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年终工作总结

一、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迈出新步伐 (一)基层设施建设全面推进。一是加大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XX〕7号),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关于基层司法所经费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行〔xx〕36号)和省委省政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要求,经局领导多方沟通协调,我局分别与县交通局、县国土局签订了调整使用乡镇办公用房和补偿的协议,将乐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第21次会议已研究同意将县交通局位于南口乡的交通管理站办公用房调整给县司法局南口司法所使用;将县国土资源局位于漠源乡的国土资源所办公用房调整给县司法局漠源司法所使用。率先完成了两个个司法所独立办公用房的建设任务。二是争取改善局办公用房条件。因府前路改造,现有办公楼要拆迁,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局搬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旧办公楼办公,并同意我局依法公开拍卖两套我局所有的房产解决调整后办公楼的部分改造和修缮经费,大大地改善了我局的现有办公条件。

(二)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开展了“三排查一促进 ”活动。我局组织各基层司法所对各类上访的矛盾纠纷、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问题、重点管控高危人群进行了认真排查清理和调处。5月底,初步排查出矛盾纠纷211件,化解210件;排查重点人员256名,管控241名。针对排查出的疑难矛盾纠纷,逐一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调处措施、时限。针对高危人群和重点人员,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责”管控责任。二是做到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化。半年来,要求基层司法所组织各调解组织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台帐制度,实行“三包”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 “三靠前”的矛盾纠纷调解模式。使我县的调解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三是落实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重点做好了人民调解“666等比数列”工程第二批示范点的迎检验收工作。确立示范村调委会5个(玉华村、黄潭村、白莲村、常安村、上洋村),示范人民调解员50个(翁晓辉等50人),较好地完成市局下达给我县第二批人民调解示范村5个、示范人民调解员50个的工作,并通过了市里的检查验收。至此,实现规范化调委会达90%以上,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实现“四个前、四个得、三不出、三减少、二达到、二提高”的目标。四是开展了矛盾纠纷大

排查大调处活动和切实做好突发事件的调处工作。我们在坚持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纠纷调解的同时,于春节、“两会”期间分别组织开展了一次全县性的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同时还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调处工作,如对白莲镇“2•4”事件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案件,我局集中人力和时间,组织力量深入群众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发放宣传提纲,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告知群众,引导他们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五是开展纪念《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施行二十周年人民调解专项活动。6月x日,组织全县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中的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走上街头,在乡镇人口密集和人员流动量大的地点开设宣传咨询点,结合当地矛盾纠纷的特点、趋势,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介绍典型案例、现场解答咨询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法律、法规,以案释法,调解纠纷。充分借助法制宣传中心户等媒介,广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作用的宣传活动,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半年来,全县共排查纠纷1347起,调处成功1196起,调处成功率

88.8%,其中人民调解239起,调处成功234起,调处成功率97.9%;司法调解 922起,已调解结案780起(其中调解结案的民商事案件110件,调解撤诉的民商事案件670件),调解结案率84.6%,行政调解186起,调处成功182起,调处成功率97.8%。

(三)安置帮教工作稳步开展。我局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化”的要求,切实加强“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根据职责,重点做好衔接工作,搞好“两劳”人员摸底造册,建立相应台帐。一是做好衔接录入工作。根据监所提供的信息和排查回访掌握的最新情况,逐人进行信息核对,补充填写《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登记卡》,梳理登记,完整建立帮教管理档案,实行台帐式分类管理。重点对XX年新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31人做好衔接工作,并与其签订帮教协议书,避免脱管和漏管。二是建立好安帮网络和教育网络。全县共建立帮教工作小组155个,帮教工作人员850人, 采取社会帮教和家庭帮教相结合,将每个帮教对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解决他们的一些实际问题,同时又从思想上给予正确引导。三是开展专项排查活动。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融入到“三排查一促进”活动之中,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该活动将持续到10月份,按准备

部署、排查回访、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准备部署阶段,时间为4月x日至4月x日,主要抓动员部署、制定方案和信息录入与传递工作;排查回访阶段,时间为5月x日至9月x日,主要是对未衔接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排查、对已衔接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回访帮教;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为10月x日至10月x日,县(市、区)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总结排查回访专项活动)。四是落实制度,加强管理。重点完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挂包制和成员单位与重点对象“结对子”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制度和落实每季度帮教对象联席会议制度。

