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情况汇报

关于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情况汇报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意见》(什府发〔20xx〕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全市治超工作自20xx年x月x日开展以来,治理效果明显,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立良好的交通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治超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治超整治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政府领导、实施部门联动、坚持严格执法和源头监管”的工作原则,我局根据《实施意见》加强领导,进行了周密部署和安排,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落实责任,密切协调,坚持源头监管与路面治理相结合,重点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治超站点检测与道路流动稽查相结合,严防死守,群防群控,多管其下,打治结合,持续加大治超力度,始终保持了高密度、高频率、高强度的攻坚态势,不断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取得了阶段成效。

(一)加大治超宣传力度,将治超宣传工作贯穿于始终

以超限超载的危害、治超目的、意义、标准、依据以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有关要求为主要内容,印制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安放在我市主要公路沿线、重点区域进行宣传,并汇同新闻媒体深入到双盛、马井、禾丰等砂石集散地和大型砂石企业、厂矿派发宣传资料上千份,要求源头装运必须平箱以下并加盖蓬布运输,对较典型的违法装运行为予以曝光。通过不同形式的宣传,使治超工作深入人心,提高了社会各界对治超工作的关注程度。

(二)以城乡道路交通环境专项整治为契机,切实强化路面执法

根据《实施意见》的职责分工,以治超检测站点为依托,加大路面执法力度。结合我市实际,设立 24小时固定检查站1个(龙桥检测站)和流动检查5个班,采取固定和流动相结合的方式,在广青路、德什路、S105线、S106线等主要路段、路口、出入口等重要通道负责巡查,强化路面稽查,车辆严重超限超载态势得到有效治理,截止目前共检查车辆15520辆,查处超限11340台次,对超限超载按照“自行卸载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治理原则实施治理。

(三)配合落实“部门联动、源头治理”原则,实施抄告制

按照《实施意见》,加大路面超限治理,同时对超限车辆实行登记、抄告,根据超限货物源头,抄告至水利部门及相关镇政府,坚持从货运源头进行治理和监管。

通过加大对路面的超限治理以及城乡道路交通环境专项整治后,货运车辆大部分能做到平箱以下,加盖蓬布行驶,基本控制在上级交通部门允许超限超载10%的规定值以内。特别是55吨以上和长途运输超限超载车辆基本消除,非法超限超载行为得到有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形式得到好转,货运车辆交通安全事故明显降低,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路和桥梁的压力。

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治超环境恶劣。在治超过程中,部分超限运输车辆为逃避检查,利用我市公路路网互通的有利条件,采取绕道、躲避检查。或在距检查站100至200米处停靠路边,锁闭车门,逃避执法人员检查,且不听执法人员的劝阻,与执法人员迂回周旋,然后采取集结堵路、阻断交通,或者待晚上视线下降,采取几十辆车强行集结冲站,直接威胁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负面影响,同时由于逃逸超限车车速过快,极易造成易抛洒物反复污染公路,

影响了目前交通环境整治的成效。针对此种现象,交通部门组织执法人员24小时进行路面执法,由于我市公路路网复杂,执法人员少,给执法工作带来很大的被动,又无相关的法律规定可将拒绝检查、涉嫌擅自从事超限运输的车辆进行强制开锁、检测。为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相关规定对强行冲站的车辆又不能进行追堵,这就给一些涉嫌违法的车辆聚集堵路,然后集结冲站形成机会。

(二)源头监管落实不到位。我局按照《实施意见》虽然将《超限车抄告书》向水利部门、相关镇政府进行抄告,但源头厂矿、沙场、企业车辆超限超载出厂现象仍大量存在,并且未按规定装载,导致超限车辆对公路的损坏及污染无法从根本上得到根治。

(三)治超经费不足。我局目前共有治超人员37人,治超执法车辆5台,设固定治超点1处,流动治超5个班。由于治超工作难度大,工作时间长(24小时且无节假日),工资待遇低(每月750元),人员工作积极性难以充分调动。年初政府拨付的200万元治超经费至今已支出1925483.68元,后期所需经费为840164.26元,目前经费的不足已严重影响到我局后期治超工作正常开展和治超成果的巩固。

三、对治超工作的建议

根据什府发〔20xx〕3号文件要求,结合前期治理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一)公路沿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内厂矿、企业的监管,特别是对易抛洒、滴漏货物源头装载进行管理。设立专职机构和落实专职人员,收取一定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保证金,公布联系电话。

