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模板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1. 工程保修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保修内容: 等乙方施工的全部内容。

1.4.工程保修金总额:保修金额按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价的5%计取。

1.5.本工程保修阶段甲方的代表部门为项目客户关系中心,乙方应接受客户关系中心的管理。

2.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期限

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通过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甲方,首批业主入住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年。

2.2.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乙方责任,但是经由双方协商由乙方施工的,乙方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3.由于地震、洪水、台风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必须出具政府提供的相关证明)及使用者自身拆、改、修和使用不当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属于本合同工程保修范围。

2.4.属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由责任方承担,不在本保修范围内。

2.5.保修期限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保修期限从修复之日起计算,时间顺延。

3. 质量保修责任

3.1.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会同甲方向用户进行必要的房屋使用说明,否则因使用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保修。

3.2.保修期内,工程质量保修工作应遵循先处理问题后划分责任的原则。

3.3.乙方的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补偿等全部责任、费用及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相关业主进行谈判,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有关费用的3天内向甲方支付,否则甲方加15%的违约金从保修金中扣除,并要求乙方补充保修金。

3.4.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3.5.赔偿责任:

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和用户的直接损失和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因为施工质量问题或乙方未按合同保修或维修,两次以上仍然不能解决问题等原因,用户向甲方提出索赔,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由甲方以乙方的名义向业主支付,具体办法为: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用户索赔时,属乙

方责任的,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用户进行索赔谈判并确定赔偿金额,谈判结果经甲方和用户签字后立即生效,甲方负责知会乙方,乙方予以无条件承认。

3.6.甲方开出《万科现场行为过失处罚通知单》或《工程质量问题投诉处理知会》等公函,如乙方采取回避、推诿、拒绝签收的行为,导致投诉或赔偿,甲方有权直接处理,产生一切费用直接从责任单位的款项中扣除。

3.7.在维修过程中,甲方将给与乙方必要的协调配合。

4. 保修作业管理

4.1.维修人员安排

4.1.1.保修阶段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指定一个现场维修负责人及维修小组成员(每个工种不少于1人),全面负责保修期间内所发生的各项维修事务的对接及实施工作。包括:现场维修人员管理、钥匙领用、函件签收、维修任务单领取和实施、配合万科客户服务中心处理重大投诉、索赔的谈判及确认等工作。保修期的头六个月内,乙方应派出足够的维修和管理人员常驻现场负责修工作,认真履行保修责任。

4.1.2.乙方维修负责人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如乙方关机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取得联系时,视为乙方已收到甲方传达之信息。

4.1.3.乙方派出维修人员须由乙方进行培训,具备熟练的专业技能,如甲方认为该代表不能胜任工作,乙方在接通知后2日内予以更换,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4.1.4.乙方派至现场的维修人员必须到项目物业管理中心办理小区出入证手续,持证进出小区。人员若有变动乙方应及时书面知会甲方,在甲方同意后补充办理出入证手续,同时原维修人员的出入证交还园区物业管理中心。

4.4.5.乙方维修人员应服从甲方客户关系中心及监理的管理、服从用户的监督,着装整洁、文明施工、文明用语,不得与用户发生任何争执,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4.4.6.每一用户,无论维修项目多少,全部维修人员均应一次到位,并不得在业主家中大声喧哗、哼小调、开玩笑、看书、报刊杂志、电视;不允许乱扔垃圾、吐痰;不允许在业主家中吃快餐盒饭、抽烟或无故逗留等。

4.4.7.甲方有对乙方现场违规人员及不服从管理的人员驱逐退场的权利,并要求乙方整改;如果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甲方将另外委托其他专业公司的人员完成乙方的修缮任务。发生一切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4.2.维修的时间性

4.2.1.在保修期头六个月乙方应于现场做到随叫随到,服务周到,及时处理以上各项工作;此后应在甲方或监理通知1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二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维修项目并保证维修质量及效果。对于重大的质量问题,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6小时内到达现场,并经双方协商确定维修完工时间。

4.2.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在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紧急情况包括渗漏水、管道爆管、堵塞冒水、门窗卡死无法开关、电器线路漏电、短路、打火、跳闸等。

4.2.3.甲方接到用户(业主)报修通知,到现场勘察确认属于保修范围内工程质量问题后,通知乙方维修,在乙方人员到达之前,甲方可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2.4.由于乙方无法联系或维修到场不及时,视为乙方同意由甲方处理,甲方将委派他方处理,处理

结果由用户、甲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再经由乙方确认(甲方将处理情况知会乙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

