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上半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总结 2

梧州市局20xx年上半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总结

20xx年,是我局的食品监管体制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的开局之年,我局在梧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自治区局的指导和支持下,顺利地完成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机构改革,从去年x月x日开始正式履行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局按照区局要求开展各项专项整治、监督抽查、生产许可等工作,严格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强并发挥各县、城区局监管队伍的力量,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紧密联系技术机构,构建食品监管队伍的新合力。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做到横到边,纵到底的监管态势,确保全市生产加工环节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

梧州市辖三县一市(苍梧县、藤县、蒙山县、岑溪市),设三个城区(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全市(含三县一市)共有食品生产许可证318 张,企业300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4家。产品主要为胶原蛋白肠衣、糕点、茶叶(六堡茶)、罐头(龟苓膏)、饮料、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松香甘油酯等,梧州没有乳制品生产企业。

二、食品生产监管人员情况

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有工作人员2人,是从质监部门划转过来。稽查科有2名执法人员,从事生产加工环节行政执法。技术评审中心有工作人员2人,负责食品生产许可技术审查工作。每个县局设食品生产监管股,配工作人员2-3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许可、监管的职

责事权在市局,城区局只负责小作坊的备案登记和监管工作。

三、职能承接后开展的主要工作

我局承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职责后,严格落实有关机构改革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确保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连续和有效,已经开展的主要工作有:

(一)20xx年x月x日召开全市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共有140多家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介绍了机构改革监管职能移交以及检验机构的相关情况,同时每个企业代表在会议现场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承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

(二)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连续顺畅。许可工作作为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一环,我局坚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业务,保持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连续贯通、运转顺畅。今年上半年,我局的技术评审中心已经成立,有工作人员2人,已经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开展许可业务中的受理、审查两个环节工作,截止至5月底,我局共受理、审查、批准50多家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三)做好食品生产监管业务技能传、帮、带工作。我局以开展食品十大节日食品生产整治监督检查为契机,针对城区食药监局和市食药监所相关工作人员对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及抽样工作不熟悉的情况,由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派出专人进行抽样理论培训和实地操作培训,共培训65人次。20xx年x月,食品生产科人员上门到三个城区局和县局,培训食品生产环节监管业务培训和小作坊登记备案培训,

共培训新上岗监管人员80多人次,有效地提升基层食品监管人员业务水平。

(四)按照区局部署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今来我局已 经开展的各类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包括十大重点节日食品生产整治工作、鲜湿米粉零点整治行动、桶装水监督抽查、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专项整治、食品标签专项整治、白酒生产企业隐患排查、“护卫舌尖上的安全”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大行动。通过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有限地做到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和风险并及时地处置,确保我市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

(五)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根据抽样检验反馈的情况,有对检验不合格的企业及时移交给稽查部门处理,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四、各类专项整治完成情况

(一)十大重点节日食品生产整治工作。本次整治工作中全市共出动162人次对辖区内(含三县一市)42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共抽样23批次。对5家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共下达整改意见5条,没有发现涉及食品安全的严重不合格项。

(二)鲜湿米粉零点整治行动。鲜湿米粉零点整治行动共出动17人次3辆执法车辆,对辖区内2家鲜湿米粉企业进行检查。整治行动组对企业检查过程中,发现3种可能属于非法添加的不明物质,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不明物质进行了扣押,并抽样送检。执法人对鲜湿米粉和生产过程中间品米粉原浆共抽样4批次,油脂抽样1批次,不

明物质抽样3批次。检查没有发现问题样品。

(三)桶装水监督抽查。对辖区内3家获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抽取样品3个,不合格样品2个,分别是产品标签和细菌总数项目不合格。

(四)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专项整治。经排查,我市没有生产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

(五)食品标签专项整治。1-4月份,我局共出动监管人员30多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0家,排查食品标签 11份,发现有问题并责令整改的食品标签3份。重点检查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标签的真实性、规范性等重点内容,以食品标签标识屡次被投诉举报及抽检不合格企业为重点对象,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严格执行GB7718-20xx《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产品标识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出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将食品标签内容列入检验范围,凡是标签标识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行政许可。

(六)白酒生产企业隐患排查。梧州市有3家白酒生产企业,在检查过程中,重点排查白酒中塑化剂污染、食品添加剂使用、标签规范等情况。检查过程中,未发现白酒企业生产标注“特供 ”“专供 ”“专用 ”“特制 ”“特需 ”等字样的白酒。白酒生产企业均能做到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生产许可条件组织生产,生产企业均能控制白酒中塑化剂污染,梧州龙山酒业有限公司还专门投入资金对管道进行了改造,使用无塑化剂食品级的管道。未发现企业有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白酒;无违法违规使用甜蜜素、安赛蜜、糖精钠等

食品添加剂。梧州市白云山酒厂采用固态法生产,无使用香料香精等食品添加剂勾兑生产白酒。生产企业没有出现将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标注为固态法白酒的情况。

(七)“护卫舌尖上的安全”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大行动。

1、根据要求,我局绕“三重一大”和“两超一非一标”工作重心,抓好“一排查三整治”。今年第二季度完成监督抽检样品茶叶15 个,糕点 5 个,方便食品 1 个,蜂蜜产品1 个,不合格产品为1个。继续开展鲜湿米粉、肉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没有发现企业有“两超一非”违法行为的。

