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某市地税局年度税务稽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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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地方税务局年度税务稽查工作总结

**年我局税务稽查工作在自治区地税局、乌鲁木齐市地税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技加管理"工作思路,明确稽查工作职责,理清工作思路,积极有序开展各项工作。通过加大对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有力地打击了各种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对优化乌鲁木齐市范围内的纳税环境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现将一年来稽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及运行模式。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工作的部署,以及新《征管法》及其细则的规定,今年市局结合稽查工作实际情况全面推进机构改革,分别设立10个市、区(县)局稽查局,其中:1个市属稽查局,9个区(县)局属稽查局。并按照规定在稽查工作四环节上进行明确分工,结合实际建立四种稽查管理运行模式,其中:天山区、沙区、新市区、水区为独立的四分离模式;东山区、头区为稽查局与税政法规科共同完成四环节职责的两分离模式;县局、达板城区为综合税务所与税政法规科共同完成四环节工作职责的两分离模式;经济开发区地税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地税局、涉外税收征收管理局不再单独设立稽查局,由市属稽查局实行一级稽查的模式。

2、人员组成。市局稽查局通过面向市局范围公开考试选拔录用干部,各区(县)局通过本局综合评定确定稽查人员。基本实现了选拔高素质人员从事稽查工作的目的。全局配备稽查干部

212人,占总人数1176人的18 %,研究生7人,大专以上学历196人,占稽查人员总数的92 %;党员85人,占稽查人员总数的40

%;平均年龄35岁。

3、计算机及其他工作设备配置情况。为适应信息化管理的需要,全市稽查系统共配置微机72台;传真机2台;另配置办案车辆21辆。

4、全年稽查工作完成情况。我局共有纳税户38917户(其中:企业纳税户16599户,个体纳税户22318户,)全年共检查纳税企业4148户,稽查率为24%。其中有问题626户,结案户

578 户,结案率99

%。查补税额4089万元,占应纳税额57025万元的7%,与去年同期查补税款5778万元相比,减少了1689万元,查补税额下降了29

%;罚款620万元,处罚率为15%,与去年同期罚款821万元相比,减少了201万元。

二、理清工作思路,健全各项制度,为实现规范管理夯实基础。

新征管法的颁布实施,一些老的体制和工作职责划分都必须进行调整,以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市局党组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组织对基层的调研和各种形式的研讨会,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分析研究对策,确定了"认清形势,顺应变化,积极应对,及早进入状态"的工作思路。

1、通过机构改革,实现稽查干部人选的高素质化。今年x月市稽查局面向全市地税系统招考稽查干部,使各区(县)局一批业务好,工作能力强的年轻干部走上了市局稽查岗位,各区(县)局也通过竞争上岗、综合评定的方法来确定稽查干部人选,基本实现了稽查干部高素质化组合,为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2、开展基础调研工作,从实际出发制定和健全各项制度。

8月市稽查局组成调研小组,制定调研提纲,对所属十二个区(县)局稽查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了为期20天的调研,通过调研,比较感性地掌握了现行稽查模式的运行情况,收集整理基层提出的各类问题90多个、意见建议100多条,并及时将情况向市局党组进行了详细的汇报。结合提出的"制度建设不到位、四环节工作职责划分不清难于统一"等问题,在市局党组的安排下,多次召开业务工作会议,研究四环节工作职责,并结合我局实际,对现行22项工作制度进行了修改,于10月形成了涉及稽查工作管理制度、稽查人员管理制度、稽查案卷管理制度、稽查系列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稽查四环节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26项制度讨论稿。11月x日,在市局党组组织下召开了全市地税系统稽查工作会议,来自十二个区(县)局的业务副局长、稽查局长、业务科长对26项讨论稿进行了逐字逐句的学习与讨论,提出60余项修改意见。市局党组书记郭学友同志亲自参与到制度的讨论当中,并对提出的30余项疑问给予了明确答复。大家一致认为:这次会议理清了工作的思路,明确了今后稽查工作的重点和要求。12月初经过多次修改、凝结集体智慧的22项制度参考试行稿装订成册下发到各区(县)局,全市稽查系统的制度建设初具规模。

3、落实制度,细划职责,严格考核,做到职责到人。根据新修订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稽查四环节工作职责,我们要求各区(县)局分别结合本局实际,将目标管理考核细划到人,各局与科、所(室),科、所(室)与干部分别签订《行政执法责任状》,明确责任,规范执法行为。为避免相互之间的扯皮,搞好稽查系列内部的工作衔接,制定了详细的稽查实施衔接制度、稽查资料衔接制度、报表对口衔接制度,以制度规范运作,保证四环节工作的协调一致。经考核,各区(县)稽查局都能按要求较好的完成各项制度、职责的落实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明年的稽查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新制度,新思路,创造性的开展税务稽查工作。

