这一政策实施的同时也有很多的配套制度来保障。在他们国家,没有隐性收入,并且贪污5毛钱以上就判刑。而我国,却没有健全的法律环境,且法律还具有滞后性。

第五,事能知足心常泰,人到无求品自高。其实高薪和腐败并无因果关系,我党成立之初,新中国建国伊始,党政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也不存在高薪情况,但腐败现象却鲜有发生。因为那时的人们有伟大的理想、坚定的信念、高尚的情操、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为抗体,增强了自身防腐免疫力,能够抵抗住腐败病毒的侵袭。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一些党政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放松了对自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宗旨意识淡薄,信念不坚,思想不纯,贪图享乐才是他们不能廉洁从政走上腐化堕落的根本原因。管仲曾说过;盖不廉,则无所不从;盖不耻,则无所不为。人一旦打开欲望大门,恐怕再高的薪酬也难以填满他的欲望,再高的薪酬也难以拯救他那被欲望吞噬的灵魂。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不移的认为:

高薪养廉不可取

攻辩小结:

“高薪养廉”其实也就是通过高新政策,来给那些权高位重的人不必眼红他人腰包鼓鼓,已达到拒绝贿赂、廉洁的目的。而“高薪” ,“高薪”, “高薪”要多高,才能让人们杜绝对金钱的贪婪?这,显然没有一个标准。像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远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院会龙江政协主席韩桂芝。。。。。。他们的薪水不高吗?可他们还是贪污了几百万几千万!“响鼓还需用重锤”!就象中国历史上的“试错”——大清王朝。它每年发给官员很多养廉银,但还是很腐败啊!相反,大明王朝就采取了严酷的刑法,它就比清王朝要廉洁多了。所以,我们可以借鉴新加坡的经验,改革我们的制度,但最终,我们还是要靠我们自己来建立起完善的制度体系治理腐败。另一方面,还要建立新的风尚,加强公务员的思想道德修养,为我们和谐社会的构建奋斗!

当前,随着腐败形式的日益严峻,面对反腐力度的加强和反腐的深入,“高薪养廉”的呼声一

波接着一波,一浪高过一浪。

高薪养廉是利用很高的薪酬来防止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自己谋求利益的一种做法。提出高薪养廉的人是想借“高薪”来达到“养廉”和“肃贪”目的。对此,我方不敢苟同。

从中国的历史来看,纵观中国历代封建王朝,官员的俸禄相比普通百姓来说,没有一个不是高薪行列的。但搜刮民脂民膏行为大有其人,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现象比比皆是。宋朝是封建王朝实行高薪养廉的一个典范,也是现在鼓吹高薪养廉者经常引用的一个论据。而事实上,宋朝的“高薪”制度并没有达到“养廉”的效果,反而倒是养出了像高俅、蔡京、秦桧之流的一大批硕鼠。事实证明:“高薪养廉”也只是宋朝政府一厢情愿罢了。

从国外的实行情况来看,一些实行高薪养廉制度的国家,其实际效果也差强人意。肯尼亚就是一个实行高薪养廉的国家,肯尼亚议会议员平均年收入近1.7万美元,为国民平均年收入的400多倍。各部门首居要职官员的工薪更高,如肯尼亚防控艾滋病委员会前主席玛格丽特?高卡拉博士月薪达2.6万美元。反腐最高机关的首脑月收入3.2万美元,这个数字还不包括其他补贴费。但在肯尼亚,高薪并没有养出人们所期盼的廉洁,贿赂和欺诈每年都要侵吞掉该国10亿美元的财富。就是有“世界廉洁之都”称号的香港,也不是单靠“高薪”就能打造成今天“世界廉洁之都”形象的。而是通过“打、防、教”三位一体的反贪模式进行防腐反腐,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绩。而丹麦、芬兰、新西兰、瑞典等国家的公务员工资水平都大致等于或低于全国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公务员工资最多高出国家法律规定的最低保障工资的一倍,根本不存在“高薪养廉”之说,但他们却是这几年世界上最廉洁的国家。

