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销售区域代理合同

经销协议

甲方:山东诚祥锦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区域代理甲方产品有关适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代理产品及运输和承包保温工程:

1、代理产品:乙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和区域内推广、销售甲方系列产品。产品明细、供货、建议销售价格,参见本合同附件。(1、甲方有权根据全国保温市场的行情及时调整市场的销售价格。2、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供货价格,但不违背给予乙方供货价格的原则和损害乙方的利益。)

2、运输政策:乙方自行负责货物的运输,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运输事宜,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3、工程承包:乙方可以以甲方的保温公司名义开展保温工程施工业务。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以代甲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在以甲方签订合同前,需向甲方如实提供拟就的合同全部内容,待甲方同意,书面确认后,方可与第三方签订合同。

二、 代理区域: 双方商定的代理区域是 市及附属市县。

三、经销资格:

1、乙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给甲方交纳市场保证金 元。

2、乙方必须保证在 地区经销期间第年内销售任务达到 元。

四、本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要续签或改签,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五、双方关系:

1、 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的关系纯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本协议不产生代

理权,任何一方不能向第三者代表另一方,若由此而致使另一方受损,则越权一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2、在乙方经销区域,甲方有权另行发展独家代理商,但可在乙方有代理意向的前提下优先选择乙方。

六、代理业务中,乙方与甲方发生直接购销关系时,发货和货款结算方法如下:

a) 乙方通知甲方发货,并在支付全部货款后,甲方应于3个工作日内发货;

b) 甲方代办发货适宜;

c) 因乙方货款未能及时到账,发货期限顺延;

d) 甲方按乙方付款金额给乙方开具#5@p;

e) 乙方应支付当期货款,不能支付当期货款时,应在征得公司同意的前期下,以实物或

有价证券抵押,甲方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应该给予供货;乙方应在供货后,两个月内,付清欠款,甲方接触抵押。

七、代理业务中,乙方代表甲方向第三方销售材料。在以甲方签订合同前,需向甲方如实提供拟就的合同全部内容,待甲方同意,书面确认后,方可与第三方签订合同。

八、代理业务中,乙方代表甲方承揽工程,商定如下:

1、甲方支持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开展工程承包;

2、第三方必须使用甲方的合同、使用甲方的材料;

3、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合同金额的10%;收到第三方第一笔材料款,支付5%,其余的5%在合同全部履约完毕后支付。

4、乙方负责催讨第三方工程款,并对工程款安全承担连带责任。

九、质量问题:乙方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乙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自提货之日或收到货物之日起2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质量异议。

十、优惠政策:

甲方将根据乙方市场的销售规模,免费提供给乙方各种体系产品的展示小样块共50块,宣传册、工程实例手册共50本,超出部分将按成本收取费用。需制作工程样板时,按照距离远近收取工料成本费(详见资料样块价格通知)。

十一、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产品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

2、乙方在经销期内,甲方将给予乙方新产品的优先经销权。

3、乙方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甲方将给予乙方技术支持和推广支持。

4、乙方在经销期间,甲方保证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销售推广培训、以及行业发展、技术升级等方面的服务。

5、本合同终止之日,乙方不再续约,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市场保证金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十二、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甲方墙体保温材料在该经销地区市场拓展、品牌维护、新产品推广、销售等工作。定期将业务信息反馈给甲方予以备案。在销售过程中不得超过双方约定的地区销售(特殊情况经甲方认可),不得扰乱其它市场的正常销售。

2、乙方经甲方授权销售墙体保温材料过程中不得再经销或销售其他公司的墙体保温材料。

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名义自行组织生产与甲方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保温材料。

4、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关于产品销售的统一管理和监督,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声誉。代理期间,甲方有权安排1-2名专职人员常驻乙方,协助乙方开展工作,同时接受乙方的统一管理。常驻人员工资由乙方按100元/天计算(直接汇入甲方账户,由甲方统一支付),同时负责安排食宿。

5、乙方在经销期间凡出现在超出双方约定(特殊情况经甲方认可)的地区销售;经销或销售其他公司墙体保温材料;利用甲方名义自行组织生产与甲方产品相同或相类似保温材料的情况,甲方则有权立即终止乙方的经销资格。同时保留向乙方追究经济损失的权利。若甲方的损失不易确定,则赔偿数额不低于 50 万元人民币。

十三、合同期限:合同的续签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前完成,合同终止之日前未续签则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对乙方的授权自动作废。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义进行任何市场营销活动。 十四、其它事项:

1、乙方完成年度销售任务30%以下取消其经销资格。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并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赔偿受损失方所有的实际经济损失额。

3、本协议的变更、解除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并达成书面协议。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协议,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将赔偿受损失方的一切损失。

4、 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不能履行,甲乙双方任一方有权解除协议,但须向对方出具由权威机构出具的关于不可抗力的证明材料。

5、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互利双赢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友好协商,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本区域内的优先经销权。

7、本协议分基本协议和附件,附件是协议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本合同附件为:供货价格表、宣传资料样块成本价格表、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甲 方:山东诚祥锦宝科技有限公司 乙 方:

(盖章) (盖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公司地址: 地 址:

生产基地: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

房地产项目销售代理合同

开发商:

咨询公司: 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开发经营的房地产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 代理事项

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在 项目,规划许可证号为 号,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以下简称本项目)。

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咨询公司为开发商在 (地区)委托的独家策划销售代理商。

二. 代理权限

咨询公司代理开发商对本项目的宣传、策划、销售等一切对外活动,必须以开发商名义进行,并在本合同约定或开发商批准、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

三. 代理责任

咨询公司在开发商授权范围内的一切代理活动,由开发商承担民事责任。咨询公司未经开发商授权或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由咨询公司自行承担民事责任。