(二)交通、交警部门如在公路上查出不按规定装载的货车,首先清查货物来源,核实超限吨位,再抄告至所属镇、企业及相关部门,按《实施办法》进行处理。

(三)根据抄告违规车辆数量、次数,对源头装载厂矿企业、业主扣取保证金,对违规超限车辆按照《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予以重处。

(四)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各相关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管委会)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汇报。

二〇〇九年x月x日

 

第二篇:关于全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全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情况的报告 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一直是公路管理和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车辆超限超载引发和导致大量道路交通事故,据统计,全国70%的道路交通事故、50%的群死群伤性特大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超限超载运输的直接后果就是汽车爆胎、断轴、操纵困难、刹车失灵,危及司乘人员的安全:超限超载运输对公路损害严重,全国因车辆超限超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每年约300多亿元,相当于每年公路建设投资的l/10我区每年因车辆超限超载损坏公路、桥涵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1亿元。自20xx年初至今年,全区有三分之一的公路路面因超限超载受到严重破坏,有17l座桥涵因损坏被迫重渗或改建,占全区桥涵总数的136%,近3年中,交通部门每年投资l亿多元进行养护维修,但是公路、桥涵受损和毁坏的程度远远超过建设速度和养护成本,影响了公路投资效益的正常发挥,在国省道干线路段增加了许多“黑点”,如固原开城梁路段经常因超限超载堵塞车辆、中断交通;车辆超限超载还扰乱了运输市场秩序,加剧了运输市场的不公平竞争,每吨公里运输价格仅能达到国家指导价格的50%,背离价值规律,导致运输市场畸形发展。超限超载运输还给一些生产“大吨小标”汽车的厂家和非法改装汽车者提供了市场,造成汽车制造业与道路运输业之间的恶性循环。我区现有营运货车593万辆,还有近10万辆农用车,不仅超限超载运输损坏国省道干线公路:而且为了逃避、少交公路养路费、通行费绕行县乡道路,对县乡道路造成损害和毁坏。

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到交通行业健康发展,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温家宝总理要求:“要采取综合措施”,“要治理就要坚决治好,不能半途而废”。4月x日国务院批准同意了由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多方合作、依法严管;把住源头、经济调节: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原则,明确主要任务,采取综,合措施,实行标本兼治,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开展治超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负责,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国家7部委组织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以来,特别是全国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自治区领导十分重视,马启智主席、王正伟常务副主席、项宗西副主席、郑小明副主席分别听取汇报并明确要求:尽快做好各项组织准备,制定治理实施方案,抓紧落实措施,确保我区治理工作达到预期目标;5月x日,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成立全区治超工作领导小组,郑小明副主席任组长,张杨强、严军副秘书长、交通厅周舒厅长任副组长;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政府办公厅、交通厅、公安厅、发改委、经委、工商局、安全监督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煤矿安全监督局、农牧厅等16个党政部门和五市政府分管领导参加;成立了自治区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交通厅副厅长张全太任办公室主任,公安厅副厅长汪敬、工商局副局长马军生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交通厅。5月x日,自治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讨论修改了《自治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部署了亘传和五市治超组织组建等项工作。6月x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我区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确定了主要任务:一是

广泛宣传,全面动员;二是清理整顿”大吨小标”车辆和非法改装行为;三是加强路面执法,开展集中治理;四是采取经济手段,,调节利益关系;五是整顿运输市场秩序:方案提出了治超工作目标,即:通过1年时间的集中治理,力争使车辆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大吨小标”的现象得到纠正;通过3年左右时间的综合治理,力争使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车辆基。本杜绝;逐步建立起开放、公平、健康的道路运输市场。自治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治理工作。6月之8日,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全区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期间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7月x日,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学习了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重要指示,分析了我区治理工作的形势,明确了工作任务和重点,讨论通过了自治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成员单位和五市的工作职责。6月x日,召开全区治理工作动员大会,郑小明副主席与五市及各有关部门签订了责任书。动员大会后,各市县均成立了以政府主管副市(县)长为组长、、各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为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由于政府重视,加强各部门协调,为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石出:

