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督查报告

德安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进展情况督导报告

一、整体情况

截至10月x日,德安县十五个乡(镇、场)992个村名小组共完成了958个村民小组,192296块田地121494.36亩的外业勾图作业,占总任务的96.5%。8个乡(镇、场)土地确权外业勾图作业已全部完成,为:爱民乡、塘山乡、彭山林场、磨溪乡、高塘乡、蒲亭镇、园艺场、聂桥镇,其他7个乡(镇、场)外业勾图均完成90%以上。其中,彭山林场7个村名小组170户承包方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已完成了二轮公示(调绘勘测阶段公示),其他乡镇土地确权二轮公示也在准备当中,即将公示。

整体来看,德安县山林多、地势较复杂、山垅田块多,历时三个月左右的土地确权外业勾测总体进度达96.5%,都是乡、村领导非常重视的结果。爱民乡每个村有两位副科级干部,两位蹲点干部亲自参与勾图;车桥镇人大主席潘治强、塘山乡综合站站长曾玉辉自始至终亲自到田间参与勾图,确保勾图准确度;高塘乡采用早上提前一小时进村勾图,晚上推迟一小时回乡吃饭的工作方法,并利用周末双休全力以赴投入到土地确权外业构图工作上来;邹桥乡每天通报各村进度,形成你追我赶态势,每周一次调度,解决难题鞭策后进,责任包干到组,乡村组协调推进工作;磨溪乡主要领导重视,亲自紧盯、联系测绘公司,要求加快出图,乡村干部全力以赴,周末不休息,连续作战,加快推进勾图进度。

二、存在问题

德安县土地确权外业勾图工作已基本完成,剩余小组未完成外业勾图的原因概括主要如下:

1、征地纠纷。如因城郊乡镇部分村组正在进行征地工作,导致目前外业勾图工作搁置;或因已征地完成的村组,村民对剩

余田地进行再调意见不一,导致外业勾图工作难以推动等。

2、承包户家庭纠纷。如原承包户已去世或年事已高无劳动能力,儿女继承人对田块分户分配意见不一致;或部分村民早年间因私底下互换田块,继而20xx年颁错证漏证,与实际田块使用权力人不符导致的矛盾等。

3、历史遗留矛盾纠纷。如早年间因修建湖塘水库占用部分田地导致的矛盾纠纷等。

三、下步打算

1、德安县确权办统一部署,测绘公司技术指导,加快做好各乡(镇、场)土地确权外业勾图以及二轮公示工作,确保十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县土地确权二轮公示并顺利进入到下步审核登记阶段工作当中。

2、针对矛盾纠纷多,外业勾图难以推动的村组,德安县确权办联合县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加大排查力度,极力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农村土地确权外业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3、收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等资料(农村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账、已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依法变更的有关合同、申请和审核材料,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会议记录、决议和表决结果以及其他资料)、打印表格、签字盖章。

4、加快进度,制作德安县全县乡(镇、场)公示图,并进行公示。

 

第二篇:土地复垦自查报告

黔西南州国土资源局: 普安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土地复垦条例》实施情况 自查报告

按州局《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办厅公室〈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土地复垦条例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对照检查的主要内容,现对我局开展《土地复垦条例》实施情况自查如下:

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土地复垦条例》确立了新形势下进一步规范土地复垦活动的一系列重要制度,是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深化和体现。我局高度重视《土地复垦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把土地复垦工作作为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抓手。

(一)、高度重视,深入学习,广泛宣传,贯彻落实《土地复垦条例》

一是通过召开职工会议开展学习,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对《土地复垦条例》做到切实领会精神实质。二是广泛开展《土地复垦条例》的宣传和贯彻,结合“地球日”、 “土地日”、矿山年检和执法监察等日常工作为锲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如制作专题宣传单、张贴标语、开展工作座谈会等,增强广大群众对《土地复垦条例》的认识,进一步促进该条例的组织实施;三是争取

