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形势下信访工作职能定位的思考

对新形势下信访工作职能定位的思考

艾进德 吴才

我国的信访制度是符合政治文化传统和国民政治心理的制度安排,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文化底蕴,蕴涵着民本主义、和谐主义、德治主义的价值诉求。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党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定不移依靠群众,适应群众工作新特点,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拓宽社情民意渠道,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新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信访工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准确把握新时期信访工作的职能定位,又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基本前提条件。根据对较长时间信访工作实践的认知和思考,笔者对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职能定位有以下浅见:

一、信访工作是发扬人民民主的重要渠道,是对公民实行补充性行政救济的重要途径。做好信访工作,积极地引导人民群众参政议政,将公民分散的利益表达进行有效的利益整合,以实现公共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以维护公民参与管理公共事务的民主权利;信访领域发现公民权益受到漠视、折损或者伤害的问题,通过信访协调、信访督查等措施积极地加以救治,以实现及时有效的行政救济,更好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解决信访合理诉求的同时,对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群众树立法制观念,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引导群众知法、守法,依法信访,从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民主法治的形成。

二、信访工作的终极价值是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弱势群体共享改革开放的胜利成果。做好信访工作的重点应当放在社会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上,通过促进政策调整和政策完善,使得公共政策最大限度地实现各方面利益的均衡,使得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更加倾向于社会弱势群体,以实现社会的实质正义;通过畅通信访渠道、拓宽民意上达途径、完善信访工作流程、规范信访诉求行为、塑造信访法治秩序,将民众的利益表达引入理性化的渠道,不仅能够对行政权力的运行加以制约和规范,防止其不适当地侵害信访人的私利以及向私利受到实际侵害的信访人提供救济渠道,从而实现法律的程序正义。由此可见,卓有成效的信访工作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公平正义的形成。

三、信访工作过程是积聚社会诚信资本的过程,是弘扬社会主义人文关怀的过程。信访工作者通过简便易行的矛盾化解机制,第一时间的信访诉求回应,严谨负责的信访办理时效,积极地解决信访群众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弥补目前公民信任的缺失、填补公民信任的真空,有利于缓和政府与公民之间的疏离与隔阂感,有利于推进诚信政府的建设步伐,有利于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形成;信访工作是“春风化雨”工程,通过深入细致地做信访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弘扬人道主义精神,解决其实际困难,让他们感觉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从而为社会积累“团结友爱”资本。由此可见,信访工作有利于塑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诚信友爱的良好氛围。

四、信访工作是激发社会活力的社会工作,是推进国家制度创新的重要动力。充满活力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条件和重要标志。我们建设和谐社会,必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通过信访工作解决信访人的合理诉求,解决信访人的后顾之忧,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理顺了群众的思想情绪,就能够更好地把人民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就可以调动他们参与“四个文明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通过做好信访工作,畅通群众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渠道,汇集群众创造性的建议和意见供党和政府决策,使群众的智慧进入决策过程,必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必然推进国家各项制度的变迁和创新,从而进一步增强社会的创造活动,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五、信访工作是公共权威进行社会整合、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创造社会秩序的重要制度安排。我们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的社会。当前我国社会面临着利益冲突日益尖锐化、统筹社会利益关系难度增大的挑战,更应该正确处理利益冲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信访工作在化解社会利益矛盾、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创造和谐社会秩序、实行有效社会整合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通过做好信访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有序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积极疏导信访群众情绪,有效化解社会利益冲突,推进党群关系的和谐、干群关系的融洽、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协调以及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良性互动。

 

第二篇:对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职能定位的思考

笔者在控申部门工作近十年,控申部门的工作虽然做了不少,但是也发现其职能定位上存在问题。如前几年为了评比“文明接待室”,其工作重心和精力都用在办案上,结果为了得分去办案,其社会效果并不理想;这几年,随着“信访洪峰”的出现,赴省进京上访问题的突出,其工作重心和精力又转移到处理各类信访工作上。其实,控申部门处理的信访问题治标不治本,无法从根本上遏制信访问题。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其原因是控申部门工作职能定位上存在偏差。笔者认为控申部门的工作职能定位,应该包括对外监督和对内制约,只有这样才能落实检察工作的主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从而防止涉检信访问题的发生,维护好社会的和谐稳定。下面笔者就如何强化控申部门对外监督和对内制约,谈谈个人看法。

首先,控申部门要充分发挥好“窗口”的作用。控申部门是检察机关的“窗口”,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与纽带,其工作职能就是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具体来说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要认真妥善处理好每一件来信来访,通过处理群众的

