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示

告 示

为了加强车间管理,确保全年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从20xx年x月x日起,本车间职工一律实行请假条书面批准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1、正常情况下每人每月可写准假条请假3天,若擅自旷 工不写准假条,每天扣0.25工日,超假每天加扣0.25工日(特殊情况除外)。满勤奖励1个工日。

2、农忙季节每人每月可写准假条请假6天,若擅自旷工 不写请假条,每天扣0.25工日,超假每天加扣0.25工日(特殊情况除外)。满勤和超勤每天奖励0.5工日。

3、未经批准连续旷职7天,每天扣1.0工日(特殊情况 除外)。

4、离职者必须提前30天向办公室送交书面申请,否则 扣除3个月工资。

5、若本车间因业务淡薄而放假,按每个工日的30%发 放补助给各人。

以上制度希大家自觉遵守,特此告示。

扬州华联电工材料有限公司电器车间 二0一0年x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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