相部门的支持和协调配合,构建土地复垦共同责任机制。四是通过学习,贯彻落实好《土地复垦条例》,履行好职能职责。《土地复垦条例》对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土地复垦监管职责提出了严格要求,对各类土地复垦实行全程监管,督促土地复垦义务人尽快编报《土地复垦方案》,对开展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的初审、备案等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负责履行复垦方案的实施监管、督促土地复垦责任人自觉履行复垦义务、落实复垦责任等有了明确规定,《土地复垦条例》实施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各项规定,不断推动我县土地复垦工作的深入发展。五是不断完善我局土地矿产开发中心的建设,在人员配备、培训、办公设施等方面不断加以完善,强化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调研、土地矿产开发咨询、测量测绘等工作职责,研究监管工作流程,切实加强领导,履行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的工作职责。

(二)、贯彻落实《土地复垦条例》取得的效果

贯彻落实《土地复垦条例》以来,我县土地复垦工作在县政府及社会的大力支持,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是理清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了各种工作制度。二是摸清了我县历史遗留损毁土地1000多亩(青山、新店、楼下)自然灾害损毁土地500多亩(地瓜已复垦)。三是完成了我县30多家矿山企业《土地复垦方案》初审、备案、督促指导土地复垦义务人履行土地复垦义务拟定年度复复垦计划。

二、配套规章及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好《土地复垦条例》,接合我局的工作实际,拟订了《普安县土地复垦方案编报与审查制度》、《普安县土地复垦监督检查制度》、《普安县土地复垦年度报告制度》、《普安县土地复垦费用保障制度》等。在内部管理上强化土地整治规划,及时启动本区域内涉及损毁土地的现状及复垦潜力调查工作,摸清家底,建立土地复垦监测制度,及时掌握土地资源损毁的情况和土地复垦效果等情况,不断探索土地复垦工作的有效制度,逐步规范土地复垦工作的管理。

三、制度执行情况

以《土地复垦条例》为重要依据,结合我县的实际、树立服务社会、服务企业的理念,依据职能主动作为,做好辖区内矿山企业土地复垦的监督与管理,对土地复垦方案已审定备案的矿山企业,督促土地复垦工作的具体落实,建立土地复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好土地复垦保证金的收缴预存、提取、使用的监督管理,抓好土地复垦工作中各环节的衔接,保证土地复垦任务和义务落到实处,确保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不造成土地资源的损毁。

加强对土地复垦方案实施的监督管理,切实履行土地复垦方案实施监管责任,把土地复垦义务与矿业权年检工作挂钩,不履行义务的不予年检,保证土地复垦义务的全面落实。

此外,我局还在采矿权审批、建设用地审查等工作流程中,向上级审批权限部门提供土地复垦建议,将土地复垦工作作为审查工作中的一道门槛,确保土地复垦工作健康、稳步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由于一些造成土地损毁的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不落实土地复垦资金,不认真履行土地复垦义务,导致大量新损毁的土地得不到及时复垦或者复垦达不到规定的质量要求。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和落实监管措施,建立有效的监管制约机制、资金保障机制和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

2、相当数量的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尚未能及时得到复垦,需要明确其复垦主体、资金渠道,规范其复垦管理等。在现有未复垦损毁土地中,很大一部分属于没有复垦义务人的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由于现有立法没有对这部分土地的复垦责任主体、资金渠道、管理方式等作出规定,致使大量土地未得到及时复垦。

3、土地复垦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需要进一步完善土地复垦激励措施。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激励措施,鼓励土地复垦义务人积极主动复垦,吸引地方政府、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复垦。

普安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20xx年x月二十六日

 

第三篇:第一组督查汇报

五一安全督查第一督查组督查情况报告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通知》(楚政办明电[2012]18号文件要求,第一督查组由市安监局局长XX带队,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大队、市住建局参加,于4月24-27日共4天时间,对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经信局、市文体局、市卫生局、市交运局、市气象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开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督查检查,实地抽查了栗子园保障住房、兆顺第一城工地,抽查了新村林场木材市场、汽车北站、火车站加油站、北路幼儿园、南路小学等,现将督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情况

