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规定

西北民族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规定

为了快捷、方便、准确地了解与掌握教学第一线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我校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学生主体的作用,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学生自然班中设立教学信息员。为做好教学信息员的相关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对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要求

1.学习良好,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公正诚信。

2.注重调查研究,注意信息的搜集与记录,做到言之有据。

第二条 学生信息员的任务

1.反映任课教师的教学状况。

2.反馈对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学内容与教材选用的意见。

3.反映学生学习的情况。

4.反映对教学管理的意见。

5.反映学生的心声。

6.反映其他与教学有关的问题。

第三条 学生信息员工作制度

1.一般情况下,每两周反馈一次信息;特殊情况可随时反映。

2.反馈信息形式:①书面形式。认真填写《教学信息员意见反馈表》,对特殊情况,必要时应附上原始资料;②利用教务管理系统,以电子文档形式反馈;③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反映。

3.以书面形式反馈时,将信息装入信封,封口后交信息收集员,由信息收集员转交教务处。特殊情况时可将信息直接交教务处。

第四条 组织管理

1.每个自然班设立学生教学信息员一名,校本部和榆中新校区各设三名信息收集员,负责收集班级教学方面的信息及各班信息员的信息。

2.学生教学信息员由学生处在勤工助学的学生中推荐,教务处负责培训管理,聘期一年,表现优异者可连聘。

3.全校师生员工对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工作要支持、理解。任何人不得对学生教学信息员的正常工作进行干预。

第五条 待遇与奖惩

1.学校对学生教学信息员和信息收集员的劳动支付一定的报酬,即在学生处所确定的勤工助学补助的基础上分别增加20元/月、40元/月。学校每年对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教学信息员给予表彰。

2.对不称职的学生教学信息员经教务处、学生处认定,可随时更换。

附件1:西北民族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推荐表

附件2:西北民族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意见反馈表

 

第二篇: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条例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条例

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提供建议的一种渠道,是加强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一种措施。为了加强对教学工作的信息反馈,更好地了解与掌握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作用,学校决定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是由教务处牵头,学生处和校团委共同管理,为学校教学工作提供信息参考的大学生群体。主要对学校的培养方案、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管理、教学条件,教师教学态度与水平,实践教学环节,学生的学习情况及考试等环节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意见和建议。

第二条 学校设立学生教学信息中心在教务处。校学生会学习部部长为教学信息中心成员并担任信息中心主任,成员按每专业1-2名编设。各学院(系)设立教学信息站,学习部部长为站长。

第三条 聘任条件和方式

(一)聘任的学生教学信息员要求必须具有较强责任心、坚持原则、有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热心参与学校教学改革。

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团结协作精神强,能代表同学反映意见。有较强的观察、分析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以及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二)学生教学信息员在每年x月进行遴选换届,成员由各学院(系)教学办公室负责推荐,经学院(系)分管教学院长(主任)同意后将名单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并公布,颁发聘书及胸卡。

第四条 工作职责

学生教学信息员应及时反馈各学院(系)、专业的教学工作情况和教学改革中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

(一)收集、汇总本年级本专业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态度与水平、教学过程的各环节的意见和建议。包括:任课教师教学责任心,上课准备,教学内容安排、板书、语言表达、举止仪表、教学方法与手段的运用、辅导及作业批改情况;能否公正地评价学生,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着眼于培养学生能力与素质及学生学习和科研的引导,介绍最新学科知识及学科前沿动态;上课纪律情况;教学效果等。

(二)收集、汇总本年级本专业学生对培养方案、教学内容的更新状况、教学方法及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收集、汇总本年级本专业学生对教学管理部门(包括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教学活动的组织、教学质量的

管理等)的意见和建议。

(四)及时反映学生在教学活动中存在的学风问题。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宣传和报道教风和学风方面的好典型,参与学校大型教学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五)及时反映学校教学基本设施的使用情况与问题,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资料、水暖照明。其它教学、教改及教学管理活动情况、需要学校解决的重大教学问题或需要教务处协调解决的教学问题等。

(六)协助学校组织学生进行评教活动,使学生认真客观地对待评价工作,确保真实地反映教师课堂教学质量,为教学及教学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七)参加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和各学院(系)组织的教师、学生座谈会或学生信息站组织的各项活动。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教学专项调查,并撰写调查报告。

第五条 对以上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组织学生座谈会获得信息并写出书面汇总材料,或每周末收集汇总各教学楼“教学意见箱”的内容填报《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意见表》,交本院学生信息站站长汇总后送教务处。

第六条 权利

(一)在征得学院(系)分管教学院长(主任)同意的情况下,学生教学信息员可以参加本院的教学活动,形成书面材 料如实报道。

(二)学生教学信息员可将收集到的有关信息直接反映给教务处及本院分管教学院领导。

第七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的管理

(一)学生教学信息员是师生之间教学信息交流的桥梁和纽带。各学院(系)要高度重视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情况,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二)教务处根据工作需要每学期组织召开1-2次学生教学信息员会议,制定工作计划,提出工作要求,增强工作责任心。各信息站应根据院系教学实际情况及时召开学生教学信息员会议,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将工作落到实处。

(三)教务处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档案,对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信息员授予“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每学年评选一次。

第八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任期一年,可连任,由教务处颁发聘书。

第九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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