(二)部门联动、落实责任,各司其职。

自治区和各市、县(区)所属有关部门坚持“属地管理、政府领导、综合执法、各司其职”的工作原则,紧密配合,协同作战。交通、公安部门联合进行国省道和重要干线的路面执法,设置了10个固定检查站点,抽调450名公安交警、交通路政、运政执法人员查堵超限超载违章车辆,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卸载和处罚;公安部门会同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经委等部门开展了在用“大吨小标”车辆恢复标,准吨位工作;工商部门牵头开展了清理车辆非法改装车辆的工作;煤矿安全监察局和国土资源厅进行了煤炭和矿产资源运输的源头治理工作;为了及时有效指导和协调全区治理工作,自治区治超办制定和发布了《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信息管理制度》、《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中规范收费罚款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20个规范性文件。其他各部门也根据职责分工制定部门的工作方案和措施,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各负其责,形成了统一联动的治理工作机制。

(三)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治超氛围。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大力支持治理工作,宣传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面,组织各媒体广泛宣传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通告和《实施方案》,使广大群众清楚这次治理工作的意义、目标、方法和步骤,争取了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各级领导把宣传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组织落实,措施到位,做到了“三个强化”,即强化新闻媒体宣传,强化路面宣传,强化政策咨询宣传。各市、县(区)和自治区各部门召开宣传动员会议布置治理工作。自治区治超办组织各地治超工作机构深入公路沿线、矿山、运输单位土门宣传,悬挂和刷写标语,在社会、街道和治超点发送宣传材料40.8万份,编发工作简报63期,开设治超工作信息网页,制定信息管理制度,建立信息联络员队伍,及时汇集上报各类信息,向国家和自治区媒体发送新闻200多条,同心“6?18”暴力抗法事件发生后,自治区治超办印发了《工作简报》l万余份,作为全区交通系统宣传教育的典型,在执法人员和司机车主中发放,在“宁夏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专题网’上登载,扩大了宣传面。

(四)突出治理重点,加强督导调研。

6月x日集中治理第—天,自治区副主席、治超领导。小组组长郑小明到石嘴山市检查督导治理工作。项宗西副主席率交通、公安部门领导同志到治超点慰问执法人员。自治区政府督查室、区治超办先后四次到超限超载运输严重的石嘴山市、灵武市、盐池县和青铜峡市检查督导治理工彳仁。自治区治超办会同区纠风办对全区各站点的检测和执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不定期派出督导人员对重点市、县(区)的治超站点进行抽样检查、现场询问和问卷调查,向一线工作人员和司乘人员收集了大量的意见和信息:7月之9日,自治区治超办在盐池召开了治理工作观场会,总结了阶段治理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布置了重点治理意见:10月x日,自治区治超办与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召开源头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就五市及部分县(市)、宁煤集团所属矿山企业超限超载观象“反弹”的问题提出了对策和要求:针对治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先后会同财政厅、经委、物价局、工商局进行了专题调研,提出了治理工作经费预算、治超前后运输价格和成本变化测算分析报告和解决煤、电、建材企业因治超影响生产销售问题的意见;完成了规范县乡道路治超移动检测站设置的调研和公路通行费实行计重收费的前期准备工作;通过调研和督导,促使各市、县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履行政府职能:对一度迟缓作为的市县采取了停拨或缓拨公路建设资金的办法,把治理工作与公路建设挂钩,以奖代补,督促有关市县政府加强和开展了治理工作。

(五)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自治区《实施方案》的时间要求,从6月x日起选调路政、运政和交警执法人员,进行集中执法培训。6月x日上午9时统一时间、统一着装进入各治超站点开始路面执法,依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持证执法,挂牌上岗,文明检查,严格执行检测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对超限车辆的200元以上罚款一律按一般程序进行证据确认、处罚文书签字程序;坚持使用统一收据和“收支两条线”上解罚款的规定;坚持对超限超载车辆实行以卸载为主、罚款教育、消除违法状态后放行;对举报电话、信件坚持认真受理、逐件查办、及时回复,严防在路面治理中发生公路“三乱”观象;自治区质监部门对检测称重仪进行了两次检验,对检测称重不;隹确或违法责任人不服处罚的,坚持以礼相待、以理服人,及时复称。

(六)加强源头治理,减轻路面执法压力。

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五市政府、国土资源厅及宁煤集团签订了责任书,宁煤集团与所属14个大型煤矿召开各类会议,深入矿区督查,落实源头治理措施。磁窑堡煤矿提出宁可少卖煤,也要治超载;灵武市一周内租用房屋和卸载场地,在东门增设一处治超检测点,减少了矿区运煤车辆的超载现象。石嘴山市督促矿山企业加装地磅,严格控制装载量,杜绝源头超载,对私放超载车出矿的违纪人员进行了纪律处分。汝箕沟矿区加强装载计量控制,对280辆社会车辆采取单双日对应车号排序装载的措施,使超载车由治超前的l00%下降到3%。