通过多种帮教措施的实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我县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全县xx—XX年共有刑释解教人员637人,xx重新犯罪人员3人,重新犯罪率为0.48%。

二、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在全县范围切实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做好普法工作。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普法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总结、探索、完善。二是抓好普法载体建设。巩固原有的村(居)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中心户等形式宣传阵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普法载体和形式,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和影响力。继续巩固板报、墙报、宣传专栏、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传统的宣传阵地。

(二)深入开展“法律九进”活动。积极推进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军营、进高墙”活动,继续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重点做好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一是围绕中心,根据需求,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围绕综治宣传月,大力开展与平安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围绕“3•15”消费者维权日,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法律咨询和提供法律援助等形式大力开展活动;围绕

“3•8”妇女节,以提供法律援助为重点,大力开展妇女维权活动;围绕今年颁布实施的《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配合人防办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围绕《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配合县供电公司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二是结合“四百”活动,进村入户宣传涉林法律知识。我局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驻

白莲村开展“四百”活动的同时,通过召开白莲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座谈会和走访农户等方式宣传涉林法律法规。乡镇司法所也按要求充分利用乡镇开展“四百”活动之机,进村入户了解民情民意,广泛宣传与农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法律宣传。5月份,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助理员,进村、入社区将《法律援助条例》、《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便民指南等法律援助宣传材料发放到农户手中,并开展法律咨询流动服务。通过开展发放宣传材料和法律咨询流动服务,向各乡村、社区居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的性质、受援对象及条件、受援范围和形式、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应提供的材料、援助机构的设置情况等,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万多份。四是针对白莲镇信访问题开展普法宣传。在白莲镇信访问题中,从我局职能入手,以加强法制宣传为重点,积极参与解决信访问题。发放《刑法》中有关“打、砸、抢、烧”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条文宣传单1000余份,同时,积极参加林地纠纷专题协调,就林业资源转让合同的合法性问题,由局领导和律师给该乡党政领导干部及群众讲解有关林业方面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群众走合法途径解决问题,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同时各乡镇司法所因地制宜地开展“法律九进”活动,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加深入人心,极大地激发了广大群众的学法用法热情和维权意识。

(三)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及时组织起草制定了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具体指导乡镇及县直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探索完善“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形式和新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活

(一)优化管理加强队伍建设。xx,结合全局工作实际,我局把加强队伍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一是加强了目标责任意识。按照《XX年将乐县司法局工作意见》要求,下发了《岗位目标责任状》、《基层工作量化管理考核表》、《基层司法所特色工作考评标准》等,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跟踪,并把股室岗位职责分解落实到个人,实行定人、定岗、定任务。同时与各股室处所签订综治责任状,切实做到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家的人,确保队伍管理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将纪[XX]7号文件精神,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开展了“弘扬正气、合力争先”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活动。把反腐倡廉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健全反腐败工作机制,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目前全局干警没有违法违纪的情况发生。三是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通过开展“四百”活动、“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务实进取的工作作风得到深化。每季度一督查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延伸,领导带队深入乡镇指导协调工作的次数明显增加,全局干警从思想、业务能力上实现长足发展。

(二)强化了党员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能力。3月下旬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在县机关党工委指导组的精心指导下,局党支部以“科学发展、激情创业、追赶主轴”为重点,以“服务科学发展、司法行政先行”为主题,以“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为实践载体,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党支部集中学习会3次、解放思想讨论会1次、各类座谈会2场、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支部党员共完成心得体会7篇、调研文章2篇;发放征求意见问卷100份,共征集到意见、建议38条(整理汇总为6大类21项问题)。我局党支部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认真梳理、吸纳,并分解到各股室加以对照落实整改。通过学习,全局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实现了“三个坚定”,即坚定了解放思想、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信心;坚定了推进思想政治建设与业务能力建设同步、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与社会发展同步、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增长同步的信心;坚定了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促提高、以改革发展成果惠民利民的信心。

 

第二篇:司法所年度工作总结

20xx年东平镇司法所工作总结

20xx年是东平属地建镇运作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直接指导下,东平镇司法所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维护地区政治稳定、确保一方平安为工作目标,以抓源头、抓预防、抓帮教、抓机制为工作抓手,扎实有效开展工作。全镇无因调解不力民事转刑事案件,无影响大局、集访、闹访等事件发生。现对一年来的司法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人民调解工作

