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具开发合作协议(1)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产品配套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制作模具,乙方并成为甲方的模具产品供货者,甲方支付相关费用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制作项目、数量、金额:

1)乙方为甲方开发制作_____________模具。模具合计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交付首样工作期:______天 :

2)乙方为甲方制作 _______产品。产品价格: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二. 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提供:

1)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模具设计,计算模具日产能力,并需得到甲方确认方可制作。

2) 模具设计所需图纸资料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三 技术要求以及质量要求:

1) 模具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及制作项目,列明要求制造,保证模具制作出符合要求的产品;

2) 更详尽的技术要求见附表,模具也应符合甲方在向乙方提供的其他的技术资料中明示的技术要求以及质量要求;

3) 乙方制作的模具应保证产能______万数量产品的使用寿命。

四. 模具制造工期:

1) 模具制造工作期为________天(第一次交符合功能装配的样件),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提供全部首样;

2) 首样交付后,甲方未提出改模,乙方于15天内(即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合格模具产品;

五. 模具验收以及产品验收交付:

1. 甲方确认的产品零件图;

2. 双方商定,并经甲方确认的技术工艺方案,双方确认的模具技术要求。

3. 模具设计图纸以及电子文档。

六. 模具产品收货及不合格处理:

乙方所交模具产品经甲方有关部门(技术、质检、使用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收货,具工装验收对模具产品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修正或重做,由于乙方原因制件外观不合格,成型后挠曲、变形而需改良制件成型状况,以及尺寸难以控制造成的零件间配合不良状况引起的修改、制作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交货

期不变。若乙方设计提供的图纸有误,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损失,但是如果产品图纸或模具图纸由甲方提供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交货期顺延。

七. 模具制作费用的支付:

1) 签订合同七日内,甲方将模具金额的_______%,即 ________元付至乙方帐户,作为合同定金;

2) 模具及模具产品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将模具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元付清;

3) 模具金额的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模具及模具产品验收后半年内付清。

4)乙方为模具产品甲方的供货者,当甲方订单量达到________时,乙方必须归还甲方的开模费用。甲方可从乙方的货款中扣出,乙方不得有异议。当模具生产数未达到______次而无法再生产出合格产品时,乙方必须免费重新开模,继续供货给甲方,

八. 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商业保密承诺:

1) 本合同规定模具所有权及知识产权为甲方专有。

2) 乙方承诺并保证,对为甲方开发与制作的模具及模具产品(包括图纸等技术资料,零件样品及模具等实物)均不向任何第三方出示、泄露或提供,

3)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随意复制为甲方加工的模具。更不得用该模具为除甲方之外的第三方提供制件。否则,甲方视为乙方故意侵犯甲方利益,乙方应该对该故意侵犯甲方利益的违约行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经济损失。

4) 知识产权未尽事宜由《知识产权保护协议》规定。

九. 违约责任:

1)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付款,须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同期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利息。其他情况的违约责任按《合同法》规定执行。

2) 乙方非因甲方原因所制作的模具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予以修理或重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重作或修理导致不能按期交货的,按不能按期交货处理。

3) 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每延迟一天甲方甲方可按开发模具总造价的______%,金额______元作罚金。乙方超过交货期________天,按不能交货处理。

4) 乙方不能交货的,本合同终止,乙方须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5) 模具在使用过程中,不能达到合同规定要求的,由乙方负责修理或重作及其费用开支,经15天内维修或重作,也不能达到合同规定要求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损失的计算标准为该模具的制造费用。

6) 乙方违反第八条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万元。

十一. 其它约定:

1) 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2) 本合同未规定事宜均按《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处理。

十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模具制作单位和财务部门各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

 

第二篇:经纪公司合作协议(新)

一、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本着恪守职业道德与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平等互利、诚信协作、有偿服务、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保险经纪业务合作。

二、合作范围

第二条 甲方基于投保人利益,为投保人(简称客户)与乙方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向乙方收取经纪费用。乙方按照同甲方议定的保险方案与客户签定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并向甲方支付经纪费用。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合作范围包括业务合作、信息共享、技术支持、产品开发及其他保险监管机构批准的各项业务。

