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浮船坞2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建设单位: 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龙口分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中建浮船坞2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租用乙方浮船坞,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防治污染、保护环境” 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的责任、义务,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工程分包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及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和作业人员的持证制度;明确主抓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3、甲、乙双方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及知识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及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4、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作业人员安全、环保等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参加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生产、环保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后双方签字确认。

5、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环保等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保持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6、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工作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

7、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8、甲、乙双方要对各自作业区内的作业环境、操作设备、工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备、工具、船舶等符合安全、环保的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9、由甲方提供设施设备,在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0、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程项目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1、乙方如需要甲方提供电气设备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应在使用前进行检测,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

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2、坚持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有关方负责。

13、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原则。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人员伤亡、污染、机损、等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第三人员伤亡)时,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家和政府主管部门关于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项目所在地安全、消防、环保、海事等政府主管单位。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事故责任,协商解决。

14、甲、乙双方要根据各自的工程区域状态、环境因素、工程特点列出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并制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进行事故救援的演习。

15、本协议的各项规定适用于协议双方,如有与国家和政府有关法规不相符之处,按国家和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16、本协议一式经协议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甲、乙双方各执

17、本协议自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的人员伤亡、环境污染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签订地点:龙口市龙口开发区

签订日期:

 

第二篇:中建拖10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建设单位: 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龙口分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中建拖10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租用乙方拖轮,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防治污染、保护环境” 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的责任、义务,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工程分包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及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和作业人员的持证制度;明确主抓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3、甲、乙双方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及知识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及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4、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作业人员安全、环保等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参加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生产、环保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后双方签字确认。

5、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船的有关安全、环保等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环保等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保持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6、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工作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

7、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8、甲、乙双方要对各自作业区内的作业环境、操作设备、工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备、工具、船舶等符合安全、环保的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9、由甲方提供设施设备,在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0、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程项目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1、乙方如需要甲方提供电气设备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应在使用前进行检测,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

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2、坚持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有关方负责。

13、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原则。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人员伤亡、污染、机损、等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第三人员伤亡)时,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家和政府主管部门关于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项目所在地安全、消防、环保、海事等政府主管单位。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事故责任,协商解决。

14、甲、乙双方要根据各自的工程区域状态、环境因素、工程特点列出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并制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进行事故救援的演习。

15、本协议的各项规定适用于协议双方,如有与国家和政府有关法规不相符之处,按国家和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16、本协议一式经协议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甲、乙双方各执

17、自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的人员伤亡、环境污染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签订地点:龙口市龙口开发区

签订日期:

 

第三篇: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有限公司

 


第一章:宗旨

第一条:安全生产是关系到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的大事,其责任重于泰山。为此在生产作业的过程中,必须要以安全为主线,预防工作为重点,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最大限度地遏制各类生产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从事日常的生产经营工作中与各外协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存在着协作的工作关系,为了保证乙方从业人员在甲方公司内作业时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四十条的“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规定,就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等事宜,经协商后达成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第二章:甲、乙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乙方单位含盖的内容

外协单位是指危险化学品供货、运输单位、对大连三洋制冷有限公司建筑物、道路、场地、设备进行建设、安装、检修、维修、装修施工单位,负责外协部件供货的单位。

第四条:权利条款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资质进行审核,如果乙方不

具备安全生产资质或有严重违章行为,甲方有权不与之签订合同或终止合同。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甲方厂区内的安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处罚。

3)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的设备、工具、吊具、安全设施、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有权向乙方提出警告或限制使用。乙方应当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递交甲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

4)外协单位必须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有与作业内容相符的资质。

5)外协主管部门、危险化学品采购部门在签订合同前应当通知乙方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办理安全管理手续,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确认安全资质合格后,与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该协议作为附属协议与合同一并存档,有同等效力。

(二)乙方权利:

有权使用经甲方认可的作业区域和设备。

第五条:义务条款

(一)甲方义务:

1)甲方根据外协合同为乙方提供作业区域和设备。

 


2)甲方应当向乙方告知甲方区域内的危险场所及注意事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从业人员进入甲方区域内从事作业时,应认真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责任部门的统一管理、检查、监督。不得穿拖鞋、高跟鞋、赤脚、敞衣、穿背心进入甲方厂区。

2)乙方只能在甲方允许的范围、场所内和设备上作业,不得超范围作业。

3)乙方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所属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和遵章守纪自觉性。

4)乙方在进入甲方作业区域前,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组织作业,对自备的工具、吊具的安全性能状况加强检查确认,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保证作业时的安全。

5)乙方在从事吊装作业时,操作者应佩戴安全帽,并按照甲方的吊装指挥手势的规定进行操作,同时指定一人负责地面指挥,吊装作业过程中任何人严禁在吊钩下站立或通过。

6)乙方作业人员严禁擅自使用甲方吊车及其他机械、电器设备和设施,如作业时确需使用上述设备、设施时,应事先征得甲方责任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防止因对设备或设施性能不熟悉而发生安全事故。发生重大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时,乙方应立即报甲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7)运送油品、液化气、化学品、各类气体钢瓶、原材辅助材料、产品的车辆,进公司后必须听从甲方人员的指挥,按规定的路线行驶,在指定地点按安全规程卸载。

    8)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危险化学品的参数和安全使用、存放条件说明。

第五条:责任条款

(一)乙方应负责任

1)乙方应在具备安全的条件下作业。乙方对在甲方区域内因使用自己的工具、吊具或使用甲方提供的合格设备作业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事故负全部责任,甲方不符连带责任。

2)乙方应当如实提供审核资料,对弄虚作假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对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后果负责,并包赔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因操作不当造成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负责救援,并包赔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进入甲方区域内进行施工、运输、检测、供货、维修安装等作业,由于不听从甲方管理、监督、指挥或违反本协议,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负。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时,由乙方负责赔偿。

(二)甲方应负责任

由于甲方设备不安全问题或甲方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由此*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5/5

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甲方:(章)                 乙方(章)

****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

西路118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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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签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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