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卫生执法大检查工作总结

庄卫发?20xx? 号

关于上报20xx年医疗卫生执法检查工作的

报 告

县纪委: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县委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卫生局严格按照县纪委的安排部署,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采取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办法,通过扎实深入地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精心安排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年初,卫生局制定了《庄浪县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暨整顿医疗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服务与血液

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监督所长、医政股长为成员的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抽组10名卫生监督人员组成2个监督小组,专门负责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工作,形成了卫生局组织领导、监督所组织实施、各监督组具体开展工作的工作格局,确保了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舆论宣传,提高监管对象依法执业的自觉性

为全面加强对全县医疗机构的监管,卫生局,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箱,接受社会举报和监督。同时,为加强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依法行医、规范行医的自觉性,对各级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印发了《医务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读本》,以各乡镇卫生院为基地,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轮流对村卫生所乡村医生、个体诊所从业人员、药店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教育和引导村级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操作规范。对少数未参加集中培训的人员,卫生监督所结合开展日常监督工作,采取走村入户上门培训的方法,力求培训工作不留空白点。共印发培训教册1200多份、宣传材料5000多份,出动宣传车60多车(次)。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提高了广大医务人员对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掌握和理解程度,增强了其依法行医、规范行医的自觉性。

3、明确工作重点,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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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把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和承包科室的等行为工作重点,组织卫生监督员深入全县各乡镇、各村社开展非法行医监督稽查工作。针对我县药店非法开展诊疗活动比较严重的问题,除正常工作日开展监督检查外,还组织卫生监督员在节假日和晚上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止4月底,共出动检查人员5820多人次,检查医疗机构1863(次),对5家药店“坐堂行医”和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坚决予以纠正并处相应罚金;摘除了10个带有“诊疗”内容的个体药店门牌匾,并清除了门及玻璃窗上所有诊疗科目和医疗广告宣传内容。

4、突出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

对各医疗机构临床科室从业人员、护理人员、医技科室从业人员的个人资质条件不定期进行抽查,逐步杜绝了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对县、乡两级医疗机构的手术室、治疗室、换药室、产房、儿科病房等重点科室的消毒措施落实情况和消毒记录资料全面进行核查,每季度开展一次消毒监测。加强对各医疗机构口腔科、腔镜室等科室的卫生监督,重点开展腹腔镜、关节镜、膀胱镜、宫腔镜、气管镜、支气管镜、胃镜、肠镜等腔镜的监测,加强对各医疗机构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卫生监督,督促各医疗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严格执行一次性医疗用品 3

的进购索证制度和使用后的毁形、消毒、焚烧、深埋等各项处理措施,严格落实对各种腔镜的灭菌和消毒措施。针对村卫生所和个体诊所普遍存在的用药无处方、收费无#5@p、传染病登记报告不及时、一次医疗用品处置登记不规范等行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统一为村级医疗机构印发了《门诊病人登记本》、《传染病报告登记本》和《一次性医疗废物消毒处理登记本》等,督促各个体诊所、村卫生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登记,不断规范从业行为。

5、从严查处开展非医学需要的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行为

制定了对孕妇进行B超检查的管理制度,在医疗机构B超室均张贴醒目的“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标识,公布了举报电话,并要求各医疗机构对孕妇进行B超检查时要有至少两名医生在场,检查记录要有两名医生签字;规定个体医疗机构不得开展B超业务和从事计划生育手术,从源头上堵住非法进行胎儿鉴定及施行选择性别引产手术;印发《关于禁止利用超声诊断仪和染色体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中期妊娠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管理有关规定》,与全县各医疗保健机构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规定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用B超或其它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格实行了操作者的资格准入制度与申请审批、定期报送制度。在查处开展非医学需要的B超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行为 4

违法活动中,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近230人(次)。

6、加强血液监管,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重点开展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由县卫生局、公安局、监察局、药监局共同制定了《全县打击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成立了由卫生局局长为组长,卫生、公安、监察、药监等四部门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全县打击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打击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工作。二是对全县22所医疗机构(包括县医院、中医院、妇幼站、疾控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和17家乡镇卫生院)的临床用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来源、血液的储存发放及紧急用血有关情况。通过监督检查了解,我县临床用血的医疗机构只有县医院和中医院两家,这两家医院的临床用血都是由市中心血站供给的,并与市中心血站签定了临床用血协议和供血合同,各自建立了专门的储血设施,血液入库、冷藏温度及发放记录齐全,临床紧急用血都按照规定从市中心血站请求发放,各医疗机构无自采自供行为。

