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总结

第一章 资 产

  [基本要求]

  (一)掌握现金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现金核算、现金清查

  (二)掌握银行结算制度的主要内容、银行存款核算与核对

  (三)掌握其他货币资金的核算

  (四)掌握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核算

  (五)掌握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

  (六)掌握存货成本的确定、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清查

  (七)掌握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的核算

  (八)掌握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九)掌握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

  (十)掌握无形资产的核算

  (十一)熟悉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范围

  (十二)熟悉无形资产的内容

  (十三)熟悉其他资产的核算

  (十四)了解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无形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考试内容]

  资产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资产按其实物形态,可以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按其来源不同,资产可分为自有资产和租入资产,按其流动性不同,资产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其中流动资产又可分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等,非流动资产又可分为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等。

第一节 货币资金

  一、库存现金

  (一)现金管理制度

  1.单位应当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并遵守有关库存现金限额的规定。

  2.单位应当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加强现金收支管理。

  (二)现金的账务处理

  单位应当设置现金总账和现金日记账,分别进行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三)现金的清查

  单位应当按规定进行现金的清查,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对于清查的结果应当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如果账款不符,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分别情况处理。

二、银行存款

  (一)银行存款的账务处理

  单位应当设置银行存款总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分别进行银行存款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二)银行存款的核对

  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定期与开户银行转来的“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核对相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单位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三、其他货币资金

  (一)其他货币资金的内容

  其他货币资金是单位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主要包括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外埠存款等。

  (二)其他货币资金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核算其他货币资金的收支和结存情况,单位应当设置“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按其他货币资金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第二节 应收及预付款项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预付款项则是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如预付账款等。

  一、应收票据

  (一)应收票据的内容

  应收票据是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一种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承兑人不同,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

  (二)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票据取得、票款收回等经济业务,企业应当设置“应收票据”科目进行核算。

  二、应收账款

  (一)应收账款的内容

  应收账款是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主要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有关债务人收取的价款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二)应收账款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应收账款”科目,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的企业,预收的账款也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

  三、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是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应当按照实际预付的款项金额入账。

  企业应当设置“预付账款”科目,核算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预付账款”科目,而直接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

  预付账款的核算包括预付款项和收到货物两个方面。

  四、其他应收款

  (一)其他应收款的内容

  其他应收款的主要内容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的出租物租金。

  3.应收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4.存出保证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二)其他应收款的账务处理

  其他应收款应当按实际发生的金额入账。

  为了反映和监督其他应收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

  五、应收款项减值

  (一)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确认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应当将该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二)计提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当设置“坏账准备”科目,核算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转销等情况。企业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应当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坏账准备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第三节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内容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例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

  为了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收取现金股利或利息、处置等业务,企业应当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科目。

第四节 存 货

  一、存货的内容、成本的确定和计价方法

  (一)存货的内容

  存货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以及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销商品等。

  (二)存货成本的确定

  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1.存货的采购成本

  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2.存货的加工成本

  存货的加工成本是在存货的加工过程中发生的追加费用,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3.存货的其他成本

  存货的其他成本是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企业设计产品发生的设计费用通常应计入当期损益,但是为特定客户设计产品所发生的、可直接确定的设计费用应计入存货的成本。

  (三)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日常工作中,企业发出的存货,可以按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按计划成本核算。如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会计期末应调整为实际成本。

  企业应当根据各类存货的实物流转方式、企业管理的要求、存货的性质等实际情况,合理地确定发出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以及当期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对于性质和用途相同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在实际成本核算方式下,企业可以采用的发出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等。

二、原材料

  原材料的日常收发及结存,可以采用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核算。

  (一)采用实际成本核算的账务处理

  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时,材料的收发及结存,无论总分类核算还是明细分类核算,均按照实际成本计价。使用的会计科目有“原材料”、“在途物资”等。

  (二)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账务处理

  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时,材料的收发及结存,无论总分类核算还是明细分类核算,均按照计划成本计价。材料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月末,计算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并进行分摊,根据领用材料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从而将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三、包装物

  (一)包装物的内容

  包装物的核算内容包括:

  1.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

  2.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3.随同商品出售而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4.出租或出借给购买单位使用的包装物。

  (二)包装物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包装物的增减变动及其价值损耗、结存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周转材料——包装物”科目进行核算。

  四、低值易耗品

  (一)低值易耗品的内容

  作为存货核算和管理的低值易耗品,一般划分为一般工具、专用工具、替换设备、管理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其他用具等。

  (二)低值易耗品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低值易耗品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

  低值易耗品可采用一次转销法或分次摊销法进行核算。

  五、委托加工物资

  (一)委托加工物资的内容和成本

  委托加工物资是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等,支付的税金,包括委托加工物资所应负担的消费税(指属于消费税应税范围的加工物资)等。

  (二)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委托加工物资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委托加工物资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进行核算,其方法与库存商品相似。

  六、库存商品

  (一)库存商品的内容

  库存商品是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二)库存商品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库存商品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库存商品”科目。

  商品流通企业的库存商品还可以采用毛利率法和售价金额核算法进行日常核算。

  七、存货清查

  存货清查是通过对存货的实地盘点,确定存货的实有数量,并与账面结存数核对,从而确定存货实存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为了反映企业在财产清查中查明的各种存货的盘盈、盘亏和毁损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八、存货减值

  (一)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和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其中,成本是指期末存货的实际成本,如企业在存货成本的日常核算中采用计划成本法、售价金额核算法等简化核算方法,则成本为经调整后的实际成本。可变现净值是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可变现净值的特征表现为存货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而不是存货的售价或合同价。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

  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当设置“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核算存货的存货跌价准备。

第五节 长期股权投资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内容和核算方法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内容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企业持有的对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以及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成本法,二是权益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1)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1)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为了核算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应当设置“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等科目。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一)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账务处理

  1.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企业所发生的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应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

  3.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投资收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二)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账务处理

  1.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已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2.投资损益的确认

  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的份额(法规或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损益除外),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3.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一)长期股权投资减值金额的确定

  1.企业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将该长期股权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账务处理

  企业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应当设置“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第六节 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

  一、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的特征和分类

  1.固定资产的特征

  固定资产是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

  经营管理而持有,(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2.固定资产的分类

  (1)按经济用途分类,可分为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2)综合分类,即按固定资产的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等综合分类,可把企业的固定资产划分为七大类。

  为了核算固定资产,企业一般需要设置“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核算固定资产取得、计提折旧、处置等情况。

  企业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发生减值的,还应当设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等科目进行核算。

  (二)固定资产的取得

  1.外购固定资产

  企业外购的固定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作为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

  2.建造固定资产

  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应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成本。

  (三)固定资产的折旧

  1.计提折旧的范围

  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应当记入“累计折旧”科目,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基本生产车间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制造费用,管理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管理费用;销售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销售费用;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额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四)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

  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从该固定资产原账面价值中扣除,不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五)固定资产的处置

  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处置固定资产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

  (六)固定资产清查

  企业应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以保证固定资产核算的真实性,充分挖掘企业现有固定资产的潜力。在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清查固定资产的损溢,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处理。

  (七)固定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企业应当将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二、投资性房地产

  (一)投资性房地产内容

  投资性房地产是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1.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3)已出租的建筑物。

  2.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下列项目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1)自用房地产。

  (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取得

  1.外购的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外购的房地产,只有在购入的同时开始出租或用于资本增值,才能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加以确认。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的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自行建造或开发的房地产,只有在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的同时开始出租或用于资本增值,才能将自行建造的房地产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房地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土地开发费、建筑成本、安装成本、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支付的其他费用和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三)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1.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月)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存在减值迹象的,经减值测试后确定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2.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有确凿证据表明其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企业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

  3.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的变更

  为保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存在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且能够满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条件的情况下,才允许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从成本模式计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将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四)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

  企业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七节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一、无形资产

  (一)无形资产的内容

  1.无形资产的特征

  无形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具有三个主要特征:

  (1)不具有实物形态。

  (2)具有可辨认性。

  (3)属于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2.无形资产的构成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二)无形资产的核算

  为了核算无形资产的取得、摊销和处置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等科目。企业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还应当设置“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核算。

  1.无形资产的取得

  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企业取得无形资产的主要方式有外购、自行研究开发等。

  (1)外购无形资产。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自行研究开发无形资产。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所发生的支出应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计入研发支出。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转入无形资产。如果无法可靠区分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将其所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2.无形资产的摊销

  (1)无形资产摊销的范围

  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进行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2)无形资产的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当自供使用(即其达到预定用途)当月起开始摊销,处置当月不再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包括直线法、生产总量法等。

  企业应当按月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企业自用的无形资产,其摊销金额计入管理费用,出租的无形资产,其摊销金额计入其他业务成本,某项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3.无形资产的处置

  企业处置无形资产,应当将取得的价款扣除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以及出售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4.无形资产的减值

  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企业应当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二、其他资产

  其他资产是除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以外的资产,如长期待摊费用等。

  长期待摊费用是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企业应设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对此类项目进行核算。

第二章 负 债

  [基本要求]

  (一)掌握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的核算

  (二)掌握应付职工薪酬的内容及其核算

  (三)掌握应交增值税、应交消费税、应交营业税、应交所得税的核算

  (四)熟悉应付股利、应付利息和其他应付款的核算

  (五)熟悉应交税费的内容、其他应交税费的核算

  (六)孰悉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的核算

  [考试内容]

  负债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具有以下特征

  (一)负债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二)负债的清偿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三)负债是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

  负债一般按其偿还时间的长短划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两类。

  1.流动负债是将在1年或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等。

  2.长期负债是偿还期在1年或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第一节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是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

  企业应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核算短期借款的取得及偿还情况。该科目贷方登记取得借款的本金数额,借方登记偿还借款的本金数额,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本科目应按照贷款人设置明细账,并按借款种类和币种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短期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实际支付利息时,根据已预提的利息,借记“应付利息”科目,根据应计利息,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根据应付利息总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短期借款到期偿还本金时,借记“短期借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第二节 应付及预收款项

