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总结计划

红安县法院共青团20xx年工作总结暨20xx年工作计划 20xx年,红安法院团总支在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带领全院团员青年扎实工作,按照“建设、服务、创新、发展”的工作理念,重点围绕服务青年成长成才为主线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工作总结:

一、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成果,继续加强团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历时三个月的“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虽然结束了,但是如何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岗位做贡献的本领却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发扬在主题教育活动中的好的做法,不断开拓创新,探索解决问题的新途径,继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帮助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明确肩负的历史使命,立足本职,奋发有为。同时,以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和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成果为契机,充分用好理论学习、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社会实践等有效形式,在提高团员青年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的同时,为全力打造学习型团总支奠定基础。

二、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是团工作的根本宗旨,其中12人已经过入党积极分子脱产培训,通过培训,他们对党的

基本知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思想政治素质有所提高,在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团员中先进分子的培养,并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推荐合格的团员青年加入党组织。 。三、开展了一系列团的活动。

1、全面深化争创“青年文明号”活动。一是进行了“青年文明号”申报和对获得过“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的集体的重新认定工作。二是开展高质量的“青年文明号”评选活动,少年法庭进行了争创申报。

2、参加了植树护绿行动,倡导生态文明。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的3.12植树造林活动,组织部分团委、团总支不带领志愿者参与植树造林和维护青年林行动。

3、深入开展了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青少年维权机构,目前法院刑事审判庭都在积极申请创建青少年维权岗。

下步工作计划

一、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大力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

我院团委将继续把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五中全会精神有机结合起来。针对地区青少年个性特点,区分不同青年群体,通过举办法制讲座、组织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演讲等各种形式,教育引导青少年通过身边人和事的变化,了解家乡和祖国的伟大历史进程及取得

的丰硕成果,进一步树立和增强青少年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艰苦创业的精神,提升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维权的意识。

鼓励带动城乡少年手拉手、共成长活动,加强家庭美德教育和社会公德的教育,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切实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

二、继续以实施品牌工程为主线,大力发展青年文化。

1、提升青年文明号创建的工作水平。按照优化服务、细化标准、规范管理的要求,提升青年文明号工作水平。鼓励我县的青年文明号积极参与争创省市青年文明号单位,加强学习交流,展示青年文明号的风采。

2、深化青少年维权岗意识。进一步扩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创建范围,在全县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构筑青少年维权服务网络。此外,要扎实开展针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维权服务,为切实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提供帮助、服务。采取心理咨询、法律援助、教育培训、扶危济困等形式,帮助进城务工青年、家庭特困青年、矫治对象青年、心理不健康青年等青年群体走出生活、心理困境,及时消除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对少年失足者坚持审判人性化、处罚多样化、量刑轻缓化、行刑社会化。引导和帮助失足青少年健康成长,切实做好维权和预防犯罪工作。

3、规范志愿者队伍建设。以通过一助一、多助一、一

助多的结对帮扶形式,为困难家庭以及青少年群众提供生产、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志愿者服务。在我县重大节庆日的时候,及时组织志愿者开展各项服务保障活动,维护凤阳形象同时也树立我县青年志愿者的良好社会形象。

三、五四期间开展《未成年保护法》等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条件成熟时将成立“红安法院志愿者协会”。以“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为宗旨,以“平等、互助、奉献、进步”为准则,号召以自己的智能、技能、体能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助老、助残、助医、助学、助困、邻里互助、敬老爱幼、护绿保洁、交通管理、治安防范、法律咨询等公益活动和为国际国内交流活动、大型文化娱乐活动等提供服务,为推动红安社会道德实践和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在下一年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院党组的有关工作部署,响应号召,在学习各兄弟团组织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团组织作用,积极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协助团组织进一步做好青年群众工作,推进团的工作现代化。同时,结合本支部工作实际,围绕我院党的中心工作,当好党的助手,继续开展灵活多样的活动,调动青年团员的积极性,提高综合素质,为我院培养青年骨干打好坚实的基础。

“党有号召,团有行动”。我院团委将始终以服务中心、服务大局为行动方向,始终以县委对团队的要求为指针,积

极主动开展法律服务等工作任务;结合团组织的业务特点和范围创造性地配合完成各职能部门的特色工作,努力开创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

共青团红安县委员会

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团委总结和计划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团委、学生会干部例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团委、学生会各项工作开展,加强干部管理,塑造学生干部良好形象和加强干部的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团委、学生会干部例会(以下简称例会)工作应以服务学生为根本出发点,在法律、校纪、校规许可范围内指导各级各类团学组织开展活动。

第二章:出席对象及例会考勤

第三条 例会出席对象为团学联主席、副主席、书记助理及各部门副部级以上负责人(每部门一人)。

第四条 例会原则上每周定期举行,除遇特殊情况外,均不再另行通知。

第五条 例会出席人员应当调整好学习及作息时间,保证按时出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学生会主席及办公室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缺席。缺席人员须于会后主动学习会议内容,完成会议布置任务,不得因会议缺席影响工作。

第六条 任何人员无故不得缺席。每次会议须对全体与会人员签到,对违反请假制度三次以上的人员,给与留职察看处理。

第七条 办公室应做好例会考勤工作,保留例会签到记录,作学期末优秀学生干部考核参考依据。

第三章:例会职责

第八条 例会须对团委、学生会、社团及所属各级机构运作进行工作指导,例会须对《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团委、学生会、社团活动计划申报条例》所列各项须申报活动予以审批、指导及监督。

第九条 每月首次例会,各部门负责人须总结本部门上月工作情况及下月的工作计划。

第十条 各部门(含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办公室提交需例会讨论通过的各项议题。

第十一条 办公室应汇总、整理、初审各项例会议题,并提前1个工作日向学生会主席汇报例会议程及议题初审意见。

第十二条 例会上办公室应充分做好会议记录,在会后将例会对议题的讨论结果整理出具例会意见发还责任机构并存档。对于例会重要内容,办公室须整理、编

写会议纪要报校团委书记班子审阅并存档。

第十三条 各部门需通过学院配合执行的相关活动及工作,应首先上报例会通过后,交主席团例会及团委书记例会布置。执行阶段由各部门自行协调实施,并在例会上通报执行情况。

第十四条 在必须情况下,例会应邀请议题相关机构负责人或议题相关个人列席会议,参与内容讨论。议题讨论记录须经应邀人确认签字后存档。

第四章:与会人员守则

第十五条 例会出席人员应自觉遵守会议秩序,提早到会,主动签到,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第十六条 召开例会时,与会人员应关掉手机或将其调为振动状态,不得干扰会议的正常进行。不得在会场内喧哗、交头接耳或作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 本条例解释权归校团委所有。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试行一年。

共青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委员会

二OO七年x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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