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告知书

学生安全告知书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正常地学习,健康地成长,强化学生交通安全预防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提前部署,强化管控,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确保中小学生出行安全。特拟定《学生安全告知书》。,

一、学校方面

1.学生入楼时间:上午:7:40 下午入楼时间:1:40

放学时间:上午:11:30 下午:4:20

学生早晨到校不得早于7:30,下午不得早于1:30,在此之前所有安全问题自负。

2.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学校应结合校内的实际情况,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使学生明确安全事故可能涉及的方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3.学校应经常对教育教学设施进行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4.学生在校生病、发生意外或者不按学校要求私自回家的,班主任及课任教师应及时通知家长。

5.在体育、劳动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注意安全,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6.班主任要向学生强调“上、下楼梯靠右慢行”,教育学生不在校园内追逐、嬉戏,不向楼下扔东西。

二、家长方面

1.家长应负责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安全,负责接送或家长轮流护送孩子上下学,并要求孩子不要提前到校或迟回家。

2.要求孩子在任何时候不准在公路上玩耍。

3.教育子女遵守交通法规,不乘“三无”车辆。

4.教育孩子要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不出入网吧等娱乐场所。

5.要教育子女提高消防意识,不带打火机、鞭炮等危险物品到校,要注意教育孩子不能带火种上山,防止引起森林火灾。

6.教育子女不私自购买零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7.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消假,请假一律由家长代请。

8.家长要经常教育子女遵守学校纪律,不打架斗殴,不做不文明的事。

9.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

以上内容,请学生家长认真阅读,并加强对孩子的监管,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学校、家庭和社会联动,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五大连池风景区第二中学第三小学

20xx/9/16

 

第二篇:学生外出安全告知书

某某某某学院

学生外出安全事项告知书

为贯彻学院有关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实践性教学计划的顺利完成,同时为提高学生的自治、自救能力,保障学生的校外人身安全。现结合实际情况,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向参加外出写生的学生告知相关注意事项,望各位学生认真阅读。具体如下:

一、外出写生学习为学习计划范围内,属于正常学习课时,学生必须参加,不能随意旷课。

二、外出写生期间,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技工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外地写生时,必须遵守地方管理规定,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恪守良好言行。不作出违反当地风序良俗的行为,不故意挑衅当地居民及生活习惯。

三、外出写生期间,学生必须接受领队老师的指挥安排,不能擅自离队,若定点写生的,学生不能擅自改变写生地点,如有离队需要必须先向领队老师申请并获得批准。

四、外出写生期间,学生必须增强防火、防溺、防盗抢等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人生安全、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不下水嬉戏、不生火玩火、不酗酒,不进行高危活动。若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领队老师报告,遇紧急危险情况,需要报警求助的,应及时报警求助。

五、外出写生期间,学生必须注意言行,保持礼貌,与同学、老师及当地居民和谐相处,不进入营业性舞厅、夜总会、KTV、网吧等容易引发治安事件的场所。

六、外出活动期间,学生因违反上述项目,造危害后果的,一律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对学生予以警告、记过等处分措施。危害后果严重,已达到违反法律法规或构成违法犯罪的,一律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本告知书一式三份,学校、学生、家长各执一份,请各位外出写生的学生注意遵守,亦请各位学生家长对孩子予以督促教育。)

某某某某学院

公章或代表人签名:年月日

学生签名:年月日

 

第三篇:大学生活动安全协议书范本

大学生活动安全协议书范本

甲方:共青团xxxx大学委员会

乙方:

使用项目: 使用时间:

使用单位负责人: 联系方式:

为保障乙方便捷地开展学生活动,甲方向乙方提供大学生活动中心的使用权,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签署并遵守以下协议.

甲方:

1.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按商议时间准时到位.

2.中心工作人员使用设备,用电时需小心谨慎,并负责妥善保管中心内部一切设备,对损坏的设备应及时登记上报.

3.中心工作人员工作态度必须热情,友善,并尽力配合使用单位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并于活动结束监督使用单位进行相应的工作.

乙方:

1.使用单位在使用期间负责大学生活动中心的一切财产安全和防火安全,如活动结束后发现有财产损失或其他安全事故发生,皆由活动使用方承担.

2.为保证活动的安全,使用单位(部门)必须需自行与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协调大中型活动举办中涉及的安全防范事宜.参加活动的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堵塞本中心周边道路.使用单位必须按按本中心观众席位数组织安排人员,不得超员,并组织观众有序进退场.会场内需保证各消防通道的畅通,会场空气的流通.禁止在通道中摆设任何有碍通行的物品.

3.使用单位在借用大学生活动中心期间,应维持中心原有布置不被破坏,如确实需要变动相关布置需征得中心管理人员同意,并于活动结束后恢复原样.

4.使用单位在借用大学生活动中心期间,应保证中心内全区域禁烟,禁止使用明火及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一切危险物品入内;未经允许,不得私自乱接电线;除发生火灾,禁止动用消防设施;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舞台布置.

5.使用单位在使用中心设备时应小心谨慎,如有出现器材损坏,使用单位应照价赔偿或负责维修.

6.使用单位在中心举办的活动必须与《xxxx大学群众性文体娱乐活动登记审批表》中的申请事项相符,不得擅自变更,否则停止使用,并予以相应处罚.

7.使用单位应严格遵守以上条款,若违反其中条款,将取消该单位当年申请使用大学生活动中心的资格.

本协议经双方认可,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共青团xxxxx大学委员会 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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