根据市局党组安排,结合各区(县)局工作实际,我们以22项制度、职责、管理考核办法为基础,从稽查四环节工作入手,大胆采用新办法、新思路,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税务稽查工作。

1、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增强稽查选案的准确性。做为试点,新市区地税局结合税务稽查软件,调整稽查选案登记库结构,增设"税额"、"复查"、"税源线索"项目,加大数据库储存信息,为稽查选案提供更多可供参考的信息数据,提高了选案的科学性。

2、拓展稽查工作方法,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同办案,使稽查办案力度得到加强,效率大大提高。今年下半年,市局稽查局主动与公安部门的涉税大队取得联系,对一些重大的涉税违法案件进行联合办案,在办案取证以及威慑力方面均收到好的成效。

3、

坚持集体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多年来,我局始终坚持两级税收违法案件审委会制度,对每一税收违法案件做到集体审理,集体决定,确保每一个案件做到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处理依据正确、处理结果得当,大大增强了税务执法的严肃性,使执法行为、处罚行为得到了有效的监督,案件质量得到保证。

4、

加大执行力度,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市局稽查局、各区(县)局在努力做好稽查选案、实施、审理工作的同时,加大了执行力度。通过对以往年度稽查查补税款的清理,加大对长期拖欠税款纳税人的催缴力度。对在稽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特殊企业,如破产、合并等企业,一方面加紧催缴,一方面积极与各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使这种可能久拖未果的稽查案件及早得到妥善解决,有效地防止了新欠的出现。

5、勇于探索,规范稽查案卷管理工作。为使稽查工作善始善终,使稽查案卷的整理归档更趋科学规范,我们主动地向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学习取经,结合稽查工作的特点,制定了相应的案卷资料管理制度,对证据资料的归集、文书的使用、卷宗的装订等作了统一具体的

规范要求,使稽查资料管理有章可循。

四、充分发挥税务稽查工作的威慑作用,增强稽查工作的针对性,加大处罚力度,强化依法治税。

1、积极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促进税收任务的圆满完成。

根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电话会议和自治区地税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开展**年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集贸市场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及早组织安排了"百日严查重罚"专项检查,于**年x月至6月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抽调全局20名稽查干部组成4个专项检查小组、一个选案审理组,按要求重点检查了房地产业、电力业、电信业、证券业等行业的11户大型企业,查补税款1955.45万元,滞纳金0.8万元,

罚款3.77万元。各区(县)局相应成立专项检查组,结合所属辖区的管户情况,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了针对某一行业的专项检查,如天山区地税局在专项检查期间,选定辖区内14户房地产企业作为检查的重点,通过检查查补地方税1256.56万元;头屯河地税局选定辖区内9个加油站作为专项检查的重点,查补地方税12.65万元,沙区地税局选定个体行医行业作为检查重点。通过集中精力实施一个行业的专项检查,不仅使我局比较深入地了解掌握了行业纳税经营特点、财务收支情况,也保证了同一行业的公平纳税,维护了税法的尊严。

2、稳步开展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治理工作。

为了进一步维护我市税收征管秩序,有效遏制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偷税、抗税等违法犯罪活动蔓延的趋势,提高预防、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能力,根据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国家税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贯彻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治理的通知〉的通知》,我局从**年x月开始在全市开展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对伪造、倒卖、盗窃、骗取#5@p的违法行为,民营企业、高收入阶层偷税、逃税的违法行为等进行查处,四个多月的时间,我市共检查企业435户,偷税81户(其中民营企业31户,其他企业50户)查补税款690.76万元,罚款159.95万元,滞纳金2.2万元,有力的打击了偷税行为,圆满完成了此次任务。

3、进一步做好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

做好举报案件查处工作是今年我局稽查系列工作的重头戏。结合工作的要求,今年我局案件举报工作首先从加大举报宣传力度入手,借税法宣传月活动通过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举报电话,并通过公开举报电话的方式,拓宽电话举报渠道。其次修订完善了《乌市地税局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办法》、《乌市地税局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保密制度》。三是切实抓好制度的落实工作,建立健全包括《举报登记台帐》、《税务稽查案件实施台帐》、《派案登记台帐》、《案件转办、交办台帐》、《举报奖励登记台帐》等台帐的登记,严格按规定办事。四是始终坚持"举必查、查必果、奖励兑现、取信于民"的原则,认真做好举报案件的查实工作,做到件件有回复。全年共受理地市级举报案件20件,共查补税款584.8万元,滞纳金126.33万元,罚款1.75万元;受理县级举报案件213件,共查补税款295.22万元,滞纳金6.10万元,罚款85.98万元,查补的税款、滞纳金及罚款较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80%。