2、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我局生产监管科在今年x月份对各县、城区局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业务培训,指导各县、城区局按《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办法(试行)》(桂食药监办〔20xx〕2号)的要求开展登记备案工作,要求将小作坊纳入监管范围,加大对“黑作坊”、“黑窝点”的整治力度。

3、继续深入开展食品标签标识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

五、存在问题

(一)由于市级食品生产监管科人员少,除了要完成生产许可、监督抽样工作以外,还要处理一些日常事务、数据上报、信息汇总等大量工作,真正下企业开展检查、监管的时间有限,无法进行有效监管,容易造成监管缺失。

(二)生产加工环节的日常巡查、监管执法分工不明,局内部科室分工不清,仅仅依靠生产2名人员无法完成辖区内所有生产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执法工作。

(三)城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刚刚组建,有关监管人员业务素质水平有待提高;小作坊登记备案工作刚刚开展,但是小作坊没有准入制度,有关监管的法律依据可操作性不强,不能开展有效监管。

(四)地方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查经费有限,没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检验费和购买样品费没有保障,未能正常开展市级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抽查。

(五)县级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力量薄弱。由于各个县局没有自己的食品检验机构,在质监部门的检测机构由于没有监管职责以后,装备、经费、人员的投入持续减少,检验力量得不到加强。建议区局重新规划和布局食药监系统的食品检验机构,并向地方政府建议重新整合各地的食品检验机构。

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20xx年上半年食品监管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小结

一、食品安全大检查

一是为落实年初“两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局统一部署,食品办在一季度重点开展两节食品安全大检查,即元月x日至元月x日为第一阶段检查巡查;元月x日至2月x日为第二阶段对每家企业进行回访;第三阶段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予以立案查处或报政府取缔。

在检查巡查阶段,食品办人员及分管领导取消节假日,检查获证企业12家、检查小作坊9家;回访企业5家、回访小作坊2家。获证企业(其中3家茶叶生产企业处季节性停产期、1家大米加工厂已报停)生产环境条件是主要问题,厂区内外环境的保持清洁工作有待加强,个别企业存在化验室未批批检定、计量器具超出检定有效期,链条建设需健全等问题。食品小作坊(其中1家已停产,4家正搬迁厂房),主要问题是加工场所卫生差,堆放乱且杂物、进货验证记录不完善。在第二阶段食品办对全部食品企业、正常生产的小作坊进行了回访,发现一阶段检查发现26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二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巡查,从生产加工源头严把食品安全关。通过上半年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共巡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60家次,下达整改通知书25份,对整改不到位的都依法进行了处罚。日常巡查重点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环境卫生,原辅材料,生产过程、产品标识、成品质量控制等进行了检查,其中大部份企业还是做的比较到位,小作坊存在问题反复出

现情况多见。

上半年,食品办立案查办案件11起,涉及4家大米加工企业、1家罐头生产企业、2家饮用水厂、4家小作坊,现已处罚到位10起,罚没收入达8.36万元,比往年同期有大幅提高,也实现了年初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工作目标。

二、食品安全法规宣传与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将法规宣传与巡查、检查相结合,将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宣传册发放至辖区内所有食品加工单位,其中12家食品生产企业还免费发放了市局食品科编印的《实用手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并对新出台的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新许可标志使用规定进行了宣传。

二是按照监督检查规定,要求所有获证企业在一季度先对照做好自查,并上交自查表,二季度按照市局食品科要求集中对各食品企业的台帐、相关制度、记录等进行检查,然后由食品办组织人员实地核查,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是食品办还按照县人大就落实《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就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县局食品办落实食品安全法组织领导、宣传、监管及行政执法工作向人大检查组做了书面报告。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安排中,食品办人员也结合食品安全法等大力宣传了质监相关法律制度及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三、关于食品定期监督检验等其它工作

一是定检工作。今年上半年,按照全市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计划,食品办完成食品类12个样品(一季度4个、二季度8个)的抽送检,经检验全部合格,涉及大米、饮用水、罐头、蜜

饯糖果等。蜜饯专项整治要求抽送一个样品寄送至省产检暂未接到报告。由于经费等问题,上半年暂未对其它未列入市定检的产品进行监督抽送样检验。

二是食品安全联动机制。上半年,会同工商、药监、农业等部门,对“两节”食品市场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对生产企业、商场等节日旺销食品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端午粽子进行了专项检查。与相关执法单位联动检查基本情况良好,主要问题存在于菜市场无证加工的散装粉干、茶叶等产品。另外,食品办还会同上级对本县到期换证和年度核查的单位进行了现场审查,对审查组提出的问题整改意见督促我县食品企业整改到位并递交报告材料,如明华米厂换证、齐云山食品年度现场审查等。

三是结合创业服务年活动,食品办加大企业创业发展的指导帮扶力度,指导有申办生产许可证愿望的企业(如野生葡萄酿酒、吉祥粉干厂等)改善条件#b@2,引导我县特色食品(如葛根粉丝、糕点)等食品加工单位申办生产许可,对前来咨询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涉及茶叶、饮用水、速冻食品、委托加工茶油等),在宣讲相关法律和政策的同时,尽可能地给予指导和解答。

崇义县质监局食品办

二O一O年x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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