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越多越幸福四辩总结

谢谢评委,主席,对方辩友。首先,对方辩友的精彩辩论实在令我方大开眼界。但拨开云雾见月明,对方辩友迷雾重重的辩论中也出现了以下几点错误:

假如对方只提选择的过程,我方立论中也提到,选择是过程和结果的统一,仅考虑一方面是很片面且不科学的。

提到彷徨无助第一,从选择的过程上来看,对方辩友以偏概全,本末倒置,将有些人面对选择时产生的彷徨犹豫归结为痛苦的本源,这是很片面的。首先,在我方理论中也陈述到我们今天比较的是幸福感和痛苦感的多少,面对选择自由的幸福感无疑多于犹豫带来的苦恼,因为这是一个高层次的幸福和低层次的痛苦的比较。其次,对方辩友在自由辩论中也承认,面对同样的选择有些人会彷徨无助这是由于个体的个性原因造成的,并不是由于选择的增多造成的。

第二,从选择的结果上看,对方辩友认为选择的增多,会造成选择错误的概率增大。这本身就是错误的,(王小丫的例子和小球的例子)首先,选择是挑选和择取,一个人在做出选择的同时,心中就形成一个标准,所以说每个选择被选择的概率并不像对方辩手所言是相同的,请对方辩手明确,选择并不是一个抽签的过程。其次,我们讨论的是选择增多时所有选择带来的幸福感并不是每个选择带来的幸福感,我们讨论的是一个分布函数并非一个概率密度函数。选择越多,选择中包含能使我们幸福的选择的可能性就更大。

第三,从逻辑上看,首先,对方辩友在攻辩开始便已承认选择的数量和痛苦的程度是一个单调递增的关系,那按照对方观点就是承认选择越少越幸福咯,那走投无路时最幸福了;那按照对方观点,就是选择的数量增多时有时会痛苦有时会幸福,对方辩友是在同时论证己方观点和我方观点咯;

其次,对方混淆概念,对方一直强调增加错误的选择会使我们更痛苦,那么请问对方辩友,我们今天辩论的到底是增加错误的选择会幸福还是痛苦还是选择越来越多会使我们更幸福还是痛苦。

另外,在分析选择多对幸福还是痛苦的影响时,只应考虑选择多少这一个因素对幸福感的影响,而不应加入其他因素。

综上所述,对方辩友在内容和逻辑上都存在很严重的问题。

针对每个特殊的个体来说,选择的增多并不能确保幸福,但选择的增多会使个体幸福感的均值增多。选择越多自由度越大,越来越多的选择能满足不同人的不同需求,也能满足一个人的多种需求。只有流变的空间才能实现更迭发展,只有不断的补充和完善,才能实现资源的最优配比。不用去纠结选择越多到底是好的越多还是坏的越多,因为从本源上来说,只有选择多了,我们才有机会更好的满足自己。

先回顾一下我方观点,我方认为众多的选择对象给了我们得到幸福的基础和前提,而多样的选择方式又给了我们作出明智选择的条件和手段。我们说人人心中有杆称,我们可以凭借心中的标准在越来越多的选择中作出适合我们,让我们幸福的选择。从事关终生幸福的溺水三千只取一瓢的非诚勿扰节目现场,到宝洁公司出品的众多洗发水产品,再到网络社交多元化,还有我们多元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这些越来越多的选择,哪一个不是在为我们的幸福之路作下铺垫呢?

从选择越多越幸福,谈到今日之广州,大家可以看到这届亚运会设立42个竞赛项目、464个竞赛小项,是亚运会历史上比赛项目最多的一届,带给大家的,是各种感官上的享受与满足,还有整合的一种源远流长的亚运精神和无可估量的社会效应。我们说这不正是选择多元带来的益处么?越多元的选择,组合成越发多彩的亚运会,还有此时此刻幸福着的,广州和亚洲。

而社会多元化发展是一种趋势,社会多元化意味着选择多元化,从现实的角度,比如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总比选择太少,人才流失的好吧,物尽其用,人尽其力,难道不是一种幸福吗?从哲学的角度,存在即合理,因而多元化选择的存在也是合理的。更重要的是,一个成熟的社会应该鼓励生命价值的多元化实现,越来越多的选择就越为此提供了一个平台和基础,选择的越少则会压抑,使人性无法彰显,试问如何感到幸福呢?穆尼尔?纳素夫曾说:“真正的幸福只有当你真实地认识到人生的价值时,才能体会到。”

请不要把你的迷失与痛苦归结于选择之多,让你痛苦的本源不是因为选择太多,而是因为你不知道那个选择才是正确的,才是幸福的。是你自己不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最可悲的是,有一天,你终于想起了自己想要什么,却发现选择太少,只好叹一句寻寻觅觅,凄凄惨惨戚戚啊!

满足自己的不同需要

7.电视节目

面对电视上越来越多的电视节目,对方辩友是感到越来越痛苦,还是越来越幸福呢?

8.请问对方辩友,你是希望你的IPHONE手机只是一个能打电话的板砖还是既能打电话,又能发短信,又能听音乐玩微博呢?

