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开展安全检查的工作总结

关于在非煤矿山企业开展节前安全检查的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构建和谐稳定社会,根据xxxx号文件的要求,我局于xxxx年xx月xx日开始在全市范围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了节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由xxxx局长带队,分别对xxxx公司、xxxx公司等xx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进行以下总结汇报:

一、主要作法

(一)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检查组

我局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这次检查活动的范围、内容、方法、步骤,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步骤有序,确保这次检查行动的有序开展进行。联合各相关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监管执法检查组,明确了各级所负责检查的企业及每个人的职责和分工,强化了责任的落实。

(二)落实分级监察及责任制

为加大本次行动的检查及监管力度,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和强化职责,落实目标和责任,我局根据网格化监管具体负责的企业将检查责任落实到各网格。

1、明确监管责任。检查组本着宣教、服务、督促的方法,认真开展专项检查。检查中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现场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严格监管措施。始终把非煤矿山安全监察监管,安全检查作为查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促规范作落脚点,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福州市局通知要求,认真抓好专项检查,严格检查,对发现问题的企业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3、落实目标责任制。通过制定工作责任制,落实既定目标,把安全生产工作延伸到各级政府,非煤矿山企业和各个班组,使安全生产工作更加规范。

二、专项检查情况

专项行动中,检查组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4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1份,责令整改决定书×份。一、我局所检查的4家非煤矿山企业均是露天开采的小型矿山,已取得相关证照(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属合法生产经营企业。针对今年我市非煤矿山企业整批进入延期换证的实际情况,严格要求、规范生产。就目前来看,此4家企业通过规范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各矿山企业生产开采工作渐趋规范,建立了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悬挂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警示标志。矿山工作面都是执行采剥并举,剥离先行,自上而下分层、分台阶开采。特种

作业人员严格持证上岗制度,新的特殊工种的操作员及时报名参加《上岗证》得培训学习。

三、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企业在分层分台阶爆破作业时,没能及时清理工作面上部周边的悬石浮石。存在赶进度,重生产的现象。

(二)个别企业对职工劳动劳动过程中不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习以为常,现场督促管理不到位。

(三)个别企业因工人流动性较大,特种作业人员有效证件失效现象等问题。

综上所述,对存在隐患,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大防患排查治理执法力度,强化规范管理,认真督促防患整改到位确保生产安全。

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各产矿镇政府、非煤矿山企业:

20xx年,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市级相关部门、产矿镇政府分工负责,非煤矿山企业密切配合,上下联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市工作部署,结合全市非煤矿山因地震导致山体不稳定等不利因素,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和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有了明显好转。连续两年实现全年无非

煤矿山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发生的奋斗目标。

一、20xx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总结

(一)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开展工作 20xx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以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及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保证灾后重建工作原材料的供应为主导,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为重点,加大对各非煤矿山的宣传教育、检查督促、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工业局、安监局、国土局,积极运用多种方式为企业服务,以彭工发[20xx]65号文件制定了20xx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工作方案,认真查找、整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为了使“安全生产落实年”活动的落实,年初制定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各项目标,开展了“百

安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全年共下发各类文件20余种,1500余份,检查矿山230余矿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安全责任主体,制定了目标考核办法,与全市非煤矿山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使全市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得到了层层落实,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的良好局面,经矿山企业自查、各镇考评,工业局、安监局、国土局联合审核,今年全市非煤矿山平均目标考核分均在96

分以上,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

(二)加强隐患排查,狠抓治理整顿工作

1、狠抓春节后非煤矿山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按照《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验收标准》和“百安活动”的开展,并结合我市非煤矿山的实际,工业局联合相关部门以(彭工发?20xx?9号)文件对节后的复工复产制定了验收标准,在各矿山企业自查、镇政府初验的基础上由矿山申请各镇逐矿进行检查,给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发出了复工复产通知书,对不符合验收标准的责令停产整顿,直到拿出整治方案,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复工整改,使全市的非煤矿

山企业安全管理逐步走入了正规化法制化的轨道。

2、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根据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彭府办发?20xx?55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际,工业局、安监局及时召开了会议,制定方案以(彭工发?20xx?127号)和(彭

工发?20xx?146号)文件着力排查露天矿是否按照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防洪和排水设施配备及防止泥石流的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方面进行了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并拟定了12家矿山完成20xx年度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创建工作,9家企业粉尘治理,并对彭州市桂花镇阁蒙页岩矿、彭州市光达养殖采矿场、彭州市姜家山粘土矿、彭州市工投公司鹿坪采点、通济镇全鑫页岩矿实施了关闭。使我市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今年,我们共检查矿山230矿次,下达整顿指令及复查意见书90余份,其中省安监局2份,成都市安监局4份,对个别现场管理差、没有整改行动的企业,给予了批评,今年隐患整改

率达到94%。

(三)提高人员素质,加强教育培训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时刻敲响安全警钟,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每月召开全市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例会,学习《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并组织了一次全市非煤矿山矿长、安全员安全管理和技术知识的培训,并对参训人员进行了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管理等知识的考评,合格率达到了90%,使我市非煤矿山企业管理人员的总体素

质得到提高。

二、20xx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保安全促生产、保生产促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的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企业安全措施基础的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二)工作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市非煤矿山和以“治乱、治散、治差”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现我市非煤矿山安

全生产的根本好转。

(三)主要任务: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有资质的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强化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关闭取缔一部份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有关矿种

和安全生产极差的矿山。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1、继续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达标工作

为推动我市非煤矿山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和技术水平,建立起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机制,继续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力争在20xx年全部矿山实现达标。以达标作为主导,促进矿山企业的责任感、紧迫感,遏制事故的发生,促使各矿山企业逐步建立以风险控制为核心,全员参与,实现对矿山各个环节的风险辨识,最大

限度地消除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有效降低事故,实

现安全生产。

2、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近年来,我市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还很差,机械化程度低,安全投入不足,现场还存在不同程度安全隐患。特别是石灰石矿山在形成台阶式开采的问题上还很突出。为此,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面对现状,警钟长鸣,严防事故反弹,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检查制度,明确每月检查次数,每天必须有矿山管理人员带班作业。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每天矿级管理人员必须带队进行全矿安全排查、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确定安全后才

能按班作业,同时作好记录。

3、加强劳动组织和安全培训管理

加强作业现场劳动组织管理,建立和完善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严格执行作业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严肃查处“三违”现象,奖惩分明,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严格落实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对新录用的地下矿山作业人员应进行不少于72学时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并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3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新录用的露天矿山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矿山主要

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必须经相关

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4、加强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

矿山应制定应急预案,确定事故紧急状态下的避灾,救灾措施和处置程序,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立救援队伍进行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矿山企业负责人应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组织抢险,不得迟报、误报、瞒报、漏报和事故后逃匿支持和配合事故调查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

真吸取事故教训并作好防洪工作。

各产矿镇政府、非煤矿山企业要根据安排意见,结合自身实际,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制定出切实、具体、可行的20xx年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确保安全生产各项任务

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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