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核算二0一0年上半年度工作总结

财务核算中心二0一0年上半年度工作总结

20xx上半年黄石市供销社核算中心在市社的正确领导、帮助和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正确的并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 回顾上半年度工作情况

1、在上半年度工作中,我们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是我们还不能满足现有的结果,要更努力的加强工作成绩,全面加强管理制度,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在往年的工作基础与结果上进行取长补短的工作手段,积累工作经验,更加明晰的制定各基层社20xx年收支计划,为供销社更好的提供参考基础。

2、在财务会计核算这一工作方面,对于我们会计人员来说,细心、认真的工作态度,是必不可缺少的,只有在这样的工作态度上,我们才能各自为政,更好的完成基础任务。

3、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核算,提高会计基础工作,每月按时向市社报送会计报表、资金收支检查表以及内部考核表,供领导能时刻掌握财务情况、资金收支情况以及各工作单位内部人员指标完成情况。

4、在安全的生产管理上,我们要以认真的态度对待,按照安全生产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要求,认真防止各种隐患的发生,在工作场所配置防火器,修缮门窗,做好安全防护措

施,为工作上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5、落实党的政策,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思想,加强工作态度,坚持组织本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学习,认真完成工作,争取最好的工作成绩。

二、20xx年上半年度收支内容

元至6月租金收入94.54万元(比上年同期的90.33万元增加4.21万元)。

元至6月日常费用支出131.57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44.96万元减少13.39万元)

其中:

在职人员工资14.99万元;

内退、临时工、抚恤费3.69万元;

退休补差4.53万元;

社保五费9.18万元(实付9.52万元,收个人部分2.76万元); 退体人员门诊费10.89万元;

离退休医保2.35万元;

水电费(含办公)5.05万元(实付5.00万元,收回5.68万元); 水改补贴0万元;

修理费10.56万元;

招待费6.76万元;

邮电费2.02万元;

税费0.36万元;

其他费33.51万元(含节日补助、值班补助、离退休人员支出、

学习考察费、办公费用、证照年检费用等);

三、基层社20xx年上半年收支情况

基层社上半年情况:河口供销社租金收入2600元,利息收入20xx元,费用支出46790.90元,亏损42190.90元;汪仁供销社租金收入36100元,费用支出60694.73元,亏损24594.73元;四棵供销社租金收入62240元,化肥经营收入7750元,费用支出86606.73元,亏损16616.73元。

四、做好协调服务,促进各项工作开展。

1、做好保险代理工作。协助市社重新与中国人保财险公司签订代理协议。

2、协助资产公司办理有关证照年审、更换工作。

3、协助离退中心申报困难职工救济、特困企业退休人员医保等报表填报工作。

4、为基层社资产管理、收支管理、专业合作社建设、改制遗留问题处理及鞭炮公司等提供协调服务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如带领干部职工外出旅游学习,参与协调银行债务处理,新农村建设,组织支部学习等。

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二0一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县水利局:

今年前半年,我队水政综合执法工作在县水利局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重视支持下,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创佳评差”为动力,以“三个文明”建设为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化内部管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县水利局签定的二0一0年目标责任制考核任务,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水利法制工作,不断提高职工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围绕水行政综合执法这个核心、以“两费”征收和办理行政许可为重点,以维护保障全县水事管理秩序良性健康发展为目标,提高水政监察能力建设和综合执法管理水平,结合创国卫和平安建设等工作,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圆满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坚持以人为本 强化队伍建设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是加强水行政 综合执法工作的关键。首先,按照“创佳评差”目标责任要求,我队成立了以单位行政领导为组长的“创佳评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抓“创佳评差”的贯彻执行,坚持考核、评比、总结,切实将其贯穿到全队各项工作之中。按照全省

水政监察能力建设和综合执法改革试点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各项执法制度,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明确执法岗位,分解工作任务,严格执法程序,细化执法责任,真正把水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责任落到实处,贯穿到水行政法律法规宣传、水行政许可、监督、巡查、管理以及水事案件查处等各个环节,用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

