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工作汇报

在***见义勇为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0xx年x月x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20xx年,我市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重视和上级公安机关以及基金会的指导下,经省民政厅批准,成立了见义勇为基金会。基金会成立以来,我会紧紧围绕平安***建设,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先进人物,想方设法为见义勇为人员排忧解难,着力营造“社会和谐、人人共享,见义勇为、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见义勇为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党委政府重视

我市见义勇为事业经历了一个不断认识和不断提高的

过程。上世纪xx年代中期,我市由政府财政划拨,在市财政账户设立了见义勇为基金专户,但基金规模仅有**万元,且主要用于应付上级检查,从来没有发挥任何作用。***年x月,初任***市委书记不久的***同志及时提出了壮大基金规模、发挥基金作用,及时奖赏人民群众在维护社会稳定中涌现出来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要求。经筹备,同年x月,我市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同志担任组长,由政法委、综治办、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司法、教育、卫生等20多个部门领导组成的见义勇为基金管理领导小组,

形成了“党政领导、综治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市见义勇为基金管理办法》,界定了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及其表彰奖励标准。同时,召开全市第一次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市委书记***同志亲自到会讲话并颁奖,社会各界也在会议现场向基金捐款***万元。至此,我市基金规模达到***万元。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市委市政府从维护稳定大局,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高度,再次要求做大做强见义勇为事业。经政府关心和社会各界支持,我市于@@年@@月成立了见义勇为基金会,由市人大副主任***同志担任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并在***设立了专门办事机构,抽调了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对全市见义勇为工作的指导和整体推进。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见义勇为工作,促进平安***建设的意见》,把见义勇为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纳入到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四城同创总体规划之中。

二、广泛宣传发动

基金会组建之初,我会以宣传见义勇为先进典型和法规政策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多领域、全方位、立体式进行了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宣传活动。基金会成立之后的几年来,我会充分发挥“两台一报”等主流媒体作用,反映我市见义勇为工作的宣传报道达32 篇(次),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影响。***年x月,基金会常务理事****同志与

市委宣传部、广电局等宣传单位负责人进行座谈,共同商讨见义勇为宣传计划。今年x月份,基金会工作办公室还与电视台两大媒体记者召开专题策划会,对见义勇为宣传工作的年度计划、内容、形式及具体工作细节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规划。经撰写组稿、采编拍摄,4月x日上午,基金会理事长***、常务理事王平走进***电视台,再次接受记者访谈,讲述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创立经过,宣扬见义勇为的重要意义,并重点对基金会在奖励、抚恤见义勇为人员方面的举措进行了阐述。

三、大力表彰奖励

我会坚持在实践中不断规范见义勇为表彰奖励机制,对涌现出来的见义勇为先进典型、先进分子,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奖励,确保不迟奖、不漏奖、不惜奖,让见义勇为英雄及其家属深切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体会到了社会的关爱。***年以来,我市共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人,颁发奖金、康复补助金、慰问金等***万元。一是坚持集中性的表彰奖励与随时性的表彰奖励相结合,以突出表彰奖励的社会效果。***年x月我们隆重召开了全市首次见义勇为表彰大会。此后,我们每年都对涌现出来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及时进行表彰。二是坚持定期的困难补助与不定期的走访慰问相结合,解决见义勇为人员生活困难。每年春节前夕,市领导及基金会领导都组成若干个慰问组,走访慰问见义勇为人

员。在今年“三访三评”、“三解三促”活动中,市***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深入见义勇为困难人员家里,详细了解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状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并填写《见义勇为工作意见建议征求表》,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见义勇为伤残人员张建国在接过干警手中的困难补助时感慨道:“这么多年来,政府有关部门都不曾忘记我,这让我很感动,我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

四、健全服务机制

一是建立档案管理。按照“一人一档,一档两卷”的要求,建立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卷和服务卷,对见义勇为行为申请材料、证人证言和公安、民政部门证明材料、确认申请表、确认审批表、困难情况表等文字资料进行收集归档,做到基本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可靠、适用条款准确。同时,不断加强视听档案建设,对表彰会、会员代表大会、座谈会、见义勇为宣传活动拍摄的照片、录像、录音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为见义勇为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保障。

