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工作方案

结合我乡妇幼保健工作实际,特制订我乡妇幼保健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项目实施,建立与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相适应的妇幼保健工作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为城乡居民提供均等化的妇幼保健服务,改善妇女儿童生存状况,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和进步。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各单位的妇幼保健工作职责

进一步明确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妇幼保健工作职责,规范村医在妇幼保健工作中的行为。

(二)确定妇幼保健工作的服务内容

妇幼保健工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逐步增加服务内容。目前,妇幼保健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孕产妇保健服务。掌握育龄妇女情况,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启动孕产妇系统管理程序;为孕妇免费提供5次产前检查;开展孕产期保健指导;开展孕期高危因素筛查并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开展孕期健康教育,动员孕妇住院分娩,落实孕妇住院分娩减免政策;完成至少3次孕产妇产后访视和儿童访视;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

2.儿童保健服务。掌握儿童基本情况,建立7岁以下儿童档案和儿童保健卡,启动儿童系统管理程序;按规定开展儿童健康检查;指导母乳喂养,开展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

教育;开展体弱儿筛查及管理;掌握5岁以下儿童死亡、婴儿死亡、新生儿、围产儿的死亡情况,按规定进行个案调查;开展儿童生长发育评估。

(三)规范妇幼保健工作的运行程序

结合我乡实际,进一步规范妇幼保健工作的运行程序。包括:孕产妇保健对象建档、产前检查、孕产期保健指导、高危孕产妇筛查与管理、住院分娩、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儿童保健对象建档、儿童健康检查、母乳喂养指导、体弱儿筛查及管理、死因调查;儿童生长发育评估等。

(四)建立妇幼保健工作的绩效评估机制

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逐级实施妇幼保健工作考核。建立健全以孕产妇系统管理、儿童系统管理调查为核心的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孕产妇系统管理、儿童系统管理调查办法,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坚持每半年开展调查,对妇幼保健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将考核结果作为支付妇幼保健工作补助经费的依据。

三、工作步骤

(一)20xx年1~12月

按计划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孕产妇系统管理、儿童系统管理调查每季度1次。

(二)20xx年一季度

明确各单位的妇幼保健工作职责,开展妇幼保健设施设备清理和补充,建立妇幼保健设施设备更新机制,确定妇幼保健工作的具体服务内容。

(三)20xx年二季度

规范妇幼保健工作运行程序,完善孕产妇管理、儿童系统管理调查办法。

(四)20xx年三季度

开展1次妇幼保健工作下乡督导、调研,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20xx年四季度

进行妇幼保健工作年终考核和工作总结,召开年终总结会。在总结完善的基础上,汇编妇幼保健资料。资料汇编的主要内容包括:妇幼保健工作职责及各单位任务,妇幼保健工作服务内容及调整办法,妇幼保健工作运行程序,妇幼保健工作绩效评估及孕产妇管理、儿童系统管理调查办法,妇幼保健设施设备更新办法,妇幼保健工作总结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二)抓紧时间,务期必成

(三)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第二篇: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一)妇女保健工作制度

1、掌握本乡镇妇女健康状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以及孕产妇死因重要变化趋势,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干预措施提供基线资料,在县级妇幼保健中心(站、院)的指导下组织实施。

2、开展本乡镇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早孕建册(卡)、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负责回收、统计孕管册(卡),定期总结全乡镇孕管情况。

3、负责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开展住院分娩业务,加强产科建设,提高产科质量。负责对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追踪、反馈、动员住院分娩和转诊。

4、定期对本乡镇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进行普查普治,调查分析发病原因,掌握发病规律,制定防治措施。

5、做好本乡镇妇女“五期”保健,根据妇女“五期”生理特点,提出劳动保护办法和措施。

6、指导培训村妇幼保健员,做好早孕建卡、产前检查、高危筛查及产后访视工作。

7、负责搜集、整理本乡镇妇保信息资料,做好全乡孕产妇死亡监测及死亡回顾调查工作,按规定时限上报信息报表。指导村级信息统计工作,抽查、核实常规报告及监测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信息工作质量。

8、大力开展妇女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普及优生、优育及母乳喂养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卫生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意识。

(二)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掌握本乡镇儿童健康状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以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主要死因重要变化趋势,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干预措施提供基线资料,在县级妇幼保健中心(站、院)的指导下组织实施。

2、开展本乡镇儿童保健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帮助村级解决业务上的疑难问题。

3、承担本乡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的建卡(册)任务,定期对新生儿进行访视,指导母乳喂养,按期进行健康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体弱儿、高危儿进行专案管理,根据情况增加访视次数。

4、开设儿童保健门诊,积极防治以肺炎、腹泻、贫血、佝偻病及营养不养、低出生体重等为重点的常见病、多发病,制定防治措施并组织实施。

5、搜集、整理本乡镇儿保信息资料,做好全乡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督及死亡回顾调查工作,按规定时限上报信息报表。加强信息数据统计整理工作,确保上报数据及时、准确。

6、做好儿童4.2.1体检及体格发育检查、儿童智能发育监测工作,提高儿童营养咨询与指导技术。

7、大力开展儿童保健知识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卫生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意识。

(三)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填写和发放,证件和印章应专人负责、专人保管。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应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或卫生监督机构统一购买。

3、《出生医学证明》只能为每个新生儿出具1份,不得重复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只能在出生地所在乡镇卫生院签发,不得异地签发。

4、《出生医学证明》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楚,填写项目齐全,不得涂改。证明存根应长期保存。5、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应设置签发登记薄,登记内容应有村社名称、父母姓名、出生时间、编号、签发人、签发日期等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