  一、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是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企业应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应付账款的发生、偿还、转销等情况。该科目贷方登记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而发生的应付账款,借方登记偿还的应付账款,或开出商业汇票抵付应付账款的款项,或已冲销的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企业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余额。本科目一般应该按照债权人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或接受劳务所产生的应付账款,应按应付金额入账。购入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科目。企业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应付账款附有现金折扣的,应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应付款总额入账。因在折扣期限内付款获得的现金折扣,应在偿付应付账款时冲减财务费用。

  企业偿还应付账款或开出商业汇票抵付应付账款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企业转销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按其账面余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其他”科目。

  二、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是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正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企业应通过“应付票据”科目核算应付票据的发生、偿付等情况。该科目贷方登记开出、承兑汇票的面值及带息票据的预提利息,借方登记支付票据的金额,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和应计未付的利息。

  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票,应当按其票面金额作为应付票据的入账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库存商品”、“应付账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企业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应当计入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开出、承兑的带息票据,应于期末计算应付利息,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

  应付票据到期支付票款时,应按票面金额予以结转,借记“应付票据”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应付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如企业无力支付票款,应将应付票据按票面金额转作应付账款,借记“应付票据”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如企业无力支付票款,应将应付票据的票面金额转作短期借款,借记“应付票据”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三、应付利息

  应付利息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企业应当设置“应付利息”科目,按照债权人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利息。

  企业采用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时,应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利息的金额,记入“应付利息”科目,实际支付利息时,借记“应付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是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与应付账款不同,预收账款所形成的负债不是以货币偿付,而是以货物偿付。

  企业应通过“预收账款”科目核算预收账款的取得、偿付等情况。该科目贷方登记发生的预收账款的数额和购货单位补付账款的数额,借方登记企业向购货方发货后冲销的预收账款数额和退回购货方多付账款的数额,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但尚未向购货方发货的数额,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转销的款项。企业应当按照购货单位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也可不设“预收账款”科目,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

  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科目;销售实现时,按实现的收入和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预收账款”科目,按照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企业收到购货单位补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科目;向购货单位退回其多付的款项时,借记“预收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第三节 应付职工薪酬

  一、应付职工薪酬的内容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产生的义务。

  应付职工薪酬包括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给职工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等,也属于职工薪酬。

  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将企业拥有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和为职工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等。

  二、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企业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结算、使用等情况。

  (一)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的处理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包括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管理费用”科目,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销售费用”科目,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记入“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记入“利润分配——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

  计量应付职工薪酬时,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国家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将企业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并且同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

  (二)发放职工薪酬的处理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支付职工福利费、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或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以自产产品作为职工薪酬发放给职工时,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结转相关成本,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企业支付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所发生的租金,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第四节 应交税费

  一、应交税费的内容

  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

  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交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等,借方登记实际交纳的税费,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余额如在借方,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二、应交增值税的核算

  (一)一般纳税企业

  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交纳、退税及转出等情况,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并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企业从国内采购物资或接受应税劳务等,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或应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或“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委托加工物资”、“管理费用”等科目,根据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总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企业购入免税农产品,按照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借记“材料采购”、“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购进生产用固定资产所支付的增值税额,应计入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其所支付的增值税额应计入购入货物的成本。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的,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的(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属于转作待处理财产损失的进项税额,应与遭受非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或库存商品的成本一并处理。

  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照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赠送他人等,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交纳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等。

  企业交纳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小规模纳税企业

  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照不含税销售额和规定的增值税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不享有进项税额的抵扣权,其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增值税直接计入有关货物或劳务的成本。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专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增值税,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增值税;期末贷方余额为尚未交纳的增值税,借方余额为多交纳的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和接受应税劳务时支付的增值税,直接计入有关货物和劳务的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企业购入材料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比照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处理,发生的增值税计入材料采购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三、应交消费税的核算

  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核算应交消费税的发生、交纳情况。

  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应交的消费税,应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企业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等非生产部门时,按规定应交纳的俏费税,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企业进口应税物资在进口环节应交的消费税,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应由受托方代收代交消费税,受托方按照应交税款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应按已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科目。

  四、应交营业税的核算

  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营业税”明细科目,核算应交营业税的发生、交纳情况。

  企业按照营业额及其适用的税率,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企业出售不动产时,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实际交纳营业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五、应交所得税的核算

  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所得税”明细科目,核算企业交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应交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交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允许抵免的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正确计算应交所得税的前提。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办法,企业应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减纳税调整额后计算出“纳税调整后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包括收入类、扣除类、资产类等一次性和暂时性差异)通过纳税调整明细表集中体现。

  六、其他应交税费的核算

  对于除上述税金以外的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企业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相应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或应交教育费附加)”科目。

  企业对外销售应税产品应交纳的资源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企业自产自用应税产品而应交纳的资源税,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

  企业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等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交的土地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同时冲销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企业按规定计算的代扣代交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

  企业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或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税、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科目。

第五节 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

  一、应付股利

  应付股利是企业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确定分配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企业应通过“应付股利”科目,核算企业确定或宣告支付但尚未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企业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确认应付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利润分配——应付股利”科目,贷记“应付股利”科目;向投资者实际支付股利或利润时,借记“应付股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票股利或利润,不做账务处理。

  二、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是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股利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包装物租金、存入保证金等。

  企业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其他应付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并按照其他应付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支付或退回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第六节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是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企业应通过“长期借款”科目,核算长期借款的借入、归还等情况。

  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如存在差额,还应借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长期借款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应当按以下原则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管理费用;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如果长期借款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在固定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应当资本化的利息支出数,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及按规定不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长期借款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记入“应付利息”科目,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

  企业归还长期借款的本金时,应按归还的金额,借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归还的利息,借记“应付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第七节 应付债券及长期应付款

  一、应付债券

  应付债券是企业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有面值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三种情况。企业应设置“应付债券”科目,并在该科目下设置“面值”、“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明细科目,核算应付债券发行、计提利息、还本付息等情况。

  企业按面值发行债券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债券票面金额,贷记“应付债券——面值”科目;存在差额的,还应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科目。

  对于按面值发行的债券,在每期采用票面利率计算计提利息时,应当按照与长期借款相一致的原则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其中,对于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债券,其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通过“应付利息”科目核算,对于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其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通过“应付债券——应计利息”科目核算。应付债券按实际利率(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应按照与长期借款相一致的原则计入有关成本、费用。

  应付债券到期,企业支付债券本息时,借记“应付债券——面值”和“应付债券——应计利息”、“应付利息”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是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等发生的应付款项等。

  企业应设置“长期应付款”科目,用以核算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和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时应付的款项及偿还情况。

  (一)应付融资租赁款

  应付融资租赁款是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应付款,是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时,在租赁期开始日,按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借记“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按期支付融资租赁费时,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应付款

  企业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时,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以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两者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当在信用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即按所购固定资产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或“在建工程”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支付购买价款时,借记“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第三章 所有者权益

  [基本要求]

  (一)掌握实收资本的核算

  (二)掌握资本公积的来源及核算

  (三)掌握留存收益的核算

  (四)熟悉利润分配的内容

  (五)熟悉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概念及内容

  [考试内容]

  所有者权益是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公司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通常由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含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构成。其中,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又合称为留存收益,反映企业历年实现的净利润留存于企业的部分。

第一节 实收资本

  一、实收资本的内容

  实收资本是企业按照章程规定或合同、协议约定,接受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实收资本的构成比例或股东的股权比例,是确定所有者在企业所有者权益中份额的基础,也是企业进行利润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据。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企业应当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不论以何种方式出资,投资者如在投资过程中违反投资合约或协议约定,不按规定如期缴足出资额,企业可以依法追究投资者的违约责任。

  二、实收资本的核算

  除股份有限公司外,其他企业应设置“实收资本”科目,核算投资者投入资本的增减变动情况。

  股份有限公司应设置“股本”科目核算公司实际发行股票的面值总额。

  (一)接受现金资产投资

  企业接受现金资产投资时,应以实际收到的金额或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贷记“实收资本”科目,企业实际收到或存入开户银行的金额超过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收到现金资产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每股股票面值和发行股份总额的乘积计算的金额,贷记“股本”科目,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该股本之间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应从溢价中抵扣,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二)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

  企业接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现金资产投资时,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作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作为实收资本或股本入账,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超过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三)实收资本(或股本)变动

  企业按规定接受投资者追加投资时,核算原则与投资者初次投入时相同。

  企业采用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应按转增的资本金额确认实收资本或股本。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时,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贷记“实收资本” (或“股本”)科目。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用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应按原投资者各自出资比例计算确定各投资者相应增加的出资额。

  企业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按减少的注册资本金额减少实收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借记“股本”科目,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贷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果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低于面值总额的,应按股票面值总额,借记“股本”科目,按所注销的库存股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第二节 资本公积

  一、资本公积的来源

  资本公积是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

  形成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原因有溢价发行股票、投资者超额缴入资本等。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如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投资企业按应享有份额而增加或减少的资本公积。

  此外,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股权激励的,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企业应在进行权益工具加速行权处理时,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并同时确认资本公积。

  二、资本公积的核算

  企业应通过“资本公积”科目核算资本公积的增减变动情况,并分别“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进行明细核算。

  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时,应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第三节 留存收益

  一、留存收益的内容

  留存收益是企业从历年实现的利润中提取或形成的留存于企业的内部积累,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两类。

  1.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是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协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所进行的分配。

  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去年初未弥补亏损)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为可供分配的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2.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是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公司制企业的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是企业按照规定的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是企业按照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的盈余公积。