4.2.5.如乙方不能维修或未能在甲方和监理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维修过程中乙方维修质量无法达到甲方及业主要求,甲方有权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及甲方加收管理费(修复及赔偿费的15%)可以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

4.3.维修质量控制

4.3.1.乙方应选派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的维修人员负责维修工作,本着一次性解决问题的态度处理各项维修工作。一般常规性工程质量问题,乙方保证一次性彻底解决。特殊情况(无法查清问题根源的个别墙面裂缝和楼板渗漏水)的工程质量问题,在经甲方和业主同意后最多不超过二次维修。

4.3.2.因质量问题乙方维修一次后,同一部位在6个月内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乙方除按合同再次进行维修外,乙方每次每项还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4.3.3.如经历两次(含两次)以上维修,仍然不能解决问题,甲方有权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4.3.4.乙方返修人员进入业主家中进行维修前,应事先征得业主同意方可进入,不得擅自入内;在业主家中不得随意进入的非维修施工作业的区域。

4.3.5.乙方每次维修完成后均须取得业主和甲方、监理的验收签字。业主和甲方、监理的签字确认仅证明乙方已对甲方通知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了处理,不承担其他责任。

4.3.6.乙方人员在工程质量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不负责任的做法;有推诿、拖延、不准时、不履行对业主和甲方的约定或承诺;有使用不合格的维修材料,有偷工减料的行为。甲方有权另外委托其他专业公司处理,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4.维修作业管理

4.4.1.维修负责人办理保修期间所发生的各项维修事务时,必须到客户服务中心相应的记录表格中登记签名,包括:《钥匙领用登记表》、《维修操作单》等,并请当面核实清楚。

4.4.2.乙方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必须作好施工作业点周边的成品保护工作,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负责。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擦拭干净,不得遗留任何杂物,必须关好门窗、水、电开关。严禁乙方将空置房当仓库使用。出现任何不良事件,而导致业主索赔,仅由乙方负责承担。

4.4.3.乙方在物业管理中心领用钥匙,必须按甲方或管理中心规定于当日归还。

4.4.4.维修区域内的任何物品(包括:钥匙)丢失和损失,维修单位将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赔偿,费用将直接从责任单位工程质保金中扣除。

4.4.5.因工作需要甲方召集举行的有关维修工作会议,在通知到乙方后,如乙方未准时参加或缺席,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罚。

4.4.6.乙方不得以维修的名义为装修公司搬运垃圾、为业主运送物业管理中心禁止的建筑材料,不得以荣盛的名义为业主进行装修、改造等活动。

5. 质量保修金的结算与支付

5.1.甲方于每月末将当月发生的保修费用明细表、房主签字认可的的保修操作单及费用单进行备案。

5.2.乙方授权甲方对维修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审核,并同意承担经甲方确认的维修费用。甲方代扣除金额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支付超额。

5.3.结算时间:保修期满一年结束,乙方已完成全部保修工作后甲乙双方针对保修金进行阶段性结算,结算后15个工作日内后将质保金的40%的余款支付给乙方。保修期全部结束后,甲乙双方针对质保金进行结算,结算后15个工作日内将质保金支付给乙方。每次结算时乙方的质量情况和维修情况需物业公司、甲方签字认可,并扣除甲方代付维修款、违约金等。

5.4.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出现问题部分的保修期顺延,产生质量问题部分的保修金结算也顺延。

5.5.保修金结算后,乙方仍应继续完成第2条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的保修工作。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6.当甲方实际发生的保修费用未达到合同规定的保修金总额时,差额全部返还乙方;当甲方实际发生的保修费用超过合同规定的保修金总额时,乙方同意向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甲方补偿差额。

5.7.所有保修款在结算时均不计利息。

6. 违约责任

6.1.对于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或未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标准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视情况从乙方保修金众扣除200~1000元/项不等的违约金。

6.2.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合同的约定和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否则由违约方承担法律责任。

6.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差额款时,应承担逾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6.4.甲方非因正常原因未按规定返还保修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期间的存款利息。

7. 其他

7.1.本协议依据最初的《施工合同》中的约定的保修条款作为根本依据而制定,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与《施工合同》中条款有相互冲突的地方,最终以《施工合同》规定条款为准。

7.3. 对工程质量责任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7.4.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

时间: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时间:

 

第二篇:工程质量奖罚协议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 2

第二章

第三章 奖励标准 ............................................................................................................................................. 2 处罚标准 ............................................................................................................................................. 3