第一,及早召开会议,提前周密部署,顺利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今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后,安委成员单位及开发区召开了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有的在重要时段和重要时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系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委成员单位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得到落实,进一步明确了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落实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了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措施,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格局。第二,健全责任体系,落实责任主体,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监管机制。一是17安委会成员单位与所属系统责任单位签定20xx年安全生产责任书,签约率为100%。二是完善考核制度,细化考核内容,兑现了20xx年安全生产责任奖惩。三是严格执行安全生

产“一岗双责”责任制、“一票否决”办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和安全生产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规定,分别在各自负责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

二、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情况

道路交通安全方面:一是切实做好春运交通安全工作。20xx年春运期间,市公安、交警全面启动春运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实行24小时勤务,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旅游包车、校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做到“六必查”,组织安监、交通运输部门对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场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对安全生产制度不落实、内部管理混乱的,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二是全力保障茶会大会期间的交通安全畅通。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精心组织,研究制定了1个总方案14个子方案,将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分解到中队,落实到人,做到了定岗、定责、定人,确保系列庆典活动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三是开展燃油助力车专项整治。针对燃油助力车交通事故高发的特点,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制定了《XX市燃油助力车登记管理办法》并实施,目前,全市的预约登记工作已经进入尾声,共办理燃油助力车登记2.2万辆,查获盗抢燃油助力车19辆。四是强化重点违法行为的整治。我市积极开展了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 3月31日统一行动至今,共查获涉牌涉证违法行为243起,其中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14起,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23起,无牌无证机动车27辆,有效的

震慑和打击了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五是加大违法车辆查处力度。为深刻汲取“2.18”交通事故的教训,按照“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加大对无证驾驶、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客货混载、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净化路面行车秩序。据统计,今年1至3月,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8万起,其中无证驾驶238起,酒后驾驶6起,超速行驶8238起,客运车辆超员3起。六是以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为重点,强化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XX公城区主干道、城区桥梁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实地查勘,并召开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现场办公会议,市人民政府投资305万元,对XX公路、城区主干道、公交站点、对一号桥、二号桥交叉路口、鹿城大厦交叉路口等5个路口的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进行整改。

煤矿安全方面,严格执行监管监察工作“十项要求”和瓦斯防治“十条禁令”,认真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开展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依法整顿关闭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矿井。开展煤矿防治水、防火专项检查,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监督管理和检查考核,扎实推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加快小煤矿机械化改造,推行煤矿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开展煤矿安全节后复产验收检查3次,19个(次)煤矿井,发现隐患120处,发出执法文书19份,要求现场整改108,限期整改12处,现11对矿已通过复产验收投入生产。

非煤矿山安全方面:我市不断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全市非煤矿山105个,1-3月开展安全检查3次,检查企业26个,发现80出,发出整改指令25份,现场整改75出,限期整改5出。地下矿山专项整治已纳入近期工作计划。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方面: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354户,期中:农药批发经营187户,烟花爆竹157户,化工10户,按照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突出抓好重点监管品种、重点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1-3月开展安全检查3次,检查企业120户,发现隐患13出,发出整改指令13份,隐患已整改完毕。

消防安全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方面:一是市领导多次带领工商、安监、公安等部门深入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高规格的消防安全检查。二是全方位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净化消防安全环境。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守卫云岭”1、2号专项行动为契机,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截止4月7日,消防监督人员共检查单位1553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4971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763份,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8份,责令“三停”6家,拘留2人,罚款7.5万元,有效震慑了消防违法行为。

建筑施工安全方面:我市对在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实行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前提条件审查备案制度,并制定监督计划,针对不同工程项目特点编制项目安全监督计划书,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和特种作业规章制度,按照建筑行业标准规范要求规范施

