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加盟合同书

服装加盟合同书

乙方经对甲方之经营理念、营销模式、管理能力、服装加盟等多方位考察并表示认同接受,同时结合自身条件、可发展空间以及消费市场状况等各方面的商业环境,自愿加入服装批发体系,经甲乙双方本着充分协商、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约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总则

1─1 双方的法律关系:甲乙双都是独立自主互惠互利的合法经营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乙方不得有代表甲方行使权力的资格(另行授权除外),其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甲方对乙方及乙方对员工的劳动关系及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1─2乙方为独立经济实体,对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内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技术上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1─3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合作级别及费用支付方式

2─1乙方自愿投资店面,筹建服装门市不低于 平方米,有,甲方提供服装货源

2─2 乙方签订本协议当, 乙因在60天内,方在向甲方付还一合作权益金,返完为止。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 甲方拥有“服装生产与销售技术的所有权。

3─2 为乙方从业人员(1—2人)提供专业,系统的理论和实际操作技术培训,同时向乙方提供甲方内部技术资料,技术咨询等售后服务。

3─3 甲方提供服装乙必须积极经营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4─1 获得甲方“服装批发技术的使用权。

4─2 获得在甲方日常经营过程中专业技术咨询和指导的权利。

4─3 未经授权甲方不得将服装任何方式传授给第三者。乙方网点,不得因市场价格波动而自行销售,否则甲方有权提前中止合同并且乙方所付费用不予返还。

5─1 本合同常年有效,如一年内乙方不向甲方交货款,则视为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收合作权益金不予返还。

5─2 如遇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5─3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异议,应本着协商的精神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1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向乙方提供的货源,运费由乙方承担配送方式及时间由甲方安排。乙方在收货后,应于三日内书面电话通知甲方。

7-1

如果乙 方免费铺货,然后货卖完了,在结帐,乙方必须完成每月8000元的服装销量

7-2在合作中甲方必须提供保质量,在款式上面也有新潮,不能太落后,档次低,中,高,的服装,或有乙方提供服装样品给甲方加工

7-3如果乙方需甲免费供货在合作中甲方有权利宗制乙方和其它服装厂家供货,但甲方要满足乙方所有的服装产品

7-4如果乙 方免费铺货,然后货卖完了,在结帐,乙方应在甲方的原批发价加百分之零点三的利息

7-5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服装产品60天内一次性结清货款

7-6在合作中乙方月销售不到8000的货款也应一次性付清80000的货款

7-6乙方在销售中月销售超出8000的货款,甲方在超出的货款退百分之三奖励金

给乙方

7-7头次合作乙方应在收到甲方 服装产品的当天首付 当天收到服装货款百分之三十做为定金

7-8甲方在终止乙方合作时应退还向乙方所收的定金

8-1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并且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应付定金足额到位后生效。

8--2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免费铺货,然后货卖完了,在结帐,你们公司有过这样的先例吗 8-3本合同签约履行地:福建省,厦门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法 电 话: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 章: 代表签字:

 

第二篇:加盟合同

斗腐倌香豆腐品牌使用与技术咨询服务合作协议

编号:

甲方:邵东县湘中凌鑫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方为了将斗腐倌香豆腐打造成全国知名品牌和主流小吃,保护秘制配方和独特工艺产品之独有性,凭借公司品牌运营能力,面向全国进行招商合作。

乙方对该项目进行认真考察了解,通过全面论证后,自愿申请加盟合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规范、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使用其成熟经营模式,并授权乙方在 省 (市、县) ________(区、乡或镇)________路开设 “斗腐倌香豆腐小吃店”。

二、甲乙双方共同协定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三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在经营满三年后,甲方对乙方资格重新审核,审核通过后可以续签合约,并向甲方每年缴纳一定管理费。(管理费甲方会根据品牌当年的品牌价值与赢利能力综合制定)

三、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需向甲方支付品牌使用费、技术服务费、工具材料费、店面设计费等合计人民币10800元整。本合同一经签订,费用一概不予退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损害“斗腐倌香豆腐”品牌形象、泄露技术、提供专用配料与产品给其他非本公司加盟店使用等不良行为做出处理,情节严重无条件取消对乙方的授权。

