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街道殡葬改革工作总结

加强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抓好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区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今年以来,我街道认真贯彻《国务院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殡葬管理办法》的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攻坚克难,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突破性成效,促进了我街道精神文明的创建工作,现将工作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

殡葬改革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实施生态的必然要求,是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持久,常抓不懈。各项工作有成效,但任务仍然非常艰巨,要切实采取措施,巩固殡葬改革成果。一要抓住萌芽状态。要善于发现殡葬陋习反弹的苗头,及时采取措施,果断处置,避免陋习蔓延。二要抓反面典型。对地方上有影响的人员带头违反殡葬改革政策的行为,要敢于碰硬,敢于处理,从而教育群众,促进面上工作的推进。

二、宣传到位,群众支持。

切实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在公共场合发放宣传资料,宣传贯彻殡葬改革有关政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通告、制作固定宣传牌5个。推行绿色殡葬,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土地资源,净化人们生活环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

广大群众理解,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活动。

三、加强监督、巩固成果。

殡葬改革从突破性的集中整治转入日常管理,加强监督检查是巩固成果的必要手段。在区民政部门的重视和指导下,我们要求各社区干部及驻社区干部善于发现问题,善于反映情况,善于督促落实,善于协调解决。对钱阶段整治中提出要处理的坟墓,要跟踪监督,确保处理到位。1-12月份死亡人数达60例,都进行了火化,火化率达100%。

四、移风易俗、树立新风。

我街道通过引导农民自觉革除丧事大操大办陈规陋习,发挥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在移风易俗中的骨干作用。狠刹滥建庙宇和游乡割火的迷信风、丧事大操大办的浪费风、影响社会风气的娱乐风,努力破除不文明习俗、改变不卫生习惯、取缔不健康娱乐,纠正奢侈浪费、比阔斗富等行为。向农民积极传播文明常识和科学生活方式,以教育引导农民为重点,通过耐心的、经常的、生动的形象的教育,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促进科学殡葬,推动社会和谐。 总之,我街道在区民政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加强殡葬管理的法律法规,创新思维,主动工作,强化管理,严格执法,努力使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第二篇:某某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总结

某某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于八月底基本完成,在这新的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某某县委、县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编制部门的大力指导下,认真贯彻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精神,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多整合、重加强”的工作思路,坚守机构设置限额、编制总量“两不突破”底线,在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上下功夫,全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在工作中,把握原则、讲求方法、注重调研,实现了“五个到位”,即:机构按规定设置到位、部门职能职责界定到位、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理顺到位、各部门“三定”协商一致落实到位、“三定”方案印发到位。

此次政府机构改革后,县政府设置工作部门XX个(监察局不计机构个数),与改革前相比减少XX个,精简X.XX %;部门管理机构X个,与改革前相比增加X个;直属事业机构X个,与改革前相比减少X个,精简XX.X %。通过改革调整,政府部门共划转职责XX条,新增职责XX条,加强职责XX项,明确部门间配合等职责XX条,取消职责X条,较好地理顺了部门间的职责关系,转变了政府职能。

一、主要做法

(一)广泛调研论证,科学拟定改革方案。

一是搞好调研。为搞好这次机构改革,先后多次到涉及机构变更、职能调整、工作任务变化的县直相关部门进行调研,并积极借鉴外地经验,广泛听取部门对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并逐一进行梳理。

二是吃透上情。县编委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州有关政府机构改革的文件精神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和州委州政府的重要指示,结合我县实际,在政府机构个数、人员编制总量两个规定“不突破”的前提下提出机构改革的初步方案。

三是搞好论证。县政府机构改革初步方案拿出后,先后提交县长办公会议、县编委会和县委常委会讨论,并根据讨论的综合意见,对《方案》进行了反复修改完善。

(二)及时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方案。

一是迅速出台了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二是及时召开了政府机构改革动员会。5月x日,我县召开了全县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县委书记、县长都作了重要讲话。三是督促有关部门调整到位。改革方案出台后,我们对涉及改革的部门督促其迅速调整到位。在监督调整理顺的过程中,各分管县长主动出面协调,使涉及调整部门均实现了无缝对接。

(三)结合我县实际,科学制定部门“三定”。

一是制定相关政策。及时出台了《中共某某县委、某某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某某县发[20XX]X号)、《某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政府部门“三定”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某县机编发[20XX]X号)等机构改革相关政策,使“三定”工作有章可循。