4、加强稽查工作的监督管理,认真做好税务稽查案件复查工作。

结合我局今年总体工作的特殊情况,由市局稽查局组织在10月中旬抽调天山区、沙区、新市区、水区等四个局的20多名稽查业务骨干,采取集中选案,分组复查的办法,对所属十二个区(县)局的20户已查结案件实施实地检查,各区(县)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复查工作任务,自行安排检查。在交叉互查的20户企业中,立案3户,查补税款10.87万元,加课滞纳金2.08万元。并将复查情况向全局进行了通报。

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强化业务学习,努力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练,作风优良

的稽查干部队伍。

通过实践,我们充分认识到,要提高稽查工作质量,推进稽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稽查干部的个人素质高低是关键。因此,根据稽查工作特点,从提高广大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策执行水平入手,一方面加强政治学习,注意廉洁自律教育,一方面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今年,我局把对"李海涛案件"的反思做为思想政治工作的活教材,教育广大干部如何用好手中的权力,做一名勤政廉洁的税务干部,同时把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作为业务学习的重点,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齐抓共管,有效地促进了干部自身素质的提高和工作能力的加强。

六、存在问题及今后的打算

(一)税务稽查工作中存在问题

1、伴随新征管法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我们感到稽查操作规程殛待下发执行。

2、管理性检查与税务稽查之间的协调还需要有一个较规范的制度约定。

3、稽查工作执法力度还有待继续加强,"打击型"的职能还有待充分发挥。

4、稽查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法律文书、法律用语、取证等方面需要统一规范。

(二)今后的工作打算

1、以查处大案要案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

当前涉税违法活动日益朝着智能化、团伙化的方向发展,这一形势要求我们必须集中有限稽查力量,加强对大要案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涉税违法犯罪活动

2、苦练内功,强化三个素质,树立四个形象,提高稽查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要看到我们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下大气力苦练稽查基本功。不断加强税务稽查干部的自身修养,强化政治素质,强化业务素质,强化文化素质。努力树立依法行政的形象,勤政廉洁的形象,爱岗敬业的形象,文明服务的形象。做好税务稽查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3、配合深化征管改革,努力探索一级稽查运行模式,积累工作经验,逐步全面推广。推行一级稽查是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加强稽查监督制约的一条有效途径。目前,市局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涉外税收征管局推行了一级稽查的模式,目的在于探索一条适合乌鲁木齐市地税局"一级稽查"模式的新途径。我们将在此方面加大力度,积极探索、及时总结实际工作经验,为全市实行"一级稽查"做好充分的准备,打下坚实的基础。

4、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使计算机渗透到稽查工作中。一是提高计算机操作水平,加快稽查人员掌握现代技术的本领。目前,许多大、中型企事业单位都在利用计算机实行财务管理,特别

是一些大型的宾馆、酒店、购物中心,基本上都实行计算机记帐。对此类单位的稽查,仍然是全市稽查人员的一个薄弱环节。为此,我们准备在**年举办1至2期专门针对利用各类财务软件实行财务管理的单位如何实施稽查的培训班,提高稽查技能。二是建立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网站",向全社会公布,并定期将一些典型的违法案件在网站曝光,使税务举报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

5、加强与国税、公安部门的协作。明年,我们将主动与国税、公安部门联系,积极与他们配合,加大对偷、逃、骗、抗税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税收环境。

 

第二篇:工作总结某市地税局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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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地税局年度工作总结

加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是经济领域贯彻和落实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了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一是依法维护了国家的税收权益,实现了地税收入的稳定增长。元月至十一月份,我局共组织地税收入3549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9%,为我市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财力保障。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减税、免税、税前扣除、加速折旧等手段,支持企业发展,维护了纳税人合法权益。全年共减免营业税15户,减免税款153万元;减免企业所得税27户,减免税款147万元。

三是深入开展了六项税收专项检查,整治了集贸市场的税收秩序。共检查各类纳税人、扣缴义务人4443户,发现存在税收问题1298户,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940.58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税案件5起,其中拘留1人,监视居住2人,起到了打击一点,震慑一片的效果。