(七)开展了“大吨小标’’车辆恢复标准的换证工作和清理非法改装车辆工作。

自治区公安厅及五市的公安车管部门开展对“大吨小标”车辆的查验和政策宣传,开设车辆换证窗口承办业务,截至11月工日,已更正核载和换证1128辆。交通规费征稽部门及时办理缴费业务,开展文明服务,对主动更正核载的车辆给予政策性照顾,受到了车主的好评。工商部门组织对全区维修行业和业主进行了一次核查和清理,基本杜绝了非法改装现象。

(八)实施运力保障和道路运输应急预案,保障电煤和农副产品运输安全畅通。

为了防止治超给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带来不利影响,自治区治超领导小组成立了运力保障组。组织500辆应急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处于待命状态。全区各检测站点对鲜活农副产品运输车辆采取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的特殊政策,一律放行;自治区政府督查室汇同区治超办组成工作纽深入各国有煤炭、电力、化工企业和运输大户现场协调解决运输保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全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电。

二、治超工作的初步成效

自6月Z0日全区开展治理工作以来,各市、县(区)按照自治区治超办的具体部署,积极行动,克服困.准,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坚持文明、规范执法,使全区治超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11月x日,全区共设置固定检查站10个,各市(县、区)设置移动检查站42个;全区累计投入执法。人员8.2万余人次:检测车辆47.06万辆,其中超限超载7.7万辆,占被检查车辆的16.44%,累计卸载1.8万辆。卸载重量6.7万吨;更正“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增加吨位4971.Z5吨;国省道交通流量基本恢复正常水平;全区储备应急车辆500辆;货物平均运价由治超前的0.28元/公里提高到目前的0.45元/吨公里,提高60%;全区社会经济正常运行,流通市场稳定。

从总体上看。我区前一阶段的治理工作达到了开好头、起好步的预期目的。主要表观在:—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识明确、态度坚决,思想进一步统一。二是通过加大宣传,形成了电视有新闻、广播有报道,报刊有文章,网上有信息的舆论环境,广大群众对治理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了解,对治理工作能够理解、支持和拥护:三是超限超载车辆明显减少,超限超载程度明显减轻:全区超限超载车辆从治理前的79.3%左右下降至l8.4%左右;四是治理期间全区干线公路交通流量先降后升,基本平稳,已恢复到治理前的93%;五是消除了许多因超限超载因素而诱发的交通安全隐患,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29.36咒,死亡人数下降8.75%,受伤人数下降22.78%;六是鲜活农副产品以及煤粮油等重点物资运输正常,我区群众生活和生产活动以及市场没有出观异常情况,大部分商品价格平稳。七是运输市场进一步规范,公路运输运价合理回升。八是一些大型企业采取积极措施,强化管理,生产经营没有因治超受到大的影响。

三、存在的问题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是一项长期、繁重、复杂的任务。在我区这样一个经济欠发达内陆省区,依靠公路建设拉动经济快速、协调发展,治理超限超载运输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困难较多: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

(一)公路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不配套。交通路政部门对超限超载损害公路的行为依法处理的依据不足,缺乏路面执法必需的强制手段。观在车辆超限已经得到遏制,超载运输问题日渐突出。去年因超限超载引发公路堵塞和交通事故的“黑点”有13处,今年又增加了11处,仅靠公安交警的路面巡查难以根除。

(二)个别市县和部门重视不够、配合不够协调,人力、资金投入不足。治理工作是关系

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长期任务,仅靠一两个执法部门的人力和资金投入,执法成本高,人力、资金不足,设备、房屋、场地简陋,长期治理难以为继;目前的临时工作机构和借用的执法、检测人员思想不稳定,经费无保障;现有的固定和移动治超站点不能适应公路四通八达的现状和有效控制、杜绝超限超载观象。

(三)源头治理不严、执法不够规范。源头治理是治理超限超载的重点。一些地区和部门对建材、煤炭、钢材等装载地的管理力度不够,特别是对小煤窑、砂石场鞭长莫及,不能有效控制源头超载现象,给路面治理带来很大压力。部分市县的移动治超检查站没有卸货场地,白天检查、夜间不检查,超限超载车辆采取昼伏夜行、越站转运的方法逃避检查和卸载;近期源头超载现象出现季节性“反弹”,据监测统计,今年x月份的超载率比10月份上升了4个百分点。短途运输自勺超限超载车辆在部分路段和时段内比较集中,治超站点因。人员、警力不足不能逐车进行检测;部分超载车辆越站后被重复处罚;有的结伙“冲卡”,扰乱检查秩序,危及治超人员的人身安全。