事能知足心常泰,人到无求品自高。其实高薪和腐败并无因果关系,我党成立之初,新中国建国伊始,党政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也不存在高薪情况,但腐败现象却鲜有发生。因为那时的人们有伟大的理想、坚定的信念、高尚的情操、崇高的境界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为抗体,增强了自身防腐抗腐的免疫力,能够抵抗住腐败病毒的侵袭。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一些党政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放松了对自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宗旨意识淡薄,信念不坚,思想不纯,贪图享乐才是他们不能廉洁从政走上腐化堕落的根本原因。看看贪官们的“数字政绩”,动辄贪污百万千万的,有得甚至鲸吞上亿。试问,这样的胃口,究竟需要多高的“薪”才能把他们养“廉”?上海电气集团原董事长李培英,陕西高速集团原董事长陈双全,重庆市地产集团原董事长王斌等不可谓不高薪,但他们依然深陷腐败泥潭不能自拔。管仲曾说过;盖不廉,则无所不从;盖不耻,则无所不为。人一旦打开欲望大门,恐怕再高的薪酬也难以填满他的欲壑,再高的薪酬也难以拯救他那被欲望吞噬的灵魂。

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高薪养廉,不如防腐反腐体系的健全。拉起高压网,建立防火墙才能预防腐败的疯狂。惟“薪”养廉不靠谱,软实力不如硬规章硬体系。

 

第二篇:一辩与攻辩小结

谢谢主席,大家好

今天我们讨论强权胜于公理,需要先明确一些概念。,所谓强权是指强硬的手段与强势的权力,它是一个中性词,并非恶势力的代名词,公理指一定时期内人们共同认为正确的道理而非真理。可以说公理属于弱势的一方维护自己利益的手段,而强权与之相对属于统治阶级,强大的国家维护自己利益的手段。两者属性相同,不存在本质与形式的差别。所以今天我们判断公理与强权谁胜于谁的标准就是看何者在社会的稳定、发展过程中起到了更大的作用。

我方的观点是,强权胜于公理。理由如下:

第一,强权比公理更能决定了社会的发展,促进社会稳定。

纵观人类历史的发展,掠夺领土,统领朝政,俨然就是个强权的历史,正义也好,非正义也好,都是强权而非公理决定了事态的发展。19xx年巴黎和会上,中国作为战胜国按公理具有夺回山东等地的操控权,可是西方列强依然将其牢牢掌控在手中,所他们所依仗的不正是强权么,而占理的中国却不得不屈服。而在抗日战争中,真正击败日寇维护国家统一、稳定的不是公理而是我国人民力量凝结成的强权。

第二,强权可以改变公理。

清朝初时,采取“留头不力引发,留发不留头”等政策强制人民做满族打扮。在强权的压迫下,大多数人放弃遵循了之前“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损伤”的公理,数年之后便将梳辫子头为公理,至清朝末年时甚至视不留辫子为天下之大不韪。诸如此类的事件可以告诉我们,强权不仅能一时让公里屈服,甚至能改变公理为自己所用。

第三,最终战胜强权的并非公理,而是借公理产生的强权。

也许,对方辩友会认为最后香港回归祖国、清政府被推翻等等都是公理战胜强权的结果。但事实上,如果没有中国的经济、军事的崛起,我们真的能从西方殖民者手中夺回本应属于我们的土地吗?如果辛亥革命时没有一定的群众基础与武装力量,我们能推翻清政府吗?强权是以一定公理为基础的,最终推翻强权的并非公理,而是由公理孕育出的更强大的权力。也就是说,强权胜于弱权而非公理胜于强权。

谢谢主席大家好:

在刚才的几个环节,对方辩友主要犯了以下错误

首先对方辩友将公理与同于真理、历史发展混为一谈。其实公理是大多数人认为正确的道理,他会着时代的发展会发生变化,如过去人们认为的男尊女卑是公理,而现代社会男女平等是公理,所以公理属于主观层面上的观点并非客观层面上真理更不一定就代表着历史发展的方向。此为强权的确可以改变公理,但强权的根本目的在于捍卫一部分人的利益,而不是追求公理。公理与强权一样也只是用来维护人的利益的一种手段,公理不一定正确,也不是正义、无私的化身,同样,强权也不一定代表着邪恶、独裁。今天对方辩友认为公理胜于强权,就需要向我们证明同样作为中性的手段,公理比强权更能决定社会发展,维持社会稳定。

其次对方辩友在论证过程中将未来的公理与过去的强权比较,以此推断出公理胜于强权。但是,这两者的比较应当建立在同一时期背景下的横向比较,而且公理的发展也有旧公理的灭亡与新公理的诞生,并非一层不变,几千年以来一脉相承。因此不同时期的公理是不同的。不能说按时间划分有公理1、公理2、公理3,强权1、强权2、强权3,最后纵向比较,公理3的理念与强权1时的思想相反,且被大众接受,就说公理3胜于强权1 ,并推出公理胜于强权。还请对方辩友接下先论证一下公理1是如何战强权1,再证明您方观点吧。

 

第三篇:辩论赛一辩开篇立论及攻辩小结模板

开篇立论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各位来宾,大家晚上好!