四是大力推行文明办税“八公开”,切实整顿行风,较好地解决了税负不公、办税不透明、“人情税”、“关系税”等问题,为纳税人公平竞争创造了良好的税收环境。在今年x月份省、市组织的重点评议行风活动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主要做法

(一)认真学习,加强领导,强化目标考核

为使全局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年初,我们召开了全市地税系统“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暨稽查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讨论了省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的实施意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部署了今年的整顿规范税收秩序工作。一是从班子抓起,形成齐抓共管态势。各单位“一把手”亲自上阵,班子成员共同抓,明确职责和工作目标,做到统一指挥,灵活调度。二是制定有效措施,增强整顿工作的针对性。我们先后转发了《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的实施意见》、《漯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豫地税发〔**〕66号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集贸市场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等,各单位也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措施和办法,确保整顿工作有序进行。三是严格考核,加强督导。在去年工作目标考评办法的基础上,修订下发了《漯河市地方税务局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考评办法》,按照组织领导、专项检查、强化征管、规范执法、信息反馈五个方面,逐项逐条规定了扣分标准和加分标准,并定期对各单位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促使各单位真正把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贯彻落实到日常税收工作当中。四是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市局各主要领导坚持每季度一次,下基层,搞调研,挖掘各单位在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及时帮助基层解决和克服,全力推动了整顿规范税收秩序工作的顺利运行。

二、强化征管,严格执法,大力整治税收秩序

一是发扬“四铁”精神,大力清缴欠税。今年以来,全市地税系统共清理欠税户22户,追缴税款327万元,并严格落实审批制度,杜绝新的欠税发生。

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合理划分定额等级。我们相继出台了《漯河市地方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办法》和《漯河市地方税务局个体工商户税负最低警戒线定额管理办法》,并按地域、行业、规模,组织调查测算,科学划分定额等级,调整和确定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税款征收等级和税负定额最低警戒线,进一步规范统一和加强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的税收征收管理,解决了个体工商户税负不公、定期定额不规范等征管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实行“以票控税”,丰富税收征管模式。为适应新形势下税收征管的需要,解决因个体工商户财务制度不全,定期定额征收不准确等问题,我局出台了《漯河市地方税务局以票控税暂行办法》。对使用地税#5@p业户统一实行“验旧领新”制度。使用定额#5@p的业户,按其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税款计算其用票量,对业户超过用票量而领取的#5@p,按税率补征税款;使用填开式#5@p的业户,在领取#5@p时对其已使用#5@p进行查验,按填开金额计算税款,大于其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税款的,按税率补征税款。实行“以票控税”尤其是实行有奖#5@p后,其促进税收征管效果更为明显,不少业户主动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调高税负,以便自己能够领到与实际经营额相接近的#5@p量。市区一酒店去年年底月定税3300元,今年年初该店老板主动要求把月定税调高至8250元。同时,我们加大了对#5@p检查力度,完善了#5@p违章举报办法,出台了《漯河市地方税务局#5@p违法违章举报奖励办法》。给举报查实者1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奖励,较好地激发了消费者依法索取#5@p,举报违法票据的热情。今年x月份,根据群众举报,我们查处了市越秀酒家使用假#5@p案,并在市新闻媒体进行了曝光,有效打击了#5@p违章行为。

四是大力整治集贸市场税收秩序。3月份以来,我们严格按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抽调各征管局和稽查分局110人,组成22个检查组,对全市20个集贸市场进行了清理整治。在整治工作中,我们坚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突出重点,明确目标,切实加强领导,真抓实干,不走过场。同时,注重与国税、工商、公安等有关方面的配合,实行纳税业户自查和税务机关检查相结合,一边清理漏征漏管户,一边调整业户定额,坚决拔掉“钉子户”,解决“难缠户”,取得明显成效。郾城县局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对3户拒不接受税收征管和整治的“钉子户”依法采取了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促使其交纳了税款,并接受了处罚。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之初,税务登记户数为2894户,清查后税务登记户数为3074户,查出漏征漏管户180户,查补税款10.96万元,滞纳金0.59万元,罚款3.97万元,合计15.52万元。纳税业户自查补交税款23.81万元。两项共计39.23万元。纳税业户中实行定额定额征收的2911户,已对其中1269户调整了税负。调高税负户数1252户,平均调高幅度12.20%,月增加税额4.58万元;调低税负户数17户,平均调低幅度8.91%,月减少税额0.05万元。未调整户数1642户。

