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

巨光学校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

中心组学习是坚持干部在职学习制度的有效形式之一,是不断提高干部思想理论素质,帮助干部及时、准确把握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是加强干部能力建设的主要载体和抓手。为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努力提高素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健全学习组织

1、理论中心组由学校党支部支部委员和行政会议成员组成,其他有关人员根据需要经理论中心组组长同意后,可列席中心组学习(例如:学校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

2、理论中心组组长由学校党支部书记王圣同志担任,何万政同志任副组长。

3、理论中心组接受上级党组织及其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制定学习计划

中心组的集中学习安排由中心组组长确定学习时间和内容。学习内容主要包括: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等。提倡读原著,在全面、准确领会把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上下功夫。

2、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纪、党规、中央、市委和教育局党委的重要会议精神及领导讲话和指示精神。

3、围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学习教育理论、法规、政策。特别是有关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要及时学习。

4、根据工作需要,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特别是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学习有关教育、经济、科技、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特别是与学校重点工作相关的教育教学理论和管理理论等等。

三、完善学习形式

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讨论与导读相结合,文件学习与辅导报告、观看影像资料相结合,组内学习与党员会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相结合,采取研讨、录像、专家报告、实地考察调研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校园网络,提供相关的学习资料。

四、落实学习要求

1、计划和内容落实:中心组学习要有计划和主题,主题和材料事先下发,每次学习都要事先确定重点发言人,重点发言人要提前认真准备,力戒空泛议论,保证学习质量。学习讨论要有记录,学习情况列入干部的年终考核中。

2、时间和要求落实:中心组学习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在规定的学习时间要妥善安排好工作,学习时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指导实践,认真准备、积极发言、做好学习笔记,并在教工大会上做好述学。

五、严格学习制度

1、考勤制度。建立考勤签到制,中心组成员在集中学习时原则上不能请假,每个中心组成员要做中心发言,全年平均参学率不低于90%。要做好学习记录。

2、考核制度。中心组成员要联系自己的工作实际,结合专题学习,每年撰写1篇以上理论学习文章或调研报告,作为检验学习成果的依据。干部参加中心组学习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干部述职时要汇报一年学习的主要体会和收获。

3、检查制度。中心组组长每年负责对中心组成员的学习考勤、学习笔记、学习成果和其他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要及时推广总结典型经验,不定期组织一些理论学习研讨和交流活动,积极推荐优秀的理论文章参加各级各类评选。

4、立档制度。中心组学习情况的原始材料,包括学习制度、学习计划、签到簿、学习记录、学习材料、成员学习笔记和学习成果等都要整理归档,妥善保管备查。

 

第二篇: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一条 党组中心组是党组成员及其他中心组人员学习理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组织形式。根据县委组织部、县委工委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中心组由共青团X县委员会党组成员组成。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中心组组长的职责是:

(一)审定学习计划;

(二)主持集中学习研讨;

(三)检查各项学习制度落实情况。

第三条 学习的目的:

(一)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全面正确把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善于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形势和分析问题,始终保持思想理论上的清醒和坚定。

(二)提高政治水平。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

(三)提高领导水平。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增强财政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第四条 学习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把理论学习同研究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本地区本部门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其所在党组织建设的突出问题相结合,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新做法新经验,提出新思路新对策。

(二)改造主观世界与改造客观世界相结合,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三)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坚持学习的经常化、制度化。

第五条 学习的主要内容: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原理,重点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方针政策及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论述;

(三)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团组织的重要文件及领导的重要讲话;

(四)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基本知识;

(五)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

(六)科技、管理、历史、文化等基本知识及其在实践中的最新发展。

第六条 党组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和共青团工作实际,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制定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安排和专题学习研讨计划,明确学习的主要内容,实施办法和目标要求。年度学习计划在年初制定,阶段性学习安排主要结合形势任务和不同阶段的要求制定,专题学习计划重点围绕某个重要问题提出具体的学习研讨方案。原则上学习按月进行安排,每年集中学习的专题不少于4个,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12天。

第七条 党组中心组成员要按照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个人年度自学计划和调研计划,确定必读书目和参考阅读书目,明确个人学习目标、自学选题及学习成果的体现方式。

第八条 在搞好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精心组织集中学习研讨活动,围绕共青团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认真设计专题。每次集中学习研讨要安排重点发言,或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题讲座,并提前一周将学习的内容、方式、要求等事项通知到每个成员。

第九条 坚持学习报告备案制度。每年x月底前向县委组织部、党群系统工委书面报送中心组成员名单、本年度学习计划和上年度学习情况。及时向党群系统工委报送阶段性学习计划、集中学习研讨的专题安排及学习成果。

第十条 坚持学习考勤制度。中心组成员要自觉参加集中学习研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要向组长请假,并作出补课安排。

第十一条 坚持学习通报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后,及时将学习情况及学习成果编发办内各处室,指导全办的学习。

第十二条 建立中心组学习档案。档案的内容包括:

(一)党组中心组各项学习计划和总结;

(二)每次集中学习会议记录、考勤记录、纪要或学习简报;

(三)党组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研讨发言提纲、个人自学计划、学习心得体会文章、论文与调研报告等;

(四)其他有关中心组学习的材料。

党组中心组学习档案按年度建立专卷。

第十三条 党组中心组由机关党组秘书担任学习秘书。 学习秘书的职责是:

(一)协助中心组制定和落实年度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安排和专题学习研讨计划;

(二)根据学习计划推荐学习书目,提供学习材料;

(三)集中学习研讨会议记录和考勤,编发纪要或简报;

(四)学习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五)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有关材料。

第十四条 学习的基本要求:

(一)党组中心组成员要高度重视学习,善于学习,自觉遵守中心组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内容、成效的落实。

(二)认真读书,勤于思考,坚持撰写读书笔记。除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内容外,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再选学一些其他方面的理论知识。每年中心组成员要撰写1-2篇学习体会文章。

(三)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寻求新办法,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学习的全过程。党组中心组成员每人每年的调研选题不得少于1个,调研的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

(四)每次集中学习研讨,要提前做好准备,自学有关内容,写出提纲,积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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