二.宣传水法律法规 营造水法制环境

宣传贯彻水法律法规对于营造良好的水法制氛围,依法 行政举足轻重。我们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制宣传日”农村集市和物资交流大会等重大节日举办形式多样的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主要宣传《水法》、《防洪法》、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在城区街道繁华地段设法制宣传点2处,悬挂跨街横幅8幅,刷写固定标语10幅,张贴宣传标语90多条,组织宣传车辆下乡巡回宣传6天涉及9个乡镇,解答群众咨询200多人次,使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面不断扩大延深,良好的水法制环境逐步形成。

三、加强水行政许可 征收水行政规费

在水资源费征收工作中我们深入各用水户,核实其用水量,严格按照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征费,坚决执行票款分离的

制度,积极与县金融系统联络沟通,保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各个环节顺利地贯彻执行。截止目前,水资源费交费通知单已开出应交金额600600元,实际交费额共计40000元,占全年征收任务的6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坚持巡查监督,及时查纠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做好巡查记录,杜绝严重水事违法案件的发生。

按照省、市、县加强河道“五乱”治理的要求,在水利局的安排和部署下,年初我们对县境内八大主要河道的砂石储量进行了勘测调查,提出合理开采方案报水利局审批,核实了年度开采量,划分了作业区,按照河道采砂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了申请、审查、竞标、法规知识培训、研究批准,确定了15户单位和个人对主要河段采砂和管理实行责任制承包,并对其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学习,签定了河段采运砂石责任书,颁发了采砂许可证。完成了河道沙石资源费的征收和上解任务。对重点水利、公路、学校、扶贫等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性采运河道砂石,按照水利局的安排,积极协调,大力支持。

为确保河道管理规范有序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队坚 持城区一周至少一次、乡镇一月至少一次的河道巡查制度,及时制止各种河道“五乱”。特别在汛期,坚持防汛值班责任制,全面掌握汛情动态,并及时向县防汛办报告,为我县

防汛调度工作打好基础。

四.突出重点 加大水政综合执法力度

在水资源执法过程中缴费大户宝鸡市秦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严重拖欠水资源费,抱有不交、少交、迟交等种种心态,到目前分文未交,我们已按法定程序向其发出了《陇县水利局限期缴纳水资源通知书》,该用水户经常以各种理由拖欠水资源费至今。

三、加大水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河道违法案件

为确保河道管理规范有序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持河道巡查制度,及时制止河道“五乱”等违法行为。在这次专项执法整治共处理,涉河水事纠纷5起,治理整改采砂场7处,查处超范围、超深度开采砂石行为7起,封堵上堤路2处,覆平河道砂坑砂丘30处3000多立方米,清运河道垃圾15处900多立方米,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堆放的砂石料堆体800多立方米,纠正违法行为5起,在汛期来临之前对各采砂场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中培训学习,向各乡镇及采砂场点涉河建设项目单位下发了《关于汛期禁止采砂的紧急通知》。按照省、市要求6月x日至9月x日为河道砂石禁采期,严禁从事河道采砂活动,确保汛期河道行洪畅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拒不执行汛期禁止采砂令的个别砂场,实行了行政处罚.遏制了违法行为,教育了群众。在城区千河重点保

护河段设立了采砂禁令标志,在砂场设立了采砂管理职责、范围、公示牌,全面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

五.全面完成创卫及绿色创建工作任务

按照水利局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目标要求,我队制定了行之有效的卫生创建工作制度,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靓化环境为目标,努力提高环境净化、绿化、美化水平。定期不定期地对千北河城区 河道垃圾杂物进行清理整顿,确保饮用水源干净卫生。坚持每周一、三、五卫生大扫除,使单位内外卫生保持干净、整洁。全面实施“控烟”、“健康教育”、“除四害”、“门前三包”等各项活动,成效显著。

六.抓好“创佳评差”及廉政工作 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水政监察大队肩负着水行政执法的重任,所以,抓好“创佳评差”工作至关重要。为此,我们制定了《陇县水政监察大队“创佳评差”实施方案》、《陇县水政监察大队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程序》、《陇县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考核和奖励办法》、《陇县水政监察大队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的监督、约束制度,确立了由单位领导负责、专人组织实施管理的工作机构,把“创佳评差”与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及业务工作结合起来齐抓共管,相互促进,以保证水行政综合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按照水利局制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要求,单位

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陇县”创建领导小组,确定了专职人员,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研究工作中从在的矛盾和问题,确保了单位内部和社会治安的安全稳定。按时完成了党报、党刊征订任务,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0一0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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