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社会事务科(救助站)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计划

社会事务科

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打算

20xx年,我们社会事务科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民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制订的《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部、省关于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积极主动做好救助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上半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发挥部门职能,积极实施街头主动救助。

我县交通便捷,联系南北的204国道贯穿县城,近年

来流入我县的流浪乞讨人员逐年增多。对流入我县的流浪乞讨人员加强了救助管理力度。结合“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对不愿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主动救助,劝说返乡。尤其是在春节、五一、县两会和“5〃18”活动期间,救助站工作人员协同专项行动相关单位人员加大了城市主要商业街、车站、农贸市场、广场等公共场所的巡查力度,为他们提供返乡路费和食物,帮助他们返回家乡。半年来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40人(次),其中外省籍71人。

二、强化亲民服务意识,主动护送返乡。

按照“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的要求,对流浪

乞讨的未成年人我站采取救助保护的方式,派专人护送未成年人回家。对知道家庭住址的外省未成年人,我站一律送盐城救助站。对通过治疗查到家庭地址的精神病人我们也坚持

派人护送回乡。半年来,共护送和协作救助返乡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20人次,其中流浪未成年人有8人(次)、精神病人12人(次)。

三、积极实施及时救治、救助,对回乡未成年人进行安置。

20xx年上半年,我科对全县精神病人进行再摸底(全

县现有登记精神病人2557人),对其中的重度精神病人1058人重点落实监护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依据阜政办发

[20xx]15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收治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并落实了收治经费,较好的从源头上控制了精神病人外流的问题。对流入我县的无名精神病人有相关单位护送到定点医院救治,积极同三院对接,第一时间进行甄别,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全力救治,半年来对治疗后查明姓名和家庭地址的12名精神病人我站护送回家,受到社会和病人家人的好评。依据阜宁县“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实施意见,我站积极救助流浪未成年人,对流浪街头乞讨的随监护人乞讨的未成年人我站经简易救助后劝其返乡,对协作救助返乡的未成年人,积极落实救助措施,半年来我站先后对郭墅的李云花、沟墩的陈勇、杜红梅(瞎子)的两个未成年人儿子进行了政策救助。李云花安置在郭墅敬老院,现被好心人收养。陈勇、杜红梅的两个未成年人儿子正在落实低保,力争解决基本生活。

四、严格按照政策,规范办理儿童收养。

半年来,坚决以《收养法》和《收养登记暂行办法》为依据,严格按照收养登记程序办理收养登记,对收养人实行收养登记材料书面告知制,避免给群众带来麻烦。对收养人所提供的材料做到严格审查,确保无差错。共办理了三件儿童收养,合格率百分之百,同时对不符合条件的做好耐心解释工作。区分不同情况,妥善解决现存私自收养子女问题,窗口工作人员除了认真细致的向服务对象解答外,还印制了告知单和各种材料示范文本,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所具备的条件、办理程序,提供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下半年工作要点

一、加强全县范围内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整治力度,对全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有效收治,有效管理,采用救助收容车日常巡查制度,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整治有损市容、市貌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

二、采取县、镇、村联动措施,明确镇、村及监护人

责任,发挥健全精神病人监护网络作用,明确规定辖区内精神病人不得在公路上危及车辆及行人,如造成后果追究镇、村及监护人的责任,切实维护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大精神病人收治力度,积极探索重度精神病人

有效收治,彻底解决精神病人治病难的问题,力争下半年全县精神病人收治工作卓有成效。

四、收养登记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群众的原则,强化服务意识、亲民意识,热心向群众宣传收养政策法规,坚持依法收养,杜绝私自收养。坚决以《收养法》和《收养登记暂行办法》为依据,严格按照收养登记程序办理,对收养人所提供的材料做到严格审查,确保无差错,使全县收养登记工作全面走上依法收养轨道。

020xx年x月x日二

 

第二篇:20xx年社救科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计划

二O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救灾救济科

20xx年,我科室在民政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和局其他科室的协助支持下,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拓思路、挖潜力,较好地开展了以救灾救济为中心的各项工作。

