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制度

物电系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加强系领导班子的理论学习,全面提高领导班子理论素养和领导科技创新的能力,充分发挥中心组的作用,规范中心组学习程序,提升中心组学习质量,特制定《物电系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理论,全面贯彻党中央重要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以提高我系领导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为重点,紧密结合我系工作实际,理论联系实际,组织中心组学习活动。

二、学习计划与时间

年初由党支部统一制定学习计划,在党务工作会和政治学习上公布《计划》,同时,传达到所有参加中心组学习人员。中心组学习形成季度例会制度。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如遇急需传达重要会议精神,安排临时学习。

三、学习内容

学习、传达党中央及市教委重要会议精神及方针、政策、文件,结合实际研究本系近、中期重点工作。使参会人员提高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论水平,了解和掌握教育发展大事及院、系发展思路、重点工作和具体工作方案与措施,增强大家的政治敏锐性、教育敏感性和工作创新能力。

四、参加范围

系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系主任、副主任、党总支委员、分工会主席,必要时可扩大会议范围。

五、学习方式

(一)集中学习、研讨。

(二)分散学习。按照学校安排,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小范围学习。

(三)自学。每位中心组成员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自学时间不少于半天。

(四)专题讲座。必要时,针对一段时间内,在思想、组织和行政上的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由党支部邀请有关领导、专家,组织专题讲座或收看党建专题讲座录像。

(五)推荐文章(文件)。就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推荐理论性强、内容丰富、信息含量大,有指导意义的文章给大家,帮助大家深入认识理解党中央、学校、系内各项方针政策。

六、考勤制度

建立健全考勤制度,每次会议认真做好签到,会后统计出勤情况,并向有关人员定期予以通报。

八、要求

中心组学习由系党总支具体组织、安排,力求做到计划周密、精心组织、健全制度、提高质量、务求实效,为圆满完成院、系各项工作任务奠定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一)提高对中心组学习认识的自觉性。深刻认识其理论武装、指导实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学理论、议大事、转观念、出思路、促发展",在求深、求实、求新上下功夫,形成学习型学校氛围。中心组成员,要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本职工作实际,认真学好各项学习内容,有意识地、自觉地向广大党员、干部宣讲重要学习体会,宣传学习成果,指导工作实践。

(三)建立年终考核制度。中心组成员在年末总结工作时,要汇报一年来学习的收获和体会,年终将本年度学习的读书笔记、学习体会交系党政办公室,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要抓好中心组持续发展建设,推动系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深入进行。

(四)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改进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形式和服务。按照师专素质教育发展规划,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大力倡导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结合,努力构建创新文化的精神层面建设。

 

第二篇: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一条 党组中心组是党组成员及其他中心组人员学习理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组织形式。根据县委组织部、县委工委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中心组由共青团X县委员会党组成员组成。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中心组组长的职责是:

(一)审定学习计划;

(二)主持集中学习研讨;

(三)检查各项学习制度落实情况。

第三条 学习的目的:

(一)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全面正确把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善于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形势和分析问题,始终保持思想理论上的清醒和坚定。

(二)提高政治水平。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

(三)提高领导水平。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增强财政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第四条 学习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把理论学习同研究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本地区本部门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其所在党组织建设的突出问题相结合,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新做法新经验,提出新思路新对策。

(二)改造主观世界与改造客观世界相结合,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三)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坚持学习的经常化、制度化。

第五条 学习的主要内容: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原理,重点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方针政策及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论述;

(三)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团组织的重要文件及领导的重要讲话;

(四)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基本知识;

(五)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

(六)科技、管理、历史、文化等基本知识及其在实践中的最新发展。

第六条 党组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和共青团工作实际,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制定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安排和专题学习研讨计划,明确学习的主要内容,实施办法和目标要求。年度学习计划在年初制定,阶段性学习安排主要结合形势任务和不同阶段的要求制定,专题学习计划重点围绕某个重要问题提出具体的学习研讨方案。原则上学习按月进行安排,每年集中学习的专题不少于4个,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12天。

第七条 党组中心组成员要按照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个人年度自学计划和调研计划,确定必读书目和参考阅读书目,明确个人学习目标、自学选题及学习成果的体现方式。

第八条 在搞好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精心组织集中学习研讨活动,围绕共青团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认真设计专题。每次集中学习研讨要安排重点发言,或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题讲座,并提前一周将学习的内容、方式、要求等事项通知到每个成员。

第九条 坚持学习报告备案制度。每年x月底前向县委组织部、党群系统工委书面报送中心组成员名单、本年度学习计划和上年度学习情况。及时向党群系统工委报送阶段性学习计划、集中学习研讨的专题安排及学习成果。

第十条 坚持学习考勤制度。中心组成员要自觉参加集中学习研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要向组长请假,并作出补课安排。

第十一条 坚持学习通报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后,及时将学习情况及学习成果编发办内各处室,指导全办的学习。

第十二条 建立中心组学习档案。档案的内容包括:

(一)党组中心组各项学习计划和总结;

(二)每次集中学习会议记录、考勤记录、纪要或学习简报;

(三)党组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研讨发言提纲、个人自学计划、学习心得体会文章、论文与调研报告等;

(四)其他有关中心组学习的材料。

党组中心组学习档案按年度建立专卷。

第十三条 党组中心组由机关党组秘书担任学习秘书。 学习秘书的职责是:

(一)协助中心组制定和落实年度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安排和专题学习研讨计划;

(二)根据学习计划推荐学习书目,提供学习材料;

(三)集中学习研讨会议记录和考勤,编发纪要或简报;

(四)学习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五)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有关材料。

第十四条 学习的基本要求:

(一)党组中心组成员要高度重视学习,善于学习,自觉遵守中心组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内容、成效的落实。

(二)认真读书,勤于思考,坚持撰写读书笔记。除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内容外,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再选学一些其他方面的理论知识。每年中心组成员要撰写1-2篇学习体会文章。

(三)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寻求新办法,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学习的全过程。党组中心组成员每人每年的调研选题不得少于1个,调研的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

(四)每次集中学习研讨,要提前做好准备,自学有关内容,写出提纲,积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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