五是全面开展各项税收专项检查。3月份以来,我们在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检查的同时,又采取自查补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相继开展了加油站专项检查、企业所得税专项检查、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营业税专项检查、涉外税收专项检查和房地产业税收专项检查。并成立了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首先,在业户中间普遍开展自查活动,引导业户自行纠正违法行为。对自查出的涉税问题,凡是能够按规定交清税款的,采取从宽处理的原则,给予改过的机会;其次,投入力量,有针对性地选择重点检查对象,排除干扰,集中精力,

查深、查细、查透,对检查出的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从重处罚,严厉打击,决不手软,对触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在专项检查中,房地产业专项检查更具特点,我们结合市地税征管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以查促收、以查促管的工作主线,把房地产业列为专项检查的重中之重,积极联合房管、银行、征管等部门打“攻坚战”、“联合战”,齐抓共管,成效十分明显。全市共有房地产公司68户,立案检查64户,直接查补税款、罚款及加收滞纳金总计438.2万元,向公安机关移交4件,督促办理税务登记证27户,有力地打击了房地产业偷逃税等税务违法行为,较好地促进和规范了房地产业的税收征收管理。1-10月份,全市房地产业税收收入完成1202万元,比上年同期466万元增收736万元,增长157.9%,成为我市增幅最大的地方税种。

六是认真搞好税收违法举报案件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地税系统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共受理群众举报和接上级转办、交办税务违法案件30起,查处30起,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共计114万元。有力地震慑了涉税违法行为,维护了税法的尊严,保障了国家的税收权益。

七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省整顿办《关于印发〈河南省集贸市场综合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们先后三次组织人员联合国税、工商、经贸、质量技术监督、公安、国税、卫生、文化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行动,出动车辆3台次,参加人员20余人,形成了多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

(三)文明办税,强化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在整顿规范税收秩序中,我们结合“转变作风、优质服务、文明办税”活动,认真抓好了“文明办税八公开”的落实,解决了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通过全员思想教育、党课教育、民主生活会等教育形式,增强干部职工服务纳税人的意识,切实克服重征收轻服务、重结果轻程序等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二是积极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向社会公布廉政举报电话,建立廉政举报箱等,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着力解决“四难”、“四乱”和个别税务人员存在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问题。

三是加强“两权”监督,积极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认真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依法征收、依法办事,杜绝棚架、变通税收政策、截留税款、混级串库、买税卖税等滥用权力和管理松驰的问题。

四是加强内外监督,解决执法监控存在有“盲点”的问题。首先,严格执行征管、稽查分离和选、查、审、执分离制度,从制度上规范税收执法;其次,全面实行廉政回访制度,今年以来,全市地税系统共向纳税人发放《税务检查廉政监督卡》、《纳税人权益告知卡》4130余份,发放《重点评议行风征求意见表》4100余份,走访企业和个体工商户5670余户,收到纳税人意见和建议40多条;第三,积极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人士为特约廉政监督员,监督税务工作人员执法情况,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第四,在全市地税系统中开展向纳税人和社会公开服务承诺活动,拉近了税企距离,承诺内容包括纳税人权利义务、税务检查程序、违章处罚标准等七项,使纳税人做到心中有数;第五,采取举办培训班、典型案例分析

等形式提高稽查人员素质、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第六,建立税企信息互递平台,及时向企业提供税收政策,帮助企业调整税额计算等。这些措施有效地提高了服务质量,受到了纳税人的肯定和赞扬。

此外,我们认真抓好了信息反馈工作。共向市整顿办报送信息88条,被采用8条;按时上报了第一季度、上半年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总结。

三、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

一是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的力度不够,主要原因是我市的税收执法环境有待改善,行政干预时有发生,干扰了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的开展,影响了税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有待提高。有一大部分纳税人抱着能偷则偷,能漏就漏的错误思想,纳税意识淡薄,不能很好的履行纳税义务。税法宣传工作任重而道远。

三是集贸市场税收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因我市各类集贸市场规模大小不一,且流动性大、季节性强,税源监控是个难点。个体工商户经常变换经营品种和范围,停业、歇业也是家常便饭,并且很少办理有关手续。

另外,市场经营业户大多是现金交易、无帐经营,税务机关难以监控业户的进销情况。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国家“十五”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最近,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明确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作为**年的重要工作,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决心在新的一年里,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脚踏实地,发扬成绩,克服麻痹松懈和畏难厌战情绪,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学习贯彻“十六”精神,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统一到国务院、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上来,再接再厉,乘势而上,努力扩大和巩固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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