1、纠纷调处工作

今年1-11月份,共受理各类纠纷104件。其中婚姻纠纷15件,邻里纠纷48件,赡养、抚养、扶养纠纷26件,债权债务纠纷7件,其他纠纷8件。调解解决99件,调处率为95.2%。接待来信、来访28件,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2、强化基层调委会组织建设

一是对居委会调委会的调整充实。今年上半年居委二委班子换届选年,换届选年工作一结束,我们司法所及时对六个居委会的调委会进行了调整充实。充实了年轻、富有一定文化知识的调委会成员。二是开展业务培训。调委会调整后,针对人员变动大的特点,及时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培训,自行和邀请县局、法院、政法委等部门来镇培训共4次,培训320人次。三是关心前线,发挥调委会前沿作用。居委会的调委会是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县调解工作的落脚点。一年来我所注意“防、早、小、调、回”5个工作基点,把大量矛盾纠

纷化解在居委会的调委会。今年居委会各级的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纠纷86件。四是做好指导、把关工作。在充分发挥居级调委会的同时,我们司法所加强对调委会的工作、业务指导,把好涉及法律知识强、履行时间长、当事人法律关系复杂等难关和要点的调解及协议书的制作。据统计一年来,司法所对居委调委会工作的指导29次,指导、修改、提出建议修改法律文书12件。

二、安帮工作

1、基本情况

至11月x日,全镇刑释解教人员数为52人,其中刑释39人,解教13人。人户分离8人,是总数的15.4%。

2、开展的工作

一是思想帮教工作。刑释解教人员一回来,司法所、居委会组成的帮教工作小组在第一时间做好思想稳定工作。消除思想顾虑,敦促思想转化。今年释放的刑释解教人员共13人,我所开展衔接、日常思想帮教13人,共60人次。二是积极搭建就业平台和鼓励自谋职业。属地建镇后,我所在镇党委、政府的重视下,于10月建立了过渡性安置就业基地,推荐刑释解教就业12人次,上岗1人。与此同时,通过搭建结业培训、鼓励自谋职业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渠道。今年为刑释人员就业培训21人次,自谋职业4人。三是生活上的关心和帮助。刑释解教人员一回来,我所及时送上生活用品和临时补助,以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1—11月发放困难补助26人次,5400元,被褥、衣服、生活用品等37件。

三、法制宣传工作

一是专项法制宣传。根据法宣办、宣传部、司法局等要求,集中开展专项法律的宣传,以黑板报、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集中开展专项法律的宣传。据统计,今年开展专项法宣传4次、黑板报宣传6次、47块、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二是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的法宣工作。今年是迎世博冲刺之年,我所结合迎世博系列工作,把法宣工作融入迎世博,使法宣与世博宣传有机结合。今年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法律宣传工作16次,组织开展相关活动7次。如迎世博活动中每月x日是环境整治日,我所结合环境整治日,把《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作为阶段法宣工作的重要内容。三是平安建设法宣工作。今年是我们创建平安社区第四年,也是整个崇明创建平安县的关键之年,为此,我所根据县委、县政府对平安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配合平安办,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中,开展法律早市,法律咨询,法律进社区、反邪教等宣传活动和文艺汇演。据统计一年来,司法所开展法律早市3次,法律咨询4次,法律进社区8次,反邪教宣传4次,文艺汇演2次。

四、存在的问题

1、司法所的规范建设不达标

由于我镇是一个新镇,司法所也刚刚建立,所以司法所在硬件、软件上不达标,特别是办公场所尚未落实。

2、基础工作薄弱

由于镇域范围广、司法所人少,应付不上工作,所以基础工作较

为薄弱,如台账、报表、数据、帮教工作记录等。

3、协议书数量的缺失

一是纠纷总体上量少,二是居级调委会懒惰等主观原因,使今年的协议书总量完成县局指标的80%。

4、角色转换之后,创新精神意识差

由于我所是农场社区、属地建镇后,司法所人员的思想转换、工作模式转变适应性慢,有时跟不上县局的总结要求,同时缺乏开拓创新意识,存在着只求过的去,不求过的硬的思想。

东 平 镇 司 法 所 二00九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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