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分公司的质量理念,根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达的《质量管理手册》、****华东区域地产公司第三方检测奖罚办法及本项目评选江苏省优质结构目标,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及施工蓝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为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能顺利达到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项目部将对提高施工质量的班组及个人进行奖励;对于执法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方案施工所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劳务队组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的罚款。

第二章 奖励标准

第一条 在****集团举行的季度第三方检测中,实测实量结果分数高于85分的,对相关班组及个人进行奖励,奖励办法为:木工班组、泥工班组及钢筋班组共奖励40000元(根据每次检测实体的比例分配到各班组),栋号长、施工员共奖励5000元(根据出力情况给予合理分配),项目部质量基金会奖励5000元(主要用于平时的质量整改突击及安全文明施工)。

第二条 在****举行的季度第三方检测中,实测实量结果分数区域排名前5名,且得分高于80分的,对相关班组及个人进行奖励,奖励办法为:木工班组、泥工班组及钢筋班组共奖励25000元(根据每次检测实体的比例分配到各班组),栋号长、施工员共奖励3000元(根据出力情况给予合理分配),项目部质量基金会奖励20xx元(主要用于平时的质量整改突击及安全文明施工)。

第三条 在****举行的季度第三方检测中,实测实量结果分数在同一期兄弟单位中排名第一名的,对相关班组及个人进行奖励,奖励办法为:木工班组、泥工班组及钢筋班组共奖励120xx元(根据每次检测实体的比例分配到各班组),栋号长、施工员共奖励20xx元(根据出力情况给予合理分配),项目部质量基金会奖励1000元(主要用于平时的质量整改突击及安全文明施工)。

第四条 在****举行的季度第三方检测中,实测实量结果分数在集团的排名位于前5名的,对相关班组及个人追加奖励,奖励办法为:木工班组、泥工班组及钢筋班组共奖励40000元(根据每次检测实体的比例分配到各班组),栋号长、施工员共奖励5000元(根据出力情况给予合理分配),项目部质量基金会奖励5000元(主要用于平时的质量整改突击及安全文明施工)。

第五条 主体优质结构评选中,顺利评选江苏省扬子杯称号的,木工、泥工班组各奖励1元/建筑平方。

第六条 主体优质结构评选中,顺利评选江苏省扬子杯称号的,相关栋号长及施工员共奖励15000元(根据贡献程度给予合理分配),相关班组质量负责人各奖励5000元。

第七条 工程资料能够做到和现场同步,并且填写内容规范、属实的,顺利评选优质结构评选的,一次性奖励骨干资料员5000元,辅助资料员20xx元。

注: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不重复奖励,优先级为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第三章 处罚标准

第一条 在****举行的季度第三方检测中,实测实量结果分数低于75分的,对相关班组及个人进行处罚,处罚办法为:木工班组、泥工班组及钢筋班组共处罚25000元(根据每次检测实体的比例分配到各班组),栋号长、施工员共处罚20xx元(根据不出力情况给予合理分配)。

第二条 在****举行的季度第三方检测中,实测实量结果分数在同一期兄弟单位中排名倒数第一名的,对相关班组及个人进行处罚,处罚办法为:木工班组、泥工班组及钢筋班组共处罚120xx元(根据每次检测实体的比例分配到各班组),栋号长、施工员共处罚1000元(根据不出力情况给予合理分配)。

第三条 在****举行的季度第三方检测中,实测实量结果分数在集团的排名位于后5名的,对相关班组及个人追加处罚,处罚办法为:木工班组、泥工班组及钢筋班组共处罚80000元(根据每次检测实体的比例分配到各班组),栋号长、施工员共处罚5000元(根据不出力情况给予合理分配)。

第四条 对单位工程内的各类质量问题,栋号长及施工员有权向施工班组提出整改意见,如果班组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栋号长及施工员可对班组进行50~1000元的罚款,此罚款金额在当月班组生活费领取过程中直接扣除,扣除的金额立即以现金的形式存于本项目部基金会(此比基金用于今后质量问题的整改)。

第五条 工程出现质量事故的,项目部对责任主体进行1000元以上罚款,罚款上限数额为质量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及公司名誉损失。

第五条 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需按项目部要求制作实体样板,样板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没有样板擅自施工,项目部给予相关班组20xx元/次的罚款。

注:第一条、第二条不重复处罚,优先级为第一条、第二条。

**楼栋号长: 木工班长: **楼栋号长: 泥工班长: 项目负责人: 钢筋班长: 项目总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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