上半年救灾救济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

1、充分准备,切实做好拆迁户和春节慰问工作。一方面,元月初,对全县拆迁户进行核查登记,汇总,拟定报告,经县委常务会会办同意,对1291户拆迁户进行每人200元现金和一件防寒棉大衣慰问,并做好慰问工作督查,要求慰问时有一名副科级干部带队,确保慰问户户到。另一方面,根据往年做法,对镇区、村、户、社区、敬老院等慰问。做到按规定标准,规定时间,有序组织慰问。

2、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拟定全县救灾救济科工作计划,并对重点工作分解到镇区。突出工作重点,重抓阜城、东沟二镇敬老院建设。

3、及时按规定标准发放五保老人生活供养金。今年上半年共为4600名五保老人发放738.29万元供养金。

4、为做好防大汛、抗大灾、防止突发灾情的准备工作。5月x日民政局向各镇区发放《关于做好20xx年度灾情值班工作》的通知,根据省市要求,一是建立正常的灾情值班制度。

各镇区民政办和直属单位要参照县灾情值班表,结合当地实际,拟定具体值班时间表,建立正常的灾情值班制度和灾情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明确责任,值班期间必须按时到班,严守岗位,认真做好灾情值班记录,如遇重特大灾情,应及时报告局救灾救济科和局值班领导。二是强化责任,确保灾情的及时查核、报送。各镇区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强化救灾工作责任制,安排好查灾救灾车辆、通讯和摄录设备。民政工作人员要紧守岗位,确保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24小时开通,确保灾情管理信息系统运转正常,并及时汇总、报送灾情快报,半年报和年报。三是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各镇区要修订和完善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全面建立灾情分级明确,组织体系健全,应急响应及时,保障措施有力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同时,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阜宁县民政局春荒救助方案》,下拨春荒救济款54万元,使困难户3800多人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救助,保证了灾民和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维护了农村的稳定。

5、实施“关爱工程”,保证农村五保供养达到应保尽保。 今年x月份,根据国务院颁发新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各镇区重新组织自查,对农村五保对象进行一次调查摸底,经查核,我县符合供养条件的老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共有4950人,已享受五保供养的4600人,其中集中供养843人,分散供养3757人,新增350人正在落实之中,集中供养

标准为380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为3200元/人.年,并建立了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在继去年申报“关爱工程”的基础上,今年又申报“关爱工程”项目4家,新增床位200张,投入资金180万元,附属项目3个,投资189万元,目前项目正在审批之中。

6、切实做好全国第四个“防灾减灾日”宣传工作。5月7-13日,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深入基层、进村入户活动。紧密围绕“弘扬防灾减灾文化,提高防灾减灾意识”这个主题,以基层社区为平台开展防灾减灾工作,有效整合基层社区各类资源,落实各项防灾减灾措施,增强社区的综合减灾能力。

7、切实做好“三争”工作。半年来我科室同志随局领导曾二次去省厅汇报工作,争取有关资金。

8、认真做好突击工作。①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到澳洋敬老院做义工活动;②切实做好古河镇张刘村扶贫工作;③切实做好东沟镇桥头村为民办实事工作;④切实做好古河、罗桥等镇三大排查督查工作。

下半年工作思路:

1、进一步完善镇、村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更好地指导大灾来临时,救灾减灾工作,确保灾民有序地进行生产自救,维持灾民正常的生活秩序。

2、进一步跟踪落实20xx年关爱工程项目,加大敬老院建

设,做好五保供养工作,确保资金到位,做到应保尽保,并提高五保供养标准。

3、进一步落实好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精神,贯彻执行市三局一办《关于做好乡镇敬老院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等工作的通知》(盐民助[20xx]9号),切实做好我县农村五保对象的供养工作。

4、建立健全全县临时救助制度,切实做好全县临时救助工作。

5、紧盯阜城镇、东沟镇中心敬老院建设,确保今年开工。

6、充分利用稳增长政策,做好“三争”工作。

7、做好相关档案规范化建设工作。对五保户、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老武警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形成规范化档案。

二0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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