四. 代理期限

自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全部经过工程质量验收并可交付使用后三个月止。

五.代理计划的实施

咨询公司对项目进行的宣传、策划、销售等活动的计划书及所需费用预算应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开发商,经开发商同意、批准后方可实施执行。

六.代理费用

1.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按咨询公司实际代理销售的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百分比提取,具体百分比按以下条款规定执行。销售代理费由开发商以人民币形式计算和支付。

2.自开发商取得具体单元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经开发商书面批准对外销售之日起至该单元交楼为销售周期,若开发商未书面批准对外销售,则销售周期顺延。在开发商书面批准具体单位对外销售并正式开盘至该单元封顶,咨询公司销售的销售面积应达到该单元总面积的 %,如咨询公司达到以上销售率,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1.2%提取。(否则,代理费率相应减少0.05%,即1.15% 。)如咨询公司在正式开盘至封顶时达到 %的销售率,代理费相应增加0.05%,即

1.25%

3.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以代理期限内商品房实际成交均价情况确定如下:本项目的住宅销售均价不能低于3650 元/m2,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1.2%(按以上第2点具体销售率调整代理费比例)提取。开发商按照具体单元的销售,按以下约定给予咨询公司奖励:

商品房销售均价在3650元/ m2以上,在3650~3800元/ m2范围内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按以上第2点计算,超出3800元/ m2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用按超出部分总金额的10%提取。

4.在代理期限内,咨询公司代理销售商场、车位,其代理费用按销售总额的

1.2%计算。

七.代理费用支付

1.开发商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销售代理费: 对每一个销售单元开发商与客户

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收取首期房款后,需向咨询公司支付销售金额1.2 %的销售代理费,咨询公司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但本合同履行期间咨询公司应按本合同第六部分第1点完成代理工作。

开发商每月x日前与咨询公司结算上月的销售代理费用,咨询公司在收到开发商的代理费用后一个工作日内应向开发商开具正式税务#5@p。

2.甲乙双方每月x日前结算的销售代理费用均以上月的销售总额1.2%提取。关于咨询公司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超额完成的计提比率和超出规定均价所计算的提成金额在合同期内的最后一个月内结清。咨询公司应同时向开发商办理代售资料移交。

3.若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付首期房款后违约和按揭后退房违约,所交房款、订金及罚金归开发商所有,咨询公司不需退还相应的销售代理费;对同一单位的销售,咨询公司只收一次代理费。

八.开发商责任

1.开发商应向咨询公司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 开发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开户银行帐号;

(2) 开发商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香格里拉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

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本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复印

件。

(3) 关于销售代理本项目所需的材料,包括立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

室内设备、装修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销售(测绘)面积、规格、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及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 咨询公司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购房订购书。

以上文件及资料,开发商应于正式对外销售15天前向咨询公司交付齐全。

2.开发商应积极配合咨询公司的销售工作,负责提供销售中心和看楼专线车等设施及销售办公设备。

3.开发商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咨询公司支付有关费用。

九.咨询公司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咨询公司应做好以下工作:

① 制订分期营销策划执行计划;

② 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做好广告宣传、策划等;

③ 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的销售活动;

④ 在开发商与客户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授权咨询公司签

署房产临时买卖合同 (订购书)。

⑤ 咨询公司不得超越开发商授权向购房者做出任何承诺,否则由咨询公司承担一切后果。

2.咨询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开发商提供的项目特性和状况向客户做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

3.咨询公司应信守开发商所规定的销售价格,未经开发商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咨询公司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计价收款。如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元),甲乙双方应具体协商,做个案处理。

4.咨询公司在楼盘促销期间,应每天向开发商口头报告一次当日的销售情况,每周一次书面汇报客户反应及销售进度情况供开发商参考。

5.咨询公司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定期(每月一次)向开发商提供详细的工作总结及市场分析、市场预测报告。

十.违约责任

1.若开发商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开发商除应付清咨询公司已销售额的代理费用外,还应支付住宅未销售额(住宅未销售额=住宅未销售面积* 元/m2)的代

理费用的20%作为赔偿咨询公司的违约金。

2.若咨询公司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应支付住宅未销售额(住宅未销售额=住宅未销售面积* 元/m2)的代理费用的20%作为赔偿开发商的违约金。

3.若开发商不按时支付咨询公司的销售代理费用,每逾期一日,咨询公司收取开发商应付款项的1‰滞纳金。

4.开发商不得与咨询公司接待的客户做私下交易,若发生此类情况,开发商应赔偿咨询公司应得的代理费用。

5.咨询公司在代理过程中,无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的行为,咨询公司应承担有关责任。

咨询公司销售失控造成的损失,由咨询公司全部负责;若咨询公司串通炒房,开发商有权作出相应处罚及追究相关责任。

6.咨询公司在销售过程中,未经开发商同意收取订金或房款,不入开发商帐户的,除退还房款外,还应向开发商支付收取房款20%的违约金。

7.若咨询公司不顾开发商利益,擅自更改开发商提供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楼盘售价、优惠条件)等违反本合同行为,开发商可即时终止本代理合同,造成开发商的经济损失,由咨询公司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8.若咨询公司在设定的销售周期内达不到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规定的销售率时,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没收咨询公司合同保证金;但咨询公司已销售额的代理费要付清。

十一.合同的终止、解除或变更

1.本合同到期即自行终止。合同终止后,双方应协商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合同有关的经济及法律等事宜。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如需修改、补充或变更本合同内容,必须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开发商:二份;咨询公司:二份,以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履约过程中双方发生的争执,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策划或销售本项目而产生的一切知识产权属开发商所有。

4.甲、咨询公司均应保守在代理活动中知晓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开发商: 咨询公司: 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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