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开展建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开展建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州法规督查科:

根据《**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国家质监总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20xx年**省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要点文件的通知》(*质监发〔20xx〕**号)文件精神,我单位按照要求对此次专项行动做了充分的部署和详细的分工,由纪检组长带头负责开展检查行动。20xx年7—8月,我局对辖区内的水泥制品、家具和钢材等建材等进行检查,现就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对县内生产企业进行检查

我县目前水泥及相关制品生产企业3家,在此次检查中,3家水泥生产企业所生产的水泥产品均符合有关标准,无违规生产现象,检查中未发现其他相关产品。

二、对我县销售市场进行检查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按照根据《**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国家质监总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20xx年云南省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要点文件的通知》要求,以家具、人造板、建筑扣件、建筑钢材、建筑卫生陶瓷、水泥及其相关制品为重点产品全面开展检查。执法人员共检查了5家家具销售门市及18家建材销售门市,对家具及相关产品出厂资料进行了详细的检查,被检查单位均提供了相关出厂检测报告

和厂家所在地质监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经过执法人员的仔细检查未发现存在不符合标准的产品。

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9人次,检查生产、销售企业23家。检查结果表明,目前我县辖区内建材市场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产品质量监管协作机制,推动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产品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使市场环境进一步净化,质量纠纷和用户投诉明显减少,行业自律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清新、安全的居室环境。

 

第二篇:开展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开展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用油的违法行为,规范食用油生产经营秩序,确保群众饮食安全,按照都江堰食安办相关文件精神,我镇于4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期1个月的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食用油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管机制,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用油的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企业、集中用餐单位落实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等各项制度,完善食用油质量安全溯源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食用油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整治范围及整治重点

(一)整治范围

所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企业、食用油加工小作坊,粮油经营(批发)店,农

贸市场、粮油批发市场,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工地)集体食堂,学校食堂。

(二)整治重点

1.生产加工环节

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是否按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组织生产;企业的原辅料或成品的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有无采购来历不明的原辅料或成品食用油现象;是否使用非食用物质、不合格原辅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

2.流通环节

食用油经营者经销的食用油的来源;经销的成品食用油包装标签标识和包装材料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按要求索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索票(产品检验合格证明、销售#5@p),证、票、货是否相符,台帐记录是否完备。

3.餐饮消费环节

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工地)集体食堂使用的食用油来源;餐饮服务企业自制油情况;废弃食用油脂

的流向情况;使用的成品食用油包装标签标识和包装材料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按要求索证、索票,证、票、货是否相符,台帐记录是否完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食用油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

严格食用油生产企业许可证审查和发放工作,加强对食用油加工点、小作坊的日常监督和抽样检验,督促企业建立原辅料采购、验收和成品油检验、出库销售台帐,依法取缔无生产许可证的加工点和小作坊,依法查处加工劣质食用油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食用油流通销售环节的整治。

严格执行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加强经营食用油质量的监管和检测,督促食用油批发零售企业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登记制度,全面清理整顿食用油经销户,依法查处经销不合格食用油以及经销包装标签标识、包装材料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食用油的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照经营食用油的企业。

(三)加强食用油餐饮消费环节的整治。

重点监督检查餐饮服务企业(尤其是火锅店、油炸食品店)、单位(工地)、集体食堂、学校食堂使用及自制食用油的情况,督促其严格执行食用油进货索证索票和验收制度,并加强抽样检测,依法查处采购、使用无标识及不合格食用油的违法行为。

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x月31前):各村(社区)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以及目前正在进行的食用油清查工作,制定整治计划,细化工作任务,全面部署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并组织开展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工作,摸清食用油加工、经营户的数量、分布情况,摸清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工地)集体食堂、学校食堂采购、使用食用油来源,为专项整治提供基本情况。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各村(社区)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按照重点整治内容对重点对象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证照加工销售食用油以及制售假冒伪劣食用油的

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我镇食用油市场。各村(社区)负责本区域的集中整治工作,各牵头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协调组织开展具体专项整治行动。镇食安办组织人员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x月x日-30日):各村(社区)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做法、措施、经验、成效、存在问题和建议),汇总上报到镇食安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监管部门要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密切配合、严格执法。在专项整治期间,各监管部门要对食用油进行抽样检测,一旦发现使用非食用物质、不合格原辅料等违法生产加工食用油、销售或使用来历不明、无标签标识及不合格食用油的单位,要依法予以查处,并监督其召回不合格食用油,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名优企业和品牌产品,普及食用油的营养安全以及常见鉴别方法等知识,并认真做好制售假冒伪劣食用油的举报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工作。

(三)认真总结,长效管理。各村(社区)要对食用油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查找薄弱环节,分析问题原因,进一步完善和建立监管档案,探索和制定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的发现机制和宣传机制,推动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确保食用油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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