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法下乡工作总结 文档

送法下乡工作总结

开展“法律下乡”活动是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和小康社会建设的重大举措,也是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为了确保“法律下乡”工作落到实处,20xx年以来,根据市委宣传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局围绕全市每年“法律下乡”活动的总体目标,根据农村法制建设现状,结合农村普法工作特点,不断探索和创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与途径,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着力提高基层依法自治、依法管理的能力,为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均衡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 精心部署,着力构建送法下乡的长效机制

为推进送法下乡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我局今年以来继续将送法下乡工作列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要点和目标考核细则,并且不断健全普法的组织网络,切实把送法下乡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任务常抓不懈。

(一)健全组织网络。一是市、县(区、市)、乡镇三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都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指导联系送发下乡工作,确保了送法下乡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不间断,为“送法下乡”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组建了市、县、乡三级普法讲师团和农村“法律服务志愿者、法制文艺宣传小分队”等普法队伍,深入乡村和学校、企业,通过举行巡回法制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三是组织司法行政干警、律师、法律工作者深入乡村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

(二)落实部门责任。坚持将“送法下乡”工作纳入全市年度普法依法治理要点,明确要求各区、县(市)和市直各部门、单位特别是农口部门

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并且明确了送法下乡活动的具体要求、步骤与内容,做到定人员、定措施、定责任、定时间,确保全市“送法下乡”工作长抓不懈。

(三)强化目标考核。市依法治市办根据每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目标考核细则,将 “送法下乡”工作细化为对各区、县(市)及市直各单位特别是农口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任务,量化为具体的考评细则。并且坚持平时考核和年底集中考核相结合,加强督促检查的力度,确保送法下乡工作的每项任务能落到实处。

二、多措并举,大力营造“送法下乡”的浓厚氛围

本着传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我局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积极探索,努力拓展“送法下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

(一)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按照法律进乡村的具体要求,今年来市依法治市办部署了“百个行政村法制巡回讲座”活动,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全市100个行政村举办法制讲座,让广大村民接受面对面的法律教育。各县(区、市)也组织各种形式的村组干部法律培训和法律考试等,增强村组干部的法律意识。还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布置展版、组织法制文艺演出、出动法制巡回宣传车、开展现场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将法律条文形象化、人性化、通俗化,通过“身边人”、“典型事”传播法律精髓,开展法制宣传。一年来,先后开展了禁毒、禁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60多项专题法制宣传,全市在农村地区累计发送《农民普法简明读本》20万册,其他法制宣传资料10万多份,举办各类法制

讲座1500多场次,开展法律咨询500场次,举办大型法制文艺演出 55场次,参加培训的村组干部6000人次,直接接受法制教育和进行法律咨询的农民10万多人次。浏阳市在城乡结合的乡村设立流动的电影放映点,面向农民群众和农民工播放法制题材电影和影碟,累计放映电影和碟片500多场次。

(二)利用集中宣传的时期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我们坚持以每年x月的农村法制宣传月、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定日期和“法律下乡”集中宣传活动时期等为主要载体,整合社会资源,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并且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造势,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力和渗透力不断增强。市、县电视台和报刊均设立了法制专栏,加强了法律知识的传播。《长沙晚报》仅20xx年至今年x月份以来,先后刊载法制宣传类稿件(图片)200多条幅。

(三)大力加强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建设。20xx年,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文化局联合制定了《社区宣传文化法制中心和乡镇宣传文化法制站的建设实施方案》。去年中宣部、司法部等中央有关部委又下发了关于“法律六进”的文件,要求大力加强农村法制教育基地建设。我们通过着力巩固、发展、完善城市街道社区“四个一”建设,加大乡、村农民法制学校、法制辅导站、法制宣传栏建设,重视培养村组“法律明白人”,极大丰富了群众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的阵地,并且吸收了一些热心普法的老干部,扩充了义务普法宣传队伍。涌现了望城县民间自办的“裕龙书社”免费法律图书馆等一批普法精品阵地及活跃在乡村的“普法老人”等义务宣传者。全市大部分乡镇设立了法制宣传站,命名了法律学校,设

置了法律图书专柜,组建了法律义务宣传者队伍。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县(区、市)和乡镇法律援助机构和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律师、公证、法律服务、人民调解队伍的作用,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及时化解民间矛盾,调处民间纠纷。

三、普治联动,不断夯实基层建设的法治基础

我们坚持以在基层实现“四民主、两公开”为目标,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创建为载体,全面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项措施,引导和推进各(村)居建立和贯彻《村(居)民自治章程》、《村(居)财务管理制度》、《村(居)议事制度》等自治制度,不断夯实基层法治基础。(一)加强法制教育。建立健全村组干部集中培训和普法骨干定期培训制度,推行农户学法、守法年度评议制度。充分利用普法讲师团、村民法制夜校、有线广播、闭路电视、黑板报等普法阵地与队伍,深入开展与农业、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促进和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积极为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奠定基础。

(二)完善自治制度。引导帮助社区、农村制定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工程设施招投标、村务、财务公开、重大决策法律咨询、环境卫生、土地征用、建房审批、水电费收缴等一系列制度,使村务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长沙县实行村务公开“六清”、“七查”,“给村民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的做法。望城县雷锋镇真人桥村被民政部、司法部授予全国第三批“民主法治示范村”。

一年来,通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全市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普遍得到

加强,法制宣传基地建设取得新的进展,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了广泛的普及,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干部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促进了思维观念和工作方式的转变,依法办事和依法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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