甲、乙双方还将积极发展包括信息沟通、技术互补、市场协调、产品开发创新等在内的深层次合作。

第四条 甲、乙双方具体的合作项目、方式、费用支付及一切相关事项均须以补充协议的方式附于本合作协议之后。补充协议应建立在本协议的基础上,并同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有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履行保密义务,并不得有损害乙方的经济利益、市场形象与信誉的行为。

(二) 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操作合作业务。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将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与义务进行转让。

(三) 甲方应严格遵守《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保险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与乙方共同维护和发展保险市场。

(四) 甲方应在同等条件下将乙方优先推荐给相关客户。

(五) 甲方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应本着最大诚信原则,维护投保人和保险

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保障客户的正当权益,有责任保守甲方与客户的商业秘密,不得有损害甲方的经济利益、市场形象与信誉的行为。

(二)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操作合作业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将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进行转让。

(三)乙方应严格遵守《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保险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与甲方共同维护和发展教育保险市场

(四) 乙方不得避开甲方直接与甲方介绍的客户达成保险合同,但在保险合同到期后未续签的除外。

(五) 乙方不得无故拒绝甲方推荐的客户的合理投保要求,但经审核不符合乙方承保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除外。

(六) 对于甲方提供的客户,乙方应提供优质服务。

四、保险产品

第七条 为了更好的促进合作业务的开展,由甲方提议并经甲乙双方共同认为有必要开发新的保险产品或需新创保险条款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协作、产品开发、产品报备等方面的帮助工作。

第八条 为了更好的促进合作业务的开展,由乙方提议并经甲乙双方共同认为有必要开发新的保险产品或需新创保险条款时,甲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协作、市场调研等方面的帮助工作。

第九条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单方使用或单方修改后使用甲、乙双方共同开发的保险产品。

五、保费缴付与经纪费支付

第十条 甲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将投保人的保费及时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缴付乙方。具体保费缴付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十一条 乙方在收到缴付的保费后,应及时向甲方支付经纪费。具体经纪费支付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六、保密条款

第十二条 无论本协议是否终止、无效或撤销,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为对方的机密或对方提供的文件、资料等非公开信息保密。

本协议中所提到的机密及非公开信息包括:

1) 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相互提供的各种资料、数据;

2) 投保方(及被保险人)个人资料;

3) 双方磋商中涉及投保方案、参保人数、金额、时间、期限等保险服务信息;

4) 签订的一切协议、合同等;

5) 一方提供给对方的其他书面资料;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复制、印刷、传播或通过广告形式散播与对方有关的机密或者非公开信息。

七、协议变更、解除与终止

第十四条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协商一致后变更协议内容。协议变更应采用书面形式,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如根据本协议第二十六条规定协议进入延续期,在有效延续期内,任何一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协议,但必须提前6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应该就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对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并可向对方追偿由于其违约给本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 本协议终止后,对于终止前所签订的而仍未到期的保险合同,甲、乙双方仍须承担各自相应的义务责任。

第十九条 本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必须在协议终止之日起10日内无条件归还对方给予的重要凭证和其他机密文件。

八、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二十一条 在合作过程中,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构成犯罪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一)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欺诈乙方;

(二)挪用或侵占保险费。

第二十二条 在合作过程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构成犯罪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不受前述规定的限制。

(一)避开甲方直接与甲方介绍的客户订立保险合同。

(二)未经甲方同意,单方改变对客户的承保条件的。

(三)未按约定支付经纪费。

九、争议处理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向协议签定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协议期限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一年。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期限届满前60日内,任何一方决定不再续签本协议的,应书面通知另外一方解除本协议。如届满时无书面通知,则协议有效期自动延续1年。

十一、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章) (签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人寿保险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

乙方:

 

第三篇:多人合伙开店协议书范本

多人合伙开店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丁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注:(以下可以根据实际合伙人数再增加)

甲乙丙等各方经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现就合伙开店,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

合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协定,各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双共同经营座落于路号的名称或字号(暂定)为 店。经营范围为: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合伙期满后,经各方同意可以续签或延长。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 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

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各方同意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附:各合伙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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