(四)在用“大吨小标”车辆恢复、换证工作进展缓慢;我区在农机部门入户的“大吨小标”车辆目前尚未向公安车管部门移交,主要原因是中央对移交工作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方案,对下一阶段的源头治理造成困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半年的治理实践表明,我区治理工作采取的措施是有效的,成效也是明显的,从广大车主、司机到社会方方面面都希望继续加大力度,彻底治理。可以说,目前治理工作外部和内部环境都很好,政府有信心,决不让治理工作半途而废,要在保持和巩固路面执法效果的基础上,坚持依法治理,科学治理。今后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宣传工作,牢牢把握舆论工作的主动权。

为了防止出现执法人员产生厌战情绪,宣传工作一定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励的方针,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发挥主流媒体作用,继续保持必要的宣传声势,对“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和换证工作进展缓慢、源头管理不严.聚众冲卡等深层次的问题要通过新闻媒体曝光,给违法违规者施加压力,以争取主动,赢得社会各界的支持;要集中宣传各地严格规范执法、坚持卸载与罚款并举、彻底纠正违法行为的重要成果,保障合法经营运输企业、车主、货主的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做法.做到以人为本,规范运输市场。

(二)坚持“属地管理,政府领导,综合执法,各司其职”的工作原则,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用政府行为推进治理工作。

要始终坚持依靠地方政府对治理工作的领导,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明确各部门的治理工作责任。认真履行政府赋于的职能,完成各自承担的任务。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政府、各部门的考核,用科学的方法、治超的效果综合评价各级政府、各部门领导治理工作的成绩,实行治超工作责任制倒查实施办法,对领导治理工作得力,有突出成绩的市县(区)和治理不得力的,要运用以奖代补的奖惩激励机制给予支持和督促。政府各部门要在自治区统一领导下,顾全大局。通力合作,共同保证治理工作持续开展和阶段任务的落实。

(三)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交通、公安部门是治理工作的主体,各级政府要依靠和发挥他们的作用。要加强执法部门和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公安、路政、运政等执法机构之间要加强合作、探索治理工作统一执法、综合执法的体制和执法方式;要继续严格执行交通部、公安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的车辆超限超载标准,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以卸载为主、不经称重检测不认定违法、不实施处罚的规定;要坚持卸载和处罚并处、从重处罚和不消除违法状态不放行的规定;坚持同一违法行为已被处罚的不准重复处罚的规定,对超限超载行为严格限定在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治超检查站内执行,严防公路“三乱”的发生。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明查暗访,严格执法风纪,对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人和事要查清事实,从严处理。

(四)加强治超调研工作。

要研究分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规律,组织力量开展公路保护法规的立法研究,尽快出台经济调节措施,利用法制和经济政策手段规范运输市场秩序,调节市场价格,合理配置运力咨源,达到市场规范、结构优化、运价合理、安全畅通的要求。抓紧提出.公路养路费、公路通行费计重收费和经济调节的方案,在做好试点工作、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实施计重收费。研究解决重点企业在治超工作中影响效益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区经济健康、有序、平稳地发展。

(五)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

要进一步做好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确保农副产品、重要物资运输车辆的安全畅通。认真贯彻国家七部委通知精神,加强对矿山、煤矿、建材企业、大宗物资装载地、货运中转地的源头控制,把超限超载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要健全执勤、执法监督机制,坚持对农副产品不滞留、不卸载、不处罚的特殊政策,高度重视和解决重点路段、重点地区农副产品运输中的问题,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事关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的大局.我们要树立坚持不懈、长期作战的思想,坚持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依靠社会的支持和执法队伍的努力工作,争取治理工作的新成绩,为自治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篇:治超工作情况的汇报

关于治超工作的设想

坚持从路面、源头、宣传、督办多方面入手,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协调联动、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扬连续作战、不怕疲劳的工作作风,始终保持强有力的治超工作态势,治超工作才能取得较好成果。

一、主要做法和措施

1、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推进治超工作落实。坚持把治超工作作为大事要事来抓,及时召开全局治超工作会议,加强治超各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成立治超领导小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规范治超,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加强了对执法工作及执法人员的管理,编制《治超工作管理实施细则》、《治超工作机制管理规定》、《货运源头单位公示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保障治超工作依法、规范运行。同时,抓好治超后勤保障,购置执法车、对讲机和录像机必备工具,全力保障治超工作高效、有序、有力开展。