  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转增资本或派送新股等。

  3.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

  二、留存收益的核算

  企业应通过“盈余公积”科目,核算盈余公积提取、使用等情况,并分别“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按规定提取盈余公积时,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盈余公积”科目。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时,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经股东大会决议用盈余公积派送新股时,按派送新股计算的金额,借记“盈余公积”科目,按股票面值和派送新股总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贷记“股本”科目。

  企业应通过“利润分配”科目,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该科目应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盈余公积补亏”、“未分配利润”等进行明细核算。企业未分配利润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并将“利润分配”科目所属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贷方余额,表示累积未分配的利润数额;如为借方余额,则表示累积未弥补的亏损数额。 

第四章 收 入

  [基本要求]

  (一)掌握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的确定

  (二)掌握销售商品收入的账务处理

  (三)掌握完工百分比去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账务处理

  (四)掌握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的账务处理

  (五)掌握政府补助的账务处理

  (六)熟悉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

  (七)熟悉劳务开始并完成于同一会计期间、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会计期间等情况下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原则

  (八)熟悉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九)熟悉政府补助的特征和主要形式

  [考试内容]

  收入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具有以下特点

  (一)收入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二)收入会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三)收入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

  收入按企业从事日常活动的性质分类

  1.销售商品收入

  销售商品收入是企业通过销售商品实现的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提供劳务收入是企业通过提供劳务实现的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是企业通过让渡资产使用权实现的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包括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

  收入按企业经营业务的主次分类:

  收入按企业经营业务的主次不同,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1.主营业务收入。

  2.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是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与经常性活动

  相关的活动实现的收入。

第一节 销售商品收入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三)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四)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一般销售商品业务的处理

  在进行销售商品的会计处理时,首先要考虑销售商品收入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符合所规定的五个确认条件的,企业应及时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关销售成本。企业判断销售商品收入满足确认条件的,应当提供确凿的证据。

  企业销售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通常情况下,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即为其公允价值,应当以此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企业销售商品所实现的收入以及结转的相关销售成本,通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核算。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时,应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确定的销售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同时,按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企业也可在月末结转本月已销商品的实际成本。

  三、已经发出但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商品的处理

  如果企业售出商品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不应确认收入。为了单独反映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企业应增设“发出商品”科目。“发出商品”科目核算一般销售方式下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

  企业对于发出的商品,在不能确认收入时,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借记“发出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发出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结转销售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发出商品”科目的期末余额应并入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反映。

  发出商品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如果销售该商品的纳税义务已经发生,比如已经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应确认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如果纳税义务没有发生,则不需进行上述处理。

  四、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的处理

  在涉及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时,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的确定方法如下:

  (一)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二)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现金折扣一般用符号“折扣率/付款期限”表示。

  企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在计算现金折扣时,应注意销售方是按不包含增值税的价款提供现金折扣,还是按包含增值税的价款提供现金折扣,两种情况下购买方享有的折扣金额不同。

  (三)销售折让

  销售折让是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销售折让如发生在确认销售收入之前,则应在确认销售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还应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时,按应冲减的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冲减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退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如果发生销售折让时,企业尚未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则应在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

  五、销售退回的处理

  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销售退回,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尚未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将已记入“发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金额转入“库存商品”科目,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

  2.已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除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一般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应同时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该项销售退回已发生现金折扣的,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时,按应冲减的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冲减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退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如已发生现金折扣的,还应按相关财务费用的调整金额,贷记“财务费用”科目,同时,按退回的商品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六、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处理

  预收款销售商品是购买方在商品尚未收到前按合同或协议约定分期付款,销售方在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时才交货的销售方式。预收款销售方式下,销售方直到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才将商品交付购货方,表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只有在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时才转移给购货方,销售方通常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在此之前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预收账款。

  采用预收账款方式销售商品,预收货款时,按预收的货款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科目。收到最后一笔款项发出商品时,按预收的货款总额,借记“预收账款”科目,按收到的最后一笔款项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确定的销售商品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同时,按销售商品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七、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的处理

  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是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合同或协议,委托方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向受托方计算支付代销手续费,受托方按照合同或协议规定的价格销售代销商品的销售方式。在这种销售方式下,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通常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而应在收到受托方开出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将应支付的代销手续费计入销售费用,受托方应在代销商品销售后,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方法计算确定代销手续费,确认劳务收入。

  采取支付手续费方式代销商品的,委托方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可通过“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核算。企业发出委托代销的商品时,借记“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收到受托方开具的代销清单时,根据代销清单上庄明的已销商品情况,按应收的款项,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合同或协议价确定的销售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同时结转已销商品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委托代销商品”科目,委托方计算确定的代销手续费,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

  受托方可通过“受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款”等科目,对受托方代销商品进行核算。确认代销手续费收入时,借记“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八、销售材料等存货的处理

  企业在日常后动中还可能发生对外销售不需用的原材料、随同商品对外销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等业务。企业销售原材料、包装物等存货也视同商品销售,其收入确认和计量原则比照商品销售处理。企业销售原材料、包装物等存货实现的收入以及结转的相关成本,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

  企业销售原材料等确认其他业务收入时,按售价和应收取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实现的其他业务收入,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结转出售原材料等的实际成本时,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原材料”等科目。

第二节 提供劳务收入

  企业对外提供劳务所实现的收入以及结转的相关成本,如属于企业的主营业务,应通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核算,如属于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经营后动,应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核算。企业对外提供劳务发生的支出一般先通过“劳务成本”科目给予归集,待确认为费用时,再由“劳务成本”科目转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一、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

  对于一次就能完成的劳务,或在同一会计期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在提供劳务交易完成时确认收入,确认的金额通常为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认原则可参照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原则。

  对于一次就能完成的劳务,企业应在提供劳务完成时按所确定的收入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账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同时,按提供劳务所发生的相关支出,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对于持续一段时间但在同一会计期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企业应在为提供劳务相关支出时,借记“劳务成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劳务完成确认劳务收入时,按确定的收入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同时,结转相关劳务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劳务成本”科目。

  (一)提供劳务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期间。且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

  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期间,且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即不能同时满足上述四个条件的,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此时,企业应当正确预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能否得到补偿,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能够得到补偿的,应按已收或预计能够收回的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部分能够得到补偿的,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3.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应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第三节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本节主要涉及让渡无形资产等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的核算。

  一、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账务处理

  企业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一般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所让渡资产计提的摊销额等,一般通过“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

  企业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时,按确定的收入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企业对所让渡资产计提摊销以及所发生的与让渡资产有关的支出等,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累计摊销”等科目。

第四节 政府补助

  一、政府补助的内容、特征及形式

  (一)政府补助的内容

  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其中,政府包括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如财政、卫生、税务、环保部门等。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二)政府补助的特征

  1.政府补助是无偿的、有条件的政府补助通常附有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

  (1)政策条件,企业只要符合政府补助政策的规定,都有资格申请政府补助。符合政策规定不一定都能够取得政府补助,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具备申请政府补助资格的,不能取得政府补助。

  (2)使用条件,企业已获得批准取得政府补助的,应当按照政府相关文件等规定的用途使用政府补助。

  2.政府资本性投入不属于政府补助

  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企业有义务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政府与企业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财政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相关政策明确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部分,也属于资本投入的性质。政府的资本性投入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不属于政府补助的范畴。

  (三)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

  政府补助表现为政府向企业转移资产,包括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通常为货币性资产,但也存在非货币性资产的情况。

  1.财政拨款。

  2.财政贴息。

  3.税收返还。

  4.无偿划拨非货币资产。

  二、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一)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二)政府补助的计量

  1.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算。

  政府补助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拨付的,通常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算。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该项补助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如按照实际销量或储备量与单位补贴定额计算的补助,可以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

  2.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如该资产附带有关文件、协议、发票、报关单等凭证注明的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不大的,应当以有关凭据中注明的价值作为公允价值入账,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但有活跃交易市场的,应当根据确凿证据表明的同类或类似市场交易价格作为公允价值计量,如没有注明价值、且没有活跃交易市场、不能可靠取得公允价值的,应当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名义金额为1元。

  三、政府补助的账务处理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3.与资产和收益均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需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第五章 费 用

  [基本要求]

  (一)掌握营业成本的组成内容和核算

  (二)掌握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内容及核算

  (三)掌握期间费用的内容及核算

  [考试内容]

  费用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费用包括企业日常后动所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主要是企业为取得营业收入进行产品销售等营业活动所发生的企业货币资金的流出,具体包括成本费用和期间费用。这些费用的发生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关系密切,是与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经营成果有直接关系的经济利益流出,最终会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减少。

  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包括主营业务业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期间费用是企业日常活动发生的不能计入特定核算对象的成本,而应计入发生当期损益的费用。期间费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第一节 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是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营业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

  一、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是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常性活动所发生的成本。企业一般在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或在月末,将已销售商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转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将主营业务成本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企业应通过“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主营业务成本的确认和结转情况。

  企业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劳务成本”科目。期末,应将“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二、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是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其他业务成本包括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等。

  企业应通过“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其他业务成本的确认和结转情况。

  企业发生或结转的其他业务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周转材料”、“累计折旧”、“累计摊销”、“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末,应将“其他业务成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第二节 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是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资源税等。

  营业税是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征收的一种税。其中,应税劳务是指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金融保险、邮电通讯、旅游服务和文化娱乐业所提供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是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销售不动产是非房产单位有偿转让不动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

  消费税是对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主要指烟、酒、化妆品、高档次及高能耗的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的计税方法主要有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及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三种。从价定率是根据商品销售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交消费税,从量定率是根据商品销售数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应交的消费税,复合计税是二者的结合。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依据,按纳税人所在地适用的不同税率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国家规定的矿产资源和生产用盐单位、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按应税数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如开采石油、煤炭、天然气企业需按开采的数量计算缴纳资源税。

  企业应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

  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但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第三节 期间费用