信访来实施法律监督职能。控申部门,一是要加强“窗口”的接待工作。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干警担任专职接待人员,从而提高处理信访的效率,树立好“窗口”形象;二是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尤其要规范对初信初访的处理,严防因工作不规范而导致当事人越级访、重复访、来信转来访;三要高度重视弱势群体信访问题,坚持优先接待、优先分流、优先办理、优先答复,充分体现检察机关对人民群众的关怀。

2、要开展好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让群众明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内容。控申部门不但要开展好每年一次“举报宣传周”活动,而且还要因地制宜地做好日常法制宣传工作,在报刊、杂志等媒体上发表通讯,在街道、社区宣传栏和墙报等刊登宣传文章,经常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使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管辖范围,熟悉检察机关的办案程序,这样既可以激励群众依法、正确、署名举报,还可以帮助群众理顺信访秩序。

3、要做好专门接访工作,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及时实施法律监督职能。运用检察长(预约)接待、下访巡回接待、专家参与接待、人民监督员和律师参与接待,设立乡镇、社区信访接待窗口,聘请检察信访信息联络员,与基层党政部门定期召开信访联席会议,不仅方便群众的诉求,及时倾听

群众的呼声,而且对可能引发集体访、告急访、越级访等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把矛盾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

其次,控申部门要强化对检察机关内部的监督制约职能。控申部门是检察机关内部的重要职能部门,担负着对外监督、对内制约的重要职能,是监督的监督。因此控申部门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履行好对内的监督制约职能。

1、规范线索管理工作。一是严格实行线索统一归口管理。对举报中心直接受理的线索以及其他业务部门直接受理的线索,未经举报中心登记不得进行初查的,以有效防止线索的散失遗漏,从而杜绝初查的随意性和检察人员违法办案行为。二是规范内部登记。举报线索管理人员要建立举报线索受理移送台帐,对移送其他部门的举报线索,要严格办理交接手续,使举报线索去向清楚,防止举报线索遗失。三是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在举报线索的转处过程中,要向有关人员强调保密事项,不仅要防止举报内容的泄密,同时做好对举报人保护工作。通过这些工作,切实做到举报中心对举报线索的统一管理。

2、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控告申诉部门作为落实首办责任制运作的第一责任部门,对转处的首办信访件要做好跟踪、督促、催办,并协助首办部门做好群众信访信息反馈和息诉工作。控申部门要将首办责任部门超期办案、

结案不管息诉等情况及时向领导和政治部门通报,将执行首办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与年终评优、奖惩考核、提拨晋升等同步衔接,从而增强首办部门的责任意识,促进首办责任制的全面落实。此外,对因在检察环节发生错案而引发信访的案件,按照错案追究制度的规定建议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从而保证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监督制约的力度。

3、要切实解决好办案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控申检察部门要通过处理涉检信访问题,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发现检察机关各办案环节在执法理念、执法作风、执法水平、执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找准教训,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为院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抓工作水平与办案质量的提高提供帮助,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涉检上访案件和问题的发生,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第三,要注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配合,使监督和制约工作落到实处。

控申部门是检察机关的信访部门,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职能部门,是控申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然而要做好这项工作,仅靠控申部门和检察机关是不能实现的,控申部门要注重与相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形成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合力,使控申部门的监督制约作用落到实处,应注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控申部门要做好与本院相关部门的配合。控申部门不

仅要对受理的涉检信访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要主动到侦监、公诉、反贪、反渎、民行等办案部门了解掌握可能引发涉检信访的情况,侦监、公诉、反贪、反渎、民行等办案部门也应将案件中的不稳定因素和可能引发涉检信访的情况及时向控申部门通报,并与控申部门配合协调,找出问题存在的原因,共同想方设法地加以解决。

2、控申部门要加强与党委政法委的联系。在现阶段,一些涉及公安、法院环节的信访在检察机关缠访的问题还很突出,信访人在问题未落实而找到我们法律监督机关寻求帮助。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只有向党委政法委汇报,请他们对此类问题作出界定,落实好责任部门,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得以解决。

3、控申部门要加强与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控申部门接待群众信访的问题种类很多,这些问题不是单靠检察机关所能解决的,有些问题要靠相关职能部门去落实,有些问题必须由党委政府出面才能加以解决,对待这些问题,我们只有将此情况向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因为他是党委政府集中处理这些问题的专门机构,通过他们代表党委政府出面协调处理,便于问题的解决。

控申部门要认真履行好对外监督对内制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配合,不仅能够处理好群众的信访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在群众中树立检察机关

的良好形象,使我们的检察工作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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