张仪配六国印 纵横战国沙场,孔明负明主望 舌战东吴群儒。古之贤者以非凡能力之光荣耀我千古华夏,今日,高贤在座,能者在邻,古人说,名不正则言不顺,欲立其身,先正其名。只有对概念进行清晰的介定,才能比较命题:能力??是个人素质的综合体现,是实现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基本基础,而学历是指人们接受国家系统性正规教育的过程,他和一般的职业培训有着本质的区别。片面追求高学历,以学历论英雄,这些难道不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吗?

我方观点是“大学生就业能力更重要”,我会以下三点对我方观点进行立论:

①.首先,作为社会建设的后备军,我们应该明确在每个时期的主要任务。教育部对参加过招聘会的应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调查结果显示,企业最注重的是个人实际能力及社会实践经验,学习成绩反而是最后考虑的因素。据统计,企业最关心大学生的条件依次是占78.5%的个人实际能力,占53%的社会实践经验以及专业方向,职业道德,表达能力,最后考虑的才是仅占21.4%的个人学习成绩。

②.再次,对个人而言,个人价值的实现主要靠能力,具备良好能力的人比拥有高学历的人更具发展空间。一个人学历再高,都只能表明其对书本知识的掌握程度,学历也不等同于能力,它只是能力的一种工具,而且也只是众多工具之一。正所谓书读百遍明是非,路行千里辩曲直,没有一定的能力具备,何谈就业?

③.最后,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学历和能力哪个更重要的衡量标准,是谁能评定出真正的人才,更能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注重实效的企业领导,会把高能力看得比高学历更重要,因为他的企业需要的是提高产值,增加利润,进而推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而这些不是单凭文凭就能取得的。大学生就业倡导能力主导时代的最大意义,还在于它能激励全社会所有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因此,大学生就业强调能力更重要的趋势即是合理的,又是必然的。

远古的惊雷赐予人间文明的圣火,能力的进步铸就人类的英雄史诗。任风云变幻,能力的光辉带给世间的必将是永恒的光明!

事实胜于雄辩!面对这一切的一切,相信你也一定赞同我方观点“大学生就业能力更重要”。

攻辩小结

好的,谢谢主席,同学们,对方辩友,大家好!

今天,智慧的光芒与人格的魅力在这里交相辉映,在刚才的的辩论之中,对方辩友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用词之工整,陈词之华丽,知识运用之丰富,你方辩论之精彩,不恰恰体现了一个人所具备能力的重要性吗?

对方辩友不应再陶醉于学历的华丽外表下,下面我将从大学生就业与社会需求主客观两个方面来重申我方观点:

世界没有相同的树叶,但天下所有的落叶均是背面朝下。大学生既为天之骄子,个性不竟相同但却有一共性,即普遍拥有健康的人格和渴望知识,追求真理的强烈愿望。二十余年教育的努力决定了此种共性的存在。若认为大部分进入校大学生是急待获得文凭的,既轻视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巨大成果,同时也无形中阻碍了大学生就业之路的通畅。

从但仅大学人就业环境来看,量变引起了质变,在当今这个持续扩招的时代,大学生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了。物以稀为贵是亘古不变的原则,在同等的前提——本科学历下,你如果想脱颖而出就必须具备独特条件——个人实际能力。

面对社会由非市场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面对社会对人才的空前需求,大学生就业必须以锻炼个人实际能力为要务,大学生所学知识也必须要以足够的能力来武装,拥有足够的能力和相应的工作经历,才能在社会就业方面立于不败之地。

学历不代表一切,低学历也并不意味着低能力。低学历者也可勤奋学习,提高素养和能力,从而自学成才。

我方深信,只有文凭如同纸上谈兵,能拥有解决问题的能力才是真才实干!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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