2、加强宣传,正确引导,浓厚治超工作氛围。把宣传教育贯彻治超工作全过程,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以及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治超工作的意义,跟踪报道治超工作进展、做法和经验。通过多角度的开展宣传活动,保持舆论声势,使广大群众和运输业户增强了对超限运输危害性的认识,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

持,营造了良好的治超工作氛围。

3、全面管理,严格执法,确保治超工作效果。结合我县实际,治超工作以治理本地区运输铁矿石及铁精粉超限车辆为重点,通过路面执法和源头管理等措施,严厉打击超限违法行为,遏制超限运输势头。一是坚持不懈,始终保持路面执法高压态势。具体执法工作中,疑似超限车辆一律在固定治超站内依法过泵、卸载、复泵、处罚,流动治超点负责看护主要路口,严禁超限车辆绕行逃避检查。在把好关键路口的基础上,重点加大对进出京津路口的监管力度,严格控制京津地区的超限超载车辆进入我县,确保我县的超限超载车辆不进入京津地区。二是联合执法,强力打击恶意超限行为。积极协调公安部门,组织开展大规模的联合执法行动,有力的打击超限超载行为。三是加强管理,认真落实源头治超措施。把源头治理作为长效治超、确保实效的关键,努力把源头管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一方面,做好公示工作。另一方面,加强源头装载行为管理,通过电视台、媒体向社会公布《源头装载行为规范》,与源头装载企业签订《责任状》,对矿石及铁精粉装载点进行巡查,督促企业落实源头治超监管责任,对不按规定装填、配载,以及放任超限车辆进出厂站的企业,通过倒查的方式,严厉追究企业及业主的责任。

4、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延伸治超工作内容。为有效

解决“反复治、反复超”、“二次装填”等问题,组织开展了“两项”综合治理活动。一是开展矿区选矿治理行动。对矿山企业进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等生产行为。二是开展洗沙企业治理行动。缓解路面治超工作压力,为治超工作取得新成果奠定基础。

5、加强监督、落实责任,形成规范治超体制。全面加强对治超执法行为的管理,确保治超工作依法、规范、有序、有效开展。一是严格执法纪律。治超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治超工作“十不准”,坚持依法治超,杜绝非执法人员上岗。二是加强安全管理。完善治超现场标志,夜间执法人员统一穿着反光标志服装,完善现场照明灯光,防止出现人身安全事故,确保治超安全。三是坚持“文明执法,文明服务”。严格执行治超相关政策,对双超车辆称重、卸载、处罚一站式完成,减少了车辆往返、掉头等易造成安全事故的隐患。四是强化监督检查。由治超办牵头,成立交通、公安、纠风、法制、宣传等单位组成督导组,不定期对治超工作进行明查暗访,详细了解各部门履行职责、落实责任、执行措施、治超成效,对查找出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治超工作有力执行,减少和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和“三乱”现象。

为确保治超工作实效,有效打击超限违法行为,净化公路交通运输环境,努力创建规范、有序、干净、安全的公路交通运输秩序,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继续保持路面治超高压态势。坚持治超检查24小时不间断执法,对上路运输的双超车辆从严治理、严管重罚,真正形成超限超载车辆有路难走、有车难行的局面。同时,加大对绕行超限车辆的治理力度,适时调整流动巡查站点,封堵超限车辆绕行线路,对绕行逃避检查的超限车严格按规定上限处罚。

2、深入细致的做好源头管理工作。通过派驻和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货源单位车辆装载行为的监督和检查,督促源头装载单位严格执行货运车辆称重检测规定,落实进出厂区的车辆状况、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登记制度,从源头限制双超车辆上路行驶。

3、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治超工作合力。加大联合执法工作力度,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间段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治理。对长时间故意堵塞交通,不服从执法人员疏导的,对司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4、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治超责任落实。一是规范治超工作。对双超车辆的认定处罚全部在治超检测站内进行,严格执行过泵、卸载、复泵、处罚的工作程序,坚决杜绝只罚不卸、卸货不到位等违规现象发生。二是加强治超执法监督力度。每周不少于两次对治超执法进行明查暗访,坚决杜绝执法人员与车托勾结、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私放“人情车、关系车”等严重违纪行为,维护治超执法的严肃性和纪

律性。三是强化责任管理。把治超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范围,层层签订治超工作责任状,建立上下贯通、协调有序、工作有力的治超工作机制,确保治超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落实到位,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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