2、甲方有权对乙方专营店之店面形象装修,经营产品种类、产品定价等统一要求,乙方如果要进行调整需要征求甲方意见方可,否则视为违约,情节严重无条件取消对乙方的授权。

3、甲方有权对乙方未经许可跨区域开设分店或与其他加盟商恶性竞争等不良行为,采取通知、警告、制止其不规范操作。警告无效者,无条件取消对乙方的授权。

4、甲方在乙方无故停业30天后自动收回对乙方该门店的授权。

5、甲方对乙方进行区域保护,根据不同地段批准加盟店数量,城市保护范围500米内只授权一家加盟店,若该加盟商要在其保护区域内开设分店需报甲方批准备案并交纳相关费用。若在保护区域外设分店需签定新的品牌使用和技术服务协议。

6、甲方向乙方供应产品与原料、制定物流配送方案、长沙市外承担从厂家到乙方当地货运站的部分物流费用,但最高不超过15元/件,超出15元/件以上部分由乙方承担。长沙市内来门店拿货,公司补贴10元/件(不含配料)。

7、甲方保证对乙方提供的产品和原料与总店经营一致,保质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换货,如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予退换;若乙方产品不畅销,在收货后的10天内可以提出退换货要求,但乙方自行承担往返物流费用。

8、甲方保证对乙方提供的产品保持价格稳定,若因原料、人工上涨原因调整产品价格,甲方必需提前15天通知乙方。

9、甲方对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解答、提供经营改进的咨询服务,提供与总店一致的广告促销方案。

10、甲方将品牌与相关知识产权、操作技术、经营技巧等授权乙方在合同期内使用,并为乙方培训技术人员1-2名。

11、甲方对乙方进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开店技术培训,学会为止。

12、甲方赠送开店所需的部分工具与物料,具体内容见合同附件。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使用有“斗腐倌”品牌标志,经营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使用斗腐倌品牌标志应用于促销宣传。

2、乙方享有与总店一致的技术操作、豆腐类新产品更新的权利、无须支付任何费用。

3、乙方享有加盟产品的专有原料和辅料采购权,但不可转卖给非加盟商的其他人。

4、乙方有迁址的权利,但新地址必须向甲方申请备案,经甲方同意后方可。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和经营管理问题,有权要求甲方免费接受咨询并解答。

6、乙方不得向任何人复制、传播、传授所学知识及配方。违者甲方将无条件取消对乙方的授权。

7、乙方在使用斗腐倌品牌时有义务维护、保护“斗腐倌香豆腐”品牌形象,如发现有损于“斗腐倌香豆腐”品牌形象的脏、乱、差、技术操作不规范、服装不统一、产品不卫生等行为,甲方有权要求其规范经营,情节严重的甲方将无条件取消对乙方的授权。

8、乙方有义务在本区域服从总公司的市场指导、统一配货、规范经营要求。

9、乙方在开设分店时,必须向甲方补办加新的合作合同,同时缴纳相关费用。如未经许可私自开设分店,甲方将视其为侵权行为,无条件取消对乙方的授权。

10、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向甲方提供开业后的门店照片三张,甲方用于存档管理。三个月以内甲方没有收到乙方开业照片的,视为乙方放弃加盟权益。甲方有权在该地区再发展其他加盟商。

11、乙方在确定门店之时,需把具体的详细地址报给甲方,在得到甲方确认核实之后,需签订合同更改确认单方可营业,否则甲方不给于乙方任何权益保护。

12、乙方有权对自营店正常经营活动进行管理、财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六、其他事项

1、在乙方的经营过程中应该提前向甲方提出订货请求,省内提前三天,省外提前六天,乙方以传真或电话的形式订货,定货时间计算以打款时间为准。

2、乙方在未来经营中所带来的所有民事、刑事行为均有乙方自负。

3、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合约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作违约处理。若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则退还乙方的加盟费,若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甲方应按照加盟费的2倍给于乙方补偿;若乙方违约,则本合同自行终止,如给甲方带来损失则全部赔偿。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修改补充并签字盖章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备注:

甲方:邵东县湘中凌鑫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 电话:

单位公章: 通讯地址:

日期:日期:

附:

打款帐号1:中国建设银行 6227002920xx0374811 户名:龙丽秀 打款帐号2:中国农业银行 6228481091068565017 户名:龙丽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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