  一、期间费用的内容

  期间费用是企业日常活动发生的不能计入特定核算对象的成本,而应计入发生当期损益的费用。

  期间费用包含以下两种情况一是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或者即使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二是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导致其承担了一项负债,而又不确认为一项资产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期间费用是企业日常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之所以不计入一定的成本核算对象,主要是因为期间费用是为组织和管理企业整个经营后动所发生的费用,与可以确定一定成本核算对象的材料采购、产成品生产等支出没有直接关系,因而期间费用不计入有关核算对象的成本,而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期间费用的核算

  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一)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是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属于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是与企业销售商品活动有关的费用,但不包括销售商品本身的成本和劳务成本。销售的产品的成本属于“主营业务成本”,提供劳务所发生的成本属于“劳务成本”。

  企业应通过“销售费用”科目,核算销售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

  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广告费、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发生的为销售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经营费用,借}己“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累计折旧”等科目。期末,应将“销售费用”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销售费用”科目。

  (二)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是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企业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以及企业生产车间和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

  商品流通企业管理费用不多的,可不设本科目,本科目的核算内容可并入“销售费用”科目核算。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以及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咨询费、研究费用等其他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研发支出”等科目。期末,应将“管理费用”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三)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是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

  企业应通过“财务费用”科目,核算财务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

  企业发生的各项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企业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汇兑差额、现金折扣,借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期末,应将“财务费用”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财务费用”利目。

第六章 利 润

  [基本要求]

  (一)掌握利润的构成及其主要内容

  (二)掌握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的核算内容及账务处理

  (三)掌握应交所得税、所得税费用的计算及账务处理

  (四)掌握本年利润的结转方法及账务处理

  [考试内容]

  利润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未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净利润与其他综合收益的合计金额为综合收益总额。

  利得是由企业非日常后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损失是由企业非日常后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与利润相关的计算公式主要如下:

  (一)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其中:

  营业收入是企业经营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是企业经营业务所发生的实际成本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

  资产减值损失是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或损失)是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投资收益(或损失)是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

  (二)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其中:

  营业外收入是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

  营业外支出是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

  (三)净利润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其中,所得税费用是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第一节 营业外收支

  一、营业外收入

  (一)营业外收入的核算内容

  营业外收入是企业确认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

  其中: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包括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和无形资产出售利得。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是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所取得的价款,或报废固定资产的材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扣除被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清理费用、与处置相关的税费后的净收益,无形资产出售利得是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所取得的价款,扣除被出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出售相关的税费后的净收益。

  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形成的利得,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对企业的资本投入。

  盘盈利得是企业对现金等资产清查盘点时发生盘盈,报经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

  捐赠利得是企业接受捐赠产生的利得。

  (二)营业外收入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营业外收入的取得及结转情况。该科目可按营业外收入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确认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时,借记“固定资产清理”、“银行存款”、“待处理财产损溢”、“无形资产”、“原材料”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政府补助利得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分配递延收益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企业确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或通过“递延收益”科目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确认盘盈利得、捐赠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时,借记“库存现金”、“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期末,应将“营业外收入”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营业外收入”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二、营业外支出

  (一)营业外支出的核算内容

  营业外支出是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盘亏损失、非常损失、罚款支出等。

  其中: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包括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和无形资产出售损失。固定资产处置损失是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所取得的价款,或报废固定资产的材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抵补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清理费用、处置相关税费后的净损失;无形资产出售损失是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所取得的价款,抵补出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出售相关税费后的净损失。

  盘亏损失主要是对于财产清查盘点中盘亏的资产,查明原因并报经批准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

  公益性捐赠支出是企业对外进行公益性捐赠发生的支出。

  非常损失是企业对于因客观因素(如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后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净损失。

  罚款支出是企业支付的行政罚款、税务罚款,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合同协议等而支付的罚款、违约金、赔偿金等支出。

  (二)营业外支出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及结转情况。该科目可按营业外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确认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原材料”等科目。

  确认盘亏、非常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库存现金”等科目。

  期末,应将“营业外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二节 所得税费用

  企业的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两个部分,其中,当期所得税是当期应交所得税。

  一、应交所得税的计算

  应交所得税是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交纳给税务部门的所得税金额,即当期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在企业税前会计利润

  (即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整确定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纳税调整增加额主要包括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中,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公益性捐赠支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以及企业已计入当期损失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如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纳税调整减少额主要包括按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亏损和准予免税的项目,如前5年内未弥补亏损和国债利息收入等。

  企业当期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二、所得税费用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之和,即为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即: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企业应通过“所得税费用”科目,核算企业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及其结转情况。期末,应将“所得税费用”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所得税费用”科目。

第三节 本年利润

  一、本年利润的结转方法

  会计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的方法有表结法和账结法两种。

  (一)表结法

  表结法下,各损益类账户每月月末只需结计出本月发生额和月末累计余额,不结转到“年利润”账户,只有在年末时才将全年累计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但每月月末要将损益类账户的本月发生额合计数填入利润表的本月数栏,同时将本月末累计余额填入利润表的本年累计数栏,通过利润表计算反映各期的利润(或亏损)。表结法下,年中损益类账户无需结转入“本年利润”账户,从而减少了转账环节和工作量,同时并不影响利润表的编制及有关损益指标的利用。

  (二)账结法

  账结法下,每月月末均需编制转账凭证,将在账上结计出的各损益类账户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的本月合计数反映当月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本年利润”科目的本年累计数反映本年累计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账结法在各月均可通过“本年利润”科目提供当月及本年累计的利润(或亏损)额,但增加了转账环节和工作量。

  二、结转本年利润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设置“本年利润”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会计期末,企业应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将“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等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企业还应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收益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损失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如为贷方余额,表示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如为借方余额,表示当年发生的净亏损。

  年度终了,企业还应将“本年利润”科目的本年累计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本年利润”为贷方余额,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应无余额。

第七章 财务报告

  [基本要求]

  (一)掌握财务报告、财务报表的组成

  (二)掌握资产负债表的内容、结构及其编制

  (三)掌握利润表的格式、内容及其编制

  (四)掌握现金流量表的格式、内容及其编制

  (五)掌握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格式和内容

  (六)掌握主要财务指标的概念和计算方法

  (七)孰悉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编制

  (八)熟悉附注的概念及其主要披露项目

  (九)了解财务报告的目标和财务报表的分类

  (十)了解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作用

  [考试内容]

第一节 财务报告的目标和组成

  一、财务报告及其目标

  财务报告是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报告使用者通常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二、财务报表的组成

  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分别从不同角度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的各组成部分当期的增减变动情况。企业的净利润及其分配情况是所有者权益变动的组成部分,相关信息已经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中反映,企业不需要再单独编制利润分配表。

  附注是财务报表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第二节 资产负债表

  一、资产负债表的作用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报表。

  通过资产负债表,可以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所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所承担的现时义务和所有者对净资产的要求权,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全面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分析企业的偿债能力等情况,从而为其作出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二、资产负债表的内容和结构

  (一)资产负债表的内容

  资产负债表主要反映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资产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反映由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所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资产应当按照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两大类别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在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类别下进一步按性质分项列示。

  流动资产是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或者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者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变现的资产,或者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流动资产项目通常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存货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等。

  非流动资产是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非流动资产项目通常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开发支出、长期待摊费用以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等。

  2.负债

  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反映在某一特定日期企业所承担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负债应当按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示,在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类别下再进一步按性质分项列示。

  流动负债是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清偿,或者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者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应予以清偿,或者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负债。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流动负债项目通常包括 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

  非流动负债是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非流动负债项目通常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其他非流动负债等。

  3.所有者权益

  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是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剩余权益,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股东(投资者)拥有的净资产的总额,它一般按照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分项列示。

  (二)资产负债表的结构

  我国企业的资产负债表采用账户式结构。账户式资产负债表分左右两方,左方为资产项目,大体按资产的流动性大小排列,流动性大的资产如“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等排在前面,流动性小的资产如“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等排在后面。右方为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一般按要求清偿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需要在一年以内或者长于一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偿还的流动负债排在前面,“长期借款”等在一年以上才需偿还的非流动负债排在中间,在企业清算之前不需要偿还的所有者权益项目排在后面。

  账户式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各项目的合计等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合计,即资产负债表左方和右方平衡。因此,通过账户式资产负债表,可以反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之间的内在关系,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我国企业资产负债表格式如下表所示。

资产负债表

会企01表

  编制单位:              _年_月_日             单位:元 

  续表

  三、资产负债表的编制

  资产负债表的各项目均需填列“年初余额”和“期末余额”两栏。

  资产负债表“年初余额”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的“期末余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上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与本年度不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余额”栏内。

  资产负债表的“期末余额”栏内各项数字,其填列方法如下:

  1.根据总账科目的余额填列。资产负债表中的有些项目,可直接根据有关总账科目的余额填列,如“交易性金融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等项目;有些项目,则需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如“货币资金”项目,需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三个总账科目余额合计填列。

  2.根据有关明细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资产负债表中的有些项目,需要根据明细科目余额填列,如“应付账款”项目,需要分别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两科目所属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计算填列。

  3.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的余额分析计算填列。资产负债表的有些项目,需要依据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两者的余额分析填列,如“长期借款”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中将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且企业不能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的长期借款后的金额填列。

  4.根据有关科目余额减去其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如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等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等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固定资产”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无形资产”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5.综合运用上述填列方怯分析填列。如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需根据“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发出商品”、“材料成本差异”等总账科目期末余额的分析汇总数,再减去“存货跌价准备”备抵科目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第三节 利润表

  一、利润表的概念和作用

  利润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报表。

  通过利润表,可以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收入、费用、利润(或亏损)的数额、构成情况,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全面了解企业的经营成果,分析企业的获利能力及盈利增长趋势,从而为其作出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二、利润表的格式及内容

  我国企业的利润表采用多步式格式,分以下三个步骤编制:

  第一步,以营业收入为基础,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加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投资收益(减去投资损失),计算出营业利润。