二是完善援助机制。积极协调司法、教育、卫生、民政、工商等部门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帮助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解决落户、就业、住房、子女上学等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他们排忧解难。对因见义勇为受伤、丧失劳动能力或牺牲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由市民政局、人劳局、教育局和卫生局等单位,为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人开展经常性的救助服务,

真正让见义勇为英雄流血不流泪。

三是健全绿色通道。目前,我会正与卫生部门协调,尽快出台《见义勇为伤病人员救治绿色通道实施办法》,以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能优势,简化医疗程序、集中医疗资源、适当减免医疗费用,最大限度地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全力为见义勇为伤病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以上是我会工作的几点做法,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兄弟市(区)相比、与上级基金会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此次会议精神,积极构建见义勇为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资金募集力度,管好、用好基金,以充分发挥见义勇为工作在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我的汇报完了,谢谢大家!

 

第二篇:关于见义勇为工作的调研报告

见义勇为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市综治办《关于做好见义勇为工作调研准备的通知》要求,我区综治办对见义勇为工作进行了认真调研,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见义勇为工作现状

(一)组织健全,见义勇为工作顺利进行

区成立了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院长任副组长的见义勇为评选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综治办,区综治委每年都把见义勇为工作作为综治工作考评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法制健全,见义勇为工作规范化

根据《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和《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实施办法》,明确了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表彰范围及见义勇为人员奖励的标准,进一步完善了对见义勇为人员抚恤规定,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工作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19xx年成立见义勇为基金,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划拨和社会团体、组织和个人捐助,确保了表彰优抚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宣传有力,见义勇为舆论氛围明显增强

为了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见义勇为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多项内容,多种方法,深入

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大力宣传《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实施办法》及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见义勇为的意识。

二、见义勇为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见义勇为人员追踪机制

建立见义勇为人员追踪机制,对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工作和生活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包括每个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工作、生产、学习情况,享受烈士抚恤、低保情况,经济收支情况,伤残费用情况等,为他们建立电子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以便有的放矢做好困难补助、医疗救助、子女助学、高考加分等服务工作。通过组建“见义勇为志愿服务队”等形式对见义勇为者持续追踪,定期上门走访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及时了解他们家庭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并尽力为他们排忧解难。

(二)建立见义勇为者家庭经济困难帮扶机制

对见义勇为重伤、致残、牺牲人员,视其家庭困难程度给予一定的补助金。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税务等部门在税费方面给予适当减免。对有工作能力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亲属,积极帮助安排工作。民政局、残联等单位应对见义勇为伤残者优先予以关怀和照顾。见义勇为人员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应长年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重大节日,

各级领导都要亲自看望慰问见义勇为人员。

(三)建立对见义勇为受伤人员救治的绿色通道

建立对见义勇为受伤人员医疗救治的绿色通道。应确定数家医院为“见义勇为定点医院”,专门设置“见义勇为伤员病房”,开辟见义勇为人员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受到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到定点医院就诊,可以享受到常规检查费、大型设备检查费减免等优惠措施。见义勇为人员的医疗救治费用,采取“社会保险报销一块,医疗机构减免一块,基金会补助一块”的方式予以解决。

(四)运用法律武器帮助见义勇为者争取到应得的损害赔偿

见义勇为者获得补偿是法律权利,在得不到其他救助时,应及时拿起法律武器,寻求法律救济。《民法通则》和有关司法解释对此有明确规定。因此,应建立起见义勇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一是建立见义勇为行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见义勇为者提供及时便捷的援助服务。二是简化申请、审查、受理程序,扩大见义勇为法律援助范围。

(五)对因公伤牺牲但不够评烈条件的见义勇为者家属建立服务"四上门"的优抚政策扶持机制

定时上门走访。通过走访了解,全面掌握优抚对象生产、生活、治病等基本情况,实行跟踪服务,动态管理。

生病上门探望。建立健全健康档案,实行全程跟踪服务,

重点抓好"五老"优抚对象治病就医困难。

困难上门帮扶。动员全区党员干部采用"攀穷亲"、"结对子"的形式,实行"五定一包"的方法(定时间、定内容、定规划、定目标、定效果,包问题解决),在资金、项目、技术、信息等方面为困难优抚对象提供帮扶服务。

纠纷上门调解。建立健全优抚对象维权网络体系,法院对优抚对象维权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民政部门建立维权调解机制,及时上门调解各类纠纷,有效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区综治办

20xx年x月x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