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总结报告

酒泉市民政局关于开展

省民政厅:

根据省厅《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为期二个月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责任制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使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加强改进信访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我局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成立了工作小组,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具体指导协调分管部门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明确了排查调处的工作任务、目标和要求,向各县市区民政局及下属单位下发了工作方案。广大民政干部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紧密联系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实际,按照事要解决、注重预防,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工作中做到真正关心、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广大困难群众,热情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认真做好民政工作方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信访工作,努力提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认真摸底调查,准确掌握情况。从4月份开始,市、县两级民政部门结合调查冬令春荒青黄不接期间困难群众缺粮情况,详细了解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逐一排查潜在矛盾和存在问题,把民政业务涉及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全部纳入视野,做到底数清楚,有的放矢。在集中排查阶段,各级民政部门共召开民情分析会、矛盾纠纷摸底排查分析会12次,市民政局于4月下旬由主要领导带队组成工作组,分赴各县市区督查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并就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和部分信访问题进行实地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督促排查调处进度,有效促进了工作落实。

(二)畅通信访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期间,我们始终坚持眼睛向下、盯着“源头”做工作,保证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畅通。认真落实局领导接待来访制度,向社会各界公布监督电话、电子信箱和接待时间,严格实行“首问”制和“首访”制。始终坚持民政为民的宗旨,市、县两级民政干部职工扑下身子,走乡入户,实地调查了解基层存在的问题,从不同层次不同方面征求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把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放在第一位,力求做到排查到位、化解到位、防控到位、宣传教育到位,争取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排查到的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退伍士兵安置和城市农村特困群众生活安排等两方面。

(三)加大工作力度,集中化解突出矛盾。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我们进行了认真梳理甄别。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当即落实解决;属于调查核实的,由分管领导负责限期督办;对反映的问题没有法律政策依据得不到解决的,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取得理解和信任。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0余起,绝大部分都及时予以解决。一是认真落实复员干部和退伍军人相关政策。截止目前,我市接收的24名军队复员干部有17人申请领取了《再就业优惠政》,有17人参加了养老保险,有17人参加了医疗保险,有3人享受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军队复员干部思想稳定。退伍军人安置工作进展顺利。二是着力解决好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对每一起反映城乡低保的事件,都认真调查、核实,给出答复。为进一步加强城市低保规范化建设,我们于四月份对低保工作进行了为期一周的专项调研。调研组深入低保户家庭,听取他们对低保工作的意见。与城市街道、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进行了痤谈,共同探究工作难题,不断完善制度措施。对于我市肃州区两名群众给民政部写信反映城市低保方面的问题,我们接到通报后,及时调查核实情况后给予了妥善处理。总之,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建立起了双向服务、双向联动工作机制,对逐级摸清的矛盾纠纷统一建立台帐,按照排查和化解同步进行的原则,对台帐记载的各类矛盾纠纷实行化解“销号”制度,使矛盾纠纷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以解决。三是注重做好政策宣传,对上访对象作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加强对《信访条例》和民政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表达意愿,不听信谣言,不越级上访,不参与非法活动。

三、逐步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

我们将在巩固现有成果的的基础上,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化解制度,全力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一要强化责任

意识。严格按照民政信访工作属地管理、归口负责的要求,把问题尽量解决在基层,切实杜绝越级上访。二要完善信访制度。建立健全各项信访制度,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全面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工作任务。信访工作作为倾听群众呼声、化解内部矛盾的工作,仅局限于直接解决信访群众提出的问题和矛盾是不够的,今后要在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发生上下功夫。三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台帐制度。台帐做到动态管理,对已经化解的矛盾纠纷及时“销号”,对新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研究确定解决办法,对暂时不能解决的要提出解决的思路、对策、措施,彻底理清楚、搞明白。四要搞好协调配合。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政策协调和工作配合,形成解决问题的合力,使重复上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五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通报制度。对省厅交办的上访、信访事件及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向县(市、区)民政局交办的上访、信访事件久拖不办或不按时限办结的,要通报批评,追究领导责任,限期整改。

 