  第二步,以营业利润为基础,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计算出利润总额。

  第三步,以利润总额为基础,减去所得税费用,计算出净利润(或净亏损)。

  我国企业利润表格式如下表所示。

利润表

会企02表

  编制单位:              _年_月             单位:元

  三、利润表的编制

  利润表各项目均需填列“本期金额”和“上期金额”两栏。

  在编制利润表时,“本期金额”栏应分为“本期金额”和“年初至本期末累计发生额”两栏,分别填列各项目本中期(月、季或半年)各项目实际发生额,以及自年初起至本中期(月、季或半年)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额。“上期金额”栏应分为“上年可比本中期金额”和“上年初至可比本中期末累计发生额”两栏,应根据上年可比中期利润表“本期金额”下对应的两栏数字分别填列。上年度利润表与本年度利润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一致的,应对上年度利润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年终结账时,由于全年的收入和支出已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并且通过收支对比结出本年净利润的数额。因此,应将年度利润表中的“净利润”数字,与“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数字相核对,检查账簿记录和报表编制的正确性。

  利润表“本期金额”、“上期金额”栏内各项数字,应当按照相关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第四节 现金流量表

  一、现金流量表的作用

  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报表。

  通过现金流量表,可以为报表使用者提供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信息,便于使用者了解和评价企业获取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据以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

  二、现金流量及其分类

  现金流量是一定会计期间内企业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企业从银行提取现金、用现金购买短期到期的国库券等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之间的转换不属于现金流量。

  现金是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如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等)等。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不属于现金。

  现金等价物是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现金等价物通常包括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等。权益性投资变现的金额通常不确定,因而不属于现金等价物。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现金等价物的范围,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企业产生的现金流量分为三类: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是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经营活动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工资和交纳税款等流入和流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活动或事项。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是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投资活动主要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等流入和流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活动或事项。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是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筹资活动主要包括吸收投资、发行股票、分配利润、发行债券、偿还债务等流入和流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活动或事项。偿付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商业应付款等属于经营活动,不属于筹资活动。

  三、现金流量表的结构和内容

  我目企业现金流量表采用报告式结构,分类反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最后汇总反映企业某一期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我国企业现金流量表的格式如下表所示。

现金流量表

会企03表

  编制单位:              _年_月             单位:元

  续表

  四、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企业应当采用直接法列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直接法是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主要类别列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采用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时,一般以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为起算点,调整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项目的增减变动,然后计算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采用直接法具体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可以采用工作底稿法或T型账户法,也可以根据有关科目记录分析填列。

  第五节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一、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作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是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的各组成部分当期的增减变动情况的报表。

  通过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既可以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所有者权益总量增减变动的信息,也能为其提供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的结构性信息,特别是能够让报表使用者理解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的根源。

  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内容和结构

  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上,企业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1)净利润;(2)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项目及其总额;(3)会计政策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累积影响金额;(4)所有者投入资本和向所有者分配利润等;(5)提取的盈余公积;(6)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的期初和期末余额及其调节情况。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矩阵的形式列示:一方面,列示导致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交易或事项,即所有者权益变动的来源对一定时期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情况进行全面反映,另一方面,按照所有者权益各组成部分(即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库存股)列示交易或事项对所有者权益各部分的影响。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编制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各项目均需填列“本年金额”和“上年金额”两栏。

  所有者权益表变动表“上年金额”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本年金额”内所列数字填列。上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本年度不一致的,应对上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上年金额”栏内。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本年金额”栏内各项数字一般应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库存股”、“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我国企业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格式如下表所示。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会企04表

  编制单位:               年度              单位:元

  第六节 附 注

  一、附注的作用

  附注是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通过附注与资产负债、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列示项目的相互参照关系,以及对未能在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可以使报表使用者全面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附注的主要内容

  附注是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当按照如下顺序披露附注的内容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六)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第七节 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财务分析是以企业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为主要依据,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评价和剖析,反映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的利弊得失和发展趋势,从而为改进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和优化经济决策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

  总结和评价企业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分析指标包括偿债能力指标、运营能力指标、获利能力指标、发展能力指标和综合指标分析。

  一、偿债能力指标

  偿债能力是企业偿还到期债务(包括本息)的能力。偿债能力指标包括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和长期偿债能力指标。

  (一)短期偿债能力指标

  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衡量指标主要有两项: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1.流动比率

  流动比率是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它表明企业每1元流动负债有多少流动资产作为偿还保证,反映企业用可在短期内转变为现金的流动资产偿还到期流动负债的能力。其计算公式为: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一般情况下,流动比率越高,说明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越强。

  2.速动比率

  速动比率是企业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其中,速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减去变现能力较差且不稳定的存货、预付账款、待摊费用等后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一般情况下,速动比率越高,说明企业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越强。

  (二)长期偿债能力指标

  长期偿债能力是企业偿还长期负债的能力。企业长期偿债能力的衡量指标主要有两项资产负债率和产权比率。

  1.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又称负债比率,是企业负债总额对资产总额的比率,反映企业资产对债权人权益的保障程度。其计算公式为:

  资产负债率(又称负债比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一般情况下,资产负债率越小,说明企业长期偿债能力越强。

  2.产权比率

  产权比率也称资本负债率是企业负债总额与所有者权益总额的比率,反映企业所有者权益对债权人权益的保障程度。其计算公式为:

  产权比率=(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100%

  一般情况下,产权比率越低,说明企业长期偿债能力越强。

  二、运营能力指标

  运营能力是企业基于外部市场环境的约束,通过内部人力资源和生产资料的配置组合而对财务目标实现所产生作用的大小。运营能力指标主要包括生产资料运营能力指标。生产资料的运营能力实际上就是企业的总资产及其各个组成要素的运营能力。资产运营能力的强弱取决于资产的周转速度、资产运行状况、资产管理水平等多种因素。

  资产的周转速度,通常用周转率和周转期来表示。(1)周转率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资产的周转额与平均余额的比率,反映企业资产在一定时期的周转次数。周转次数越多,表明周转速度越快,资产运营能力越强。(2)周转期是周转次数的倒数与计算期天数的乘积,反映资产周转一次所需要的天数。周转期越短,表明周转速度越快,资产运营能力越强。其计算公式为:

  周转率(周转次数)=周转额/资产平均余额

  周转期(周转天数)=计算期天数÷周转次数=资产平均余额×计算期天数÷周转额

  生产资料运营能力可以从流动资产周转情况、固定资产周转情况、总资产周转情况等方面进行分析。

  1.流动资产周转情况

  反映流动资产周转情况的指标主要有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流动资产周转率。

  (1)应收账款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是企业一定时期营业收入(或销售收入本章下同)与平均应收账款余额的比率,反映企业应收账款变现速度的快慢和管理效率的高低。其计算公式为:

  应收账款周转率(周转次数)=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平均应收账款余额=(应收账款余额年初数+应收账款余额年末数)÷2

  其中:

  应收账款周转期(周转次数)=(平均应收账款余额×360)/营业收入

  一般情况下,应收账款周转率越高越好。应收账款周转率高,表明收账迅速,账龄较短,资产流动性强,短期偿债能力强,可以减少坏账损失等。

  (2)存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是企业一定时期营业成本(或销售成本,本章下同)与平均存货余额的比率,反映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的管理状况以及企业的偿债能力和获利能力。其计算公式为:

  存货周转率(周转次数)=营业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平均存货余额=(存货余额年初数+存货余额年末数)÷2

  其中:

  存货周转期(周转天数)=(平均存货余额×360)/营业收入

  一般情况下,存货周转率越高越好。存货周转率高,表明存货变现的速度快;周转额较大,表明资金占用水平较低。

  (3)流动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是企业一定时期营业收入与平均流动资产总额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

  流动资产周转率(周转次数)=营业收入/平均流动资产总额

  平均流动资产总额=(流动资产总额年初数+流动资产总额年末数)÷2

  流动资产周转期(周转次数)=平均流动资产总额×360/营业收入

  一般情况下,流动资产周转率越高越好。流动资产周转率高,表明以相同的流动资产完成的周转额较多,流动资产利用效果较好。

  2.固定资产周转情况

  反映固定资产周转情况的主要指标是固定资产周转率,它是企业一定时期营业收入与平均固定资产净值的比值。其计算公式为:

  固定资产周转率(周转次数)=营业收入/平均固定资产净值

  其中:

  平均固定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净值所初数+固定资产净值年末数)÷2

  固定资产周转期(周转天数)=(平均固定资产净值×360)/营业收入

  一般情况下,固定资产周转率越高越好。固定资产周转率高,表明企业固定资产利用充分,固定资产投资得当,固定资产结构合理,能够充分发挥效率。

  3.总资产周转情况

  反映总资产周转情况的主要指标是总资产周转率,它是企业一定时期营业收入与平均资产总额的比值。其计算公式为:

  总资产周转率(周转次数)=营业收入/平均资产总额

  平均资产总额=(资产总额年初数+资产总额年末数)÷2

  其中:

  总资产周转率(周转次数)=(平均资产总额×360)/营业收入

  一般情况下,总资产周转率越高越好。总资产周转率高,表明企业全部资产的使用效率较高。

  三、获利能力指标

  获利能力就是企业资金增值的能力,通常表现为企业收益数额的大小与水平的高低。获利能力指标主要包括营业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报酬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四项。实务中,上市公司经常采用每股股利、每股净资产等指标评价其获利能力。

  (一)营业利润率

  营业利润率是企业一定时期营业利润与营业收入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

  营业利润滑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100%

  营业利润率越高,表明企业市场竞争力越强,发展潜力越大,盈利能力越强。

  在实务中,也经常使用营业毛利率、营业净利率等指标来分析企业经营业务的获利水平。其计算公式分别如下:

  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营业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100%

  (二)成本费用利润率

  成本费用利润率是企业一定时期利润总额与成本费用总额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

  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其中:

  成本费用总额=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成本费用利润率越高,表明企业为取得利润而付出的代价越小,成本费用控制得越好,盈利能力越强。