二是搞好培训。为科学制定政府部门“三定”规定,我县于5月底对县政府工作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分管领导及政工(人事)股长进行集中培训,就“三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范围内容、工作流程以及审批程序进行了重新明确和统一规范,规范了“三定”的模式,提高了部门“三定”草案的质量。

三是统一原则、标准和尺度。在各部门“三定”草案的审核中,我们始终按照统一的原则、标准和尺度进行把握。在部门职责的界定上,坚持上下基本对应、政事分开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做到能对口的尽量对口,不能对口的其职责要落实到相对应单位。在人员编制核定上,坚持总体维持现状,局部适当微调。根据职能调整情况,为优化人员结构,对人员编制进行了动态调整,为XX局、XX局等X个县政府工作部门调整了行政编制XX名。同时,为解决参管登记人员的指标缺口问题,此次直属事业单位编制核定,按照单位实有人数进行核定,直属事业单位实际核减全额事业编制XX名。在领导职数核定上,首先,严格执行文件规定。根据《省委

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领导职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某办发[20XX]XX号)的规定,部门编制在10名以下的,领导职务职数核定1-2人;编制在11-20名的,领导职务职数核定2-3人;编制在21名及以上的,领导职务职数核定3-4人。其次,对纪检组长的核定,严格坚持10人以上(含10人)的标准。第三,对一个机构挂多块牌子的部门,比照省州的做法,另增核1个领导职数。第四,“总师”职数与州直部门对应设置,州直部门没有设置“总师”职位的,坚决不予核定。

四是密切沟通,协商达成共识。在拟订部门“三定”草案中,我们始终坚持高度负责的态度,保持严谨细致的作风,加强沟通,形成共识。首先,做好内部沟通。按照业务科室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把关、会议讨论通过、分管县长审核的工作程序,集思广益。其次,搞好与部门沟通。对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责分工问题,县编办主动牵头,召集部门面对面协商,最终形成一致意见。

五是编委会审议完善。为便于编委领导科学决策,将部门的“三定”草案、分管县长的审核意见、各单位对“三定”的要求、本次“三定”的标准以及经编办初审通过的“三定”草拟意见,以对比的表格方式附加文字说明一并提交县编委会,提供给每名编委领导审议,使他们更加直观地了解和掌握各单位的基本情况。由于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并经过反复

论证,所有单位的“三定”方案在编委会、县委常委会上均一次性全部通过。

二、主要成效

(一)整合机构,理顺职责,顺利完成规定的改革任务。 这次政府机构改革,我们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在州编办的大力指导下,顺利完成了规定的改革任务。

改革中,我们对XX个部门的权责进行了清晰定位,做到越位的退位,错位的正位,缺位的到位,全面理顺了政府各部门职责。一是下放了权限。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把政府不该管的事转移下放出去。并将一些技术性和具体事务从行政机关剥离,交给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二是理顺了职责关系。经过深入研究和反复协调,在职责关系上,我们按照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集中解决和理顺了部门之间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的问题,共理顺职责关系XX项。

(二)紧贴实际,大胆创新,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呈现新亮点。

紧密结合我县实际,注重在改革中大胆创新,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再次呈现了新的亮点。一是在内设机构设置上有了新尝试。根据建设学习型、廉洁型机关,加强思想建设的要求,对机关行政编制在20名以上、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较多的部门,综合设置1个人事股,主要负责干部人事、纪

检监察、机关党建等工作;尽量将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到一个股室。二是行政编制核定上注重向经济和社会发展部门倾斜。对县XX局等8个单位适当调整了编制,共增核编制11名,把有限的编制用好用活。

三、下步打算

(一)开展政府机构改革评估。

重点从以下七个方面对机构改革进行评估:一是各部门贯彻落实“三定”规定的具体措施;二是各部门职能转变是否到位,是否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履行职责;三是各部门强化和落实责任的具体措施;四是部门之间、部门内设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是否健全和完善,职责分工是否顺畅;五是各部门内设机构的实际职责、名称、数量等是否符合“三定”规定;六是各部门是否有违反“三定”规定超配机构、擅自提高机构规格、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情况;七是对此轮改革的科学性进行客观真实的评估。

(二)重点疏理部门“三定”中的遗留问题。

这次政府机构改革,部门反映了很多机构编制方面的要求,除符合统一规定已解决了一部分外,还有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在“三定”后调研论证。对各部门在“三定”规定执行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将与有关部门共同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寻找对策和解决办法,为各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机构编制方面的服务,巩固机构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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