只是一个能打电话的板砖(那对方辩友您想要听音乐时,又怎么办呢,是不是需要用MP3等音乐设施,这是不是又多了一些选择呢。)

9.曹操的谋士

才策谋略,世之奇士的郭嘉,王佐之才,吾之子房的荀彧,奇谋百出,算无遗策的贾诩,行事周密,计谋百出的荀攸,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刘邦的谋士

夫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馈饷,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此三者,皆人杰也,吾能用之,此物所以取天下也。

所以说我们要在多种中找到满足自己的需要的,而不是在面对多种选择时犹豫不决,并把这种情况归咎选择的增多。

 

第二篇:选择越多越幸福一辩稿

各位尊敬的评委,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下午好。很高兴能够与对方辩友共同探讨这个关于幸福的话题。首先申明我方观点:我方认为,人生路上,选择越多越幸福。开宗明义:选择,是个体本着主观的意愿,在同一个指向的不同对象上进行理性的挑选。而选择越多呢,其实意味着三个方面:首先,选择时可供选择的选项的增加与多元化;其次,可以进行选择的次数的增加,即我们有更多选择的机会;最后,面临选择时可以同时选择的数量的增加,比如从一个四选一的问题变成四选三。而幸福,其实就是:由于理想状态的接近或实现而产生的满足感,这在实质上有两点,即简单的快乐和愉悦与深远的的意义与价值。而且,幸福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他不仅需要快乐,还必须要包含一些痛苦与迷茫的成分,因为只有这样,你才知道自己身处于幸福之中。那么,更幸福的评判标准是什么呢?根据定义:哪种情况可以更接近或满足自己的理想状态从而实现简单的快乐与深远的意义,那种情况就更幸福。接下来我方将详细阐述为何人生路上,选择越多越幸福

第一,选择更多更能实现简单的快乐,从而使人更幸福。请大家试想一下,有一天您想要买鞋子,那么您到底是在那种琳琅满目,各种价位各种尺码一应俱全的商场里能够买到自己心仪的鞋子,还是在那种只有样式单调,尺码不全鞋子的商场里更可能买得到呢?只有在选择越多的时候,您才越能获得那种由于理想状态的实现或接近而产生的幸福不是吗?而且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其实我可以去第一家商场买鞋子而不是第二家,这本身就是一种幸福啊。

第二,选择更多就更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与意义,从而使人更幸福,我想先试问对方辩友,如果您只能在自己不喜欢甚至是厌恶的岗位上被迫谋生,这是否有助于您人生价值的实现呢?其实做自己想做的事本身就是一种意义深远的幸福。而且选择越多意味可以有越多的途径与退路,也可以有越多的阅历,就意味着更容易实现个人价值,就比如说您在人生的道路上遇到了一堵高墙,选择少的人也许就会身陷维谷,但如果您能多一点选择,也许您会找到一把梯子。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但是如果能够多些选择,这些不如意岂不是就可以少了许多,那幸福也就随之而来了。而且,选择越多其实就意味着越自由,而一个不自由的人,又何谈幸福呢。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人生路上,选择越多越幸福。

才懂得去珍惜幸福,才会让幸福变得更幸福。

那什么又是幸福呢?在炎炎的夏日里吃到你最喜欢的冰激凌是幸福,在眼花缭乱的各行各业中从事你期望的工作是幸福,或者完成了你的梦想,实现了你的价值也是幸福。总而言之,

“孩子,我要求你读书用功,不是因为我要你跟别人比成绩,而是因为,我希望你将来会拥有选择的权利,选择有意义、有时间的工作,而不是被迫谋生。当你的工作在你心中有意义,你就有成就感。当你的工作给你时间,不剥夺你的生活,你就有尊严。成就感和尊严,给你快乐。”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一个很有意思的细节,对方辩友描述中的人似乎是这样的:他在拥有很多选择的时候贪婪不知满足,但是在选择很少的时候却深谙知足者常乐,在选择多的时候会心如乱麻不知何去何从以致放弃,在选择很少的时候却能破釜沉舟不屈不挠永不言弃,在选择少的时候就像是斯巴达三百勇士,选择多了就变成了扶不起的阿斗。看来这个人真的是为您方的观点而生的啊。但是您方的这种双重标准,是不是有违辩论精神呢?

选择越多越自由

被迫的人生路 被迫的选择

选择少 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幸福

 

第三篇:决赛正方四辩总结陈词

企业用人是以才为先

正方四辩

谢谢主席,各位来宾,大家好!

首先,我要问大家的是21世纪最缺乏的是什么?人才。好,谢谢大家站在我方的观点上。所以我要告诉大家的是,正是因为缺才,企业在用人的时候最先考虑到的是才学。下面,我将就本场辩论中我们双方争论的一些焦点,为大家理清思路,同时指出对方辩友的一些误区。

第一,对方辩友一直在道德的崇高性上大做文章,可谓是引精据典、口吐莲花,但是我先告诉对方辩友的是,对方辩论的理论严重地缺乏可操做性,就像空想社会主义一样,理念虽然美好但却缺乏实践的土壤。这正是所谓的“水中月、镜中花”,看得见却摸不到。

第二,对方辩友始终纠缠于有才无德和有德无才这两种极端的情况,并一再的把注意力集中在这两种企业根本就不可能用的人身上,常此以往,只会将本次辩论引向不归路。其实,我方已经多次提醒过对方辩友,可是对方辩友一再听而不闻,听而不闻尚可救,倘若执迷不悟就真是无药可医了。

第三,我方一直重申我们没有把德完全否决,而是可以变通的,灵活的,更充满人性的谈德。所以我方强调的是企业用人以才为先,以德为辅,这样才能将人才的效用最大化。可对方辩友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歪曲我方的观点,为什么对方辩友到现在还不醒悟呢?

第四,正所谓商场如战场,如果我们专业的才能都不及对方,服务、质量、品牌均不如对方,试问我们又将如何去战胜我们的竞争对手呢?难道仅仅凭以高尚的品德吗?我想这是不切合实际的。

综上所述,不管是从操作性、可行性还是从纯现实的角度来说,企业用人以才为先已是无可厚非的事实。最后我要告诉大家的是,我们知才善任如同倚天屠龙,而对方先德后才不过搬文弄墨,文枪笔剑。到底何者更能笑傲于江湖,大家心中自有公道。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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