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执行情况自查评估报告

泗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执行情况自查评估报告

一、现状

截止目前。泗县共有事业单位个。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家事业喀位法人进行了登记,及时核发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率达%20xx年度设立变更登记事业单位28个,20xx年度应年捡事业单位213个。已个检事业单位213个,年检率达100%。

二、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管理,严格把关,确保工作质量

第一、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建立登记管理机构,充实了登记管理队伍。泗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定按编制5名实配工作人员2人,做到了受理、审核、核

准有专人办理,工作程序规范合法。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登记年检管理流程。分别建立了工作职责服务承诺、、登记管理程序及事业单位登记、年检、变更、注销等规章制度。 第二、规范程序,依法把关,高质量登记,严要求年检。严格把好受理关、审核关、核准关、发证关、公告关,对事业单位登记年检事项进行严格的审查核定。对不属管辖范围、不符合条件和材料不齐、内容不实的,坚决不予受理;对于违反程序或填写不整洁、不规范的纠正后可办理;对登记名称住所、经费来源、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事业单位,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再进行年检;对撤销的事业单位依照程序予以注销。在每年的年度检验中,严把年审关,对各单位提交的年度报告认真分析。严格把关,保

证了登记工作和年检换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明确职责、强化监督,主动服务。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变被动等待力理为主动上门服务。特别是近几年来。登记局加强了对事业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清理

整顿、乡镇机构改革和行业改革,深入基层指导事业单位依法履行法人职责和义务。为其讲解政策,排忧解难。

第四、建档立卷。储备信息。在搞好登记工作的同时,重视对档案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着力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档案材料进行统一整理、规范和完善。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档案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完善“一户一档”式管理制度,专门购置了档案盒和铁皮档案柜,对已登记的全部事业单位的档案进行了排序、编号、归档,建立了检索目录。对登记管理

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利判进行全面渚查、审核,根据归档范围、归档时问等规范要求,核实有效材料,剔除无效材料,对不合格的材料该补充的补充,该重新填写的重新填写。在年检工作

中,及时将各类申报材料入户归档,做到了档案齐备、归范。 第五.强化培训学习,.提高办事人员和法定代表人素质。 一是针对局两名办事人员不熟悉业务的情况,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认真学习《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细则》及有关文件,提高了登记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是

针对事业单位不熟悉业务的情况,采取开屏登记业务与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来—家讲一家,提高法定代表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

素质。 在搞好上述工作的同时,按时完成上级登记管理机关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三、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评价

〔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重要性、必要性。 通过多年工作实践,我们充分认识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出台和制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其主要意义体现在四方面:-—是确立事业单位法人地位的需要。这意味着进行了事业卜位法人登记,就依法受法律保护。是规范事业单位行为的需要。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事业单位行为。运用法制手段,使管理更加规范;三是通过年度报告公告等手段,掌握事业单位的运转情况。对事业单位进行动态监督管理。四是保障事业单位合法权益的需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明确

了事业单位的法人地位,使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有保障.

(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执行存在的问题及相关规定的评价

1、《实施细则》中的部分条款与《条例》内容不符,如《实施细则》第七十条中规定“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根据情况分别给予书面警告并通报其举办单位、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并责令限期改正、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的处罚:??(三)不按照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而《条例》的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只规定了三种“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经审批机关同意,予以撤销登记,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力和印章”的行为一一一是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二是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三是违反规定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若按《实施细则》规定,一个事业单位未按规定及时到登记局力理年检手续,可以收缴其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但按《条例》规定登记机关却没有此项权力。

2、对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抓手不够。《条例》和《实施细则》没有赋予登记管理机关刚性抓手,只能通过说服教育加以纠正,监督执法强度较弱,独立处置能力有限。工作被动,力不从心。影响了登记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3、监管处罚措施执行困难。《条例》和《实施细则》对事业单位接受登记管理的监管措施虽有一些规定,如:对不参加年检的事业单位,吊销其法人证书,收回其印章,建议银行冻结其银行帐户、建议要求其主管部门给予法定代表人行政处分等。但实际工作中执行起来困难较多。主要原因,一是大部分事业单位承担着社会服务等公益职能,是社会生活正常运转不可或缺的部分,无法也不可能停止其业务活动。

(四)几条建议

1、对于历史遗留未能及时注销的事业单位,适当简化注销登

记的手续。

2、建议在《条例》中增加经济处罚的有关规定,如建议修改<(条例》、((实施细则》。增以下条款:将《细则》第七十三条“依据前款规定撤销登记,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修改为:“依据??不予撤销,但应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3、建议将登记局转为行政机构或硬性规定予以参公。

 

第二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自查报告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自查报告

任城区三贾学校 20xx、4、10

根据济任编办【20xx】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规范事业单位行为,提高公益服务质量,根据《行政许可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20xx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情况,我单位对履行事业法人职责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先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两年来,我校始终按规定按时办理年检;始终按上级部门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不良行为;始终做到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单位资产保障正常,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行为;我校现仍继续具备相关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且从未停止过开展业务活动,其间,根据主管部门的调整有更换法人情况,但都及时变更,单位住所与名称等事项也未发生任何变化,在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表示单位名称的标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完全一致,从无擅自加挂牌子、改变单位名称的行为;我校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齐全有效,并从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也不存在“双重法人”登记情况;近两年,我校偶有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教师节期间,驻地村委捐赠小额慰问金),我校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专款专用,其使用情况完全符合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另外,我校能够严格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对事业单

位登记管理事项、年度报告书内容及其他重要事项按要求进行了信息公开,事业单位登记、年检资料妥善保存;对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我们也能够始终坚持强化学习、学以致用,模范遵守。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按规定要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都要悬挂在单位醒目的位置,虽然我们从制度上是要求这样做了,然而,我们没有做到证件及时上墙。

三、 存在问题的原因:

出现证件不能及时上墙的主要原因:一是年检期间,证件下墙后不能及时上墙;二是因以前曾出现过证牌损毁等现象,处于被动消极考虑,暂缓上墙;三是虽有制度约束,但监管上疏失;四是认识上存有盲区,有忽略不计现象的存在,没有把此项工作视如抓好教学质量同等对待等。

四、 整改措施: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校领导非常重视,从提高教职工认识入手,强化师生“学校无小事、细微见责任”的思想意识,在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的同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好专项监督检查的相关工作。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做到证件因故下墙之后,交由专人负责上墙,对于平日里不重视牌、证上墙或佩戴的工作人员则采取严厉措施进行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者给予政治与经济上的双重处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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