第二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报告

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报告

20xx年上半年,我镇根据县综治委总体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发展为第一要务、稳定为第一责任”为契机,以服务群众化解矛盾、富裕群众减少矛盾、组织群众预防矛盾为落脚点,从而使基层的矛盾化解在基层,基层的困难解决在基层,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科学化水平。现就我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报告如下:

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基本情况

鉴于因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突出重点排查矛盾纠纷,按照分类排查、分类化解的方法,以化解山林权属、征地拆迁、土地承包、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突出矛盾纠纷和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为重点,落实矛盾纠纷化解责任和调处措施, 使一批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20xx年1—6月份,全镇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8起,化解成功6起,化解成功率75%。其中邻里纠纷1起,土地承包合同及山林权属纠纷2起,环境污染纠纷1起,治安矛盾1起,公路损坏纠纷2起,管理权属纠纷1起,截止目前我镇没有发生一起重大群体性事件和上访案件发生。

二、从化解的矛盾纠纷发生数量来看,我镇矛盾纠纷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多样性。 在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由传统的婚姻家庭、继承、赡养、邻里等民间纠纷扩展到征地拆迁、土地承包、山林权属、劳资纠纷、外嫁女权益等以经济利益诉

求为主要特征的新型矛盾纠纷。从发展趋势来看,新型矛盾纠纷日益突出,已成为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新型矛盾纠纷以利益冲突为特征,单靠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的传统式调解很难奏效,易形成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二是群体性。当前很多矛盾纠纷,由于纠纷主体利益一致,诉求相似,容易形成群体性事件。如征地拆迁补偿、拖欠员工工资、外嫁女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这些矛盾纠纷往往“一枝动而百枝摇”,易造成群体性事件,有些群众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或者越级上访、或者堵塞交通,给社会稳定带来了较大的影响。 三是复杂性。过去的纠纷多发生在个人之间,现在扩展到群体与企业之间,有些群众一旦发生纠纷就找政府解决,有时将矛头指向政府部门,导致个人与组织、干部与群众之间矛盾不断上升。 四是对抗性。过去要求解决矛盾纠纷的当事人情绪较为温和,现在的矛盾纠纷多由利益冲突引发,情绪容易失控,行为较为激烈。相当一部分矛盾纠纷当事人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误想法,为引起政府关注而采取堵塞马路、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形式,以求问题的解决。

三、化解矛盾纠纷主要做法

(一)认识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在处理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化解工作中,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二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综治、司法、派出所、土地、规划、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成立了以村书记为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工作落实到位。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月

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例会。例会的主要内容,是对各村前一个月的治安状况,纠纷化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近期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进行分析排查,研究重大疑难纠纷案件的化解方案以及对调委会主任、维稳综治站长、维稳综治专干进行培训,同时部置下个月的有关工作。

(二)工作做到三个靠前。一是领导指挥靠前。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党政主要领导靠前指挥,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决不回避矛盾,敷衍了事。二是包村干部工作靠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加大排查化解力度,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宣传教育靠前。通过镇村普法宣传栏、广播音影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落实到位三项机制。一是管理机制。镇负责化解重大疑难和各村久拖不决的纠纷;各村负责化解本村一般性纠纷;二是包案机制。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人,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化解、包跟踪、包反馈。三是建立工作奖惩机制。实行月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对每月布置的工作任务,凡是未完成的扣除相应补贴,当年工作任务完成好的给予奖励。

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存在问题

(一)部分村级干部忙于农务,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不够重视;部分调解员法律素质不高,工作方法单一,

工作开展不规范,缺少说服力。

(二)大部分群众法制观念不强,遇事盲目行事,容易引 发矛盾纠纷;部分群众在处理矛盾纠纷时,只讲权利不讲义 务,只争利益不负责任。

五、今后工作打算

(一)认真做好婚姻、家庭和邻里、土地流转、山林承包、拆迁安置等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

(二)加强矛盾纠纷隐患的排查力度,对难点、热点及群体性矛盾隐患纠纷实行领导包案,稳控到位。

(三)加大对村级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规范调解程序、文书,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成效。

(四)加大法制宣传工作的力度,提高群众法律意识,逐步引导群众依法办事,减少和杜绝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〇20xx年x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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