  (三)总资产报酬率

  总资产报酬率是企业一定时期内获得的报酬总额与平均资产总额的比率,反映了企业资产的综合利用效果。其计算公式为:

  总资产报酬率=(息税前利润总额/平均资产总额)×100%

  其中:

  息税前利润总额=利润总额+利息支出

  一般情况下,总资产报酬率越高,表明企业的资产利用效益越好,整个企业盈利能力越强。

  (四)净资产收益率

  净资产收益率是企业一定时期净利润与平均净资产的比率,反映了企业自有资金的投资收益水平。其计算公式为: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其中:

  平均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年初数+所有者权益年末数)÷2

  一般认为,净资产收益率越高,企业自有资本获取收益的能力越强,运营效益越好,对企业投资人、债权人利益的保证程度越高。

  四、发展能力指标

  发展能力是企业在生存的基础上,扩大规模、壮大实力的潜在能力。分析发展能力主要考察以下四项指标营业收入增长率、资本保值增值率、总资产增长率和营业利润增长率。

  (一)营业收入增长率

  营业收入增长率是企业本年营业收入增长额与上年营业收入总额的比率,反映企业营业收入的增减变动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营业收入增长率=(本年营业收入增长额/上年营业收入总额)×100%

  其中:

  本年营业收入增长额=本年营业收入总额-上年营业收入总额

  营业收入增长率大于零,表明企业本年营业收入有所增长。该指标值越高,表明企业营业收入的增长速度越快,企业市场前景越好。

  (二)资本保值增值率

  资本保值增值率是企业扣除客观因素后的本年未所有者权益总额与年初所有者权益总额的比率,反映企业当年资本在企业自身努力下实际增减变动的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资本保值增值率=(扣除客观因素后的本年末所有者权益总额/年初所有者权益总额)×100%

  一般认为,资本保值增值率越高,表明企业的资本保全状况越好,所有者权益增长越快,债权人的债务越有保障。该指标通常应当大于100%。

  (三)总资产增长率

  总资产增长率是企业本年总资产增长额同年初资产总额的比率,反映企业本期资产规模的增长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总资产增长率=(本年总资产增长额/年初资产总额)×100%

  其中:

  本年总资产增长额=年末资产总额-年初资产总额

  总资产增长率越高,表明企业一定时期内资产经营规模扩张的速度越快。但在分析时,需要关注资产规模扩张的质和量的关系,以及企业的后续发展能力,避免盲目扩张。

  (四)营业利润增长率

  营业利润增长率是企业本年营业利润增长额与上年营业利润总额的比率,反映企业营业利润的增减变动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其中,本年营业利润增长额=本年营业利润总额一上年营业利润总额

  五、综合指标分析

  综合指标分析,就是将运营能力、偿债能力、获利能力和发展能力指标等诸方面纳入一个有机的整体之中,全面地对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进行解剖与分析。综合指标分析方法主要有杜邦财务分析体系。

  杜邦财务分析体系(简称杜邦体系),是利用各财务指标间的内在关系,对企业综合经营理财及经济效益进行系统分析评价的方法。该体系以净资产收益率为核心,将其分解为若干财务指标,通过分析各分解指标的变动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来揭示企业获利能力及其变动原因。杜邦体系各主要指标之间的关系如下:

  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净利率×利率权益乘数

  =营业净利率×总资产周转率×权益乘数

  其中

  权益乘数=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1/(1一资产负债率)  

  在具体运用杜邦体系进行分析时,可以采用因素分析法,首先确定营业净利率、总资产周转率和权益乘数的基准值,然后顺次代入这三个指标的实际值,分别计算分析这三个指标的变动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方向和程度,还可以使用因素分析法进一步分解各个指标并分析其变动的深层次原因,找出解决的方法。

第八章 产品成本核算

  [基本要求]

  (一)掌握成本核算的程序

  (二)掌握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成本项目的设置

  (三)掌握各种要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四)掌握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归集和分配

  (五)孰悉各种费用支出的界限

  (六)孰悉成本与费用的关系

  (七)熟悉成本核算的要求及账户设置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成本核算的要求和一般程序

  产品成本是企业一定时期内为生产一定产品所支出的生产费用。

  一、成本核算的要求

  (一)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二)正确划分各种费用支出的界限

  (三)根据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选择适当的成本计算方法

  二、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

  1.根据生产特点和成本管理的要求,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2.确定成本项目。企业计算产品生产成本,一般应当设置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成本项目。

  3.设置有关成本和费用明细账。如生产成本明细账、制造费用明细账、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明细账等。

  4.收集确定各种产品的生产量、入库量、在产品盘存量以及材料、工时、动力消耗等,并对所有已发生费用进行审核。

  5.归集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按照确定的成本计算对象予以分配,按成本项目计算各种产品的在产品成本、产成品成本和单位成本。

  6.结转产品销售成本。

  三、成本与费用的关系

  费用是产品成本计算的基础。产品成本是对象化的费用。但费用涵盖范围较宽,着重于按会计期间归集。而产品成本只包括为生产一定种类或数量的完工产品的费用,着重于按产品进行归集。产品成本是费用总额的一部分,不包括期间费用和期末未完工产品的费用等。

第二节 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

  一、成本核算对象

  (一)成本核算对象的概念

  成本核算对象是确定归集和分配生产费用的具体对象,即生产费用承担的客体。是设立成本明细分类账户,归集和分配生产费用以及正确计算成本的前提。

  (二)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由于产品工艺、生产方式、成本管理等要求不同,产品项目不等于成本核算对象。一般情况下,生产一种或几种产品的,以产品品种为成本核算对象,分批、单件生产的产品,以每批或每件产品为成本核算对象,多步骤连续加工的产品,以每种产品及各生产步骤为成本核算对象,产品规格繁多的,可将产品结构、耗用原材料和工艺过程基本相同的各种产品,适当合并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成本核算对象确定后,一般不应当中途变更。

  二、成本项目

  (一)成本项目的概念

  为具体反映计入产品生产成本的生产费用的各种用途,还应将其进一步划分为若干个项目,即产品生产成本项目,简称产品成本项目、成本项目。

  (二)成本项目的设置

  成本项目的设置应根据管理上的要求来确定,对工业企业而言,一般可设置“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和“制造费用”等项目。其中,直接费用根据实际发生数进行核算,并按照成本核算对象进行归集,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直接计入成本。“制造费用”项目不能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直接计入成本,需要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成本核算对象。

第三节 要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一、成本核算的账户设置

  (一)“生产成本”账户

  该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发生的各项生产成本,按产品品种等成本核算对象设置“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明细账。辅助生产较多的企业,也可将“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作为总账。

  基本生产成本应当分别按照基本生产车间和成本核算对象(产品的品种、类别、定单、批别、生产阶段等)设置明细账(或成本计算单),并按规定的成本项目设置专栏。辅助生产成本期末,应当对共同负担的费用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给各受益对象。

  (二)“制造费用”账户

  制造费用是工业企业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计入产品成本、但没有专设成本项目的各项生产费用。期末,将共同负担的制造费用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除季节性生产外,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二、材料、燃料、动力的归集和分配

  无论是外购的,还是自制的,发生材料、燃料和动力等各项要素费用时,对于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材料、燃料和动力,一般分产品领用,应根据领退料凭证直接计入相应产品成本的“直接材料”项目。对于不能分产品领用的,需要采用适当的分配方法,分配计入各相关产品成本的“直接材料”成本项目。

  在消耗定额比较准确的情况下,原材料、燃料也可按照产品的材料定额消耗量比例或材料定额费用比例进行分配。

  三、职工薪酬的归集和分配

  职工薪酬是企业在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直接和间接人工费用的总和。一般按车间、部门分别填制,是职工薪酬分配的依据。直接进行产品生产的生产工人的职工薪酬,直接计入产品成本的“直接人工”成本项目,不能直接计入产品成本的职工薪酬,按工时、产品产量、产值比例等方式进行合理分配,计入各有关产品成本的“直接人工”项目。

  如果取得各种产品的实际生产工时数据比较困难,而各种产品的单件工时定额比较准确,也可按产品的定额工时比例分配职工薪酬。

  四、辅助生产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辅助生产费用的归集是通过辅助生产成本总账及明细账进行。一般按车间及产品和劳务设立明细账。辅助生产的分配应通过辅助生产费用分配表进行。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方法很多,通常采用直接分配法、交互分配法、计划成本分配怯、顺序分配法和代数分配法等。

  五、制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制造费用包括机物料消耗、车间管理人员的薪酬,车间管理用房屋和设备的折旧费、修理费、租赁费和保险费,车间管理用具摊销,车间管理用的照明费、水费、取暖费、劳动保护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差旅费、办公费以及季节性及修理期间停工损失等。制造费用应通过“制造费用”账户进行归集,月末按照一定的方法从贷方分配转入有关成本计算对象。

  制造费用应当按照车间分别进行,不应将各车间的制造费用汇总,在企业范围内统一分配。制造费用分配方法很多,通常采用生产工人工时比例法(或生产工时比例法)、生产工人工资比例法(或生产工资比例法)、机器工时比例法和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法等。

  各产品分配标准如,产品生产工时总数或生产工人定额工时总数、生产工人工资总和、机器工时总数、产品计划产量的定额工时总数。

  六、废品损失和停工损失的核算

  (一)废品损失的核算

  废品损失是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和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以及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扣除回收的废品残料价值和应收赔款以后的损失。经质量检验部门鉴定不需要返修、可以降价出售的不合格品,以及产品入库后由于保管不善等原因而损坏变质的产品和实行“三包”企业在产品出售后发现的废品均不包括在废品损失内。废品损失可单独核算,也可在“基本生产成本”、“原材料”等科目中反映。辅助生产一般不单独核算废品损失。

