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专项整治活动总结

一是认真学习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内容和国家三部(局)领导的讲话精神。深入领会领导讲话的精神实质,准确掌握这次专项整治的目标、重点、内容、措施,严格按照国家三部(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中规定的整治步骤和工作要求严密组织实施。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整治消防产品中直接关系人身财产安全的火灾报警产品、固定灭火系统产品、灭火器、防火门、防火涂料、消防应急灯具等品种;重点检查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大型公共场所及其在建工程的建筑消防设施和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相对集中的生产、营销区域;整治的内容:发现和严厉查处不符合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的产品。严厉打击假冒或仿冒他人的注册商标、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

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伪造产地,以及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活动;整治的步骤要求:社会宣传要做到向社会明示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标准和处罚条款,督促生产、销售、安装、维修、使用等受检各方自查自纠,主动事前整改;现场检查要依照执法程序要求,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重点产品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处罚整改要做到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整治工作。查办案件务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到位;总结提高要着力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消防产品市场监管工作。

二是认真学习相关的消防产品法律法规和消防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家三部(局)在《关于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全体参与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的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种消防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及执行标准。只有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条款和产品标准,才能富有成效地深入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活动,才能在现场检查和执法处罚等阶段性工作中及时发现和确认消防产品违法行为,从而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查处消防产品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规定:消防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未经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消防产品。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配件或者灭火剂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产品现有(《消防法》颁布施行时)消防车等 21 大类,共 89 个品种 348 个规格型号。消防产品质量的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现有197 项,例如:《木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 (GBl4101-93) 等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关于"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因此,消防产品的标准均为强制性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须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做型式检验合格的方可进人市场的消防产品,包括除上述348 个规格型号消防产品外的其他各类消防产品。《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是指依照产品质量法(修正案)第十九条的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目前,我国在天津、上海、沈阳、四川 ( 都江堰 ) 分别设有 4 个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承检范围是固定灭火系统、灭火剂和耐火构件等; 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承检范围是灭火器、室外消火栓、消防水带、消防车和消防部队装备等;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承检范围是火灾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等消

防电子产品;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承检范围是防火建筑材料、防火涂料和耐火建筑构配件等。我国已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产品有消防车等12种产品;实行型式认可制度的消防产品有蛋白、氟蛋白泡沫灭火剂等39种产品;实行强制检验制度的消防产品有消防安全标志等105种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和型式认可制度的消防产品应持有相关证书及检验报告,证书应通过年检。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和型式认可制度目录以外的所有消防产品均实行强制检验制度,应持有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型式检验报告。

 

第二篇:消防专项整治总结

齐勒乌泽克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州、县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由乡安监站牵头在齐勒乌泽克乡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我乡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制度。 齐勒乌泽克乡以建设“平安乡乡”为主线,进一步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齐勒乌泽克乡就此项消防检查工作召开了专门会议,成立了齐勒乌泽克乡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并与齐勒乌泽克乡辖区各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全面落实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和控制一般火灾的发生。

二、加大检查力度,彻底整改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和不管安全因素。

20xx年齐勒乌泽克乡加大检查力度,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活动为重点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过程中,齐勒乌泽克乡本着对辖区人民的生命财产

高度负责的原则精神,下大力气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彻查到底,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坚决责令停业整顿。

三、确保消防目标的实现。

在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动中,齐勒乌泽克乡制定了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为中心,以火灾事故多发、人民群众关注的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专修材料集中、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和单位为重点,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单位的防火条件。督促落实大风天火灾防范措施,实行群防群治,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稳定全区火灾形势。为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齐勒乌泽克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按照各自职责人工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对各单位春季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4月x日齐勒乌泽克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各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4月x日对阳和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制度落实,用火用电仓储安全及值班值宿情况进行了检查;4月x日对电气线路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4月x日对消防队组织训练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我乡防火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

四、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在此项工作中,齐勒乌泽克乡确定了3项治理重点:1、饭馆、商店等公共聚集场所;2、储存、经营易燃可燃材料的场所;3、偶尔举办大型活动的单位和场所。研究制定了5项工作措施7项检查标准,并结合辖区自身实际提出了“一公布、二明确、三责任、四措施、五联动”的工作方法,分阶段分批次有条不紊地进行治理。在实际操作中,督促各单位按照此次专项治理提出的工作要求和重点,开展自查。对自查出的火灾隐患逐一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人员,落实整改期限,认真彻底整改。通过治理,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各单位建立健全了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各项管理走上了规范化道路。治理期间,齐勒乌泽克乡从未发生一起公共聚密集场所的火灾事故,确保了全乡火灾形势的稳定。

五、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收效明显

5月x日,齐勒乌泽克乡开展了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以劳动密集型企业、餐厅等场所为重点,检查了各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内部防火检查、巡查制度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安全出口、安全疏散设施完整好用情况;火电源管理情况;员工消防培训教育情况。通过检查,使各单位的防火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整体抵御火灾能力进一步提高。在检查过程中齐勒乌泽克乡加大了宣传教育力度,使单位业主和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到一个

新的高度。

六、全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 此项活动中,齐勒乌泽克乡严格确定检查范围及重点,积极推进各单位的火灾隐患自查工作并督促其认真进行整改,圆满完成了对整治范围内3家饭馆10家商店2家磨面房的治理工作,在检查中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在接下来的检查工作中,辖区按照消防安全整制工作小组的统一部署,对照工作要求,重点检查了前一段时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定期与不定期清查辖区内各单位企业的消防正改情况,认真分析工作的薄弱环节,查清工作疏漏,继续深入开展好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使齐勒乌泽克乡消防安全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齐勒乌泽克乡安监站 二O一O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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