工行为。对施工现场、用电、塔吊、物料提升设备、脚手架、“三宝四口、五临边”进行重点检查监管。我市三月底安全报监备案施工项目119项,建筑面积240.45万平米,合同价25,1亿元,1-3月,共开展建筑施工隐患排查31次,排查出一般隐患97项,整改达100%。

打击私挖滥采方面:在市、镇两级打私工作组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共开展政策法规宣传10场(次),受益民工210人,发放宣传资料850份,粘贴打私公告102份,召开镇、村干部、村民小组长会议30场(次),参会人员801人;市、乡(镇)两级打私工作组出动执法车辆272辆次,出动执法人员916人次,炸封、砌封非法煤硐192个,使用炸药622公斤、电雷管338枚;拆除运煤管道2750米,没收无烟煤365吨,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75份,警告处理当事人56人,处理运煤马匹18匹,没收非法采煤工具191件,没收非法采矿设备25台,捣毁工棚15个,拆除煤仓20个,遣散小工216人。办理盗采矿产资源刑事案件4件,涉案人员6人,办理矿产资源行政违法案件7件,涉案人员9人,行政罚款2.5万元。查获非法运煤车50辆,涉案人员50人,收取罚款86万元。通过专项整治,三街、树苴辖区内的私挖滥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南景线、南八线上非法运输矿产品的现象根本好转,全市辖区内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安全平稳。

农机安全方面: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以召开片会的形势,共召开驾驶员安全会、培训片会81场,参会人员18000余人(次),驾驶员参会率达90%以上。。至3月底,共培训拖拉机驾驶员3期244人。

培训考试合格率达95%以上。全市共出动农机监理人员上路查车240人(次),查验各类型拖拉机150台(次),查处违法拖拉机12台,在春运期间未发生任何农机事故;严厉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耕、州庆、五一期间农机安全生产。截止3月底,共检修各类农业机械478台,查处无证驾驶、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15起,说服教育15起。

三、存在问题

道路交通方面:XX公路缺乏物理隔离和防护设施,辖区路段共有各类平面交叉路口上百个,致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难度加大、事故隐患突显。城郊结合部和各乡镇非法营运车辆突出,特别是在乡镇赶集天更为突出,一些车辆还专门用于乡镇学校上学、放学、放假、收假接送学生,交通安全隐患突出。坝区乡镇、山区道路燃油助力车、摩托车事故及行人事故突出。城区单方事故都是涉酒事故。校园周边停车设施不足,交通提示、警示标志不足,部分路段缺乏减速带等安全设施,车辆违法停放现象严重,交通秩序混乱,安全隐患突出。

农机方面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异地注册拖拉机年度脱检、脱保、脱管是发生农机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隐患。

消防方面:消防部队灭火救援力量尤显不足,难以满足消防应急救援的要求,城市消防队站规划建设进度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消防救援的迫切需求之间的矛盾不相适应。

建筑施工方面: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重质量、轻安全;施工企业安全工作基础薄弱,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不足,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水平有待提高,对农民工安全教育不到位,农民工安全意识淡薄。

其他具体问题:

1、城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问题:校园周边停车设施不足,车辆违法停放现象严重,交通秩序混乱,安全隐患突出。校园周边交通提示、警示标志不足,部分路段缺乏减速带等安全设施。学生违法驾驶摩托车及燃油助力车的情况突出,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2、河道非法洗砂问题: 溪木滩、中石坝、沙沟大桥、青龙河无证非法洗砂点,国土、水务部门多次打击,但屡禁不止。

3、开发区火车站加油站违法建设问题:该站行政许可手续不全即开工建设,现主体工程基本完成。

4、XX严重安全隐患问题:该项目B区脚手架用钢管代替槽钢搭设外挑脚手架,违反脚手架规范;5台塔吊中有3台未登记备案投入使用。督查组已责令限期整改。

5、几家老砖厂证照过期依然生产,安全隐患较大。

6、XX小区消防栓损坏无经费维修更换、部分消防栓水源不足,部分被拆除。

第一督查组

20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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