  不可修复废品损失的生产成本,可按废品所耗实际费用计算,也可按废品所耗定额费用计算,对于可修复废品,“废品损失”科目只登记返修发生的各种费用,不登记返修前发生的费用,回收的残料价值和应收的赔款,应从“废品损失”科目贷方分别转入“原材料”和“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借方。结转后“废品损失”的借方反映的是归集的可修复损失成本,应转入“基本生产成本”科目的借方。

  (二)停工损失的核算

  停工损失是生产车间或车间内某个班组在停工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停工期间发生的原材料费用、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等。应由过失单位或保险公司负担的赔款,应从停工损失中扣除。不满一个工作日的停工,一般不计算停工损失。停工损失可单独核算,也可直接反映在“制造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科目中。辅助生产一般不单独核算停工损失。

  对于应计入产品成本的停工损失,如果停工车间只生产一种产品,应将“停工损失”科目归集的费用计入该产品成本明细账的“停工损失”项目,如果停工车间生产多种产品,一般按照制造费用分配方法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第四节 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归集和分配

  一、在产品数量的核算

  在产品数量是核算在产品成本的基础,在产品成本与完工产品成本之和就是产品的生产费用总额。在产品是指没有完成全部生产过程、不能作为商品销售的产品,包括正在车间加工中的在产品(包括正在返修的废品)和已经完成一个或几个生产步骤、但还需要继续加工的半成品(包括未经验收入库的产品和等待返修的废品)两部分。不包括对外销售的自制半成品。对某个车间或生产步骤而言,在产品只包括该车间或该生产步骤正在加工中的那部分在产品。

  为确定在产品结存的数量,企业需要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在产品收发结存的日常核算;二是做好产品的清查工作。

  二、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费用的分配

  完工产品、在产品费用之间的关系如下:

  本月完工产品费用=本月费用+月初在产品费用一月末在产品费用

  根据这一关系,结合生产特点,完工产品与在产品费用的分配方法通常有:在产品不计算成本法、在产品按固定成本计价法、在产品按所耗用直接材料成本计价法、约当产量比例法、在产品按定额成本计价法和定额比例法。

  (一)不计算在产品成本法

  该方法的特点是,月末虽然有在产品,但每月发生的成本全部由完工产品负担,在产品不负担。适用于月末在产品数量很小的产品。

  (二)在产品按固定成本计价法

  该方法的特点是:年内各月在产品成本都按年初在产品成本计算,固定不变。它适用于各月末之间在产品数量变化不大的产品。

  (三)在产品按所耗用直接材料成本计价法

  该方法的特点是:月末在产品成本只按所耗的直接材料成本计算确认,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则全部由完工产品成本承担。适用于各月末在产品数量较大、各月在产品数量变化也较大以及直接材料成本在产品成本中所占比重也较大的产品。

  (四)约当产量比例法

  该方法的特点是:将月末在产品数量按照完工程度折算为相当于完工产品的产量,即约当产品,然后将期初结存在产品成本与本期发生的生产成本之和,按完工产品数量与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的比例进行分配,以计算完工产品成本和月末在产品成本。它适用于月末在产品数量较大,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也较大,产品成本中直接材料成本和人工成本及制造费用的比重相差不大的产品。

  (五)在产品按定额成本计价法

  该方怯的特点是:月末在产品成本根据月末在产品数量和单位定额成本计算,然后从本月该种产品的全部生产成本(如果有月初在产品,包括月初在产品成本)中扣除,以求得完工产品的成本。适用于各项消耗定额或费用定额比较准确、稳定,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不大的产品。

  (六)定额比例法

  该方法的特点是: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的成本计算按照生产成本占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的定额消耗量或定额成本比例分配。其中,直接材料成本按直接材料的定额消耗量或定额成本比例分配,其他成本项目按定额工时比例分配。适用于各项消耗定额或成本定额比较准确、稳定,但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动较大的产品。

  三、联产品和副产品的成本分配

  (一)联产品

  联产品是使用同种原材料,经过同一生产过程,同时生产出来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主要产品。联产品的联合成本在分离点后,可按售价法、实物数量法等在各联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售价法要求联合成本按照分离点上每种产品的销售价格比例进行分配,适用于每种产品在分离点时的销售价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实物数量法要求联合成本以产品的实物数量或重量为基础分配,适用于所生产的产品的价格很不稳定或无法直接确定的情况。

  (二)副产品

  副产品是在同一生产过程中,使用同种原料,在生产主要产品的同时附带生产出来的非主要产品。在分配主产品和副产品的生产成本时,通常先确定副产品的生产成本,然后确定主产品的生产成本。

第九章 产品成本计算与分析

  [基本要求]

  (一)掌握产品成本计算的品种法的特点、适用范围及应用

  (二)掌握产品成本计算的分批法的特点、适用范围及应用

  (三)掌握产品成本计算的分步法的特点、适用范围及应用

  (四)掌握产品成本分析的对比分析法、构成比率分析法和相关指标比率分析法的应用及反映情况

  (五)熟悉生产特点对产品成本的影响

  (六)熟悉产品生产成本表的编制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产品成本计算方法的适用范围

  适应各种类型生产的特点和管理要求,产品成本计算方法主要包括品种法、分批法、分步法。各种方法的适用范围如下表所示:

  产品成本计算的基本方法

第二节 产品成本计算的品种法

  品种法是以产品品种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归集和分配生产成本,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单步骤、大量生产的企业。

  品种法计算成本的主要特点:一是成本核算对象是产品品种;二是品种法下一般定期(每月月未)计算产品成本;三是如果企业月未有在产品,要将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第三节 产品成本计算的分批法

  分批法是以产品的批别作为产品成本核算对象,归集和分配生产成本,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单件、小批生产的企业。

  分批法计算成本的主要特点有:一是成本核算对象是产品的批别。由于产品的批别大多是根据销货订单确定的,因此,这种方法又称订单法。成本核算对象是购买者事先订货或企业规定的产品批别。二是产品成本的计算是与生产任务通知单的签发和结束紧密配合的,因此产品成本计算是不定期的。成本计算期与产品生产周期基本一致,但与财务报告期不一致。三是由于成本计算期与产品的生产周期基本一致,因此在计算月末在产品成本时,一般不存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成本的问题。

第四节 产品成本计算的分步法

  分步法是按照生产过程中各个加工步骤(分品种)为成本核算对象,归集和分配生产成本,计算各步骤半成品和最后产成品成本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大量大批的多步骤生产,通常不仅要求按照产品品种计算成本,而且还要求按照生产步骤计算成本,以便为考核和分析各种产品及各生产步骤的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提供资料。

  分步法计算成本的主要特点有:一是成本核算对象是各种产品的生产步骤;二是月未为计算完工产品成本,还需要将归集在生产成本明细账中的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三是除了按品种计算和结转产品成本外,还需要计算和结转产品的各步骤成本。其成本核算对象,是各种产品及其所经过的各个加工步骤。如果企业只生产一种产品,则成本核算对象就是该种产品及其所经过的各个生产步骤。其成本计算期是固定的,与产品的生产周期不一致。

  一、逐步结转分步法

  逐步结转分步法是为了分步计算半成品成本而采用的一种分步法,也称计算半成品成本分步法。它是按照产品加工的顺序,逐步计算并结转半成品成本,直到最后加工步骤完成才能计算产成品成本的一种方法。

  逐步结转分步法按照成本在下一步骤成本计算单中的反映方式,还可以分为综合结转和分项结转两种方法。综合结转法是上一步骤转入下一步骤的半成品成本,以“直接材料”或专没的“半成品”项目综合列入下一步骤的成本计算单中。如果半成品通过半成品库收发,由于各月所生产的半成品的单位成本不同,因而所耗半成品的单位成本可以如同材料核算一样,采用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方法计算。

  二、平行结转分法步

  平行结转分步法也称不计算半成品成本分步法。它是在计算各步骤成本时,不计算各步骤所产半成品的成本,也不计算各步骤所耗上一步骤的半成品成本,而只计算本步骤发生的各项其他成本,以及这些成本中应计入产成品的份额,将相同产品的各步骤成本明细账中的这些份额平行结转、汇总,即可计算出该种产品的产成品成本。

第五节 产品成本计算方法的综合运用

  实际工作中,一个企业的不同车间,一个车间的不同产品,由于其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不同,因而,可以同时应用几种不同的成本计算方法。

  即使是同一种产品,其各个生产步骤、各种半成品、各个成本项目之间,由于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不同,也有可能把几种成本计算方法结合起来应用。

第六节 产品成本分析

  一、产品生产成本表的编制

  产品生产成本表是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全部产品的总成本的报表。该表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按成本项目反映,另一种按产品种类反映。

  按成本项目反映的产品生产成本表是按成本项目汇总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全部生产成本以及产品生产成本合计额的报表。

  按产品种类反映的产品生产成本表是按产品种类汇总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全部产品的单位成本和总成本的报表。

  二、产品总成本分析

  (一)按成本项目反映的产品生产成本表的分析

  按成本项目反映的产品生产成本表,一般可以采用对比分析法、构成比率分析法和相关指标比率分析法进行分析。

  1.对比分析法

  对比分析法也称比较分析层,它是通过将分析期的实际数同某些选定的基数进行对比来揭示实际数与基数之间的差异,借以了解成本管理中的成绩和问题的一种分析方法。

  对比分析法的基数由于分析的目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有计划数、定额数、前期实际数、以往年度同期实际数以及本企业的历史先进水平和国内外同行业的先进水平等。对比分析法只适用于同质指标的数量对比。

  2.构成比率分析法

  构成比率分析法是通过计算某项指标的各个组织部分占总体的比重,即部分与全部的比率,进行数量分析的方法。这种比率分析法也称比重分析法。通过这种分析,可以反映产品成本的构成是否合理。产品成本构成比率的计算公式列示如下。

3.相关指标比率分析法

相关指标比率分析法是计算两个性质不同而又相关的指标的比率进行数量分析的方法。产值成本率、销售收入成本率和成本利润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二)按产品种类反映的产品生产成本表的分析