我县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由于宣传力度不够,部分群众对非法行医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尚未形成全民参与打击非法行医的合力;二是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不足,乡(镇)助理卫生监 5

督员的信息报送和地域监管职责发挥不够,使得边远乡村的非法行医行为不能及时得到纠正和制止;三是卫生监督执法经费严重缺乏,乡、村卫生监督工作成本相对较高,使日常卫生监督工作难以全面覆盖所有村社,在边远地区形成了监督空白点,给违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

二〇20xx年x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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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年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总结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xx年统计法大检查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工作,我们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安排布置7、8、9三个月全县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为此, 8月x日召开了全县统计执法大检查动员会,进一步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确保了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 广泛动员,大力宣传,为统计执法大检查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为了贯彻落实为了搞好宣传动员,提高各单位对这次统计执法重要性的认识,我县召开了全县统计执法大检查动员会,并与统计局文件下发了通知,要求全县各单位在自查自纠阶段认真组织学习《统计法》、《山西省统计检查监督规定》等法律法规。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使广大调查对象和群众认识到了大检查的紧迫性和重要意义,从而为统计执法大检查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 自查自纠工作搞的扎扎实实,卓有成效。

会议之后,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都确定有一名领导抓这项工作,实行了部门分工负责和互相检查,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同时强调又要相互协调配合。各单位对本单位统计报表、原始记录及台帐等都进行了认真检查,并按要求填报了自查情况登记表和征求意见表。从8月24开始,我局就统计执法大检查、基层基础建设、政风行风评议等项工作进行了为期一周的督促检查。截止8月底,全县95%的单位都进行了自查自纠,通过对自查自纠情况汇总、归类,大部分单位报表准确,数字真实,报表齐全,贯彻落实《统计法》严肃认真。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统计数字的质量,综合起来主要表现有:1、有的单位由于领导重视不够,统计人员责任心不强;2、有的单位统计人员由于素质低,业务差,在报表中存在有技术性、逻辑性错误;3、一些单位统计人员不稳定,更换频繁,没有经过业务培训,直接上岗,对一些统计指标口径掌握不准,存在有计算不规范现象。

通过自查自纠,对进一步强化统计基础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自查中搞的好的单位都制定了整改措施,完善了报表制度,加强了资料保管,健全了台帐,增强了报表观念。通过这次执法大检查,不仅提高了全县各级领导和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制意识,增强了统计法制观念,更重要的是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字质量奠定了基础。

三、重点抽查,组织严密,处理案件,严肃认真。

我局根据各报表单位上报的自查情况登记表及各专业自查了解到的情况,确定重点抽查的乡镇和单位共21个,分成3个执法小组,集中力量检查问题比较多的单位,特别是对那些不按规定认真自查的单位以及屡次迟报、拒报、经济指标波动比较大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在检查中,县统计执法大检查组认真细致,扎扎实实地核对每一项统计指标,既查看了原始记

录,又检查了月报、季报、年报。检查的大部分单位贯彻学习《统计法》比较好,统计原始资料、台帐存放整齐,历史资料保存完整,上报数字真实可靠。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县统计执法大检查组进一步进行了认真核实,真正做到有据可查,有法可依。重点抽查是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重要环节,是关系到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的质量和效果,我们按照《统计法》和《山西省统计检查监督规定》对抽中的单位进行了认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为统计违法案件处理奠定了基础。

根据“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大检查中查出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根据《统计法》和《山西省关于统计工作违法违纪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对违反《统计法》的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了认真处理。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共查处案件1件,处罚金额800元,通报批评3个单位。在查处中,违法单位对查出的问题,态度端正,配合积极,并进行了认真改正。

总之,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重视,统计部门齐心合力,在全县统计执法大检查组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精心安排,精心实施下,把这次大检查既搞的轰轰烈烈,又搞的扎扎实实,圆满完成了统计执法大检查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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