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职责等

一、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维护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建立辖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数据库、收集提供劳动力供求信息,并开展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

(三)建立规范化管理工作制度和台帐、登记管理辖区劳动力资源,组织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和农牧区剩余劳动力的求职登记和用工单位的用工登记,组织动员新生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 (四)负责社区就业实体的审核、认证、发证和管理工作,为就业实体提供政策指导服务、协调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五)负责审核并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办理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相关手续。

(六)协助劳动社会保障监察机构,调查了解辖区用工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七)协助审核和办理失业登记、《再就业优惠证》发证等工作,并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

(八)掌握辖区内用工单位和从业人员社会保障参保情况,代办社会保险手续,代缴社会保险费。

(九)承担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十)负责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 (十

一)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工作指导,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所长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所长负责全盘工作,具体组织开展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

(三)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苏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方案、措施以及具体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四)领导所内工作人员各尽其责开展工作,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和主观能力性,充分发挥作用。

(五)严格管理事务所的人、财、物,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

(六)采取切实措施,努力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内部管理水平。

(七)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基层优质服务窗口和微关服务形象建设。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副所长职责

(一)协助所长抓好业务工作,积极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 (二)负责事务所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三)负责协管员和就业援助员的管理工作,指导和带领工作人员及协管员、援助员深入用工单位及群众中,开展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宣传、调查、登记工作并提出新措施新思路。

(四)抓好所内各类台帐的健全和规范,确保按要求做到统一样式、统一标准,充分发挥作用。

(五)负责各类业务培训、日常会议学习等活动的组织实施。

(六)所长外出期间代理所长行使工作职能。

(七)负责各类报表的填报、审核和上报工作。

(八)完成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协管员、援助员工作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勤奋敬业、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积极参加业务理论知识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三)坚持文明工作、礼貌待人、热情服务、积极开展政策介绍与解释、熟悉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四)分工协作,明确职责,定期开展调查统计工作,对辖区内的劳动力资源,就业情况、企业用工情况、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情况和转移就业情况数据清、台帐明。

(五)做好失业登记、职业介绍、求职登记、社会保险等业务工作,确保日常性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按照分工情况,认真做好所负责工作的数据汇总上报、报表填报工作。

(七)完成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基础工作要求

劳动保障事务所对辖区内服务对象的基本情况应详实了解掌握,“一台帐、二有数、三熟悉、四知道、五清楚、六表册”。

一台帐:建立辖区服务对象综合台帐。

二有数:即可供开发的社区服务项目心中有数;辖区内就业服务的需求心中有数。

三熟悉:熟悉党和政府有关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熟悉本地区劳动力供求基本情况;熟悉本职工作的全部业务。 四知道:即知道下岗失业人员在哪里,知道他们在干什么,知道他们的就业要求,知道他们的培训意向。

五清楚:下岗失业原因清,思想状况清、家庭情况清、本人技能清、择业意向清。

六表册:即下岗失业人员花名册、企业录用人员花名册、个体从业人员花名册、弱势就业困难群体(4050人员)花名册、农牧区剩余劳动力花名册、外出就业人员花名册。

六、主要工作程序

劳动保障事务所在工作开展中实行多窗口街接,“一站式”服务办理程序。要统一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流程。要分别设立失业登记、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小额贷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会保险关系代理、就业援助、弱势群体帮扶、政策咨询、档案寄存等服务窗口实行一条龙的窗口。具体分工如下:

七、工作人员职业道德

总体上要做到六要六不准即: 要爱岗敬业、不准玩忽职守; 要办事公道、不准徇私舞弊; 要诚实守信、不准推诿拖拉; 要遵纪守法、不准自行其是; 要文明礼貌、不准简单粗暴; 要开拓创新、不准墨守陈规。

 

第二篇: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职责

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辖区内城镇企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待业人员)、退休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管理服务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为辖区内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含城镇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和农村劳动力提供劳动保障管理服务工作。对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并审核、发放失业救济金,按月对失业人员进行签到管理,对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和再就业(外出务工情况进行登记调查摸底和服务管理)。

二、为求职人员提供服务。提供用工信息,开展求职登记、职业指导和推荐就业;办理辖区内外出人员就业卡;指导未就业人员、转岗职工参加培训并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服务。

三、对辖区内劳动力资源进行摸底、调查和登记,并建立台帐,对辖区内所有用工单位的用工情况和用工需求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和登记,建立用人单位空岗报告制度,并做好岗位推荐和职业介绍工作。

四、努力开辟非正规就业岗位,为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提供信息、咨询、财务代理等各种中介服务;对非正规劳动组织和就为人员进行调查、审核、指导和管理。协调工商、税务、城管和环卫等基层行政管理部门与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关系,配合落实对非正规就业组织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协助办理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手续。

五、开展再就业援助。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家庭困难程度,本人就业条件和就业愿望等情况进行审核,并申报县区、市劳动保障部门核发《就业困难人员证》.

六、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帮助孤寡、病残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掌握和核查退休人员生存状况;负责对领取死亡退休人员的丧抚费资格进行调查核实;组织退休人员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对特殊对象进探访和慰问;对退休人员生活方便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

七、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在街道社区医疗服务网点进行费用结算。

八、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咨询、信访接待工作,协助参保人员进行个人帐户和养老金查询。为参保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离退休人员查询养老金提供方便;为职工和社区居民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和查询服务。

九、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展业务工作、督促用工单位进行用工登记、签订劳动合同以及参加社会保险;协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活动。

十、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建立社区公益性劳动服务队,开发公益性就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四保”工作,创办社区就业服务站和家政服务站,采取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形式,吸纳下岗失业人员、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如家政服务、物流配送、修理修配、幼托保险等)。

11、指导和帮助建立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自治组织,有条件的街道工委筹建退休职工社区党支部和下岗失业人员社区党支部。

12、负责辖区内失业人员的各类数据的统计和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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