按产品种类反映的生产成本表的分析,一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一是本期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对比分析,借此可确定全部产品和各种主要产品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了解成本计划的执行结果;二是本期实际成本与上年实际成本的对比分析,借此可以了解可比产品成本本期比上年的升降情况。

三、产品单位成本分析

主要产品单位成本表是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各种主要产品单位成本构成情况的报表。分析的方法主要采用对比分析法和趋势分析法等。

1.直接材料成本的分析

直接材料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额构成了直接材料成本差异。形成该差异的基本原因一是用量偏离标准,也称为数量差异,按计划价格计算。二是价格偏离标准,也称价格差异,按实际用量计算。

2.直接人工成本的分析

直接人工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额构成了直接人工成本差异。形成该差异的基本原因一是量差,是实际工时偏离计划工时,其差额按计划每小时工资成本计算确定的金额,称为单位产品所耗工时变动的影响,二是价差,是实际每小时工资成本偏离计划每小时工资成本,其差额按实际工时计算确定的金额,称为每小时工资成本变动的影响。

3.制造费用的分析

产品单位成本中制造费用的分析,通常与计时工资制度下直接人工成本的分析相类似,先要分析单位产品所耗工时变动和每小时制造费用变动两因素对制造费用变动的影响,然后查明这两个因素变动的具体原因。主要可以采用对比分析法和构成比率分析法等。

对比分析法下,通常将本月实际数与计划数、上年同期实际数进行对比,揭示本月实际数与计划数、上年同期实际数之间的增减变化。

构成比率法下,可以计算某项成本占制造费用合计数的构成比率,也可将制造费用分为与机器设备使用有关的成本(例如机器设备的折旧费、机物料消耗等,如果动力成本不专设成本项目,还应包括动力成本)、与机器设备使用无关的成本(例如车间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办公费等),以及非生产性损失等几类,分别计算其占制造费用合计数的构成比率,或将本期构成比率与本年计划和上年同期实际进行对比,揭示其差异和与上年同期的增减变化,分析其差异和增减变化是否合理。

第十章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

  [基本要求]

  (一)掌握事业单位资产和负债的核算

  (二)掌握事业单位净资产的内容

  (三)掌握事业单位收入和支出的构成

  (四)熟悉事业单位会计报表

  (五)了解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特征

  [考试内容]

第一节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内容和特点

  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分为行政单位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两大体系,是各级行政机关、事业掌位和其他类似组织核算、反映和监督学位预算执行及各项业务活动的专业会计,是预算会计的组成部分。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组织系统

  根据机构建制和经费领报关系,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

  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特点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具有明显有别子企业会计的特点,主要包括:

  第一,会计目标侧重于满足预算管理的需要,兼顾内部管理需要和其他信息需要。

  第二,会计核算基础以收付实现制为主。

  第三,会计要素分为五大类:即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第四,某些具体业务的会计核算不同于企业会计,主要如: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购入固定资产记录“双分录”等。

  第五,会计报表较为简单,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资产负债表月报的平衡等式通常为“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

  行政单位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虽然是两个不同的体系,但都属于预算会计的组成部分,会计要素分类和主要,账务处理方法相同,会计报表种类及主要项目也相同。因此,为简化起见,下面以事业单位会计为例,介绍事业单位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以及会计报表。

第二节 资产和负债

  一、资产

  事业单位的资产是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其中,流动资产是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一)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等,按照实际收入和支出数额记账。

  (二)应收及预付款项

  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按照实际发生数额记账,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定期与债务人对账核实,及时清算、催收。

  (三)存货

  存货是事业单位在业务及其他活动过程中为耗用或者为销售而储存的各种资产,包括材料、产成品等。其中,材料是事业单位库存的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产成品是指事业单位生产并已验收入库产品的实际成本(从事劳务活动的单位,其劳务成果可视同产成品核算)。事业单位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可以在购入时直接列作当期支出,不作为存货核算。

  事业单位的存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账,发出存货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各种存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以及过时、变质、毁损等报废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处理。

  (四)对外投资

  对外投资是事业单位利用货币资金、实物和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以货币资金的方式对外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记账。以实物或无形资产的方式对外投资,应当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记账。投资期内实际取得的利息、红利等各项投资收益,应当记入当期收入。转让债券取得的价款或者债券到期收回的本息与其账面成本的差额,应当记入当期收入。

  事业单位购入国债,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对外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到期兑付国债,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收到的国债本金,贷记“对外投资”科目,按收到的国债利息,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同时,按国债本金,借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五)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然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成本入账,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按照取得渠道的不同,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具体如下:

  1.购入、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调拨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照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记账。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5.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事业单位购入、有偿调入固定资产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接受捐赠、盘盈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至少每年盘点一次。盘亏、毁损或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当相应减少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的账面余额,盘盈的固定资产,应当相应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的账面余额。固定资产毁损、报废、出售等处置过程中取得的收入扣除发生的支出后的净额,报经批准不需上缴的,列入专用基金中的修购基金。

  (六)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事业单位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商誉等。事业单位购入的无形资产,应当以实际成本作为入账价值。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应当以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作为入账价值。事业单位的无形资产应当予以合理摊销;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应当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将其成本予以一次性摊销。

  二、负债

  事业单位的负债是事业单位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项、应缴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项负债应当按实际发生数额记账。各种应付款项及应缴款项应当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一)借入款项

  借入款项是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借入的有偿使用的款项。其核算特点在于:一般不预计利息支出,实际支付利息时,为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而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计入事业支出,为开展经营活动而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计入经营支出。

  (二)应缴款项

  应缴款项包括按财政部门规定应缴预算的资金(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缴财政专户款)、按税法规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应交税金)等。

  (三)应付及预收款项

  应付及预收款项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

第三节 净资产

  事业单位的净资产是资产减去负债的差额,包括固定基金、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结余等。

  一、固定基金

  固定基金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所占用的基金。固定基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额记账。增加固定基金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或有关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减少固定基金时,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或有关科目。

  二、事业基金

  事业基金是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分为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两部分内容。一般基金是事业单位滚存的结余资金,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从本单位当期未分配结余转入,二是从拨入专款结余中按规定留归本单位使用的金额转入。投资基金是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所占用的基金。投资基金应当按照时外投资账面余额的增减而发生相应的增减,两者金额应当相等。年度终了,事业单位应将当期未分配结余转入事业基金,借记“结余分配”等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三、专用基金

  专用基金是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主要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以及住房基金等。

  (一)修购基金

  提取修购基金时,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残值变价收入转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支付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清理费用时,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职工福利基金

  年终,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从当年结余计提职工福利基金时,借记“结余分配——提取专用基金”等科目,贷记“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科目。使用职工福利基金时,借记“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

  四、结余

  结余是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主要包括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

  (一)事业结余

  事业结余是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内除经营收支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

  事业结余=(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拔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非经营业务负担的销售税金+对附属单位补助)

  期末结转时,将“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贷方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将“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销售税金(非经营业务)”、“对附属单位补助”等科目借方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年度终了,事业单位应当将当年实现的事业结余全数转入“结余分配”科目,结转后,“事业结余”科目无余额。

  (二)经营结余

  结余是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内各项经营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

  经营结余=经营收入-(经营支出+经营业务负担的销售税金)

  期末结转时,将“经营收入”科目贷方余额转入“经营结余”科目,将“经营支出”、“销售税金(经营业务)”等科目借方余额转入“经营结余”科目。年度终了,经营结余通常应当转入结余分配,但如为亏损,则不予结转。

  (三)结余分配

  事业单位当年实现的结余,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分配。结余分配的内容主要有两项一是有所得税交纳业务的事业单位计算应交所得税,二是事业单位计提专用基金。进行上述分配后,结存的当年未分配结余,转入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年度终了,将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转入“结余分配”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科目,贷记“结余分配”科目。有所得税缴纳业务的事业单位计算应交纳的所得税,借记“结余分配——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计算应提取的专用基金,借记“结余分配——提取专用基金”科目,贷记“专用基金”科目。分配后,将未分配结余转入“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借记“结余分配”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第四节 收入和支出

  一、收入

  事业单位的收入是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盾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等。在已经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地区,财政部门可以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的方式向事业单位支付财政拨款。

  事业单位的收入一般应当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即在实际收到款项时予以确认。对于取得的经营收入,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即在提供劳务或者发出商品,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予以确认。各项收入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额记账。

  二、支出

  事业单位的支出是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话动和其他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包括拨出经费、拨出专款、专款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成本费用、销售税金、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结转自筹基建等。

  事业单位的支出一般应当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即在实际支出款项时予以确认,对于发生的经营支出,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在确认相关经营收入时结转对应的经营支出。各项支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额记账。事业单位从事各项业务活动发生的支出,应当正确予以归集,无法直接归集的,应当按标准和规定的比例在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中进行合理分摊。

第五节 会计报表

  一、会计报表的组成

  事业单位会计报表是反映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收支情况说明书等。其中:

  1.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事业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

  2.收入支出表是反映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的收支结余及其分配情况的报表。

  3.收入支出表的附表主要有事业支出明细表和经营支出明细表。

  4.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了帮助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报表的有关项目等所作的解释。

  二、会计报表的编制期间

  会计报表分为月报、季报和年报(年度决算)三种。

  三、会计报表的编制要求

  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要保证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会计报表必须经单位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审阅签章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四、资产负债表的编制

  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月报通常按照“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的平衡公式设置。资产负债表年报按照“资产=负债+净资产”的平衡公式设置。

  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的基本格式如下表所示。   

资产负债表

  编表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 元

  续表

  五、收入支出表的编制

  事业单位收入支出表由收入、支出和结余三部分内容组成,其等式为“收入-支出=结余”。

  事业单位收入支出表的基本格式如下表所示。

收入支出表

编表单位:             年 月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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